第一章 花開的時節
醫院七樓眼科病房裏慘綠蒼白的燈光已經暗了。徐宏誌來到的時候,臂彎裏夾著一本薄薄的書。連續三十小時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隻腳上的鞋帶不知什麽時候鬆了,拖在地上,陪他穿過幽暗的長廊,朝最後一間病房走去,那裏還有光。
門推開了,一個約莫十歲的女孩靠在床上,兩條青白細長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麵。從聽到走廊上的腳步聲開始,女孩的臉就因為期待而閃耀著一種童真的興奮。
“醫生,你來了?”她的眼睛朝向門口。
“對不起,我來晚了,今天比較忙。”徐宏誌走進來,拉了一把椅子靠著床邊坐下,把床頭的燈擰亮了一些。
“我們快點開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氣地提醒他:“昨天讀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內心對話的那一段。醫生,你快點讀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寶藏沒有。”
這時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絨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見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點,像白灰水似的,蒙矓了她的視線。
徐宏誌彎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絨毛小熊拾起來,放到女孩懷裏。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頭。聽書的時候,她喜歡抱著它,睡覺的時候也是。雖然它胸口的毛幾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塊補丁,她仍是那樣愛它。它從她三歲那天起就陪著她,它愈老,她愈覺得它就跟她一樣可憐。
徐宏誌打開帶來的一本書,那是保羅.科爾賀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從女孩進了醫院之後,他給她讀了好幾本書:娥蘇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雛》和《地海巫師》,還有傑克.倫敦的《野性旳呼喚》。女孩是個討人歡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時間都很安靜,隻有在聽到書中一些緊張的情節時,會發出低聲的驚呼。
女孩喜歡書。一天,徐宏誌來看她的時候,她正在聽一本有聲書。那本書,她已經重複聽過很多遍,幾乎會背了。他們聊到書,女孩大著膽子問:
“醫生,你可以讀書給我聽嗎?”
他無法拒絕那雙可憐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兒院送來的。兩歲的時候,她發了一場高燒,視覺神經因此受到傷害,眼睛長出了兩塊奪去她視力的白內障,從此隻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遺棄。女孩是由修女帶大的,身上散發著一種來自修道院的清靜氣息。那個讀書的請求,也就添了幾分令人動容的哀淒。
那天以後,他每天來到女孩的床前,為她讀書。起初的確有點困難,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盡量擠出一點時間來。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幾乎睜不開了。然而,女孩聽他讀書時那個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選的書都是他以前讀過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歲那年在母親的書架上發現的。幾年之後,他再一次讀這本書。那一次,他並沒有讀完。
多少年了,他沒想過自己會有勇氣再拿起這本書。
漸漸地,他開始期待每天來到床前為女孩讀書的時光。惟有專注地讀書的片刻,他得以忘記身體的疲累,重溫當時的歲月。
他恍然明白,當初答應為女孩讀書,也許並非出於單純的悲憫,而是女孩的請求觸動了他。他也曾為一個人讀書。
盡管季節變換時光荏苒,那些朗讀聲依舊常駐他耳中,從未因歲月而消亡,反而曆久而彌新,時刻刺痛著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複返。即使到了這具肉身枯槁的時候,他也許還能夠聽到當時的嫋嫋餘音,始終在今生回蕩。
他把書翻開。他在昨天讀完的那一頁上麵做了個記號。
到了午夜,他也讀完了最後一段。
他抬起頭,期待女孩會說些什麽。他們通常會在讀完一本書之後討論一下內容。她總有很多意見。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卻是一張帶點憂鬱的臉。
“醫生,你明天還會來為我讀書嗎?”女孩問。
“明天以後,你可以自己看書,甚至連近視眼鏡都不需要。”他說。
女孩的嘴巴抿成細細的一條線,沒說話。
“切除白內障的手術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難說了。放心吧。”他柔聲安慰女孩。
女孩搖搖頭:“手術是你做的,我一點也不害怕。”
停了一會,她說: “可是,即使我看得見,醫生你也可以繼續為我讀書的呀!”
徐宏誌笑了:“我不習慣人家看著我讀書的,我會臉紅的。”
“看得見之後,你想做些什麽事情?”他朝女孩問。
“我想看看自己的樣子。”女孩興奮地說。
“你長得很漂亮。”
“別人一直都這麽說。可是,他們說這句話的時候,語氣裏總是帶著一種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後不會再有可惜了。”他說。
女孩臉上綻出一朵微笑:“醫生,你知道我還想做什麽嗎?我想出院後自己去買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為我挑的,她們隻告訴我顏色。以後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陳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麵流行些什麽。”
徐宏誌咯咯地笑了,女孩雖然隻有十歲,畢竟是個姑娘,愛美的心與生俱來。
“醫生,”女孩的臉刷地紅了:“我長大之後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嗎?”
“你根本不知道我長什麽樣子,也許,我長得很醜。”
女孩搖搖頭:“我聽見病房的護士說,你年輕英俊,人很好,又是頂尖兒的眼科醫生。”
他尷尬地笑了:“她們真會拿我開玩笑。”
“醫生,你是不是已經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問。
他停了半晌,站起來,把椅子拉開,靜靜地朝女孩說:
“很晚了,你應該睡覺了。”
女孩溫馴地把絨毛小熊擱在枕畔,緩緩滑進被窩。
“醫生,你哭過嗎?”她的頭隨著徐宏誌的腳步聲轉向床的另一邊。
“沒有。”他低聲說。
“我聞到鹽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淚水的。”女孩說,“你剛才讀書的時候,身上有一種悲傷的味道。醫生,你忘了嗎?盲人的嗅覺是很靈敏的。”
他那雙困倦的眼睛望著女孩,也無言語。盡管她因為身體的殘障而有超齡的早熟,她終究還是個孩子,不了解的事情太多。
“醫生。”女孩摸到枕邊的絨毛小熊,遞給他,說:“我把它送給你。”
徐宏誌驚訝地朝她問:“為什麽?這團毛茸茸的東西不是你的寶貝嗎?”
“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給你,雖然它已經很老,但它會為你帶來好運的,我不是終於也看得見了嗎?”
徐宏誌接過那隻絨毛熊,笑笑說:“上麵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靦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悅脹大了一些:
“醫生,你要好好留著它啊!等我長大,五年後,或者八年後,我會回來要回我的小熊,那時你再決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說完這句話,女孩伸手摸到床邊的燈掣,把燈擰熄,嘴上掛著一個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無論如何也睡不著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參加孤兒院旅行的前夕那樣,她因為太興奮而失眠,徹夜期盼著晨曦的來臨。這個手術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點緊張。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個不一樣。
女孩轉臉朝向門的那邊,聲音裏有著一種期盼和不確定。
“醫生,這個世界是不是很美麗的?”她問。
門的那邊沒回答。
就在那一瞬間,女孩嗅到了眼淚的鹹味和鼻水的酸澀,聽到了發自一個男人的喉頭的哽咽。
徐宏誌離開病房時,臂彎裏夾著那本書和一隻禿毛的玩具熊。這隻絨毛熊掛在他魁梧的身軀上,顯得那麽小而脆弱,就像眼淚,不該屬於一個強壯的男人。
走出醫院的時候,他踢到腳上鬆垂的鞋帶。他蹲下去把鞋帶綁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淚滴在他的手背上,緩緩流過指縫間,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氣力,他再次站起來。
剛剛下過的一場細雨潤濕了他腳下的一片草地。他踩著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覺到有幾隻蚊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憊的雙腿已經無力把它們甩開了。
他想到躺在病房裏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後,她將可以看到天空的藍和泥土的灰綠,看到電影和人臉,也看到愛的色彩。不管她願不願意,她也將看到離別和死亡。
他又回到許多年前的那天。在比這一片青蔥和遼闊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她像一隻迷路的林中小鳥,偶爾掉落在他的肩頭,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塊肉,給了他遺忘的救贖。
那時他並不知道,命運加於他的,並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餘生的日子,他隻能與回憶和對她的思念長相左右。
自從他的母親在飛機意外中死去之後,徐宏誌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沒見過陽光。母親的乍然離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遠帶走了。那一年,剛剛升上醫科三年級的他,經常缺課,把虛妄的日子投入計算機遊戲,沒日沒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個中高手,卻沒有絲毫勝利的喜悅。
他缺席考試。補考的時候,隻回答了一條問題就離開試場,趕著去買一套最新的計算機遊戲。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聰明才智浪擲在虛擬的世界裏,與悲傷共沉淪。然而,輸的顯然是他。學期結束的時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級。在醫學院裏,留級是奇恥大辱,他卻連羞慚的感覺都付之闕如。
無數個日子,當他掛著滿臉淚痕醒來,惟有那台計算機給了他遺忘的借口。那時候,他瘦得像隻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裏漂流,生活仿佛早已經離棄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電力係統要維修,他惟有走到外頭去。那是正午時份,他瞇起眼睛朝那個熱毒的太陽看去,頓時生出了一個念頭:也許,他可以把自己曬死。他可以用這個方法對猝不及防的命運做出卑微的報複。
他癱在那片廣闊的青草地上,閉上眼睛想象一個人中暑之後那種恍惚的狀態,會像吃下一口鴉片般,在自己的虛幻中下墜,下墜,遠遠離開塵世的憂傷。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掛滿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來。太遲了,一個女孩在他腳邊踉蹌地向前摔了一跤,發出一聲巨響,頭上的帽子也飛脫了。
他連忙把女孩扶起來。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輪廓和那頭栗色頭發上朦朧的光暈。她蜜糖色的臉上沾了泥土。
“對不起。”他瞇縫著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開他,自己站定了,用一隻拳頭擦去眼窩上的泥巴,氣呼呼地瞪著他,說:
“你為什麽躺在這裏?”
“對不起。”他一邊說一邊彎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書和那頂紅色的漁夫帽。
女孩把書和帽子搶了回來,生氣地問:
“你是什麽時候躺在這裏的?”
他一時答不上來。他沒想過她會這樣問。他也不覺得這個問題跟她摔倒有什麽關係。
“我剛才沒看見你。”她一邊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邊說。
“我在這裏躺了很久,誰都看得見。”他說。
這句話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著他,聲音因為激動而微微顫抖。
“誰叫你躺在這裏的?”
“我已經道歉了,你還想怎樣?是你自己走路不長眼睛!”他給曬得頭昏腦脹,平日的修養都不見了。
她二話不說,舉起手裏的帽子朝他頭頂砸去。
他摸著頭,愣在那兒,還來不及問她幹嘛打人,她已經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沒中暑,反而給喚回了塵世。
幾天之後,他在大學的便利商店裏碰到她。晚飯時間早就過了,他走進去買一個杯麵充饑。那天,店裏隻有零零星星的幾個人,他拿著杯麵去櫃台付錢的時候,詫然發現她就站在收款機旁邊。
輪到他的時候,她似乎認不出他來。
“你在這裏兼職的嗎?”帶著修好的意圖,他問。
“你是誰?”她的眼睛裏帶著幾分疑惑。
“我是那天絆倒你的人。”話剛說出口,他馬上發覺這句話有多麽笨。但是,就像出籠的鳥兒一樣,已經追不回來了。他隻好站在那兒傻呼呼地摸著前幾天曬得脫皮的鼻子。
她眼睛沒看他,當的一聲拉開收款機的抽屜,拿起要找回的零錢,挪到鼻子前麵看了看,然後重重的放在他麵前。
他隻好硬著頭皮拿了零錢和杯麵走到一邊。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麽笨拙。也許,當一個人成天對著計算機,就會變笨。
然而,遇見她之後,他雖然懶散依舊,卻沒那麽熱衷計算機遊戲了。
他走到桌子那邊,用沸水泡麵,然後蓋上蓋子,等待三分鍾過去。他交叉雙腳站著,手肘支著桌子,拳頭抵著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細瘦,頂著一頭側分界粗硬難纏的栗色頭發。那張閃著豔陽般膚色的臉上,有一雙聰明清亮的眼睛,帶著幾分直率,又帶著幾分倔強。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麵,帶上一張闊嘴。這整張臉是個奇怪的組合,卻活出了一種獨特的味道,仿佛它的主人來自遙遠的一方天地,那裏也許有另一種生活,另一種美和價值。
後來他知道,那是因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樂的鄉愁,也成了她一輩子難解的心結。
她感覺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過來,他連忙分開雙腿,拿起筷子低著頭吃麵。
那個杯麵泡得太久,已經有點爛熟了。他一向沒什麽耐性等待杯麵泡熟的那漫長的三分鍾,通常,他頂多等兩分鍾就急不及待吃了起來。這一天,那三分鍾卻倏忽過去,他反而寧願用一個晚上來等待。
來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脫下身上的製服,拿了自己的背包從櫃台後麵走出來。
她穿得很樸素,淺綠色襯衣下麵是一條棕色裙子,腳上踩著一雙夾腳涼鞋,那頂用來打人的小紅帽就塞在背包後麵。
他發現她兩個膝蓋都擦傷了,傷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時被草割傷的。她走出去的時候,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對不起。”帶著一臉的歉意,他說。
她回頭瞅著他,那雙漆黑的眸子變得好奇怪,帶著幾分冷傲,幾分原諒,卻又帶著幾分傷感。
“我叫徐宏誌。”他自我介紹說。
她沒搭理他,靜靜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雙手插在口袋,看著她在遙遠的街燈下一點點地隱沒。她兩隻手勾住身上背包的兩條肩帶,仿佛背著一籮筐的心事。他發覺,她並沒有走在一條直線上麵。
直到許多年後,憑著回想的微光,他還能依稀看到當天那個孤單的背影。
接下來的幾天,徐宏誌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隨便買點東西。有好幾次,他推門進去的時候,她剛好抬頭看到他,馬上就搭拉著臉。他排隊付錢的時候,投給她一個友善的微笑,她卻以一張緊抿著的闊嘴來回報他的熱情。
隻有一次,他進去的時候,店裏沒有客人。她正趴在櫃台上看書。她頭埋得很低,臉上漾開了一圈傻氣的微笑。發現他的時候,她立刻繃著臉,把書藏起來。
“她一定是個愛美所以不肯戴眼鏡的大近視。”他心裏想。
那朵瞬間藏起來的微笑卻成天在他心裏蕩漾。
一天,徐宏誌又跑去店裏買東西。他排在後頭,一個瘦骨伶仃、皮膚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櫃台前麵。女孩頭上包著一條爬滿熱帶動物圖案的頭巾,兩邊耳朵總共戴了十幾隻耳環,穿了一個鼻環,脖子上掛著一串重甸甸的銀頸鏈,小背心下麵圍著一條紮染的長紗龍,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裏握著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脫脫像個非洲食人族,隻是不知道為什麽流落到大城市來。
他認得她是鄰房那個化學係男生的女朋友。這種標奇立異的打扮,見過一眼的人都不會忘記。
“明天的畫展,你會來看嗎?”食人族問。
他喜歡的女孩在櫃台後麵搖搖頭。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為什麽要轉去英文係。”食人族一邊嚼口香糖一邊說。
她微笑沒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個口香糖氣球,又吞了回去。臨走的時候說:
“我走啦,你有時間來看看吧。”
“莉莉,你手裏的竹竿是幹什麽的?”她好奇地問。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裏的竹竿,說:“我用來雕刻一張畫。”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臉上卻浮起了一個忍住不笑的神情。當她回過頭來,目光剛好跟他相遇,他牽起嘴角笑了。他們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個人。
她馬上調轉目光。
徐宏誌很想向鄰房那個男生打聽關於她的事,卻苦無借口。一天,那個滿臉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動送上門來。
“你可以看看我嗎?”這個叫孫長康的男生朝他張大嘴巴。
徐宏誌看了一下,發現孫長康口腔裏有幾個地方割傷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個舌環。”他苦著臉說。
“塗點藥膏和吃點消炎藥,應該沒事的了。”他拉開抽屜找到藥膏和消炎藥給孫長康。
他有時會替宿舍的同學診治,都是些小毛病,他們很信任他。藥是他在外頭的藥房買的。然而,過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關在房裏,他們已經很少來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個係的?”他倒了一杯水給孫長康吃藥。
他吞了一顆藥丸。帶著一臉幸福和欣賞的苦笑,他說:
“她這副德性,除了藝術係,還有哪個係會接受她?”
“我前幾天在便利商店裏碰到她,她正在跟那個女店員聊天。”他試著漫不經心地說出這句話。
“你說的是不是蘇明慧?頭發多得像獅子,經常戴著一頂小紅帽的那個女生?”
“對了,就是她。”他終於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學,聽說她今年轉了過去英文係。那個決定好像是來得很突然的。莉莉蠻欣賞她,她不容易稱讚別人,卻說過蘇明慧的畫畫得很不錯。”
“那她為什麽要轉係?”
他聳聳肩:“念藝術的人難免有點怪裏怪氣。他們都說藝術係有最多的怪人,醫學院裏有最多的書呆子。”
徐宏誌尷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樣,你將來一定會是個好醫生。”孫長康補上一句。
徐宏誌一臉慚愧,那時候,他連自己是否可以畢業也不能確定。
孫長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說:
“雖然我不知道你是為了什麽原因,但是,每個人都會有消沉的時候,。”
那一刻,他幾乎想擁抱這個臉上的青春痘開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們一直都隻是點頭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認為孫長康是個木訥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還以為自己可以不著痕跡地從他口中探聽蘇明慧的事。
他對孫長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隻是,男人之間並沒有太多可以用來彼此道謝的說話,如同這個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別人的詞匯。
孫長康出去之後,他拉開了那條灰塵斑斑的百葉簾,把書桌前麵的一扇窗子推開。外麵的陽光灑了進來,他把脖子伸出去,發現窗外的世界有了一點微妙的變化。
就在牽牛花開遍的時節,那隻掉落在他肩頭的林中小鳥,披著光亮的羽毛,給了他一身的溫暖和繼續生活的意誌。
有好幾天,他帶著一臉微笑醒來,懷著一個跳躍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隻為了去看她一眼,然後心蕩神馳地回去。一種他從未遇過的感情在他心裏漾了開來。他的眼耳口鼻會不自覺地擠在一塊癡癡地笑,隻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個瞬間。
生活裏還是有許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學業,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過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邊,溜出這種生活。
隔天,徐宏誌去了藝術係那個畫展。食人族在那裏,跟幾個男生女生蹲在接待處聊天。他拿了一本場刊,在會場裏逛了一圈,並沒有看到蘇明慧的畫。食人族的畫倒是有一張,那張畫,也是最多人看的。
她的畫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裝異服,用色頗為暗淡,風格沉鬱,有點像藍調音樂。
“連食人族都說她畫得好,蘇明慧的畫一定很不錯。”他想。
他翻開那本場刊,在其中一頁上看到一張蘇明慧的畫。那張現代派油畫占了半版篇幅,一頭獅子隱身在一片繽紛的花海裏,它頭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斕的色塊,左邊耳朵上棲息著一隻蝴蝶,天真的眼睛帶著幾分迷惘。
他不知道他是喜歡了畫家本人而覺得這張畫漂亮,還是因為喜歡這張畫而更喜歡這位畫家。
他拿著場刊朝食人族走去,問她:
“請問這張畫放在哪裏?”
食人族似乎並不認得他。她看了看他所指的那一頁,咕噥著:
“這張畫沒有拿出來展覽。”
穿了舌環的食人族,說話有點含混。他湊近一點問:
“那為什麽場刊上會有?”
“這本場刊早就印好了,這位同學後來決定不參加畫展。”食人族回答說。
帶著失望,他離開了會場。
外麵下著霏霏細雨,他把那本場刊藏在外衣裏。那是一頭令人一見難忘的獅子,充滿了奇特的想象。她為什麽要放棄畫畫?是為了以後的生活打算,還是為了他不可能知道的理由?他感到可惜。
夜晚,他冒雨去了便利商店。他推門進去的時候,蘇明慧戴著耳機,趴在櫃台上看書。她蹙著眉,很專注的樣子,似乎是在溫習。也許是在聽歌的緣故,她不知道他來了。直到他拿了一個杯麵去付錢,她才發現他。
她站起來,把書藏在櫃台下麵,臉上沒什麽表情,朝他說了一聲多謝。
他走到桌子那邊吃麵。雨淅淅瀝瀝地下,多少天了?他每個晚上都來吃麵,有時也帶著一本書,一邊吃麵一邊看書,那就可以多待一會。這個晚上,店裏隻有他們兩個人,她繼續聽歌,時而用手指揉揉眼睛,看起來很倦的樣子。他發現她的眼神跟那張畫裏頭的獅子很相似。到底是那頭獅子擁有她的眼神,還是她把自己的眼神給了獅子?她用手指揉眼睛的時候,仿佛是要趕走棲在眼皮上的一隻蝴蝶。那隻蝴蝶偏偏像是戲弄她似的,飛走了又拍著翅膀回來,害她眨了幾次眼,還打了一個小小的嗬欠。她及時用手遮住了嘴巴。
一股幸福感像一隻白色小鳥輕盈地滑過他的心湖。她所有的、毫無防備的小動作,在這個雨夜裏,隻歸他一人,也將永為他所有。
她沒有再看那本書了。每當他在店裏,她都會把正在看的書藏起來。
他走出便利商店的時候才發現外麵刮著大雨。雨一浪一浪的橫掃,根本不可能就這樣回去。他隻好縮在布篷下麵躲雨,雨水卻還是撲濕了他。
過了一會兒,接班的男生打著傘,狼狽地從雨中跑來。該是蘇明慧下班的時候了,他的心跳加快,既期待她出來,又害怕她出來。
半晌,蘇明慧果然出來了,手上拿著一把紅色的雨傘。她發現了他,他靦腆地朝她微笑。她猶疑了一下。不像平日般繃著臉,她投給他一個困倦的淺笑。
那個難得的淺笑鼓舞了他。他朝她說:
“雨這麽大,帶了雨傘,也還是會淋濕的。”
她低了低頭,沒有走出去,繼續站在滴滴嗒嗒的布篷下麵,跟他隔了一點距離,自個兒看著雨。
“你的朋友莉莉是我鄰房的女朋友。”他說。
“那你已經知道了我的名字啦?”她問。
他微笑朝她點頭。
“那你已經調查過我啦?”語氣中帶著責備。
“呃,我沒有。”他連忙說。
看到他那個窘困的樣子,她覺得好氣又好笑。
“我今天去過藝術係那個畫展。”他說。
她望著前方的雨,有一點驚訝,卻沒回答。
“我在場刊上看到你的作品,可惜沒展出來。我喜歡畫裏頭的獅子。它有靈魂。你畫得很好。”
她抬頭朝他看,臉上掠過一抹猶疑的微笑。
然後,她說了一聲謝謝,撐起雨傘,冒著大雨走出去。
他跑上去,走在她身邊。
她把頭頂的雨傘挪過他那一邊一點點。他的肩膀還是濕了。
“你為什麽要放棄?”雨太大了,他要提高嗓門跟她說話。
“這是我的事。”她的眼眸並未朝向他。
“我知道不關我的事,我隻是覺得有點可惜。”
她把雨傘挪回去自己的頭頂,一邊走一邊說:
“我不覺得有什麽可惜。”
“你很有天分。”他說。
“有多少人能夠靠畫畫謀生?”她訕訕地說,雨傘挪過他那邊一點點,再一點點。
“你不像是會為了謀生而放棄夢想的那種人。”
“你怎知道什麽是我的夢想?”她有點生他的氣,又把雨傘挪回去自己頭頂。
“呃,我承認我不知道。”他臉上掛滿雨水,猛地打了一個寒顫。
她看著有點不忍,把手裏的雨傘挪過去他那邊。最後,兩個人都淋濕了。
她沒有再說一句話,兩個人無言地走著。
雨停了,她把雨傘合起來,徑自往前走。
她朝女生宿舍走去,右手裏的雨傘尖隨著她的腳步在路上一停一頓。她看上去滿懷沮喪。
他後悔自己說得太多了,也許開罪了她。然而,這場雨畢竟讓他們靠近了一點。一路走來,他感覺到她手裏那把傘曾經好幾次挪到他頭頂去。
他以為自己的身體很強壯,沒想到竟然給那場雨打敗了。半夜裏他發起燒來,是感冒。他吃了藥,陷入一場昏睡裏,待到傍晚才回複知覺。
他想起他一位中學同學C。那時候,C為了陪一個自己喜歡的女生遊冬泳,結果得了肺炎。他們都笑C害的是甜蜜病。三個禮拜之後,C康複過來,那個強壯的女孩子卻已經跟另一個男生走在一起。
C悲憤交集,把那張肺部花痕斑斑的 X光片用一個畫框鑲了起來,掛在床前,時刻提醒自己,愛情的虛妄和女人的無情。
他呢?他不知道此刻害的是甜蜜病還是單思病。
他頭痛鼻塞,身子虛弱,卻發現自己在病中不可思議地想念她。
愛情是一場重感冒,再強壯的人,也不免要高舉雙手投降,乞求一種靈藥。
他想到要寫一封信給她,鼓勵她,也表達一下他自己。他拿了紙和筆,開始寫下他平生第一封情書。
起初並不順利,他給自己太大壓力了,既害怕自己寫得不好,又很虛榮地想露一手,贏取她的青睞。最後,他想起他讀過的那本書。
他把寫好的信放在一個信封裏,穿上衣服匆匆出去。
他是自己的信鴿,忘了身體正在發燒,銜著那封信,幾乎是連跑帶跳的,朝便利商店飛去,那裏有治他的藥。
他走進去,蘇明慧正在忙著,沒看到他。他隨便 拿了一塊紙包蛋糕,來到櫃台付錢。
他大口吸著氣。她朝他看了一眼,發覺他有點不尋常。他的臉陡地紅了,拿過蛋糕,匆匆把那封信放在她麵前,沒等她有機會看他便溜走。
回去的路上,他不停想著她讀完那封信之後會怎麽想。他發現自己的燒好像退了,身體變輕了。但他還是很想投向夢鄉,在那裏夢著她的回音。
接下來的兩天,他每天在宿舍房間和樓下大堂之間來來回回,看看信箱裏有沒有她的回信,但她沒有。他決定去便利商店看看,說不定她一直在那邊等他,他卻已經兩天沒過去了。
他進去的時候,看到那台收款機前麵圍了幾個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大家的眼睛盯著同一個方向看,似乎是有什麽吸引著他們。
蘇明慧背朝著他,在另一邊,把一瓶瓶果汁放到冰箱裏。他靜靜地站在一排貨架後麵,帶著幸福的思慕偷偷看她。
人們在笑,在竊竊低語。等到他們散去,他終於明白他們看的是什麽:那是他的信。
那兩張信紙可憐地給貼在收款機後麵。已經有太多人看過了,上麵印著幾個骯髒的手指模,紙緣卷了起來。
她轉過身來,剛好看到他。他難以置信地望著她。
“你為什麽要這樣做?”他的身體因為太震驚而微微顫抖。
“你是說那封信?”她漫不經心地說,似乎已經承認這件事是她做的。
挫折感當頭淋下,他愣在那兒,說不出話來。
“你還是用心讀書吧。”她冷冷地說。
他不明白她這句話的意思。
“你不會想再留級的吧?”她接著說。
他的心揪了起來,沒想到她已經知道。
“並不是我有心去打聽。在這裏,光用耳朵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她說。
他沒料到這種坦率的愛竟會遭到嘲笑和嫌棄。
“因為我喜歡你,你就可以這樣對我嗎?”悲憤滾燙的淚水在他喉頭漲滿,他忍著咽了回去。
“你喜歡我,難道我就應該感激流涕嗎?”帶著嘲諷的口吻,她說。
他突然意識到她對他無可理喻的恨。
“你為什麽要折磨我?”他咬著牙問。
“我就是喜歡折磨你。”她那雙冷酷的黑色眸子望著他。
“你為什麽喜歡折磨我?”
她眼裏含著嘲弄,說:
“我折磨你的方式,就是不告訴你我為什麽要折磨你。”
“你這個女人,你到底是什麽人?”他吃驚地朝她看。
“是個你不應該喜歡的人。”她轉身用背衝著他,拿了一條毛巾使勁地擦拭背後那台冰淇淋機。
他懂得了。他的卑微癡傻在這裏隻會淪為笑柄。她並不是他一廂情願地以為的那個人,也不配讓他喜歡。
他轉過身朝外麵走去。她再也沒有機會折磨他了。
回到宿舍,他感覺到每個人都好像已經看過那封信。他們在背後嘲笑他,或是同情他。這兩樣都是他不能接受的。
他想躲起來。但他可以躲到哪裏去呢?除了他的床?
他躲入被褥裏,成天在睡覺,把生活都睡掉了。假使可以,他想把青春虛妄的日子都睡掉。他想起 同學那張肺部花痕斑斑的X光片。他徐宏誌,現在才拿到屬於他自己那張好不了多少的肺部X光片。他有點恨她,也恨所有的女人。他的愛可以被浪擲,卻受不了輕蔑。她可以拒絕他的愛,卻無權這樣踐踏他的尊嚴。
可惡的是,受了這種深深的傷害,他竟然還是無法不去想她。這是報應吧?遇上了她,他天真地以為可以從一種難以承受的生活渡到另一種生活,卻把自己渡向了羞辱。
現在,他隻想睡覺。他要用睡眠來墮落,希望自己更墮落下去,就像她出現之前那樣。
他不知道這樣睡了多少天,直到門外響起一個聲音:
“徐宏誌,有人來找你。”
他懶懶散散地爬出被褥去開門。
那個來通傳的同學已經走開了。他看到自己的父親站在那裏。
為什麽父親偏偏在他最糟糕的時刻來到?他睡眼惺忪,蓬頭垢麵,胡子已經幾天沒刮了,一身衣服邋邋遢遢的。
徐文浩看到兒子那個模樣,沉下了臉,卻又努力裝出一個寬容的神情。他兒子擁有像他一樣的眼睛,性格卻太不像他了。他希望他的兒子能夠堅強一點,別那麽脆弱。
“爸。”徐宏誌怯怯地喚了一聲,然後拉了一把椅子給他。
徐文浩身上散發著一種他兒子沒有的威嚴和氣度。他穿著一套剪裁一流的深灰色薄絨西裝,襯上深藍色暗花絲質領帶和一雙玫瑰金袖扣,低調但很講究。他五十七歲了,看得出二十年前是個挺拔英俊的男子。二十年後,雖然添了一頭灰發,臉上也留下了光陰的痕跡,風度卻依然不凡。他的眼神冷漠而銳利,好像什麽都不關心,也好像沒有什麽事情能瞞得過他。他是那樣令人難以親近,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寂寞的男人。
他一邊坐到椅子裏一邊跟兒子說:
“沒去上課嗎?”語氣像是責備而不是關心。
徐宏誌站在父親跟前,低著頭說:
“今天有點不舒服。”
“有去見醫生嗎?”不像問候,反而像是審問。
“我自己吃了藥,已經好多了。”他心不在焉地說。
一陣沉默在父子之間緩緩流動。徐文浩留意到一本畫展的場刊躺在亂糟糟的書桌上,翻開了的那一頁吸引著他。那一頁登了蘇明慧的畫。
他拿起來看了看,說:
“這張畫還可以。是學生的作品吧?”
徐宏誌很詫異他父親對這張畫的評價。父親是個十分挑剔的人,他說還可以,已經是給了很高的分數。
雖然他心裏仍然恨蘇明慧,為了跟父親抗爭,他偏要說:
“我覺得很不錯。”
徐文浩知道兒子是故意跟他作對的。有時候,他不了解他兒子。他所有的男子氣概似乎隻會用來反叛自己的父親。
“這一年,我知道你很難受。”他相信他能夠明白兒子的心情。
“也並不是。”徐宏誌回答說。他不相信父親會明白他,既然如此,他寧可否定父親。
他感到兒子在拒絕他的幫助,也許他仍然因為他母親的事而恨他。
“劍橋醫學院的院長是我朋友,我剛剛捐了一筆錢給醫學院,你想不想去劍橋念醫科?用你前年的成績,應該沒問題。”
“爸,我喜歡這裏,而且,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他拒絕了父親。父親最後的一句話,使他突然意識到,他去年的成績,在一向驕傲的父親眼裏,是多麽的不長進,所以父親才想到把他送去英國,不讓他留在這裏丟人現眼。父親不會明白,分別並不在於此處或天涯。父親也永不會明了失敗的滋味。
徐文浩再一次給兒子拒絕之後,有些難過。他努力裝出不受打擊的樣子,站了起來,說:
“你吃了飯沒有?”他很想跟兒子吃頓飯,卻沒法直接說出來。
“我吃了。”他撒了個謊。
“那我走了。”他盡量不使自己顯得失望。
他偷偷鬆了一口氣,說:“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休息一下吧。再見。”那一聲“再見”,不像是跟自己兒子說的,太客氣了。
徐文浩走出房間,下了樓梯。
徐宏誌探頭出窗外,看到父親從宿舍走出來。家裏的車子在外麵等他,司機為他打開車門,他上了車。
車子穿過漸深的暮色,消失在他的視線裏。他退回來,把窗關上。
那個唯一可以把他們拉近的人已經不在了。父親和他之間的距離,將來也隻會更遙遠一些。
他溜到床上,把臉埋入枕頭,沉溺在他殘破的青春裏。
劇社的人在大學裏派發新劇的宣傳單,每一張宣傳單都很有心思地夾著一朵野薑花。一個女生塞了一份給蘇明慧。她把它揣在懷裏,朝課室走去。
她選了課室裏靠窗的一個座位,把帶來的那本厚厚的書攤開在麵前。那封信夾在書裏。
她用一塊橡皮小心地擦去信紙上的幾個手指印,又向信紙吹了一口氣,把上麵的橡皮屑吹走,然後,她用手腕一下一下的把信紙熨平。
已經沒有轉回的餘地了,徐宏誌心裏一定非常恨她。
她何嚐不恨他?
為什麽他要在這個時候出現?為什麽他的信要寫得那麽好?他在信裏寫道:
你也許會責怪我竟敢跟你談你的夢想。我承認我對你認識很少。(我多麽渴望有天能認識你更多!)
我以前讀過一本書,書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書裏說:“當你真心渴望某樣東西時,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當我們真心去追求夢想的時候,才有機會接近那個夢想,縱使失敗,起碼也曾經付出一片赤誠去追逐。
我希望你的夢想有天會實現,如同你眼眸綻放的笑容一樣絢爛,雖然我可能沒那麽幸運,可以分享你的夢想。
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神往,也許會令她覺得煩人和討厭。那麽,我願意隻做你的朋友。
第一次讀到這封信的時候,她幾乎醉倒了。然而,一瞬間,一種難言的酸楚在她心中升了起來。他以為她沒讀過那本書嗎?她曾經真心相信夢想,眼下,她不會再相信所謂夢想的謊言了。
他喜歡的,不過是他眼睛看到的一切。
她恨造物主,恨自己,也恨他。
她隻想要他死心,而他現在應該已經死心了。
有多少個晚上,她期盼著他來到店裏。他出現的時候,她偏偏裝作漫不在乎。他懷裏經常揣著一本書,他和她是同類,都是書蟲。
將來,他會看得更多,而她會漸漸看不見了。
那朵野薑花的清香撲麵而來,她把它跟徐宏誌的信一起放在書裏。
她朝窗外望去,看到了他們初遇的那片青草地。他有一把非常好聽的聲音。那把震動她心弦的聲音仿佛是她宿命的預告。造物主奪去她的視力,卻讓她遇到這把聲音,是嘲諷,還是用這把聲音給她補償?
終有一天,她唯一可以依賴的,隻有她的聽力。
三個月前的一天,她畫畫的時候,發現調色板裏的顏色一片朦朧。她以為自己隻是累了。
過了幾天,她發現情況並沒有好過來。她看書的時候,頭埋得很低才得清楚。她看人的時候,像是隔著一個魚缸似的。
她以為自己患了近視,沒想到這麽大個人了,才有近視眼,誰叫她常常在床頭那盞燈下麵看書?
她去見了校醫,校醫要她去見一位眼科醫生。
那位眼科醫生替她做了詳細的檢查。複診的那天,他向她宣告:
她將會漸漸失去視力。
“有人可以照顧你嗎?”那位好心的醫生問。
她搖了搖頭。
“你的家人呢?”
“他們在別處。”她回答說。
幾個小時之後,她發現自己躲在宿舍房間的衣櫃裏。她抱著膝頭,蜷縮成一團,坐在一堆衣服上麵。惟有在這裏麵,看得見與看不見的,都沒有分別。她伸手不見五指,看不到一點光,隻聽到自己的呼吸。
過了許久之後,她聽到房間外麵響起一個聲音,有人在呼喚她的名字。她沒回答。那人推門進來,踱到衣櫃前麵,自言自語地說:
“呃,她不在這裏。”
那是莉莉的聲音。
然後,她聽到莉莉離開時順手把門帶上的聲音。留下來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靜。
她再也?不住了,雙手覆住臉,嗚嗚地啜泣,身體因害怕而顫抖哆嗦。即使剛才那個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把聲音,任何一個陌生人的召喚,都會使她的眼淚終於缺堤。
貝多芬聾了還能作曲,然而,一個把什麽顏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麽還能夠當上畫家?所有她曾經夢想的夢,都將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夠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憐,而是棄絕她的夢想。
第二天,她去申請轉係。
係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轉係的原因,試圖遊說她改變主意。
係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學生愛戴。
“我看過你的畫,放棄實在可惜。”他說。
這種知遇之情把她打動了,她差一點就要告訴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後,除了同情,也改變不了事實,她的話止住了。她討厭接受別人的憐憫。
她現在需要的是謀生,從英文係畢業,她起碼可以當傳譯員,甚至到盲人學校去?書。她沒有什麽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係主任對她的決定感到可惜。於是,她得以帶著尊嚴離開他的辦公室。
那個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間的地板上,把油彩、畫架、她珍愛的畫筆和所有她畫的油畫,全都塞進幾個黑色塑料袋裏。徐宏誌在畫展場刊上看到的那張畫,使她猶疑了一陣,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時間畫的,是她最鍾愛,也是她畫的最後一張畫了。她把它跟其它東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從來就沒有畫過畫一樣。
把所有東西扔掉之後,她發現自己雙手沾了一些紅色和藍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裏用鬆節油和一把擦子使勁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戀以往的生活和夢想,眷戀也是一種感情,會使人軟弱。
她曾經憧憬愛情,今後,愛情也像隨水衝去的油彩一樣,不再屬於她。她不要成為任何人的負累。
徐宏誌偏偏緊接著她的厄運降臨,就像她明明已經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卻詭秘地跟在她身後,提醒她,她曾經憧憬的幸福與眼下的無助。她不免對他惱火,卻又明知道他是無辜的。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書放在床頭。野薑花的味道在房間裏和她手指間飄散,摻雜了泥土和大地的氣息。她以為自己已經平靜多了,卻發現她開始想念徐宏誌。
她把對造物主的恨轉移到他身上,愛情卻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運嗎?還是寧願相信愛情的力量?夢想是注定尋求不到的,但我們不免會想念曾經懷抱的夢想。愛情是我們的自由,隻是,她不知道這種自由會換來幾許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牽牛花已經開到荼靡了。徐宏誌會把她忘記,她也會忘掉他。隻消一丁點光陰,他們以後的故事都會改寫。
然而,在這樣的時刻,她想起了那個老舊的德國童話。故事裏的吹笛人為城鎮驅趕老鼠。鎮上的居民後來食言,拒絕付他酬勞。為了報複,吹笛人用笛聲把鎮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當愛情要召喚一個人的時候,強如那摻了魔法的笛聲,隻消一丁點光陰,人會身不由己地朝那聲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並不是一種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種感情嗎?
她為了那樣傷害他而感到內疚。
內疚難道不是感情?
我們會為不曾喜歡,或是不曾掙紮要不要去喜歡的人而內疚,害怕他受到傷害嗎?
她來到男生宿舍,上樓到了他的房間。那扇門敞開著。徐宏誌軟癱在一把有輪的椅子裏,兩條腿擱在書桌上,背朝著她,在讀一本書,但看起來無精打采的。
房間的牆上用木板搭了一個書架,橫七豎八地放滿了書。書架旁邊,掛著一副醫科生用的骷髏骨頭,並不恐怖,反而有點可憐和滑稽。這副骷髏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沒料到,他的骨頭在他死後會吊在某個陌生人的房間裏,隻影形單地給人研究。
那張單人床上的被子翻開了,一條牛仔褲搭在床邊,褲腳垂到地上。房間裏蕩漾著書的氣息,也夾雜著肥皂香味,洗發精和單身乏人照顧的男生的味道。
有點帶窘的,她低聲說:
“徐宏誌。”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腳縮回來,緩緩地朝她轉過身去,似乎已經認出她的聲音。
她投給他一個溫和的眼神,他卻隻是直直地望著她,聲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來幹嗎?”
她臉上友善的神情瞬間凝結,難堪地立在那兒。
他並沒有站起來,仍舊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絨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這種冷漠的姿態來挽回他失去的尊嚴。
“你把我侮辱得還不夠嗎?”帶著嘲諷的意味,他說。
他好像變成另一個人似的,她後悔自己來了。但是,既然來了,她得把話說清楚。
“徐宏誌,你聽著。”她靜靜地說:“我是來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兒,滿臉驚訝,但那張臉一瞬間又變得陰鬱。
“你這一次又想出什麽方法來折磨我?”他冷笑了一聲,繼續說:“我開始了解你這種女人,你會把男生的仰慕當作戰利品來炫耀,然後任意羞辱你的戰俘!”
她的心腫脹發大,生他的氣,也生自己的氣。
“你怎麽想都隨你,你有權生我的氣。”她退後一步,帶著滿懷的失落轉身離去。
聽到她走下樓梯的腳步聲,他懊惱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他對她實在摸不透,當他想要忘記她的時候,她偏偏又飛了回來,棲在那兒,顯得小而脆弱,喚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雙漆黑閃亮的眼眸裏到底藏著什麽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長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隻會用冷言冷語來掩飾年輕的青澀。
愛情始於某種不舍。他曾經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隻是一段微小的時間。就在這一刻,他發現自己舍不得傷害她,舍不得讓她帶著失望離去。
他奔跑下樓梯,發現她已經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間一條維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從他的視野中消失。他連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轉過身來,那雙清亮的眼睛生氣地瞪著他,怏怏地問:
“你想怎樣?還沒罵夠嗎?”
他吸著氣,好像有話要說的樣子。
沒等他開口,她盯著他,首先說:
“你又想出什麽方法來報複?還是那些戰利品和戰俘的比喻嗎?”
“你不是說我有權生氣的嗎?”
她一時答不上來,投給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樣。
“不過,”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說:
“我棄權。”
“呃,那我應該感謝你啦?”她蹙著眉,故意不顯出高興的樣子。
“不用客氣。”他唇上露出一彎微笑。
“那我就不客氣了。”她徑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腳邊的一顆石子。
她朝他看,一邊走一邊繃著臉問他:
“你幹嗎跟著我?”
他的臉紅了,老盯著路麵,踢走腳下一顆石子,然後又是一顆,再一顆。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為我清除路障?”帶著嘲弄的語氣,她問。
他踩住腳下的一顆石子,雙手窘困地插在口袋裏,終於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讓你難堪的。”
她回過頭來,怔怔地望著他。他站在那兒,傻氣而認真,為自己從沒做過的事道歉。這顆高貴的靈魂感動了她,她明白自己對他的恨是毫無理由的。
“好吧,我原諒你。”她眨了眨眼,調轉腳跟,繼續往前走。
“你原諒我?”他好笑地問。
“嗯,是的。”她點了點頭。
他開始有一點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腸硬。
“你不會是頭一次寫信給女孩子的吧?”她邊走邊說。
“是頭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會是從什麽《情書大全》抄下來的吧?”她促狹地說。
“當然不是。”他緊張地說。
“我讀過那本書。”她說。
“你是說《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點了點頭。
“是什麽時候讀的?”
“你以為隻有你讀過嗎?我早就讀過了。”
“我十五歲那年讀的。”他說。
“我十一歲那年已經讀過,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著她,說:
“年紀這麽小,會看得明白嗎?”
“智商高,沒辦法。”她神氣地說。
“那時很想去看看書裏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說。
“我去過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訴他。
“什麽時候去的?”
“我小時候在肯亞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麽怪不得?”
“你有一種近似非洲豪豬的野蠻!豪豬身上就長滿毛刺,會刺得人很痛。”
“我也見過一頭很像你的狒狒。”她懶懶地說。
“那麽,你是真的見過獅子?”他想起她那張畫。
她“嗯”了一聲,不太想提起獅子的事。
“你喜歡非洲嗎?”他問。
“那個地方不屬於我。”她淡淡地說。
“有機會,我真想去金字塔。”他興致勃勃地說。
她突然靜了下來。她沒去過金字塔。她原以為總有一天會去的。從今以後,所有風景都沒分別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遠景。
“你記不記得牧羊少年在沙漠裏認識了一位煉金術士?”過了一會,她說。
“嗯。”他點了點頭。
“那位煉金術士擁有一顆哲人石和一滴長生露。”
“我記得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東西變成黃金,喝下長生露的人,會永遠健康。”
“這兩樣都不可能。”他回答說。
她卻多麽希望這個故事不是寓言。
“你為什麽要念醫科?”她突然問。
這個問題深深觸動了他。過去的一年,他幾乎忘記了當初為什麽選擇醫科,也忘記了他曾經熱切努力的目標和夢想。
“我想把別人的腦袋切開來看看。”他笑笑。
“你這麽聰明,不像會留級。”她說。
“我並不聰明。”他聳聳肩,無奈地說。
“畢業後,你打算修哪一個專科?”她問。
“我想做腦神經外科,那是最複雜的。”
她停下腳步,朝他抬起頭,說: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麽問題?”
他湊近她,就著日光仔細地看看那雙漂亮的黑眼珠,然後說:“沒什麽問題。”
“幸好你選了腦神經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頭一震,驚訝地望著她,在她眼中讀出了哀淒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視覺神經發炎,三個月前發生的。醫生說,我的視力會漸漸萎縮。一旦複發,我便什麽也看不見了。幸運的話,那一天也許永遠不會來臨。但是,也許下一刻就來臨。就像身上係了個計時炸彈,它不會把我炸成碎片,隻是不再讓我看東西。”她靜靜地說完。
他太震驚了,一瞬間,他恍然明白,為什麽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會那麽生氣。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裏。他終於知道她為什麽放棄畫畫,為什麽從來不在他麵前看書。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來,還?訓她不要放棄夢想。
他在書上讀過這個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係統突然出了問題,可能是遺傳,也可能跟遺傳沒有關係。這個病無藥可治,病人的視野會漸漸縮小,盲點愈來愈大,把顏色混淆,一旦複發便很嚴重,也許最後連光暗都看不見。
她卻能夠平靜地道出這個故事。他難過地望著她,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無非是想把他氣走,他卻生她的氣,以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還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豬。
“別這樣看著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覺得現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見的人,我看的東西已經夠多了。我見過牽牛花,見過海邊成千上萬的紅鸛,見過獅子,野豹和羚羊。當然也見過豪豬。我見過浩瀚的沙漠,見過沙漠最壯闊的地平線,也見過我自己。”她堅強地說。
他不知道要對她說些什麽。他也許懂得安慰脆弱的心靈,卻不曉得堅強的背後有過幾許掙紮和辛酸,又有多麽孤單。
“有時候,其實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當你有一張自己都不喜歡的闊嘴。”她逗趣地說。
他很想告訴她,那張闊嘴把她的臉襯得很漂亮。但他實在沒法若無其事地擠出一個笑容來認同她的黑色幽默。
她繼續說:“大部分動物隻看到黑白兩色,鯊魚更是大近視。它們照樣生存,而且比我們勇敢。”
他失神地點點頭。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從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還是會成為一位好醫生的,呃,應該是一位好的腦神經外科醫生才對。”
然後,她說:
“我要上課了。再見。”這最後一句話,卻說得好像永不會再見似的。
他站在後頭,看著她自個兒朝課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堅強是不是偽裝的。我們都知道世上沒有長生露。在另一個星球,也許會有。可惜,我們是住在一個沒有靈藥的星球上。
她走遠了。他無法使自己的視線從她身上移開。他想起他們初識的那個午後,她掉落在他的肩頭,出於驚惶和恐懼而悻悻地罵了他一頓。是誰把她送來的?愛情是機遇,還是機遇會把兩個命運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籃裏?
他心中滿溢著對她的同情,不是對一個朋友的同情,而是對已經愛上的人的同情。惟有這種同情,使人心頭一酸,胳膊變虛弱了。
整個下午,蘇明慧都在上課,隻在小息的時候逼自己吃了點東西。她今天在他麵前說了那麽多話,是好勝地顯示自己的堅強,還是奸詐地把她的病說得輕鬆平常,然後騙他留在身邊?她怎麽騙得過他呢?他是讀醫的。
跟他道出那一聲艱難的再見時,她心裏渴望他會再一次從背後拉著她,告訴她:
“不管怎樣,我還是那樣喜歡你!”
她故意加快了腳步,縮短自己失望的時間。這一次,並沒有一雙手把她拉回去。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課後,她沒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車站。
她坐在月台上,一列火車靠停,發出陣陣的號聲,人們擠上火車。她沒上去。
她憑什麽認為一個偶爾相逢的人會接受她的命運?
在肯亞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個比她小一歲的漂亮男孩?她摔跤和用標槍捕獵動物。那時候,她深深愛上了他,發誓長大後要嫁給他,永永遠遠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後來,她給母親送了回來,兩個人再也見不到麵了。臨別的時候,男孩跟她說:
“我們是不一樣的。”
她偶爾還會想念他,但是,那段記憶已然遠了。他也許早已經把這個黃臉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沒法想象自己今天會在脖子戴著一串項圈,赤著腳,升起炊煙,等她的情人狩獵之後回家。
能夠相遇的,也許終於會變遙遠。
夜已深了,月台上隻剩下她一個人。她站了起來,深深吸了一口氣,離開車站,走路回去。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隱約看到一個人影坐在宿舍大樓前麵的台階上,然後逐漸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變得熟悉。
她看見徐宏誌從台階上站了起來,似乎已經久等了。
她驚訝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裏,一張臉既期待又擔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嗎?”他問。
她點了點頭。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說。
“你找我有事嗎?”她緩緩地問。
他那雙溫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窩地說:“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嗎?你說過,也許那一天永遠不會來臨,也許下一刻就來臨。我想留在你身邊。”
“不要覺得我可憐。”她固執地說。
“我沒有這樣想。”他回答說。
“你不是寧願和一個健康的人一起嗎?”
“每個人都會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會好的。”
“說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從前也是無藥可治的。”
她難過地笑笑:
“那也許會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後的事。”
“我們有的是時間。”他說。
她看著他,嘴唇因為感動而緊抿著。
“別傻了。”她傷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著她,想弄明白她話裏的意思。
“我們還沒有開始,你不需要這樣做。”她說。
“對我來說,我們已經開始了。”他篤定地望著她。
淚水在她的喉頭漲滿,她咽了回去,告訴自己,以後要為他堅強。他會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後一抹色彩,遠比沙漠的地平線壯闊。
他羞澀而深情地告訴她:
“假使你不嫌棄我有少許近視的話,我願意做你的一雙眼睛。”
她整個人溶化了,感到有一雙溫暖的手把她拉向懷裏。她飛向他,在他的胸膛裏搧動,慶幸自己沒有永遠留駐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則,她今生將錯過了這個永恒的瞬間。
第二章 和光陰賽跑
蘇明慧手裏拿著一麵放大鏡,躲在圖書館二樓靠窗的一方書桌前麵,讀著一迭筆記。她已經不能不借助這件小道具了。它上麵有一盞燈,把燈擰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點。不過,用這個方法溫習,很累就是了。
她擱下放大鏡,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個小黑點大老遠朝這邊跑來,愈走愈近。雖然對她來說,仍然是朦朧的一條人影,但她早就認出是徐宏誌了。上帝要一點一點地把她的視力拿走,徐宏誌的一切卻同時又一點一點地深深釘入她的記憶裏。單憑他走路的樣子,她就不會錯認別人。
她朝他揮手,他也抬起頭使勁地朝她揮手,動作大得像停機坪上那些指揮飛機降落的工作人員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卻已經認出這個小黑點。
現在,他上氣不接下氣地跑了上來。
“怎麽樣?”一雙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來。
他從牛仔褲口袋摸出那張折迭成一角的成績單來,在她麵前神氣地揚了一下。
她把他手裏的成績單搶過來抖開,用放大鏡看了一遍,吃驚地望著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著她坐下來,把臉湊近她,問:
“有什麽獎勵?”
她在他臉上捏了一把。
他摸著臉說:
“還以為會是一個吻。”
她低噓:“這裏是圖書館呢!”
他看到她口裏嚼著一些東西。
“你在吃什麽?”
她淘氣地朝他臉上吹了一口氣,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藍莓味的口香糖,藍莓對眼睛好嘛!”她往他嘴裏塞了一顆。
他把帶去的書打開,陪著她靜靜地溫習。
看到她拿起那麵放大鏡用神地讀著筆記,時而用手揉揉那雙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裏的書,吩咐她:
“轉過來。”
她乖順地轉過身去,背朝著他。他搓揉自己雙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溫熱,輕柔地為她按摩。
她閉上眼睛,頭往後靠,想起每個小孩子都玩過的一個遊戲:她的同伴不知道從哪兒跑出來,用雙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這個人是誰。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現在這樣,眼前有一雙溫暖的大手覆著,背後有一個可以依靠的胸懷將她接住。那麽,黑暗並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氣,嗅聞著身後那個胸懷的味道。自從眼睛不好之後,她的鼻子和耳朵竟變得靈敏了。她喜歡嗅聞他,他聞起來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氣、溫暖的氣息和到病房上課之後身上消毒藥水的味道,像個剛從產房抱出來的嬰兒似的。她能夠在千百人之中,很輕易的把他聞出來。
他抗議說,他已經是個成人了。至於她,他反而可以想象得到,她從產房抱出來的時候,一定是個怒發衝冠,手腳亂舞,非常可怕和難馴的女娃。果然,幾年後,她就騎著一頭非洲大象橫渡鱷魚潭了。
她告訴他,野生動物的味道並不好聞。它們不像寵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後往身上灑香水。他的鼻子沒她那麽靈,但是,他還是聞得到她的味道。沒有一個人不能分辨戀人身上獨特的味道,那甜膩的氣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們,人的血肉肌膚,不光是由細胞組成的一具軀體,而是有了愛和塵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裏的那麵放大鏡。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來代替這麵小鏡子。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計算機,熒幕下麵有一個可以升起來的架格,裏麵藏著一部閉路電視,把書攤開在上麵,然後調較焦點、字體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數,那一頁文字便會出現在熒幕上,閱讀時會比放大鏡舒服許多。
蘇明慧去了上課,徐宏誌偷偷來到她的房間,安裝了這台機器,然後悄悄掩上門離開。
幾個小時之後,徐宏誌在自己的房間裏做功課,發現蘇明慧來了。她望著他,想說什麽又不知道如何開口,臉上的表情複雜可愛。
他朝她微笑。
他一笑,她就明白了。
“你瘋了嗎?那台機器很貴的。”
“我把零用錢省下來買的。”
她不以為然:“你以為你是公子哥兒嗎?”
“我當然不是公子哥兒。”他說。
“那就是啊!”
“你需要它。”他溫柔地說。
他看過很多關於她那個病的資料,又去請?係內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這個病目前還沒有醫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隻能努力讓她過得好一點。
然而,一天,他難過地發現,課程裏指定要讀的書對她的眼睛來說已經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讀其它書了。
“以後由我來讀書給你聽吧!”他說。
“是不是環回立體聲?”她問。
“我隻有一把聲音,當然隻能提供單音道服務。怎麽樣?機會稍縱即逝的啊!”
她想了一下,皺了皺鼻子說:
“但是,你會讀什麽書?”
“由你來選吧,我至少可以提供雙語廣播。”
“由你選好了,我信得過你的品味。要付費的嗎?”
他想了想,認真地說:
“這樣吧!用非洲的故事來交換。”
“那一言為定。”她笑笑說,飛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臉頰。
他摸著臉,說:
“呃,你又做動物才做的事?好惡心!”
她頑皮地笑了,像野兔般發出滿足的震顫聲。她從沒想過有一天,她要用耳朵來聽書。不過,假使在耳畔縈繞的,是他的聲音,也就不壞。
非洲的故事,她願意給他說一萬遍。每個人都會認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當那個故事可以在某天說與自己所愛的人聽,平凡才會變得不凡。我們都需要一位癡心的聽眾來為我們渺小的人生喝彩。
他把要為蘇明慧讀的書分成兩類:白天讀的和夜晚讀的。白天,他讀一些比較輕鬆的,例如遊記和雜誌,甚至是食譜。夜晚,他讀小說。由於朗讀一本書比閱讀要多花好幾倍的時間,他選了偵探故事,以免他這位親愛的,也是唯一的聽眾會忍不住打盹。
他擁有全套福爾摩斯小說。他初中時就迷上柯南.道爾筆下的這位神探。當然,他也喜歡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醫生。重讀一遍年少時已經讀過的書,他得以重新發掘個中的精彩。時日久遠,以前讀過的,他早就忘記了。
她對他的選擇似乎很欣賞,從來沒有一次打盹。她總是很留心去聽,仿佛要補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讀書的幸福時光。
她有時會開玩笑喚他華生醫生。讀到緊張的情節,她不準他讀下去,要自己猜猜結局。雖然她從來沒有猜中,倒是精神可嘉。
有時候,她會要他讀醫科書。他也因為朗讀而把書裏的內容記得更牢。他漸漸意識到,她並不是真的喜歡聽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書,而是不想占去他溫習的時間。
在宿舍台階上等她回去的那個晚上,他告訴自己,今後要為她努力。荒廢了一年的功課,需要雙倍的努力去補回。然而,能為一個人奮鬥,那種快樂無可比擬。他無法摘下星星作為她的眼睛,讓她的眸子重新閃亮,但他們可以彼此鼓勵。
兩個人一起,路會好走一些。
到了醫科三年級下學期,徐宏誌已經為她讀完了三部引人入勝的福爾摩斯故事。她的“華生醫生”在朗讀方麵很出色。他的聲音抑揚頓挫,還非常可惡的經常在緊張關頭故意停下來,懶洋洋地說:
“我累了,今天到此為止。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那麽,這件案到底是自殺還是謀殺呢?如果是謀殺,凶手又是誰?福爾摩斯到底是什麽時候就了然於胸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請求他,甚至假裝生氣,命令他繼續讀下去。
讀書,是他們兩個人之間最私密和幸福的時光。別的情侶是去跳舞、唱歌、看電影,他們卻在樹下、草地上、房間裏,下雨天的某個樓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裏。她難免覺得自己虧欠了他。於是,有時候,她會提議出去走走。
兩個人在外麵的時候,無論走到哪裏,他總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深怕她會走失似的。那一刻,她會抗議:
“我還沒有盲呢!”
每一次,當她說到“盲”這個字,都立刻嗅得到他身上那股憂傷的味道。她豈不知道,她是在和時間賽跑?在失明的那天來臨之前,她要盡量地貪婪地多看他一眼,把他的一切牢牢記住。造物主拿走了她的視力,卻永遠拿不走她的記憶。
她曾經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愛的小斑馬,這種無法像馬般被馴服的動物,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飛揚的塵土後頭追趕一群羚羊,傻得以為自己總有一天能追上它們。
世上沒有任何一種動物,跑得比時間和生命快。賽過光陰的,不是速度,而是愛情在兩個靈魂之間的慢舞。
幾年前,她讀過白芮兒.瑪克罕的自傳故事《夜航西飛》,這位生於一九○二年,在非洲肯亞訓練馬匹,也是史上第一位單人駕駛飛機由東向西橫越大西洋的英國女飛行家,在她的自傳裏就提到非洲寓言中一個和生命賽跑的故事。
改天,她要徐宏誌為她再讀一遍這本書。
一個陽光溫煦的午後,在醫學院旁邊的那棵無花果樹下,徐宏誌為她讀一本剛剛出版的《國家地理雜誌》,裏麵有一篇關於肯亞的文章。
他們背靠著背,他拿著雜誌,說:
“聽著啦!是關於你的故鄉的。”
他喜歡把肯亞喚作她的故鄉。
對她來說,那個地方,既是故鄉,也是異鄉。
那篇文章說的是肯亞小犀牛的故事。成年的犀牛給獵殺之後,遺下出生不久的小犀牛。它們無法自己生存,誌願組織的保育人員會用奶瓶來喂哺這些可憐的孤兒。
“你看!是個香港女人!”徐宏誌指著上麵一張圖片說。
她心頭一震,轉過身去,眼睛湊近那張圖片看。圖片裏,一個女人慈愛地抱著一隻濕漉漉而長相奇醜的小犀牛。就像抱著自己的孩子似的,她用奶瓶給懷中的小動物喂奶。
不用細看說明,她也知道這是她繼父拍的照片。她繼父是拍攝野生動物的華裔美籍攝影師。
相片中那個四十出頭的女子,是她的母親。她的母親,愛動物勝過愛她的孩子。不,也許她錯了,母親愛的是自由,勝過愛她作為一位母親的責任。
她父母在她兩歲那年分開。她父親是個感情的冒險家,輕率地以為婚姻和孩子會讓自己安定下來。結果,這段短暫的婚姻隻能使他明白,還是單身適合他。於是,有一天,他提著行李,搭上一班飛機,再沒有回來。
她的母親在她四歲那年認識了她的繼父,他是另一種冒險家:在非洲野外拍攝危險的野生動物。母親深深愛上這位勇敢的攝影師,連他那個蠻荒也一並愛上了。她把隻有四歲的女兒留給自己的母親照顧,跟隨她的情人奔赴肯亞。在那裏,這個經過一次婚姻失敗的女人,發現非洲大陸才是她向往的天地。
為了贖回某種歉疚,母親在她七歲那年將她接到肯亞去。九歲那一年,卻又把她當作郵包一樣扔了回來。
她無法原諒的是:母親為了後來那一場可怕的意外而無情地把她送走。
她慈愛的外婆再一次接住了這個可憐的小孫女。
直到外婆過身之後,母親才從肯亞回來一趟。然而,親情也有等待的期限,久等了,就再也無法修補。她和母親在葬禮上總共說不上十句話,像兩個陌生人似的。
她沒有好好喂養自己的孩子,卻溫柔地喂養一頭小犀牛。
她很想告訴徐宏誌,這個擁有一雙任性的眼睛的女人,正是她母親。然而,也許還需要一點光陰,她才能夠平靜地道出這個故事。
蘇明慧的外婆出生於重慶一個大富之家。家道中落又遭逢戰亂,外婆逃難到香港的時候,已是孑然一身。
外公早逝,外婆在國內取得的大學學曆得不到承認,隻能在公立圖書館當一名小職員,靠著微薄的薪水,把獨生女養大。到了晚年,還要背起孫女兒這個小包袱。
同外婆相依為命的日子,圖書館是蘇明慧的家和搖籃。外婆上班的時候把她帶在身邊,她會乖乖的坐在圖書館裏讀書和畫畫。書和畫筆是她的玩具,陪著她度過沒有父母的童年。
外婆很疼她。晚上回到家裏,無論多麽疲倦,外婆都會坐在床畔,給她讀童話故事。她怎麽會料到,許多年後,命運之手竟安排另一個親愛的人,為她朗讀故事?雖然讀的不再是童話,卻是更動人的故事。
她隻是擔心,徐宏誌花了太多時間為她讀書。三年級醫科生要讀的書,堆起來比他整個人還要高出一些。他哪裏還有時間溫習?於是,許多時,她會說:
“我想聽你的醫科書!”
他讀的時候,她會很努力去理解,時而拿起一麵放大鏡認真地瞄瞄書裏的圖片。
那些艱澀的內容,由他口中讀出來,竟成了詩韻。人體的各樣器官、五髒六腑、複雜的神經,以至磨人的疾病,都化作一支為靈魂而譜寫的歌。
她用以回報這種天籟的,是牢牢記住,別再在他麵前提起“盲”這個單音節的字。
多年來,她一個人生活,習慣了獨立,也很會照顧自己。同徐宏誌一起之後,她總希望能夠照顧他,為他做點什麽。
兩個人在便利商店再遇的那天,他傻呼呼地說:
“我是絆倒你的那個人。”
他並沒有把她絆倒。剛好相反,他是扶她起來的那個人。她一向以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即使在知道自己患病之後,她也冷靜地安排以後的路,為的就是不需要依靠別人。
那天,她把所有畫具拿去扔掉。回去之後,發現手裏沾了油彩。她用鬆節油使勁地擦掉那些油彩。就在那一刻,她對鏡一瞥,吃驚地發現,她像她母親,同樣冷漠無情。
我們都遇過這種情況:某人跑來,說:
“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你要先聽哪一個?”
她會毫不猶疑地選擇先聽壞消息。不是出於悲觀,而是驕傲,同時也是對世情的憤怒。她從來沒想過逃避,即使前麵是一頭發怒的獅子。
徐宏誌是接著壞消息而來的好消息。
醫生說,她將會漸漸看不見。然後,他出現了,?她哭笑不得。
明日天涯,總有他在身畔。他治好了她的憤世嫉俗。遇上了他,她恍然明白,獨立和有一個可以依賴的懷抱之間,並沒有矛盾。
我們為什麽渴望照顧自己所愛的人?那是愛的延伸,想在對方的生活中留下愛的痕跡。
這一刻,她發現自己在徐宏誌的房間裏,一邊聽音樂,一邊替他收拾。她把洗好的衣服掛在衣櫃裏,順便嗅聞一下剛洗過的衣服上麵的、香香的洗衣粉味道。
她把他的襪子一雙雙卷好,放到抽屜裏。一天,她發現他的襪子全是藍色的,而且都是同一個款式,她覺得不可思議。他笑笑說:
“全都一樣,就不用找對另一隻。”
她咯咯地笑了,沒想到男生是這樣的。
她舍不得花錢買衣服,倒是多買了幾雙襪子。她每一雙襪子都不一樣,都是有圖案的,用最低調的方式來點綴她一身樸素的衣服。她現在倒是有些後悔了,她要把襪子湊近眼睛看,才能找出相同的一雙。
他的書架亂七八糟。她把掛在書架旁邊的那副骷髏骨頭拿下來,放在床上,然後動手整理書架上的書。
過了一會,她轉過身去,發現一個中年男人站在門口,似乎已經來了一會兒光景。
她除下耳機,問:
“請問你找誰?”
“我找徐宏誌。”
“他上課去了,你是?”
“我是他爸。”徐文浩說。他朝那張床一瞥,不無震驚地發現,躺在床上的,不是他兒子,而是一具骷髏骨。
她沒想到這個高大的,有一把冷靜而威嚴的聲音的男人,是徐宏誌的父親。她連忙拉了一把椅子給他。
徐文浩在椅子上坐了下來,發現他兒子的房間比他上次來的時候整潔了許多,似乎是有一雙手在照顧他。
“世伯,你要喝點什麽嗎?”她問。
“不用了。”
“他應該快下課的了。”她朝他微笑。
他朝書架看了看,問:
“這些書,他都看過了?”
“嗯,他喜歡看書。”她一邊收拾一邊說。
“我不知道他喜歡福爾摩斯。”他留意到書架上有一套福爾摩斯。
“他喜歡讀偵探小說,說是可以訓練邏輯思維。他也喜歡描寫法醫生涯的小說,雖然他並不想當法醫。”
“他想修哪一個專科?”
“腦神經外科。”她帶笑回答,心裏奇怪為什麽他不知道。
徐文浩朝這個女孩子看了一眼。他對她有些好奇。許多人都怕他,覺得他高不可攀,連他的兒子都有點怕他。眼前這個女孩子,卻把他當作一個普通人看待。現在,他甚至要從她那裏才知道兒子將來想要修哪一個專科。多少年了?他和兒子之間,總需要一道橋梁。
他聽到腳步聲,是他兒子的吧?也許是,也許不是,他不太確定。
“他回來了。”她肯定地說。
果然,過了一會,他看到兒子懷裏揣著書,神清氣爽地爬上樓梯。
徐宏誌看到自己的父親和蘇明慧待在一起,不禁吃了一驚。他沒那麽輕鬆了,筆直的站在門口,叫了一聲爸。
“你找我有事嗎?”他問。
“我經過這附近,順便來看看你。”徐文浩說。
沉默了一陣,他問兒子:
“這位是你朋友吧?”
他點了點頭,走到她身邊,說:
“這是蘇明慧。”
徐文浩銳利地瞧了她一眼,說:
“那張畫,就是你畫的?”
他記起那天來看兒子,在一本畫展的場刊上見過她的畫。他的記性一向超凡,也遺傳給了兒子。
她訝異地朝徐宏誌看了一眼。
“爸在畫展那本場刊上看過你的畫。”他溫柔地告訴她。
她明白了,朝徐文浩點了點頭,回答說:
“是的,世伯。”
“這個周末是我的生日,蘇小姐,賞麵來吃頓飯吧。”
她轉過頭去看徐宏誌,征求他的同意。
徐文浩已經從椅子上站了起來,像對兒子下一道命令似的,說:
“八點鍾,就我們三個人。”
徐宏誌無奈地朝父親點了點頭。
“我走了。”徐文浩說。
“爸,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陪著蘇小姐吧。”
徐文浩出去了。徐宏誌這才鬆了一口氣。他放下書,在那具骷髏骨頭旁邊躺下來,頭枕在雙手上。
“你很怕你爸的嗎?你見到他,像見鬼一樣。”她朝他促狹地說。
“我才不怕他。”他沒好氣地說。
“是嗎?”她笑了,說:“你們兩個說話很客氣。”
“他喜歡下命令。”他不以為然地說。
“我從來不知道我爸是什麽樣子的。我兩歲後就沒見過他。”她說起來甚至不帶一點傷感。
他卻憐惜起來了。我們愛上一個人,希望和她有將來,遺憾的是,我們無法回到過去,修補她的不幸。她從小就沒有父親,他告訴自己,要對她好一點。
“你不怕我爸?你真的敢跟他一起吃飯?”他笑著問。
她投給他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神,說:
“我連獅子老虎都不怕。何況,他是你爸。他又不會吃人。”
“他比獅子老虎可怕。”
“你不是說,你不怕他的嗎?”她瞧了他一眼。
“我是不怕。”他攬著那副骷髏骨頭,懶洋洋地說。
他不怕他父親這個人,他是怕跟這個永遠高高在上的人說話。
隔了一些距離,蘇明慧隻能看到徐文浩的輪廓。他突然到來,彼此初次見麵,她不好意思湊過去看他。然而,因為變成了模糊的五官和輪廓,她能夠把這兩父子的身影重迭在一起來看。她發現他們有著幾乎一樣的輪廓,連聲音也相似。唯一的分別是,父親的聲音冷一點,是中年人的聲音;兒子的聲音年輕溫柔一點。
然而,她還是嗅聞得到,父子之間那種互相逃避的味道。兒子回來之前,父親威嚴的聲音中帶著幾分關愛,問起她,他兒子將來打算修哪一個專科。兒子回來了,關愛的語氣倏忽變成命令,造成了彼此之間的屏障。徐宏誌也拒絕主動去衝破這道屏障。在房間裏蕩漾的,是父子間一場暗暗的角力。
她的童年沒有父母在身邊。全賴外婆,她的親情雖然有遺憾,卻不致匱乏。她甚至不知道別的家庭是怎樣的。認識了徐宏誌,他告訴她,他的母親在飛機意外中死去。她看得出他和母親的感情很好。喪母之痛,幾乎把他打垮了。一天,他朝她感激地說:
“幸好遇上了你。”
原來,連她自己,也是緊接著壞消息而來的好消息。愛情往往隱含在機遇之中,他們何其相似?在人生逆旅中彼此安慰。
他很少談到他父親。見到他們兩父子之後,她終於明白了。
她想她愛的人快樂。一天,她問:
“我能為你做什麽?”
他微笑搖頭。
她以為自己可以為他做點什麽。後來,她羞慚地發現,這種想法是多麽驕傲和自大。她不僅沒有將他們拉近,反而把他們推遠了。
周末的那天,天氣很好。徐宏誌和她在石澳市集逛了一陣。她帶了一份生日禮物給他父親。那是一尊巴掌般大的非洲人頭石雕,莉莉去年送給她的。莉莉做的石雕很漂亮,同學們都搶著收藏。這個雕像的表情,既嚴肅又有幾分憨氣,看著很令人開懷。徐宏誌的父親會喜歡的。
黃昏的時候,他們離開了市集。他牢牢握住她的手,沿著小徑散步到海邊。
“到了。”他突然停下來說。
浮現在她麵前的,是一座童話中的美麗古堡。蜿蜒的車路兩旁,植滿了蒼翠的大樹,在晚霞與海色的襯托下,整幢建築恍如海市蜃樓,在真實人間升了起來。
“你住在這裏?”她吃驚地問。
“我爸住在這裏。”他回答說,帶她走在花園的步道上。
“你還說你不是公子哥兒?”她瞧了他一眼。
“我當然不是公子哥兒。”他理直氣壯地說:“這些東西是我爸的,我有自己的生活。”
“你在這裏長大的嗎?”她站在花園中央,問他。
他點了點頭。
“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廣大。”她調皮地說。
雖然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廣大,然而,因為留下了自己所愛的人長大的痕跡,也就不一樣了。她朝他看,心裏升起了一份欣賞之情。他是那樣樸素和踏實,一點也不像富家子。
他們走進屋裏去。傭人告訴徐宏誌,他父親給一點公事拖延了,正趕回來。
穿過長長的大理石走廊時,她發現牆上掛著好多張油畫。她湊近點去看,這些藝術品在在顯示出收藏者非凡的聰明和精致的品味。
“他是一位收藏家。”徐宏誌說。
來到客廳,掛在壁爐上麵的一張畫把她吸引了過去。那張畫並不大,是一張現代派田園畫。她湊上去看,畫裏的景物流露無窮盡的意味。
“這張畫很漂亮。”她向往地說,眼裏閃耀著喜悅的神采。
放棄畫畫之後,她已經很少去看畫了。這一張畫,卻震動了她的心弦,是她短短生命中見過最美麗的一張畫。她不無感傷地發現,她離開她的畫,已經很遠了。
“你也可以再畫畫的。”徐宏誌在她身旁說。
她朝他堅定地搖頭。
她決定了的事情,是不會輕易改變的。
“你固執得可怕。”他投給她一個憐愛的微笑。
“我是的。”帶著抱歉,她說。
然後,她告訴他:
“能夠看到這張畫,已經很幸福。它真是了不起,是誰畫的?”
“一位未成名的法國畫家。”後麵有一把聲音回答她。
她轉過身去,發現徐文浩就站在她後麵。
“這張畫是這間屋裏最便宜的,但是,不出十年,它會成為這裏最值錢的一張畫。這個人肯定會名滿天下。”徐文浩臉上流露驕傲的神色。
他帶著勝利的笑容,讚美自己的眼光,同時也發現,在一屋子的名畫之中,這個年輕女孩竟然能夠看出這張畫的不凡。他不免對她刮目相看。
這張描寫歐洲某處鄉間生活的油畫,一下子把三個人拉近了。
徐文浩對蘇明慧不無欣賞之情。她那麽年輕,看得出並非出身不凡。她見過的繪畫作品,肯定比不上他。然而,這個女孩子有一種天生的眼光。
徐宏誌很少看到父親對人這麽熱情。他意識到,這一次,父親是朝他伸出了一雙友善的>手。這雙手暖暖地搭在他的肩頭,告訴他:
“你喜歡的,我就尊重。”
父親看到那個非洲人頭石雕時,也流露讚賞的神色,那不過是一件學生的作品,他深知道,他父親收藏的,全都是世上難求的珍品。他的讚賞,並非禮物本身,而是對這份心意的接納。
父親這雙友善的手感動了他。
蘇明慧驚訝地發現,就在這個晚上,徐宏誌和他父親之間,少了一分角力,多了一分感情。
這一刻,他們留在客廳裏。這個寂寞的中年男人,放下了平日的拘謹,跟她侃侃而談,談到了畫家和畫,也述說了幾個關於交易的軼事。她由衷地佩服他對藝術品豐富的知識、超凡的口味和熱情的追尋。他好像一下子年輕了許多,很想跟他們打成一片。待到他發現,不斷地提到自己的收藏品,似乎有點自鳴得意。於是,他換了一個話題,問起她,她家裏的狀況。
“我爸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分開了。我是外婆帶大的,她在我十五歲那年過身了。”她回答說。
他微微點了點頭,又問:
“這個暑假,你們有什麽計劃?”
“我會留在學校溫習。”徐宏誌說。
她看見徐文浩臉上掠過一絲失望的神情。他也許希望兒子回到這間空蕩蕩的大屋來,卻無法直接說出口。他們之間還需要一點時間。但是,比起上一次,已經進步多了。
“我申請了學校圖書館的暑期工。”她說。
“是不是我們家捐出來的那座圖書館?”徐文浩轉過臉去問兒子。
徐宏誌點了點頭,回答說:“是的。”
她詫異地望著他,沒想到學校最大的圖書館 “徐北林紀念圖書館” 原來是他們捐的。他從來就沒有告訴她。
“是爸用祖父的名義捐贈的。”他聳聳肩抱歉地朝她看,好像表示,他無意隱瞞,隻是認為,這些事情跟他無關,他還是他自己。
後來,話題又回到繪畫之上。
“你最近畫了什麽畫?”徐文浩問。
“我已經沒有畫畫了。”她回答道。
“為什麽?”
“我眼睛有問題,不可能再畫畫了。”
“你的眼睛有什麽問題?”他關切地問。
“我會漸漸看不見。”她坦率地說,“我患的是視覺神經發炎,我的視力在萎縮,也許有一天會完全看不見。”
“那天也許永遠不會來臨。”就在這刻,徐宏誌牢牢把她的手握住,投給她支持的一瞥。
“那很可惜。”徐文浩朝她點了點頭,表示理解和明白的樣子。
然後,他站了起來,說:
“來吧,我們去吃飯。”
徐宏誌把蘇明慧送了回去,才回到自己的房間來。臨走之前,他在床畔給她讀完了福爾摩斯的《吸血鬼探案》。然後,他把燈關掉,壓低聲音嚇唬她:
“我走啦!你自己小心點。”
她滑進被窩裏,兩條手臂伸了出來,沒好氣地說:
“我不怕黑的。”
剛才,離開家裏的時候,他告訴她:
“我爸看來很喜歡你。”
“我的確是很可愛的。”她神氣地說。
他笑了:“非洲熱情的沙漠溶化了南極的一座冰山。”
“你看不出他很寂寞嗎?”她說。
他聳了聳肩。
“也許他想念你媽媽。”停了一下,她說:“我要比你遲死,我先死,你一定受不了。”
他笑笑說:“你咒我早死?”
“男人的寂寞比女人的寂寞可憐啊!這是我外婆說的。我的外曾祖母很年輕就過身,留下我的外曾祖父,一輩子思念著亡妻。當年在重慶,他倆的愛情故事是很轟烈的。”
“我爸並沒那麽愛我媽。”他說。
兩年前的一個黃昏,他在這裏溫習,突然接到母親打來的一通電話:
“有興趣陪一個寂寞的中年女人去吃頓飯嗎?”母親在電話那一頭愉悅地說。
他笑了,掛上電話,換了衣服出去。
母親就是這樣,永遠不像母親。他們倒像是朋友、姐弟、兄妹。她跟父親壓根兒是兩個不同的人。
母親開了家裏那部敞蓬車來接他。他還記得,母親那天穿了一身清爽利落的白衣褲,頭上綁了一條粉紅色的圖案絲巾,鼻梁上架著一副圓形墨鏡,遮了半張臉。他取笑她看起來像一隻大蒼蠅。
她緊張地問:
“他們說是今年流行的款式。真有那麽難看嗎?”
“不過,倒是一隻漂亮的大蒼蠅。”他說。
母親風華絕代,不需要什麽打扮,已經顛倒眾生。
車子朝沙灘駛去。在夕陽懶散的餘暉中,他們來到一間露天餐廳。
“我明天要到印度去。”母親告訴他。
“你去印度幹什麽?”
“那是我年輕時的夢想啊!那時候,要是我去了加爾各答,也許就沒有你。”
母親生於一個幸福的小康之家。這個美麗善良的女孩子,從小就在天主?會辦的學校長大。十七歲那年,她立誌要當修女,拯救別人的靈魂。
外公外婆知道了獨生女的想法之後,傷心得好多天沒跟她說過一句話。母親心都碎了,她想,她怎麽可以在拯救別人的靈魂之前,就首先傷透了父母的靈魂?
一天, 外婆跟母親說: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都還在疾病的痛苦之中,你為什麽不去拯救他們?”
終於,母親順從了外婆的意思,進了一所護士學校。但她告訴自己,她會慢慢說服父母讓她去當修女的。修女和護士的身分,並沒有矛盾。總有一天,她要奔向她仁慈的天主。
天主在遠,愛情卻在近。
幾年後的一天,祖母因為胃炎而進了醫院。當時負責照顧她的,正是剛滿二十二歲的母親。祖母好喜歡這個單純的女孩子,一心要撮合她和自己的兒子。
那一年,父親已經三十四歲了。父親一向眼高於頂。多年來,不少條件很好的女孩子向他送秋波,他都不放在眼裏。
祖母為了讓他們多點見麵,明明已經康複了,還是說身體虛弱,賴在醫院不走。出院後,祖母又以答謝母親的用心照顧為理由,邀請她回家吃飯。
當時,母親還看不出祖母的心思,父親倒是看出來了。既出於孝順,也是給母親清麗的氣質吸引。他開始約會她。
比母親年長十二歲的父親,沒為愛情改變多少,依然是個愛把心事藏起來的大男人。他對女朋友並不溫柔體貼,反而像個司令官,談情說愛也擺脫不了命令的口吻。
“一年後,我實在受不了他。那時候,我決定去加爾各答的一所?會醫院工作,那邊也接受了我的申請。出發前幾天,我才鼓起勇氣告訴你爸。﹂母親說。
就在那一刻,她看到這個男人眼裏不舍的神情,在他臉上讀到了比她以為的要深一些的愛戀。
回去的路上,他靜靜地朝她說:
“我們結婚吧!”
她本來已經決定要走,就在一瞬間,她動搖了。
發現她沒有馬上就答應,於是,他說:
“你不嫁給我,不會找到一個比我好的。你的天國不在印度。”
“那天,我以為他這番說話是難得一見的幽默感,原來,他是認真的。他真的覺得自己是最好的。﹂母親笑了起來,說:”但是,你爸真的很聰明。我好愛他。我崇拜他,就像一條小毛蟲崇拜在天空中飛翔的兀鷹。”
他看得出來,母親一直很崇拜父親。她愛父親,比父親愛她多。她習慣了聽命於父親,把她無盡的深情,奉獻給那顆過於冷靜的靈魂。
“爸也許是一隻孤獨的兀鷹,但你絕對不是小毛蟲。”他嗬嗬地笑了。
“幸好,你像你爸,遺傳了他的聰明。他常說我笨。”
“媽,你不笨。爸一向驕傲。”他說。
“別這樣說你爸。不管怎樣,你得尊重他。你爸一直是個很正派的人。他也很疼你。”
“他疼愛我們,就像天主疼愛祂的子民一樣,是高高在上的施予。”他說。
“他隻是不懂表達他的感情。他跟你祖父也是這樣的。他們兩父子一起時,就像兩隻並排的兀鷹,各自望著遠方的一點,自說自話。”
他燦然地笑了。母親倒是比父親有幽默感。
“男人就是有許多障礙。”母親說,眼裏充滿了諒解和同情。
夜色降臨的時候,露天餐廳周圍成百的小燈泡亮了起來,與天際的繁星共輝映。那天晚上,母親的興致特別好,談了很多從前的事。
沉浸在回憶裏的女人,好像預感自己不會回來似的。她慈愛地對兒子說:
“每一次,當我看到你,我都慶幸自己沒進修道院去。要是我去了,將會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損失。”
他沒料到,這是母親留給他最後的一句話。
第二天,母親提著一口沉重的箱子,帶著一張支票,搭上飛往印度的班機,去圓她的青春年少夢。那筆錢是捐給?會醫院的。母親還打算在醫院裏當一個月的義工。
惡劣天氣之下,機師仍然試圖在加爾各答的機場降落。結果,飛機滑出跑道,瞬間著火,機上的乘客全部葬身火海。
夢想破碎和墜落了,母親在她半輩子向往的天國魂斷。
那個地方真的是天國嗎?
假使她沒去,也許永遠都是。
鮮活的肉體,化作飛灰回航,傷透了兒子的心。他的生命,星河寂靜,再沒有亮光閃爍。
在悲傷的日子裏,他以為父親就跟他一樣沉痛。然而,父親仍舊每天上班去,沒掉過一滴眼淚。他甚至責備兒子的脆弱。
他不免恨父親,恨他多年來把寂寞留給母親,恨他那種由上而下的愛,也恨他冷漠和自私的靈魂。
直到今天,父親突然向他伸出一雙友善的手。他也看到了父親的蒼蒼白發。兀鷹老了。
他愛他的父親,也許比他自己所想的還要愛得多一些。假如父親能用平等一點的方式來愛他,他會毫不猶疑地朝那樣的愛奔去。
他記起來了,就在母親離開之後半年。有一天,父親在家裏摔斷了一條腿。他說是不小心摔倒的,並且以驚人的意誌力,在比醫生預期要短很多的日子再次站起來。
父親真的隻是不小心摔倒嗎?還是由於思念和悲傷而踏錯了腳步?
不掉眼淚的人,難道不是用了另一種形式哭泣?
兩年來,他第一次意識到,他誤解了父親。假如他願意向父親踏出一步,母親會很安慰。二十多年前,這個女孩子為了一段愛情而留在塵俗。她不會願意看見她親愛的丈夫和兒子,在她離去之後,站在敵對的邊緣。
他是如此渴望回報那雙友善的手。幾天後,當父親打電話來,要他回家一趟的時候,他幾乎是懷著興奮的心情奔向那羞怯的父愛。
經過這許多年,他們終於可以坐下來,放下歧見和誤解,放下男人的障礙,說些父子之間的平常話。他會告訴父親他將來的計劃。也許,他們會談到母親。
父親在家裏的書房等他。書桌上,放著蘇明慧送的那個非洲人頭石雕。
這又是一個友善的暗示。他心都軟了,等待著父親愛的召喚。
這一刻,父親坐在皮椅子裏,臉上掛著一個罕有的、慈祥的笑容。
“你記得魯叔叔吧?”父親傾身向前,問他。
“記得。”他回答說。魯叔叔是父親的舊同學。
“魯叔叔的弟弟是美國很有名的眼科醫生,一個很了不起的華人。關於那個病,我請?過他。”
“他怎麽說?”他急切地問,心裏燃起了希望。
“視覺神經發炎,到目前為止,還是沒有任何藥物或手術可以治療。”
他失望地點了點頭。
“你有沒有考慮清楚?”父親突然問。
他詫異地抬起眼睛,說: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有一天,她會失明。”
“也許不會。”他反駁道。
“你不能否定這個可能。”
“到那一天,我會照顧她。”他篤定地說。
“照顧一個盲人,沒你想的那麽容易。”
“我會盡力。”他回答說。
“她會阻礙你的前程。”父親說。
他吃驚地望著父親,難以相信父親竟然說出這種話。
“爸,你不了解愛情。”他難過地說。
“但我了解人性。”徐文浩冷冷地說,“有一天,你會抱怨,你會後悔。愛情沒你想的那麽偉大。”
他沮喪地望著父親,說:
“你不了解我。你太不了解我。”
“你這是醫生泛濫的同情心。”徐文浩不以為然地說。
“愛一個人,並不隻是愛她健康的時候,也愛她的不幸。”他說。
“一個人的不幸並不可愛。”徐文浩淡然地說。
他絕望地看著父親。母親用了短暫的一生,也救贖不了這顆無情的靈魂。他憑什麽以為自己可以感化父親?他未免太天真了。
“我決定了的事,是不會改變的。”他堅定地說。
徐文浩從椅子上站了起來,說:
“你堅持這個決定的話,我不會再支付你的學費和生活費。”
他啞然吃驚地朝他自己的父親看。他從來一刻也沒想過,父親竟會使出這種卑鄙的手段。
“我也不需要。我從來就沒有稀罕。”他說。
眼看這番話沒有用,徐文浩溫和地對兒子說:
“你沒吃過苦。”
“我會去克服。”
“別幼稚了!她願意的話,我可以送她去外國讀書,在那裏,盲人會得到更好的照顧。”
“她也不會稀罕的,而且,她還沒有盲。”他陡地站了起來說。
現在,他們麵對麵站著,橫亙在父親與兒子之間的,是新的怨恨和再也無法修補的舊傷痕。
“你會後悔的。”徐文浩驕傲地說。
“隻要能夠和自己所愛的人在一起,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一種堅毅的目光直視他父親。
“我給你一天時間考慮。”徐文浩努力壓抑著心中的怒火。他已經聽夠了兒子那些愛的宣言和?訓。終有一天,這個天真的孩子會明白,他這樣做是為了他好。
“一分鍾也不需要考慮。”
那個回答是如此決絕,冒犯了父權的尊嚴,枉費了父親的愛。徐文浩的臉一下子氣得發白。
然後,兒子說了傷透他心的說話。
“她可以不說的。她敬重你,說了。你反而嫌棄她,我為你感到可悲。”
就在那一瞬間,一個響亮的巴掌打在徐宏誌臉上。他痛得扭過頭去,悲憤的淚水,很沒出息地濕了眼眶。
父親的那一巴掌,沒有動搖他,反而提醒了他,男女之愛並不比骨肉之情大一些,而是自由一些。我們遇上一個乍然相逢的人,可以選擇去愛或不愛。親情卻是預先設定的,這種預先設定的血肉之親,是一本嚴肅的書,人們隻能去閱讀它。愛情是一支歌,人們能夠用自己的方式去唱出來。每一支歌都是不一樣的,親情卻總是隱隱地要求著回報和順從。他不想批評父親,他也深愛母親。但是,他對蘇明慧的愛是不可以比較的。她是他自己選擇的一支歌。這種全然的自由,值得他無悔地追尋。
這一天,蘇明慧要他陪她到一個露天市集去。那是個買賣舊東西的地方,有書、衣服、首飾、家具、音響和電器,都是人家不要的。
她停在一個賣電視的地攤前麵,好幾十台大大小小的電視放在那裏。手臂上有一個老虎狗刺青的老攤販,坐在一張小圓凳上讀報,對來來往往的人擺出一副愛理不理的態度。
“為什麽不買新的?”他問。
“舊的便宜很多!這些電視都維修好了,可以再用上幾年。”她回答說。
烈日下,她戴著那頂小紅帽,在一堆電視中轉來轉去,終於挑出一台附錄像機的小電視。
“這一台要多少錢?”她問攤販。
那個攤販懶洋洋地瞧了瞧他倆,發現是兩個年輕人,於是狡詐地開了一個很高的價錢。
“這個爛東西也值?”她瞪大眼睛說。
“那麽,你開個價吧!”攤販像泄了氣似的。
她說了一個價錢,他搖著頭說不可能。他還了一個價錢。她像個行家以的,一開口就把那個價錢減掉一半。
這一刻,徐宏誌發現自己尷尬地站在一旁,幫不上忙。他從來沒買過舊東西,更不知道買東西原來是可以殺價的。他看著他愛的這個女人。她像一條小鱷魚似的,毫無懼色地跟一個老江湖殺價,不會騙人,也絕對不讓自己受騙。他對她又多了一分欣賞。
母親從小就不讓他成為一個依賴父蔭的富家子。她要他明白,他和普通人沒有分別。他和同學一起擠公車上學。他要自己收拾床鋪。他穿的都是樸素的衣服。母親最肯讓他花錢的,是買書。他想買多少都行。
直到他上了中學。一天,他帶了同學回家吃午飯。傭人煮了一尾新鮮的石斑魚給他,他平常都吃這個。
那位同學一臉羨慕地說:
“你每天都吃魚的嗎?”
那時他才知道,食物也有階級。他們是多麽富有。
然而,他一直也覺得,這一切都不是他的。父親從祖父手裏接過家族的生意。他們家的財富,在父親手裏又滾大了許多倍。但是,這些都與他無關,他有自己的夢想和人生。
他朝他的小鱷魚看,高興卻又不無傷感地發現:她比他更會生存和掙紮。那麽,會不會有一天,她不再需要他?他不敢想象沒有她的日子。
突然,她轉過身來,抓住他的手,說:
“我們走!”
他們才走了幾步,那個老攤販在後麵叫道:
“好吧!賣給你。”
她好像早已經知道對方會讓步,微笑著往回走。
她竟然用了很便宜的價錢買下那台電視。他不無讚歎地朝她看,她神氣地眨眨眼睛。
就在他們想付錢的時候,她發現小圓凳旁邊放著一台電視,跟他們想買的那一台差不多。
“這一台要多少錢?”她問。
“這一台不賣的。”攤販說。
“為什麽?”
“質素不好的,我們不賣。”那攤販驕傲地說。
“有什麽問題?”帶著尋根究底的好奇心,她問。
“畫麵有雪花。”
“很嚴重?”
“不嚴重,就是有一點雪花。”
她眼珠子一轉,問:
“那會不會比這一台便宜?”
那攤販愣了一下,終於笑了出來,說:
“姑娘,一百塊錢,你拿去好了,你看來比我還要窮。”
她馬上付錢,這一台又比她原本要買的那一台便宜一些。
他們合力扛著那台舊電視離開市集。
回去宿舍的路上,他問:
“你買電視幹嗎?”
“回去才告訴你。” 她神神秘秘地說,頭上的小紅帽隨著她身體的動作歪到一邊。
“為什麽不買好的那一台?”他問。
她朝他笑了笑,說:
“反正對我來說都沒分別。我隻要聽到聲音就行了。”
他把電視調校好,畫麵是有一點雪花,但遠比想象中好。她將一卷錄像帶塞進去,那是一套由美國電視攝製隊拍攝的野生動物紀錄片。熒幕上,一頭花豹在曠野上追殺一隻大角斑羚。那頭受了傷的大角斑羚,帶著恐懼和哀淒的眼神沒命逃跑,沒跑多遠就倒了下去。
“原來你要看這個。”他說。
“我要把英語旁白翻譯成中文字幕。這套紀錄片會播一年,是莉莉幫我找的。她有朋友在電視台工作。”她說。
“你哪裏還有時間?”帶著責備和憐惜的口氣,他說。
“我應付得來的。我是很幸運才得到這份差事的。沒有門路,人家根本不會用一個學生。”她說。
“我和你一起做。”他說。
“你哪有時間?你的功課比我忙。”
“我不會讓你一個人做。”他固執地說。
她知道拗不過他,隻好答應。
片中那頭花豹銜著它的戰利品,使勁地甩了甩,似乎要確定口中的獵物已經斷氣。
“在動物世界裏,互相殺戮是很平常的事。為了生存,它們已經盡量做到最好。”她盯著電視畫麵說。
再一次,他不無傷感地發現;在命運麵前,她比他強悍。他曾經以為她需要他。他忽爾明了,是他更需要她多一些。
她為他分擔了學費和生活費,現在,她又忘了自己的眼睛多麽勞累,多接了一份兼職。
那個在地攤前麵殺價的她,那個淌著汗跟他一起扛著電視穿過市集的女孩,他虧欠她太多了。
蘇明慧從非洲回來之後,每逢假期,外婆會帶她到郊外去。有時候,她們也去動物園。外婆可憐這個小孫女成天困在圖書館裏,於是想到要在生活中為她重建一片自由的天地。
她並不喜歡動物園,她不忍心看見那些動物給關在籠子裏,失去了活著的神采,終其一生要等別人來喂飼,甚至從不知道在曠野上奔跑的自由。這種自由,是值得為之一死的。
但是,為了不讓外婆失望,每次到動物園去,她都裝著很興奮和期待。
有一年,一個俄羅斯馬戲團來到這個城市表演。外婆買了票和她一起去看。她們坐在那個臨時搭建的大帳篷裏,她看到了馴獸師把自己的腦袋伸進一頭無牙的獅子口裏。她也看到六頭大象跟著音樂踢腿跳舞,贏得了觀眾的喝彩。
馬戲團是個比動物園更悲慘的地方。這些可憐的動物經常給人鞭打,為了討好人類而做出有如小醜般的把戲。當它們老邁的時候,就會遭到遺棄或是給人殺掉。
當生命並非掌握在自己手裏,何異於卑微的小醜?
為了外婆,那一次,她裝著看得很高興,還吃了兩球冰淇淋,結果,回去之後,她整夜拉肚子,仿佛是要把看過的殘忍表演從身體裏吐出來。
然而,人原來是會慢慢適應某種生活的。為了外婆而假裝的快樂,漸漸變成真心的。後來,再到動物園去,她臉上總掛著興奮的神色。她甚至為每一頭動物起一個名字。她憐愛它們,同情它們。她也感激外婆,為了她最愛的外婆,她要由衷地微笑。
在她更小的時候,她還沒到非洲去,一天,她從樓梯上摔了下來,兩個膝蓋的皮都磨破了。她痛得蒙上淚花,楚楚可憐的眼睛朝外婆看,心裏說:
“扶我起來吧!”
外婆站在那兒,不為所動地盯著她說:
“爬起來,不要哭。”
她咬著牙搖搖晃晃地爬了起來。外婆朝她說:
“現在,笑一下。”
她忘記了那個微笑有多麽苦澀。但是,她學會了跌倒之後要盡快帶著一個微笑爬起來。她從沒見過外婆和母親掉眼淚。母親不哭是無情。那外婆呢?外婆要她堅強地活著。
外婆在病榻上彌留的時候,她在床前,很沒用的噙著淚水。外婆虛弱地朝她看,像是責備,卻更像是不舍。她連忙抹幹眼淚,換上一個微笑。直到外婆永遠沉睡的那一刻,她再沒有哭。
外婆死後,她要一邊幹活一邊讀書。她的母親從非洲寄來一筆錢,她退了回去。她不想用母親的錢。上了大學,她有助學金和貸款,又有兼職,要養活自己並不困難。她隻是沒料到會有這個病。
二年級的暑假之後,圖書館繼續用她兼職,於是,她辭去了便利商店的工作。現在,她為電視台翻譯一套動物紀錄片。她還瞞著徐宏誌,為出版社翻譯一些自然生態的書。
醫科四年級的功課那麽忙,他根本不可能像她一樣去兼職。他成績優異,卻不能申請醫學院的獎學金。那個獎學金是他父親以家族?育基金的名義設立的。接受獎學金,就等如接受父親的資助。他的家境,也太富有去申請助學金了。現在,他每天下課後去替一個學生補習。回來之後,往往要溫習到夜深,第二天大清早又要去上課。
他為她犧牲太多了。這種愛,就像野生動物一輩子之中能在曠野上奔跑一回,是值得為之一死的。
有時候,她會預感那一天來臨,尤其是當她眼睛困倦的時候。
到了那一天,她再也看不見了。
他將是她在這世上看到的最後一抹,也是最絢爛的一抹色彩,永遠留駐在她視覺的回憶裏。
當約定的時刻一旦降臨,我們隻能接受那卑微的命運。
然而,那一天,她會帶著微笑起來,和他慢舞。
每天下課後,徐宏誌要趕去替一個念理科的十六歲男孩補習。這個仍然長著一張孩子臉的男生要應付兩年後的大學入學試。他渴望能上醫學院。
男孩勤力乖巧,徐宏誌也?得特別用心,經常超時。
男孩跟父母親和祖母同住。這家人常常留徐宏誌吃飯。每一次,他都婉拒了。
並非男孩家裏的飯不好吃,相反,男孩的祖母很會做菜。然而,隻要想到蘇明慧為了省錢,這個時候一定隨隨便便吃點東西,他也就覺得自己不應該留下來吃飯。
今天,他們又留他吃飯。他婉謝了。今天是他頭一次發薪水,他心裏焦急著要讓蘇明慧看看他努力了一個月的成績。從男孩的祖母手裏接過那張支票時,他不免有點慚愧。有生以來,他還是頭一次工作賺錢。他從前總認為自己沒倚靠家人。這原來是多麽幼稚的自欺?
整天忙著上課,沒怎麽吃過東西。離開男孩家的時候,他餓得肚子貼了背,匆匆搭上一班火車回去。
火車在月台靠停,乘客們一個個下車。就在踏出車廂的一瞬間,他驀然看到了一個美麗的身影。她戴著耳機,背包抱在胸懷裏,坐在一張長椅上,滿懷期待地盯著每一個從車廂裏走出來的人。
他佇立在燈火闌珊的月台上,看著這個他深愛的女人。他與她隔了一段距離,她還沒發現他,依然緊盯著每個打她身旁匆匆走過的人。
就在這短短的一刻,他發現自己對她的愛比往日更深了一些,直嵌入了骨頭裏。
火車軋軋地開走了,月台上隻剩下他一個人。她終於看到他了。她除下耳機,興奮地朝他抬起頭來,舉起手裏的一包東西,在空中搖晃。
他邁步朝她走去。她投給他一個小小的,動人心弦的微笑。
他貼著她坐了下來。
“你為什麽會在這裏?”聲音裏滿溢著幸福和喜悅。
她臉上漾開了一朵玫瑰,說:
“你一定還沒吃東西。”
她打開懷裏的紙袋,摸了一個鹹麵包給他。他狼吞虎咽的吃了。
她用手背去撫摸他汗濕的臉,又湊上去聞他,在他頭發裏嗅到一股濃香。
她皺了皺眉,說:
“你吃過飯了?”
他連忙說:“他奶奶煮了蝦醬雞,她有留我吃,可我沒吃啊!”
看到他那個緊張的樣子,她笑了,笑聲開朗天真:
“這麽美味的東西,你應該留下來吃。”
“這個麵包更好吃。”他一邊吃一邊說。
她帶來了水壺。她把蓋子旋開,將水壺遞給他。
他喝了一口水,發現自己已經吃了很多,她卻還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吃著第一個麵包。
“你為什麽吃得這麽少?”他問。
“我不餓。”她說。她把最後一個麵包也給了他,說:“你吃吧。”
“我有東西給你看。”他從口袋裏摸出那張折成一個小長方的支票給她看,興奮地說:
“我今天發了薪水。”
她笑笑從背包摸出她的那一張支票來,說:
“我也是。”
“我還是頭一次自己賺到錢。”他不無自嘲地說。
她笑了:“那種感覺很充實吧?”
“就像吃飽了一樣充實。”他拍拍肚皮說。
她靠在他身上,瞇起眼睛,仰頭望著天空,問:
“今天晚上有星嗎?太遠了。我看不清楚。”
“有許多許多。”他回答說。
第三章 美麗的寓言
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學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學去。徐宏誌和蘇明慧租下了二樓的公寓。麵積雖然小,又沒有房間,但有一個長長的窗台,坐在上麵,可以俯瞰山坡下的草木和車站,還可以看到天邊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學的路。
房東知道徐宏誌是學生,租金算便宜了,還留下了家具和電器。然而,每個月的租金對他們來說,始終是個很大的負擔,可他們也沒辦法。她畢業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們懷抱著共同生活的喜悅,把房子粉飾了一番。他用舊木板搭了一排書架,那具骷髏骨依然掛在書架旁邊,就像他們的老朋友似的。聽說它生前是個非洲人,也隻有這麽貧瘠的國家,才會有人把骨頭賣出來。
戀愛中的人總是相信巧合。是無數的巧合讓兩個人在茫茫人世間相逢,也是許多微小的巧合讓戀人們相信他們是天生一對,心有靈犀和早已注定。她對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幾分親厚的感情。她愛把脫下來的小紅帽作弄地往它頭上掛。
後來的一個巧合,卻讓她相信,人們所以為的巧合,也許並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土、陽光、空氣、雨水和一隻腳上黏著花粉的蝴蝶剛好停駐,才會開出一朵花。我們所有的不期而遇,不謀而合,我們所有的默契,以至我們相逢的腳步,也許都因為兩個人早已經走在相同的軌道上。
一天, 她在收拾她那幾箱搬家後一直沒時間整理的舊東西時,發現了一本紅色絨布封麵,用鐵圈圈成的郵票簿。她翻開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黃的郵票簿,裏麵每一頁都貼滿郵票,是她十三歲以前收藏的。
她曾經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郵。那時候,她節衣縮食,儲下零用錢買郵票。其中有些是她跟同學交換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時候找到的。所有這些郵票,成了她童年生活的一個片段。每一枚郵票,都是一個紀念、一段永不複返的幸福時光。
也許,她想,也許她可以把郵票拿去賣掉。經過這許多年,那些郵票應該升值了,能換到一點錢。
從大學車站上車,在第七個車站下車。車站旁邊有一家郵票店,名叫”小郵筒”,店主是個小個子的中年男人,有一雙精明勢利的小眼睛,看來是個識貨的人。
小眼睛隨便翻了翻她那本孩子氣的郵票簿,說:
“這些都不值錢。”
她指了指其中幾枚郵票,說:
“這些還會升值。”
小眼睛搖了搖他那小而圓的腦袋,說:
“這些不是什麽好貨色。”
她不服氣地指著一枚肯亞郵票,郵票上麵是一頭冷漠健碩的獅子,擁有漂亮的金色鬃毛。
“這一枚是限量的。”她說。
小眼睛把郵票簿還給她,說:
“除了鑽石,非洲沒什麽值錢的東西。”
她知道這一次沒有殺價的餘地了,隻好接過那七百塊錢,把童年的回憶賣掉。但她拿走了那枚肯亞郵票。
回去的時候,她為家裏添置了一些東西,又給徐宏誌買了半打襪子,他的襪子都磨破了。
“我不賣了。”徐宏誌把對方手上的郵票簿要回來,假裝要離開。
這個小眼睛的郵票商人剛剛翻了翻他帶來的郵票簿,看到其中幾個郵票時,他眼睛射出了一道貪婪的光芒,馬上又收斂起來,生怕這種神色會害自己多付一分錢。最後,這個奸商竟然告訴他,這些郵票不值錢。
看見徐宏誌真的要走,小眼睛終於說:
“呃,你開個價吧。”
“一萬塊。”徐宏誌說。
“我頂多隻會給四千塊。”
“七千塊。”徐宏誌說。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櫃台上的一張報紙來看,滿不在乎地說:
“五千塊。你拿去任何地方也賣不到這個價。”
他知道這個狡猾的商人壓了價,但是,急著賣的東西,從來就不值錢。他把郵票簿留在店裏,拿著五千塊錢回去。
這本郵票簿是他搬家時在一堆舊書裏發現的。他幾乎忘記它了。他小時候迷上集郵。這些郵票有的是父親送的,有的是母親送的,也有長輩知道他集郵而送他的稀有郵票。
曾經有人,好像是歌德說:“一個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郵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認真地坐在書桌前麵,用鉗子夾起一個個郵票,在燈下細看。
他從來沒想到有一天能賣掉它們來換錢。他知道這些郵票不止值一萬塊,誰叫他需要錢?醫科用的書特別貴,搬家也花了一筆錢。
他很高興自己學會了議價,雖然不太成功。
徐宏誌回來的時候,她剛好把新買的襪子放進抽屜去。聽到門聲的時候,她朝他轉過身去。
“我有一樣東西給你。”他們幾乎同時說。
“你先拿出來。”她笑笑說。
他在錢包裏掏出那五千塊錢,交到她手裏。
“你還沒發薪水,為什麽會有錢?”
“我賣了一些東西。”他雙手插在口袋裏,聳聳肩膀。
“你賣了什麽?”她疑惑地朝他看。
“我賣了郵票。”他靦腆地回答。他從來就沒有賣過東西換錢,說出來的時候,不免有點尷尬。
她詫異地朝他看,問:
“你集郵的嗎?”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幾乎忘記了,是在那堆舊書裏發現的。”他回答說。
然後,他滿懷期待的問:
“你有什麽東西給我?”
她笑了,那個笑容有點複雜。
“到底是什麽?”他問。
她朝書桌走去,翻開放在上麵的一本書,把夾在裏麵的那枚肯亞郵票拿出來,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掌心裏。
他愣住了:“你也集郵的嗎?”
“很久以前了。我剛拿去賣掉。這一個,我舍不得賣,我喜歡上麵的獅子。”
“為什麽從來沒聽你說集郵?”
“跟你一樣,我都幾乎忘記了。你賣了給誰,能換這麽多錢?”
“就是那間’小郵筒’。”
她掩著嘴巴,不敢相信他們今天差一點就在那兒相遇。
“你也是去那裏?”他已經猜到了。
她點了點頭。
“他一定壓了你價吧?”他說。
她生氣地點點頭。
“那個奸商!”他咬牙切齒地說。
“我那些郵票本來就不值錢,賣掉也不可惜。”她說。
他看著手上那枚遠方的郵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經沒有一本郵票簿去收藏了。
“以後別再賣任何東西了。”他朝她說。
再一次,她點了點頭。
那些賣掉了的郵票是巧合嗎?是偶然嗎?她寧可相信,那是他倆故事的一部分。他們用兒時的回憶,換到了青春日子裏再不可能忘記的另一段回憶。
他們給壓了價,卻賺得更多。
公寓裏有一個小小的廚房,他們可以自己做飯,但他們兩個都太忙了。為了節省時間,她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鍋,或是索性在學校裏吃。他要應付五年級繁重的功課和畢業試,又要替學生補習。為了多賺點錢,他把每天補習的時間延長了一個鍾。
她當上了學校圖書館的助理主任。她喜歡這份工作。館長是個嚴厲的中年女人,但是,她似乎對她還欣賞。當其它同學畢業後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來了。她甚至慶幸可以留下。這裏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誌在身邊,日子跟從前沒有多大分別。
那套動物紀錄片已經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紀錄片,也是關於動物的。她還有一些文章要翻譯。
也許有人會說這種日子有點苦。她深知道,將來有一天,她和徐宏誌會懷念這種苦而甜的日子,就連他們吃怕了的一品鍋,也將成為生命中難以忘懷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點光陰去領會。他們有的是時間。
搬進公寓的那天,徐宏誌靠在窗台上,給她讀福爾摩斯的《蒙麵房客探案》。他打趣說,這個故事是為了新居入夥而讀的。
到了黃葉紛飛的時節,他們已經差不多把所有福爾摩斯的故事讀完了。
“明天,你想聽哪本書?”那天晚上,他問。
“我們不是約定了,讀什麽書,由你來決定的嗎?”
他笑了笑:“我隻是隨便問問,不一定會聽你的。”
“你有沒有讀過白芮兒.馬克罕的《夜航西飛》?”她問。
他搖了搖頭。
“那是最美麗的飛行文學!連海明威讀過之後,都說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據說,寫《小王子》的聖修伯裏跟白芮兒有過一段情呢!”她說。
她說得他都有點慚愧了,連忙問:
“那本書呢?”
“我的那一本已經找不回來了,不知是給哪個偷書賊借去的,一借不還。”停了一下,她向往地說:
“我會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他是什麽時候愛上非洲的?
假如說愛情是一種鄉愁,我們尋覓另一半,尋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長途的歸鄉。那麽,愛上所愛的人的鄉愁,不就是最幸福的雙重鄉愁嗎?
隔天夜晚,他離開醫學院大樓,去圖書館接她的時候,老遠就看到她坐在台階上,雙手支著頭,很疲倦的樣子。
他跑上去,問:
“你等了很久嗎?”
“沒有很久。”她站起來,抖擻精神說。然後,她朝他搖晃手裏拿著的一本書。
他已經猜到是《夜航西飛》。
“圖書館有這本書。”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說:”我利用職權,無限期借閱,待到你讀完為止。”
他背朝著她,彎下身去,吩咐她:
“爬上來!”
她仍然站著,說:
“你累了。”
“爬上來!”他重複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隻頑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兩條纖長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讓他背著回去。
“我重嗎?”她問。
他搖搖頭,背著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懷抵住他的背,頭埋他的肩膀裏。
“你有沒有讀過那個故事?大火的時候,一個瞎子背著一個跛子逃生。”她說。
他心頭一酸,說:
“這裏沒有瞎子,也沒有跛子。”
“那是個鼓勵人們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繼續說。
他把她背得更緊一些,仿佛要永遠牢記著這個隻有欠欠的一握,卻壓在他心頭的重量。
“我改變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腦神經外科。”他告訴她。
“為什麽?”她詫異地問。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說。
她覺得身子軟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會醫好你的眼睛。”他說。
“嗯!”她使勁地點頭。
在絕望的時刻,與某個人一同懷抱著一個渺茫的希望,並竭力讓對方相信終有實現的一天。這種痛楚的喜樂,惟在愛情中才會發生吧?她心裏想。
“圖書館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憐惜地說。
“也不是。”她低聲說。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覺。徐宏誌說的對,但她不想承認,不想讓他擔心。
“等我畢業,你想做什麽都可以。”他說。
“我想做一條寄生蟲。”
“社會的,還是個人的?”
“某個人的。”
“可以。我吃什麽,你就吃什麽,寄生蟲就是這樣的。”他挺起胸膛說。
她睡了,無牽無掛地,睡得很深。
半夜裏,蘇明慧從床上醒來,發現徐宏誌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個早熟的小孩似的,抿著嘴唇,睡得很認真,懷裏抱著那本《夜航西飛》。她輕輕地把書拿走,朝他轉過身去,在床頭小燈的微光下看他,靜靜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這樣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隻能閉上眼睛回憶他熟睡的樣子。
那天也許永遠不會來臨,他曾經這樣說。
他說的是她眼睛看不見的那一天。
在這一時刻,她心裏想到的,卻是兩個那天。
第一個那天,也許會來,也許不會來。
第二個那天,終必來臨。
當我們如此傾心地愛著一個人,就會想象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會離她而去。
她寧願用第一個那天,換第二個那天的永不降臨。
她緊緊握著他靠近她的那一隻手,另一隻手放在他的胸膛裏。
後來有一天,徐宏誌上課去了,她在家裏忙著翻譯出版社送來的英文稿。她答應了人家,這兩天要做好。徐宏誌在屋裏的時候,她不能做這個工作,怕他發現。圖書館裏又沒有放大器。她隻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來。
“?授病了,下午的課取消。”他一邊進屋裏一邊說,很高興有半天時間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進書桌的抽屜裏。
“你藏起些什麽?”他問。
“沒什麽。”她裝出一副沒事的樣子,卻不知道其中一頁譯好的稿子掉在腳邊。
他走上去,彎下身去拾起那張紙。
“還給我!”她站起來說。
他沒理她,轉過身去,背衝著她,讀了那頁稿。
“你還有其它翻譯?”帶著責備的口氣,他轉過身來問她。
她沒回答。
“你瞞了我多久?”他繃著臉說。
“我隻是沒有特別告訴你。”
他生氣地朝她看:
“你這樣會把眼睛弄壞的!”
“我的眼睛並不是因為用得多才壞的!”她回嘴。
然後,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還給我!”她說。
他把稿子藏在身後,直直地望著她。
她氣呼呼地瞪著他,說:
“徐宏誌,你聽著,我要你還給我!”
他一動不動地站在那兒。她衝到他背後,要把那張紙搶回來。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後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卻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張紙撕成兩半。
“呃,對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麽!”她盯著他看。
“你又做了什麽!”他氣她,也氣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後都不管!”他的臉氣得發白。
他從來就沒有對她這麽凶。她的心揪了起來,賭氣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後來有一天,徐宏誌上課去了,她在家裏忙著翻譯出版社送來的英文稿。她答應了人家,這兩天要做好。徐宏誌在屋裏的時候,她不能做這個工作,怕他發現。圖書館裏又沒有放大器。她隻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來。
“?授病了,下午的課取消。”他一邊進屋裏一邊說,很高興有半天時間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進書桌的抽屜裏。
“你藏起些什麽?”他問。
“沒什麽。”她裝出一副沒事的樣子,卻不知道其中一頁譯好的稿子掉在腳邊。
他走上去,彎下身去拾起那張紙。
“還給我!”她站起來說。
他沒理她,轉過身去,背衝著她,讀了那頁稿。
“你還有其它翻譯?”帶著責備的口氣,他轉過身來問她。
她沒回答。
“你瞞了我多久?”他繃著臉說。
“我隻是沒有特別告訴你。”
他生氣地朝她看:
“你這樣會把眼睛弄壞的!”
“我的眼睛並不是因為用得多才壞的!”她回嘴。
然後,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還給我!”她說。
他把稿子藏在身後,直直地望著她。
她氣呼呼地瞪著他,說:
“徐宏誌,你聽著,我要你還給我!”
他一動不動地站在那兒。她衝到他背後,要把那張紙搶回來。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後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卻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張紙撕成兩半。
“呃,對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麽!”她盯著他看。
“你又做了什麽!”他氣她,也氣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後都不管!”他的臉氣得發白。
他從來就沒有對她這麽凶。她的心揪了起來,賭氣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帶著沮喪與挫敗,他回到家裏,發現她在廚房。
聽到他回家的聲音,她朝他轉過身來。她身上穿著圍裙,忙著做飯。帶著歉意的微笑,她說:
“我買了魚片、青菜、雞蛋和粉絲,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鍋了!”
她這樣說,好像自己是個不稱職的主婦似的。
他慚愧地朝她看,很慶幸可以再見到她,在這裏,在他們兩個人的家裏。
第二天早上,她睜開惺忪睡眼醒來的時候,徐宏誌已經出去了。他前一天說,今天大清早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個懶腰,朝書桌走去,發現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裏。她拿起來看,是徐宏誌的筆跡。
她昨天塞進抽屜裏的稿子,他全都幫她翻譯好了,悄悄地,整齊地,在她醒來之前就放在書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沒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濕潤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細細地讀他的稿。
昨天,她跑出去之後,走到車站,搭上一列剛停站的火車。
當火車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們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漸漸落在後頭。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這樣的愛。
到了第七個車站,她毫無意識地下了車。
她走出車站,經過那間郵票店。店外麵放著一個紅色小郵筒招徠。店的對麵,立著一個真的紅色郵筒。她靠在郵筒旁邊坐了下來。
要多少個巧合,他們會在同一天帶著兒時的郵票簿來到這裏?
要多少次偶然,他們會相逢?
就在前一天夜裏,他們坐在窗台上,徐宏誌為她讀《夜航西飛》。她一直想告訴他那個和生命賽跑的寓言。
在英屬東非的農莊長大的白芮兒,那個自由的白芮兒,有一位當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比。她在書裏寫下了吉比說的故事。
徐宏誌悠悠地讀出來:
“‘事情是這樣的。’吉比說。
‘第一個人類被創造出來的時候,他自己一個人在森林裏、平原上遊蕩。他憂心忡忡,因為他無法記得昨日,因此也無法想象明天。神明看見這種情況,於是派變色龍傳送信息給這第一個人類(他是一名南迪人),說不會有死亡這種東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遠不會結束。
‘變色龍出發很久後,’吉比說:'神明又派白鷺傳達另一個不同的信息,說會有個叫死亡的東西,當時辰一到,明天就不會再來臨。”哪個信息先傳送到人類的耳朵,”上帝警告:﹁就是真實的信息。”
‘這個變色龍是個懶惰的動物。除了食物之外什麽也不想,隻動用它的舌頭來取得食物。它一路上磨蹭許久,結果它隻比白鷺早一點抵達第一個人類的腳邊。’
‘變色龍想開口說話,卻說不出口。白鷺不久後也來了。變色龍因為急於傳達它的永生信息,結果變得結結巴巴,隻會愚蠢地變顏色。於是,白鷺心平氣和地傳達了死亡信息。
‘從此以後,’吉比說:‘所有的人類都必須死亡。我們的族人知道這個事實。’
當時,天真的我還不斷思考這個寓言的真實性。
多年來,我讀過也聽過更多學術文章討論類似的話題:隻是神明變成未知數,變色龍成為 ,白鷺成為,生命不斷繼續,直到死亡前來阻擋。所有的問題其實都一樣,隻是符號不同。
變色龍仍然是個快樂而懶散的家夥,白鷺依舊是隻漂亮的鳥。雖然世上還有更好的答案,不管怎樣,現在的我還是比較喜歡吉比的答案。”
“變色龍沒有那麽差勁。”她告訴徐宏誌,“我在肯亞的時候養過一條變色龍,名叫阿法特。它就像一枚情緒戒指,身上的顏色會隨著情緒而變化。那不是保護色,是它們的心情。”
“那隻是個寓言。”他以醫科生的科學頭腦說。
她喜歡寓言。
她寧願相信生命會凋零腐朽,無可避免地邁向死亡?還是寧願相信是一隻美麗的白鷺銜住死亡的信息滑過長空,翩然而至?
外婆離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雙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寓言是美麗的。眼前的紅郵筒和小郵筒是個寓言。一天,徐宏誌銜著愛的信息朝她飛來,給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個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 ,也可以解作 。
她從小酷愛自由。不知道是遺傳自堅強獨立的外婆,還是遺傳自遠走高飛的父母。那是一種生活的鍛煉。她自由慣了。
她從自由來。認識到徐宏誌,她隻有更自由。
在短暫的一生中擁有永恒,就是自由。
天已經暗了。再不回去,徐宏誌會擔心的。
他一定餓了。
是個寒冷的冬夜。從早到晚隻吃過一片三明治,徐宏誌餓壞了。畢業後,當上實習醫生這大半年,每天負責幫病人抽血、打點滴、開藥單、寫報告,還要跟其它實習醫生輪班,每天隻有幾個小時休息,他站著都能睡覺。上個月在內科病房實習時,一個病人剛剛過身,屍體給送到太平間去。人剛走,他就在那張床上睡著了。
實習醫生一年裏要在四個不同科的病房實習,他已經在外科和內科病房待過,兩個星期前剛轉過來小兒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個漫長的夜晚。
剛剛寫好所有報告,他看了看手表,快九點了,他匆匆脫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他們這些實習醫生都分配到醫院旁邊的宿舍。接到病房打來的緊急電話,就能在最短時間之內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較幸運的話,他也許可以在宿舍房間裏睡上幾個小時。他已經練就了一種本領:隨時能夠睡著,也隨時能夠醒來。
不用當值的日子,不管多麽累。他還是寧願開車回家去。他買了一部紅色小轎車,是超過十年的老爺車了,醫院的一個同事讓出來的,很便宜。有了這部車,放假的時候,他和蘇明慧就可以開車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圖書館和家裏。
她已經沒有再做翻譯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雖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夠讓兩個人過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們換了一間有兩個房間的公寓,是同一個房東的,就在他們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學醫院裏實習,回家也很近。
他們擔心的事情並沒有發生,也許正如他所想,那天永遠不會降臨。
蘇明慧靠在宿舍二樓的欄杆上等他。她一隻手拿著一籃自己做的便當,另一隻手拿著一壺熱湯,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頭羊毛衣,棕色褲裙,棕色襪子和一雙綠色運動鞋,頭上戴著一頂紫紅色的羊毛便帽,頭發比起一年前長了許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裏呼出一口冷霧,說:
“吃飯啦!”
“你為什麽不進去?這裏很冷的!”他一邊開門一邊說。
她哆哆嗦嗦地竄進屋裏去,說:
“我想看著你回來。”
“今天吃些什麽?”他饞嘴地問。
“恐怕太豐富了!”她邊說邊把飯菜拿出來,攤開在桌子上,有冬菇雲腿蒸雞、梅菜蒸魚、炒大白菜和紅蘿卜玉米湯,還有一個蘋果。
她幫他舀了飯,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來。當一個人餓成那個樣子,就顧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來,微笑問:
“好吃嗎?”
他帶著讚賞的目光點頭,說:
“你做的菜愈來愈好!”
“累嗎?”
“累死了,我現在吃飯都能睡著。”他朝她說。
看到他那個疲倦的樣子,她既心痛,卻也羨慕。他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拿了優異成績畢業的他,將來會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隻能做一些簡單的工作。
“你也來吃一點吧。”他說。
“我吃過了。”她回答說。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說在家裏?”他問。
“好像是的。你有用嗎?”
“我想借給一個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憐。”他說。
那個病人是個十三歲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發作。男孩個子瘦小,一張俊臉有著與年齡不符的滄桑,那雙不信任別人的眼睛帶著幾分反叛,又帶著幾分自卑。護士說,他父母是一個小偷集團的首領。
徐宏誌翻查了男孩的病曆。他這十三年來的病曆,多得可以裝滿幾個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塊麵積很大的、凹凸不平的傷疤,是七歲那年給他父親用火燒傷的。這個無恥的父親因虐兒罪坐牢。出獄後,兩夫婦繼續當小偷,直到幾年之後又再被捕。前兩年,這兩個人出獄後沒有再回家。男孩給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從來沒有其它人來醫院看他。
男孩的病曆也顯示他曾經有好幾次骨折。男孩說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誌以他福爾摩斯的偵探頭腦推斷,那是給父母虐打的。至於後來的幾次骨折,應該是在男童院裏給其它孩子打傷的。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小孩,會變成什麽樣子?男孩難得開口說話,即使肯說話,也口不對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來,似乎是不需要別人,卻更有可能是害怕給別人拒絕。
徐宏誌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時,並不順利。
那天,他要幫男孩抽血。
男孩帶著敵意的眼神,奚落地說:
“你是實習醫生吧?你們這些實習醫生全都不行的!你別弄痛我!”
他話還沒說完,徐宏誌已經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靜脈,一針刺了下去,一點都不痛。
男孩一時語塞,泄氣地朝他看。
以後的幾天,徐宏誌幫他打針時,明明沒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說是痛死了,弄得徐宏誌很尷尬。那一刻,男孩就會得意地笑。
有時候,男孩盯著徐宏誌的那種眼神,讓徐宏誌感覺到,那是一個未成年男生對一個成年男性的妒恨。那種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覺無法馬上長大,同時也是不幸的那一個。
妒忌和仇恨淹沒了一個無法選擇自己命運的男孩。
徐宏誌並沒有躲開他,也沒討厭他,這反而讓男孩覺得奇怪。
他們成為朋友,始於那個晚上。
那天,徐宏誌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個剛剛送上來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經過男孩的病房時,他看到一點光線。他悄悄走進去,發現男孩趴在床上,用手電筒的微光讀書,讀得津津有味。男童埋頭讀的那本書,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誌》。
假使人生有所謂黑色喜劇,此刻發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劇。他不能取笑男孩讀這本書,這件事本身並不好笑。但是,男孩選擇了這本書,實在?旁觀的人哭笑不得。
“原來你喜歡赤川次郎。”徐宏誌說。
男孩嚇了一跳,馬上換上一副冷麵孔,一邊看一邊不屑地說:
“誰說我喜歡?我無聊罷了!寫得很差勁。”
“我覺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沒看他,說:“膚淺!”
“這本書好像不是你的。”他說。他記得這本書今天早上放在鄰床那個十一歲的男孩床上。那個圓臉孔的男孩這時候睡得很熟。
“我拿來看看罷了!你以為我會去偷嗎?”男孩的語氣既不滿也很提防,又說:“我才不會買這種書。”
“原來你不喜歡讀推理小說,那真可惜!”徐宏誌說。
“可惜什麽?”男孩好奇地問,臉上流露難得一見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說,可以借給你。不過,既然你沒興趣......”
“你為什麽要借給我?”男孩狐疑地問。
“當然是有條件的。”
“什麽條件?”
“以後我幫你打針,你別再搗蛋。”
男孩想了想,說:
“好吧!我喜歡公平交易,但你的技術真的要改善一下,別再弄痛我。”
徐宏誌笑了。他希望男孩能愛上讀書。書,可以慰藉一個人的靈魂。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說,這些懸疑的小故事是他們友誼的象征。每次徐宏誌去看他的時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對心,依然愛挖苦他,卻是懷著一種能夠跟一個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驕傲。
後來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時候,發現氣氛有點不尋常。
兩個病房護士搜查男孩的床。原來,圓臉男孩的手表不見了。護士自然會懷疑這個小偷的兒子。為了公平起見,她們也搜其它人的床,但隻是隨便搜搜。男孩站在床邊,樣子憤怒又委屈,眼睛並未朝徐宏誌看,仿佛是不想徐宏誌看到他的恥辱。
徐宏誌想起圓臉男孩這兩天都拉肚子,於是問護士:“你們搜過洗手間沒有?”
結果,他在圓臉男孩用過的馬桶後麵找到那枚價值幾百塊錢的塑料手表。
給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沒看徐宏誌一眼。他太知道了,因為自己是小偷的兒子,所以大家都認為手表是他偷的。這個留在他身上的印記,就像他手背上的傷疤,是永不會磨滅的。
“他手背的那個傷疤,不是普通的虐兒。”回到家裏,徐宏誌告訴蘇明慧。
“那是什麽?”她問。
他一邊在書架上找書一邊說:
“可能是他爸爸要訓練他當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燒他的手。”
“這個分析很有道理呢!華生醫生。”她笑笑說。
“找到了!”他說。
他在書架上找到一套手塚治蟲的《怪醫秦博士》,興奮地說:
“你猜他會喜歡這套漫畫嗎?”
“應該會的。”她回答說。
他拿了一條毛巾抹走書上的塵埃。她微笑朝他看。她愛上這個男人,也愛上他對人的悲憫。他是那麽善良,總是帶著同情,懷抱別人的不幸。
是誰說的?你愛的那個人,隻要對你一個人好就夠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麵前是個魔鬼。她從來不曾這樣相信。假使一個男人隻關愛他身邊的女人,而漠視別人的痛苦,那麽,他真正愛的,隻有他自己。一天,當他不愛她時,他也會變得絕情。
她由衷地敬重這個她深深愛著的男人,為他感到驕傲。因為這種悲憫,使他在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比她高尚。她自問對動物的愛超過她對人類的愛。她從來就是一個孤芳自賞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隻是擔心,他的悲憫,有一天會害苦自己。
他把《怪醫秦博士》送給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說找出來,想要還給他。
“你喜歡的話,可以留著。”他說。
“不用還?”男孩疑惑地問。
“送給你好了。”
男孩聳聳肩,盡量不表現出高興的樣子。
“將來,你還可以讀福爾摩斯和阿加莎.克裏斯蒂。他們的偵探小說才精彩!”徐宏誌說。
“誰是阿加莎.克裏斯蒂?”
“她是舉世公認的偵探小說女王!不過,你得要再讀點書,才讀得懂他們的小說。”
男孩露出很有興趣的樣子。
“讀了的書,沒有人可以從你身上拿走,永遠是屬於你的。”徐宏誌語重心長地說。
男孩出院前,他又買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說給他。他買的是“三色貓”係列,沒買“小偷”係列。
男孩眉飛色舞地捧著那套書,說:
“那個手塚治蟲很棒!”
“他未成為漫畫家之前是一位醫生。”徐宏誌說。
“做醫生也不難!我也會做手術!”男孩驕傲又稚氣地說。
徐宏誌忍著不笑,鼓勵他:
“真的不難,但你首先要努力讀書。”
徐宏誌轉身去看其它病人時,男孩突然叫住他,說:
“還給你!”
徐宏誌接住男孩拋過來的一支鋼筆,才發現自己口袋裏的那支鋼筆不知什麽時候不見了。
“這支鋼筆是便宜貨,醫生,你一定很窮。”男孩老氣橫秋地說。
徐宏誌笑了,把鋼筆放回襯衣的口袋裏去。
隔天,徐宏誌再到病房去的時候,發現男孩那張床上躺著另一個孩子,護士說,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現,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個可怕的家庭之後會發生什麽事。他唯一能夠確定的是,男孩帶走了所有的書。那些書也許會改變他,為他打開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離開小兒科病房,還沒能再見到男孩。
實習生涯的最後一段日子,徐宏誌在產科。產婦是隨時會臨盆的,也不知道為什麽,大部分產婦都會在夜間生孩子,這裏的工作也就比小兒科病房忙亂許多。
他的一位同學,第一次看到一個血淋淋的嬰兒從母親兩腿之間鑽出來時,當場昏了過去,成為產房裏的笑話。大家也沒取笑他多久,反正他並不是第一個在產房昏倒的實習醫生。
徐宏誌的第一次,給那個抓狂的產婦死命扯住領帶,弄得他十分狼狽。幾分鍾後,他手上接住這個女人剛剛生下來的一個女娃。她軟綿綿的鼻孔吮吸著人間第一口空氣。他把臍帶切斷,將她抱在懷裏。這個生命是那麽小,身上沾滿了母親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會從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聲卻幾乎把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盡全身氣力喊完了,便緊抿著小嘴睡去。外麵的世界再怎麽吵,也吵不醒她。老護士說,夜間出生的嬰兒,上帝欠了他們一場酣眠。終其一生,這些孩子都會很渴睡。
他看著這團小東西,想起他為蘇明慧讀的《夜航西飛》,裏麵有一段母馬生孩子的故事。等候小馬出生的漫長時光中,白芮兒.瑪克罕說:誕生是最平凡不過的事情;當你翻閱這一頁時,就有一百萬個生命誕生或死亡。
蘇明慧告訴他,在肯亞的時候,她見過一頭斑馬生孩子。那時她太小,印象已然模糊,隻記得那頭母馬側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過了一會,一頭閃閃發亮的小斑馬從母親的子宮爬出來,小小的蹄子試圖站起來,踉踉蹌蹌跌倒,又掙紮著站起來。
“就像個小嬰兒似的,不過,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說。
人們常常會問一個問題:我們從何處來?將往何處去?
今夜,就在他雙手還沾著母親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間,他發現自己想念著蘇明慧,想念她說的非洲故事,也想念著早上打開惺忪睡眼醒來,傻氣而美麗的她。
他用肥皂把雙手洗幹淨,脫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圍裙,奔跑到停車場去。他上了車,帶著對她的想念,穿過微茫的夜色。
公寓裏亮著一盞小燈,蘇明慧抱著膝頭,坐在窗台上,戴著耳機聽歌。看見他突然跑了回來,她驚訝地問:
“你今天不是要當值嗎?”
他朝她微笑,動人心弦地說:
“我回來看看你,待會再回去。”
她望著他,投給他一個感動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頭上的耳機除了下來,讓她靠在他的胸懷裏。
她嗅聞著他的手指,說:
“很香的肥皂味。”
我們何必苦惱自己從何而來,又將往何處去?就在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們的天堂就在眼前,有愛人的細話呢喃輕撫。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幾天晚上,他要當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飯來。
她坐在床邊的一把扶手椅裏。他無意中發現她腳上的襪子是不同色的:一隻紅色、一隻黑色。
“你穿錯襪子了。”他說。
她連忙低下頭看了看自己的襪子,朝他抬起頭來,說:
“這是新款。”
然後,她微笑說:
“我出來的時候太匆忙。”
這一夜,她做了一盤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飯。
“我下一次會做西班牙海鮮飯。”她說。
“你有想過再畫畫嗎?”
“我已經不可能畫畫,你也知道的。”
“畫是用心眼畫的。”
“我畫畫,誰來做飯給你吃?”她笑笑說。
“我喜歡吃你做的菜。但是,現在這樣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夢想。”
她沒說話,低了低頭,看著自己的襪子,問:
“你有沒有找過你爸?”
他沉默地搖了搖頭。
“別因為我而生他的氣,他也有他的道理。難道你一輩子也不回家嗎?”她朝他抬起頭來說。
“別提他了。”他說。
“那麽,你也不要再提畫畫的事。”她身子往後靠,笑笑說。
她回去之後,他一直想著她腳上那雙襪子。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後回到家裏倒頭大睡。半夜醒來,發現不見了她。
他走出房間,看見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廳裏摸著牆壁和書架走,又摸了摸其它東西,然後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來。
“你幹什麽?”他僵呆在那兒,吃驚地問。
“你醒來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說:“我睡不著,看看如果看不見的話,可不可以找到這張椅子。”
他大大鬆了一口氣,擰亮了燈,說:
“別玩這種遊戲。”
“我是不是把你嚇壞了?”她睜著那雙慧黠的眼睛,抱歉地望著他。
他發現自己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對不起。”她說。
一陣沉默在房子裏飄蕩。她抬起頭,那雙困倦的眸子朝他看,諒解地說:
“到了那一天,你會比我更難去接受。”
他難過地朝她看,不免責怪自己的軟弱驚惶。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著她,耳邊有音樂縈回。他告訴她,他剛剛接生了一個重兩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點手忙腳亂,給那個產婦弄得很狼狽。他又說,初生的嬰兒並不好看,皺巴巴的,像個老人。
這團小生命會漸漸長大,皺紋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變回一個老人。此生何其短暫?他為何要懼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為她明亮。
那天半夜,她睡不著。徐宏誌剛剛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躡手躡腳下了床。
她走出客廳,用手去摸燈掣。摸著摸著,她突然發現自己隻能看見窗外微弱的光線。要是連這點微弱的光線都看不見,她還能夠找到家裏的東西嗎?於是,她閉上眼睛,在無邊的黑暗中摸著牆壁走。沒想到他醒來了,驚懼地看著她。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會太難過。
在實習生活涯裏,他見過了死亡,也終於見到了生命的降臨。她很小的時候,就已經跟死亡擦身而過。
九歲那年,她跟母親和繼父住在肯亞。她和繼父相處愉快。他說話不多,是個好人。她初到非洲叢林,就愛上了那個地方。她成了個野孩子,什麽動物都不怕,包括獅子。
母親和繼父時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獅子,即使是馴養的獅子,也是不可靠的。他們住的房子附近,有一個農場,農場的主人養了一頭獅子。那頭名叫萊諾的獅子,給拴在籠子裏。它有黃褐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鬃毛,步履優雅,冷漠又驕傲。
那是一頭非常美麗的獅子,正值壯年。她沒理母親和繼父的忠告,時常走去農場看它,用畫筆在畫紙上畫下它的模樣。
萊諾從不對她咆哮。在摸過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後,她以為獅子也能做朋友。一天,她又去看萊諾。
她站在籠子外麵。萊諾在籠子裏自在地徘徊。然後,它走近籠子,那雙渴念的眼睛盯著她看。她以為那是友誼的信號,於是回盯著它,並在籠子外麵快樂地跳起舞來。
突然,她聽到一陣震耳的咆哮,萊諾用牙齒狠狠撕裂那個生?的籠子,衝著她撲出來。她隻記得雙腳發顫,身體壓在它的爪子下麵。它那駭人的顎垂肉流著口水,她緊閉著眼睛,無力地躺著。那是她短短生命裏最漫長的一刻。
然後,她聽到了繼父的吼叫聲。
萊諾丟下了她,朝繼父撲去,接著,她聽到一聲轟然的槍聲。萊諾倒了下去,繼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裏握著一把長槍。她身上也流著血。
繼父的大腿給撕掉了一塊肉,在醫院裏躺了三個星期。她隻是給抓傷了。萊諾吞了兩顆子彈,死在繼父的獵槍下。
不久之後,她的母親決定將她送走。
她乞求母親讓她留下,母親斷然拒絕了。
她知道,母親是因為她差點兒害死繼父而把她趕走的。母親愛繼父勝過愛自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帶著行李獨個兒搭上飛機,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許多年後,外婆告訴她:
“你媽把你送回來,是因為害怕。她害怕自己軟弱,害怕要成天擔心你,害怕你會再受傷。”
“她這樣說?”帶著一絲希望,她問。
“她是我女兒,我了解她。你像她,都喜歡逞強。”外婆說。
“我並不像她。我才不會丟下自己的孩子不顧。”她冷冷地說。
許多年了,給萊諾襲擊的恐懼早已經平伏,她甚至想念萊諾,把它畫在一張張畫布上。給自己母親丟棄的感覺,卻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誌治好了她童年的創傷。
他讓她相信,有一個懷抱,永遠為她打開。
送飯去宿舍的那天,徐宏誌發現她穿錯了襪子。
她明明看見自己是穿上了一雙紅色襪子出去的。
為了不讓他擔心,她故作輕鬆地說:
“新款來的!”
後來才承認是穿錯了。
誰叫她總喜歡買花花襪子?
近來,她得用放大鏡去分辨每一雙襪子。
那天早上,她起來上班,匆匆忙忙拉開抽屜找襪子。她驚訝地發現,她的襪子全都一雙一雙卷好了,紅色跟紅色的一塊,黑色跟黑色的一塊。她再也不會穿錯襪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著那些襪子,是誰用一雙溫暖的手把襪子配成一對?那雙手也永遠不會丟棄她。
她以後會把一雙襪子綁在一起拿去洗,那麽,一雙襪子永遠是一雙。
第四章 一夜的謊言
醒來絕對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每天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還能看得見,蘇明慧不禁心存感激。
一天,她醒來,徐宏誌已經上班了。洗臉的時候,她在浴室的半身鏡子裏瞧著自己。就像一個有千度近視的人,眼鏡卻弄丟了。她看到的,是一張有如蒸餾過的臉,熟悉卻愈來愈模糊。
最近有一次,她在圖書館裏摔了一跤。那天,她捧著一疊剛送來的畫冊,走在六樓的書架與書架之間。不知是誰把一部推車放在走道上,她沒看見,連人帶書摔倒在地上。她連忙掛著一個從容的微笑爬起來,若無其事地拾起地上的畫冊。
回家之後,她發現左大腿瘀青了一片。那兩個星期,她很小心的沒讓徐宏誌看到那個傷痕。
有時她會想,為什麽跌倒的時候,她手裏捧著的,偏偏是一套歐洲現代畫的畫冊?是暗示?還是嘲諷?
是誰說她不可以再畫畫的?是命運,還是她自己的固執和倔強?
圖書館的工作把她的眼睛累壞了。一次,她把書的編碼弄錯了。圖書館館長是個嚴格但好心腸的女人。
“我擔心你的眼睛。”館長說。
“我應付得來的。”她回答說。
她得付出比從前多一倍的努力,做好的編碼,重複地檢查,確定自己沒有錯。
她從小就生活在兩極:四麵高牆包圍著的圖書館和廣闊無垠的非洲曠野。眼下,她生活在光明與黑暗的交界。那黑暗如同滔滔江河,她不知道哪天會不小心掉下去,給河水淹沒。
那天,徐宏誌下班回來,神采飛揚地向她宣布:
“眼科取錄了我!”
他熬過了實習醫生的艱苦歲月。現在,隻要他累積足夠的臨床經驗,通過幾年後的專業考試,就會如願以償,成為一位眼科醫生。
她跳到他身上,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明白自己要更奮勇地和時間賽跑。隻要一天她還能看得見,他才能夠滿懷希望為她而努力。
無數個夜晚,她在床頭小燈的微光下,細細地看著熟睡如嬰孩的他,有時也用鼻子去拱他。直到她覺得困了,不舍地合上眼睛,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當她張開眼睛,發現自己醒在光明這邊的堤岸上,她內心都有一種新的激動。
是渺茫的希望鼓舞了她?還是身邊的摯愛深情再一次、悄悄地把她從黑暗之河拉了上來?
行將失去的東西,都有難以言喻的美。
他們搬了家。新的公寓比舊的大了許多,他們擁有自己的家具,隨心所欲地布置。這幢十二層樓高的房子,位處寧靜和繁喧的交界。樓下是一條安靜的小街,拐一個彎,就是一條繁忙的大馬路。
他們住在十樓,公寓裏有一排寬闊的窗子,夜裏可以看到遠處鬧市,成了迷蒙一片的霓虹燈。早上醒來,映入眼簾的是一片晴空。
附近的商店,也好像是為她準備的。出門往左走,是一間咖啡店,賣的是巴西咖啡,老遠就聞到飄來的咖啡香。咖啡店旁邊,是一家精致的德國麵包店,有她最愛吃的德國核桃麥包。每天麵包出爐的時候,麵包香會把人誘拐進去。
麵包店隔壁是一間花店,店主是個年輕女孩,挑的花和插的花都很漂亮。花店旁邊是唱片店,唱片店比鄰是一間英文書店,用上胡桃木的裝潢,簡約而有品味。書店隔壁,是一家花草茶店,賣的是德國花草茶。
光用鼻子和耳朵,她就能分辨出這些店。咖啡香、麵包香、書香、花香、茶香,還有音樂,成了路牌,也成了她每天的生活。有時候,她會在咖啡店待上半天,戴著耳機,靜靜地聽音樂。
徐宏誌這陣子為她讀的,是米蘭.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更好的生活,是否永遠不在眼前,而在他方?她卻相信,美好的東西,就在眼前這一方天地。
有時候,她會要求徐宏誌為她讀食譜。她愛上了烹飪,買了許多漂亮的碗盤。烹飪是一種創作,她用繪畫的熱情來做好每一道菜,然後把它們放在美麗的盤子上,如同藝術品。最重要的是,沒有人會對這樣的藝術品評價,不管她煮了什麽,徐宏誌都會說好吃,他甚至傻氣地認為,她耗費心思去為他做飯,是辜負了自己的才華。
外婆說的對,她喜歡逞強。
可是,逞強又有什麽不好呢?
因為逞強,圖書館的工作,她才能夠應付下來。
半夜裏,徐宏誌迷迷糊糊地張開眼睛醒來,發現蘇明慧還沒有睡。她一隻手支在枕頭上,正在凝望著他。
“你為什麽還不睡覺?”他問。
“我快要睡了。”她回答。
“你要我為你做什麽?”
“永遠像現在這麽年輕。要為我年輕,不要變老。”她說。
她渴望永遠停留在當下這一刻,還能看到他年輕的臉。一個跟時間賽跑的選手,總會回頭看看自己跑了多遠,是否夠遠了。
他睜著半睡半醒的眼睛看著她。她也許不會知道,每天醒來,他都滿懷感動。這些年來,他們一起走過了生活中的每一天。現在,他當上了住院醫生,也分期付款買了一部新車,比舊的那一部安全和舒適。他們很幸運找到這間公寓,就近醫院,她回去大學也很方便。樓下就是書店。那副骷髏骨,也跟著他們一起遷進來,依舊掛在書架旁邊。他忘了它年紀有多大。人一旦化成骨頭,就不會再變老,也許比活著的人還要年輕。
再過幾年,他會成為眼科醫生。在他們麵前的,是新的生活和新的希望,是一支他們共同譜寫的樂章。人沒法永遠年輕,他們合唱的那支歌,卻永為愛情年輕。
“嫁給我好嗎?”他說。
她驚訝地朝他看,說:
“你是在做夢,還是醒著的?”
為了證明自己是醒著的,他從床上坐了起來,誠懇而認真地說:
“也許你會找到一個比我好的人,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個比你好的人了,請你嫁給我。”
她心裏一熱,用雙手掩住臉,不讓自己掉眼淚。
他拉開她掩住臉的那雙手,把那雙手放到自己胸懷裏。
她眼裏閃著一滴無言的淚珠,朝他說:
“你考慮清楚了嗎?”
“我還要考慮什麽?”
“也許我再不能這樣看到你。”
“我不是說過,要陪你等那一天嗎?”
“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說吧。到時候,你還可以改變主意。”
“你以為我還會改變主意嗎?”他不免有點生氣。
她怔怔地看著他,說:”徐宏誌,你聽著,我也許不會是個好太太。”
他笑了,說:”你的脾氣是固執了一點,又愛逞強。但是,我喜歡吃你做的菜,喜歡你布置這間屋的品味,喜歡你幫我買的衣服,喜歡你激動的時候愛說‘徐宏誌,你聽著!’最難得的是,你沒有娘家可以回去,你隻有我。”
她搖了搖頭,帶著一抹辛酸的微笑,說:
“也許,我再也沒法看見你早上刮胡子的模樣,再看不到你為我讀書的樣子,看不到你臉上的微笑,看不到你疲倦和沮喪,也看不到你的需要。”
他把她那雙手放在自己溫熱的臉上,篤定地說:
“但你可以摸我的臉,摸我的胡子,可以聽到我的笑聲,可以聽我說話,可以給我一個懷抱。我不要等到那一天,我現在就要娶你。”
她的手溫存地撫愛那張深情的臉,說:
“你會後悔的。”
“我不會。”
“你會的。我沒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很難把我趕走。”她淘氣地說。
他掃了掃她那一頭有如主人般固執的頭發,說:
“我會保護你。”
“直到很久很久之後?”她睜著一雙疲倦的眼睛問。
“是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後。”
“以前在肯亞,那些大象會保護我。它們從來不會踏在我身上。”
“你把我當做大象好了。”
她搖搖頭,說:
“你沒禿頭。大象是禿頭的。”
“等到我老了,也許就會。”
“你答應了,永遠為我年輕。”她說著說著,躺在他懷裏,蒙蒙矓矓地睡去。
他難以相信,自己竟許下了無法實踐的諾言。誰能夠永遠年輕?但是,他願意在漫漫人生中,在生老病死的無常裏,同她一起凋零。
醫院旁邊在蓋一幢大樓,他一直不知道那是什麽大樓。一天早上,他開車回去醫院,發現那幢大樓已經蓋好了,名叫“徐林雅文兒童癌病中心”。是父親用了母親的名義捐出來的。
大樓啟用的那天早上,他回去上班。他停好了車,看見大樓那邊人頭湧湧,正在舉行啟用典禮。他隻想快點走進醫院去。就在那一刻,他老遠看到父親從那幢大樓走出來,院長和副院長恭敬地走在父親身邊。
父親看到了他。他站在自己那輛車前麵,雙手垂在身邊。他沒想到會在這裏見到父親,更沒想到他的父親會送給死去的母親這份禮物。父親瞧了他一眼,沒停下腳步,上了車。
車子打他身旁駛過,司機認出了他,減慢了速度。沒有父親的命令,司機不敢把車停下來。坐在車裏的父親,沒朝他看。
車子緩緩離開了他的視線。他隻是想告訴父親,他明天要結婚了。
婚禮很簡單。那天早上,徐宏誌和蘇明慧穿著便服去注冊。他們隻邀請了幾個朋友,擔任伴郎和伴娘的是孫長康和莉莉。莉莉身上那些環兩年前就不見了,她現在是一位幹淨整潔的設計師。孫長康在醫院當化驗師,臉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禮之後,徐宏誌要回醫院去。他本來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個大手術,是由總住院醫生親自操刀的,他不想錯過這個難得的機會學習。
七點鍾,他下了班,開車回去接蘇明慧。他們約了早上來觀禮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國菜。
回到家裏,燈沒有亮,花瓶上插著他們今天早上買的一大束香檳玫瑰。
“你在哪裏?”他穿過幽暗的小客廳,找過書房和廚房,發現睡房的浴室裏有一線光。
“我在這裏。”她回答說。
“為什麽不開燈?”他走進睡房,擰亮了燈。
從浴室那道半掩的門,他看到穿著一襲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裏麵忙著。
“夠鍾了。”他一邊說一邊打開衣櫃找襯衣。
“快了!快了!”她說。
他已經換過一件襯衣,正在結領帶。她匆匆忙忙從浴室走出來,赤腳站在門檻上,理理自己的頭發,緊張地問:
“好看嗎?”
他結領帶的那雙手停了下來,眼睛朝她看。
“怎麽樣?”帶著喜悅的神色,她問。
“很漂亮。”他低聲說道,然後,他朝她走去,以醫生靈巧的一雙手,輕輕地,盡量不露痕跡地,替她抹走明顯塗了出界的口紅,就像輕撫過她的臉一樣。
她眼裏閃過一絲悵惘,不管他多麽敏捷,她也許還是感覺得到。
他應該給她一個好一點的婚禮,可是,她不想鋪張,就連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經過花店的時候買的。
讀醫的時候,他們每組醫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經過防腐處理的屍體,給他們用來解剖,學習人體的神經、血管和肌肉。頭一天看見那具屍體時,他們幾個同學,你看著我,我看著你,沒人敢動手。
“我來!”他說。然後,他拿起解剖刀劃下去。
畢業後,到外科實習,每個實習醫生都有一次開闌尾炎的機會。那天晚上,終於輪到他了。一個急性闌尾炎的小男生給送上手術台。在住院醫生的指導下,他顫抖而又興奮地握住手術刀,在麻醉了的病人的肚皮上,劃出一道口子,鮮血冒了出來。
終於,他解剖過死人,也切開過活人的腦袋。他是否與聞了生命的奧秘?一點也不。
當初學醫,他天真地希望能夠醫治別人,使他們免於痛苦。然而,在接觸過那麽多病人之後,他終究不明白,為什麽人要忍受肉體的這些苦難?何以一個好人要在疾病麵前失去活著的尊嚴?一個無辜的孩子又為何遭逢厄運?
遺傳自父親的冷靜,使他敢於第一個拿起解剖刀切割屍體。然而,遺傳自母親的多愁善感,卻使他容易沮喪。
比起上帝的一雙手,一個外科醫生的手術刀,何異於小醜的一件道具?
生命的奧秘,豈是我們渺小的人生所能理解的?
就在今天晚上,在一個善良的女孩臉上,那塗了出界的口紅,是上帝跟他們開的一個玩笑嗎?
她的眼睛正在凋零。他慶幸自己娶了她。
“我想跟你買一張畫。”徐宏誌對他父親說。
徐文浩感到一陣錯愕。他的兒子幾年沒回家了。現在,他坐在客廳裏,渾身不自在似的,沒有道歉或懊悔,卻向他要一張畫。
“你要買哪一張?”
徐宏誌指著壁爐上那張田園畫,說:
“這一張。”
徐文浩明白了。那個女孩第一次來這裏的時候,見過這張畫。
“你知道這張畫現在值多少錢嗎?”他問。
徐宏誌搖了搖頭。
“以你的入息,你買不起。”徐文浩冷冷地說,眼神卻帶著幾分沉痛。
“我可以慢慢還給你。”他的聲音有點難堪,眼神卻是堅定的。他想要這張畫。他已經不惜為這張畫放下尊嚴和傲氣了。
“爸,不要逼我求你。”他心裏說。
徐文浩看著他的兒子。他並非為了親情回來,而是為了取悅那個女孩。這是作為父親的徹底失敗嗎?有生以來,他頭一次感到挫敗。能夠挫敗他的,不是他的敵人,而是他曾經抱在心頭的孩子。
他太難過了。他站了起來,朝兒子說:
“這張畫,明天我會找人送去給你。”
然後,他上了樓。他感到自己老了。
徐宏誌站著,看著父親上樓去。有那麽一刻,他覺得自己很沒出息。他沒能力為蘇明慧買一張畫,但他無法忘記那天,當她頭一次看到這張畫時,那個幸福的神情,就像看到一生中最美麗的一張畫似的。他們沒時間了,看到這張畫之後,也許她會願意再次提起畫筆。
外科醫生的手術刀不免會讓上帝笑話,一支畫筆卻也許能夠得到上帝的垂愛,給他們多一點時間。
第二天,父親差人把那張畫送去醫院給他。夕陽殘照的時刻,他抱著畫,抱著跟上帝討價還價的卑微願望,五味紛陳地趕回家。
他早已經決定把那張畫掛在麵朝窗子的牆上。那裏有最美麗的日光投影,旁邊又剛好有一盞壁燈,夜裏亮起的燈,能把那張畫映照得更漂亮。
他把畫掛好,蘇明慧就回來了。她剛去過菜市場,手上拿著大包小包,在廚房和浴室之間來來回回。
他一直站在那張畫旁邊,期待她看他的時候,也看到那張畫。
“你這麽早回來了?”她一邊說一邊走進睡房去換衣服。
從睡房出來,她還是沒有發現那張畫。他焦急地站在那裏等待,期望她能投來一瞥。
“你買了些什麽?”他故意逗她說話,想把她的目光吸引過來。
她從地上拾起還沒拿到廚房的一包東西,朝他微笑說:”我買了!”
她抬起頭,驀然發現牆壁上掛著一張畫。她楞了一下,放下手裏的東西,朝那張畫走去。她頭湊近畫,拿出口袋裏的一麵放大鏡,專注地看了很久。
她驚訝地望著他,問:
“這張畫不是你爸的嗎?”
“呃,他送給我們的。”他笨拙地撒了個謊。
“為什麽?”她瞇著眼,滿臉狐疑。
“他就是送來給我。也許他知道我們結婚了。他有很多線眼。”他支支吾吾地說。
她沒想過會再看到這張畫。跟上一次相比,這張畫又更意味深長了一點,仿佛是看不盡的。她拿著放大鏡,像個愛書人找到一本難得的好書那樣,近乎虔敬地欣賞畫布上的每一筆、每一劃。
“他現在很有名了。我最近讀過一些資料。”她說。
“你也能畫這種畫。”他說。
她笑了:”我八輩子都沒可能。”
“畫畫不一定是為了要成為畫家的,難道你當初不是因為喜歡才畫的嗎?”
“你為什麽老是要我畫畫?”她沒好氣地說。
“因為我知道你想畫。”
“你怎知道?”
“一個棋手就是不會忘記怎樣下棋,就是會很想下棋。”他說。
“如果那一盤棋已經是殘局呢?”她問。
“殘局才是最大的挑戰。”他回答說。
“假使這位棋手連棋子都看不清楚呢?”她咄咄逼人地問。
“我可以幫你調顏色。”
“如果一個病人快要死了,你會讓他安靜地等死,還是做一些沒用的治療去增加他的痛苦?”
“我會讓他做他喜歡的事。”他說。
“我享受現在。是不是我不畫畫,你就不愛我了?”她朝他抬起頭,睜著那雙明亮的眼睛說。
“我想你快樂。我想你不要放棄夢想。”
“是夢想放棄了我。”她說。
他知道沒法說服她了。為了不想她傷心,他止住話。
她並不想讓他難過,可她控製不了自己的倔強。她起初是因為喜歡才畫畫,後來卻是為了夢想而畫。
要嗎就成為畫家,要嗎就不再畫畫。她知道這種好勝會害苦自己。然而,我們每一個人,即使在愛人麵前,難道就不能夠至少堅持自身的、一個小小的缺點嗎?她是全靠這個缺點來克服成長的磨難和挫敗的。這是支?著她麵對命運的一根柢柱,連徐宏誌也不可以隨便把它拿走。
夜裏,她醒來,發現徐宏誌不在床上。
她走出客廳,看到他坐在椅子裏,借著壁燈的微光,滿懷心事地凝望著牆上的畫。
“你還沒睡嗎?”她走上去,縮在他懷裏。
他溫柔地抱著她。
她定定地望著他,說:
“你撒謊。你根本就不會撒謊。你爸不會無緣無故送這張畫給我們的。”
他知道瞞不過她。他從來就沒有對她說過謊。
“我去跟他要的。”他說。
“那一定很難開口。”她諒解地說。她知道那是為了她。
他微笑搖首。
“你不該說謊的。”她說。
“以後不會了。”他答應。
“我們都不要說謊。”她低語。她也是撒了謊。她心裏是想畫畫的,但她沒勇氣提起畫筆,去接近那荒蕪了的夢想。
她頭埋他的胸懷裏,說:
“你可以做我的眼睛嗎?”
他一往情深地點頭。
“那麽,你隻要走在我前頭就好了。”她說。
人對謊言的痛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誰敢說自己永遠不會說謊?吊詭的是,人往往在許諾不會說謊之後,就說出一個謊言。
有些謊言,一輩子也沒揭穿。
有些謊言,卻無法瞞到天亮。
就在看過那張畫之後的那個早上,她打開惺忪睡眼醒來,發覺天還沒有亮,她又沉沉地睡去。當她再次醒來,她伸手摸了摸旁邊的枕頭。枕頭是空著的,徐宏誌上班去了。那麽,應該已經天亮,也許外麵是陰天。他知道她今天放假,沒吵醒她,悄悄出去了。
她摸到床邊的鬧鍾,想看看現在幾點鍾。那是個走指針的鬧鍾,顯示時間的數字特別大,還有夜光。她以為自己把鬧鍾反轉了。她揉揉眼睛,把鬧鍾反過來,發現自己看到的依然是漆黑一片。
她顫抖的手擰亮了床邊的燈。黑暗已經翩然而至,張開翅膀,把她從光明的堤岸帶走。
是夢還是真實的?她坐在床榻,懷抱著最後的一絲希望,等待夢醒的一刻。
“也許不過是暫時的,再睡一覺就沒事。”她心裏這樣想,逼著自己再回到睡夢裏。
她在夢裏哆嗦,回想起幾個小時之前,徐宏誌坐在客廳的一把椅子裏,她棲在他身上,雙手摩挲著他夜裏新長出來的胡子。昨夜的一刻短暫若此,黑暗的夢卻如許漫長。她害怕這個夢會醒,她為什麽沒多看他一眼?在黑暗迎向她之前。
當她再一次張開眼睛,她明白那個約定的時刻終於來臨。
她要怎麽告訴他?
她想起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她也能拖延到天亮嗎?
這些年來,都是徐宏誌為她讀故事。就在今天晚上,她也許能為他讀一個長篇故事。
在遠古的巴格達,國王因為妻子不忠,要向女人報複。他每晚娶一個少女,天亮就把她殺死。有一位叫山魯佐德的女孩為了阻止這個悲劇,自願嫁給國王。她每晚為國王說一個故事,說到最精彩的地方就戛然而止,吊著國王的胃口。國王沒法殺她,她就這樣拖延了一千零一夜。漫漫時光中,國王愛上了她。兩個人白頭偕老。
這個流傳百世的故事,幾乎每個小孩子都聽過。山魯佐德用她的智慧和善良製伏了殘暴,把一夜絕境化為千夜的傳說和一輩子的恩愛。
在黑夜與黎明的交界處,曾經滿懷期待。雖然,她再也看不見了。她難道就不可以讓她最愛的人再多一夜期待嗎?期待總是美麗的,不管是對國王,對山魯佐德,對她,還是對徐宏誌。
她聽到聲音。徐宏誌回來了。那麽,現在應該是黑夜。
這一天有如三十年那麽長。她靠在床上縮成一團。聽到他愈來愈接近的腳步聲,她雙腿在被子下麵微微發抖。
“你在睡覺嗎?”他走進來說。
她朝他那愉悅的聲音看去,發現自己已經再也看不見他了。
“我有點不舒服。”她說。
“你沒事吧?”他坐到床邊,手按在她的頭上。
她緊緊地抓住那隻溫暖的手。
“你沒發燒。”他說。
“我沒事了。”她回答說,然後又說:”我去煮飯。”
“不要煮了,我們出去吃吧。”他抽出了手,興致勃勃地說。
“好的。”她微弱地笑笑。
“我要去書房找些資料,你先換衣服。”他說著離開了床。
他出去之後,她下了床,摸到浴室去洗臉。她即使閉上眼睛也能在這間屋子裏來去自如。
她洗過臉,對著浴室的一麵半身鏡子梳頭。她知道那是鏡子,她摸上去的時候是冰涼的。徐宏誌走進來放下領帶時,她轉頭朝他微笑。
他出去了。她摸到衣櫃去,打開衣櫃的門。她記得掛在最左邊的是一件棕色的外套,再摸過一點,應該是一條綠色的半截裙。她的棉衣都放在抽屜裏。她打開抽屜,用手撫摸衣服上麵的細節。她不太確定,但她應該是拿起了一件米白色的棉衣。裙子和外套也應該沒錯。
她換好了衣服,拿了她常用的一個皮包,走出睡房,摸到書房去,站在門口,朝他說:”行了。”
她聽到徐宏誌推開椅子站起來的聲音。他沒說話,也沒動靜。
她心裏一慌,想著自己一定是穿錯了衣服。她摸摸自己身上的裙子,毫無信心地呆在那兒。
“你今天這身打扮很好看。”他以一個丈夫的驕傲說。
她鬆了一口氣朝他笑笑。
徐宏誌牽著她的手走到停車場。他習慣了每次都幫她打開車門。她上了車,摸到安全帶,扣好扣子。她感覺到車子離開了地窖,駛出路麵。
她突然覺得雙腳虛了。她聽到外麵的車聲和汽車響號聲,聽到這個城市喧鬧的聲音,卻再也看不到周遭的世界了。她在黑夜的迷宮中飛行,就像一個初次踩在鋼絲上的青澀的空中飛人,一刻也不敢往下看,恐怕自己會掉下去,粉身碎骨。
“附近開了一家法國餐廳,我們去嚐嚐。”他說。
“嗯!”她裝出高興的樣子朝他點頭。
過了一會,他突然說:
“你看!”
她腦中一片空白,不知道應該往前看、往後看,往自己的那邊看,還是朝他的那邊看。她沒法看到他的手指指向哪個方向。
“哪裏?”她平靜地問。
她這樣問也是可以的,她的眼睛本來就不好。
“公園裏的牽牛花已經開了。”他說。
她朝自己那邊窗外看,他們家附近有個很大的公園,是去任何地方的必經之路。
“是的,很漂亮。”她說。
他們初遇的那天,大學裏的牽牛花開得翻騰燦爛。紫紅色的花海一浪接一浪,像滾滾紅塵,是他們的故事。
她沒料到,今夜,在黑暗的堤岸上,牽牛花再一次開遍。她知道,這是一場告別。
他們來到餐廳,坐在她後麵的是一個擦了香水的女人,身上飄著濃烈而高貴的香味,跟身邊的情人喁喁低語。
服務生拿了菜單給他們。一直以來,都是徐宏誌把菜單讀給她聽的。菜單上的字體通常很小,她從來也看不清楚。
讀完了菜單,他溫柔地問:
“你想吃什麽?”
她選了龍蝦湯和牛排。
“我們喝酒好嗎?”她說。
“你想喝酒?”
“嗯,來一瓶玫瑰香檳好嗎?”
她應當喝酒的,她心裏想。時光並不短暫。她看到他從大學畢業,看到他穿上了醫生的白袍。他們也一起看過了人間風景。那些幸福的時光,終究比一千零一夜長,隻是比她希冀的短。
玫瑰色的香檳有多麽美麗,這場跟眼睛的告別就有多麽無奈。他就在麵前,在伸手可以觸及卻離眼睛太遠的地方。她啜飲了一口冰涼的酒,歎息並且微笑,回憶起眼中的他。
“今天的工作怎樣?”她問。
“我看了二十三個門診病人。”他說。
“說來聽聽。”她滿懷興趣。
她好想聽他說話。有酒壯膽,也有他的聲音相伴,她不再害怕無邊無際的黑暗。
她聽他說著醫院裏的故事,很小心地用完了麵前的湯和菜。
她喝了很多酒。即使下一刻就跌倒在地上,徐宏誌也許會以為她隻是喝醉了,然後扶她起來。
她在自己的昏昏醉夢中飄蕩,感到膀胱脹滿了,幾乎要滿出來。可她不敢起來,隻要她一離開這張椅子,她的謊言也就不攻自破。
正在這時,她聽到身後的女人跟身邊的男人說:”我要去洗洗手。”
她得救了,連忙站起來,朝徐宏誌說:
“我要去洗手間。”
“要我陪你去嗎?”
“不用了。”她說。
她緊緊地跟著那個香香的女人和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的聲音往前走。
那個女人推開了一扇門,她也跟著走進去。可那不是洗手間。女人停下了腳步。然後,她聽到她打電話的聲音。這裏是電話間。也許洗手間就在旁邊,她不敢走開,也回不了去。女人身上的香味,並沒有濃烈得留下一條往回走的路。
她隻能站在那兒,渴望這個女人快點擱下話筒。可是,女人卻跟電話那一頭的朋友聊得很高興。
“我是看不見的,你可以帶我回去嗎?”她很想這樣說,卻終究開不了口。
她呆呆地站在那兒,忍受著香檳在她膀胱裏搗亂。那個女人依然無意放下話筒。
突然,那扇門推開了。一刻的沉默之後,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
“你去了這麽久,我擔心你。”
是徐宏誌。
她好想撲到他懷裏,要他把她帶回去。
“我正要回去。”她努力裝出一副沒事的樣子。
徐宏誌拉住她的手,把她領回去。她用力握著那隻救贖的手。
好像是徐宏誌把她抱到床上,幫她換過睡衣的。她醉了,即使還能看得見,也是醉眼昏花。
醒來時,她發現徐宏誌不在床上。她感覺到這一刻是她平常酣睡的時間,也許是午夜三點,或是四點,還沒天亮。她不免嘲笑自己是個沒用的山魯佐德,故事還沒說完,竟然喝醉了。
她下了床,赤腳摸出房間,聽到模糊的低泣聲。她悄悄循著聲音去找,終於來到書房。她一雙手支著門框,發現那低泣聲來自地上。她低下頭去,眼睛虛弱地朝向他。
“你在這裏幹什麽?”她緩緩地問。雖然心裏知道他也許看出來了,卻還是妄想再拖延一下。
“公園裏根本沒有牽牛花。”他沙啞著聲音說。
她扶著門框蹲下去,跪在他身邊,緊緊地摟著他,自責地說:
“對不起。”
他脆弱而顫抖,靠在她身上嗚咽。
“這個世界不欠我什麽,更把你給了我。”她說。
他從來沒聽過比這更令人難過的說話。他把她拉在懷裏,感到淚水再一次湧上眼睛。他好想相信她,同她圓這一晚的謊言。他整夜很努力去演出。然而,當她睡著了,他再也騙不到自己。
“我是服氣的。”她抬起他淚濕的臉,說。
她的謊言?不到天亮。她終究是個不會說謊的人,即使他因為愛她之深而陪著她一起說謊。
和時間的這場賽跑,他們敗北了。她用衣袖把他臉上的淚水擦掉,朝他微笑問:
“天已經亮了嗎?”
“還沒有。”他吸著鼻子,眼裏充滿對她的愛。
她把臉貼在他哭濕了的鼻上,說:
“到了天亮,告訴我好嗎?”
徐宏誌給病人診治,腦裏卻千百次想著蘇明慧。他一直以為,他是強者,而她是弱者。她並不弱小,但他理應是兩個人之中較堅強的一個,沒想到他才是那個弱者。
他行醫的日子還短,見過的苦難卻已經夠多了。然而,當這些苦難一旦降臨在自己的愛人身上,他還是會沉鬱悲痛,忘了他見過更可憐、更卑微和更無助的。
結婚的那天晚上,他們同朋友一起吃法國菜。大家拉雜地談了許多事情。席上有一個人,他忘了是莉莉,還是另外一個女孩子,提到了人沒有了什麽還能活下去。
人沒有了幾根肋骨,沒有了胃,沒有了一部分的肝和腸子,還是能夠活下去的。作為一位醫生,他必須這樣說。
就在這時,蘇明慧悠悠地說,她始終相信,有些東西是在造物的法度以外的,上帝並不會事事過問。比如說,人沒有愛情和夢想,還是能夠活下去的。
“活得不痛快就是了。”她笑笑說。
因此,她認為愛情和夢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尋覓。
他望著他的新婚妻子,覺著對她一份難以言表的愛。她使他相信,他們的愛情建築在這個世界之外。世上萬事萬物皆會枯槁,惟獨超然世外之情,不虞腐朽。
同光陰的這場競賽,他並不認為自己已經敗下陣來。失明的人,還是有機會重見光明的。隻要那天降臨,奇跡會召喚他們。
為了她,他必須挺下去。
徐宏誌在她旁邊深深地呼吸。她醒了,從枕頭朝他轉過身來,輕輕地撫摸他熟睡的臉頰。不久之前,她還能夠靠著床頭小燈的微光看他,如今隻能用摸的了。
她緩緩撫過他的眼窩,那隻手停留在他的鼻尖上,他呼出來的氣息濕潤了她的皮膚。她知道他是活著的。睡夢中的人,曾經如此強烈地喚醒她,使她甜甜地確認他是她唯一願意依靠的人。
是誰把他送來的?是命運之手,還是她利用了自己的不幸把他拐來?就像那個吹笛人的童話故事,她用愛情之笛把他騙到她的床榻之岸。他的善良悲憫使他不忍丟下她不顧而去。
他為她離開了家庭,今後將要照顧她一輩子。他是無辜的。他該配一位更好的妻子,陪他看盡人間的風光。她卻用了一雙病弱的眼睛,把他扣留在充滿遺憾的床邊。她不能原諒自己看似堅強而其實是多麽狡詐。
他在夢裏突然抓住她的手。她頭埋他的肩膀裏,想著也許再不能這樣摸他了。
蘇明慧眼睛看不見之後的第三天,徐宏誌回家晚了,發現她留下一封信。那封信是她用手寫的,寫得歪歪斜斜,大意是說她回非洲去了,離去是因為她覺得和他合不來。她知道這樣做是不負責任的。她曾經渴望永遠跟他待在一起,她以為他們還有時間,有時間去適應彼此的差異。她天真地相信婚姻會改變大家,但她錯了。趁眼下還來得及,她做了這個決定,她抱歉傷害了他,並叮囑他保重。
他發了瘋似的四處去找她,沒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他知道她不可能回非洲去了。信上說的全是謊言,她是不想成為他的負擔。
有那麽一刻,他發現他的妻子真的是無可救藥。她為什麽總是那麽固執,連他也不肯相信?他何曾把她當作一個負擔?她難道不明白他多麽需要她嗎?
他擔心她會出事。失去了視力,她怎麽可能獨個兒生活?他睡不著,吃不下,沮喪到了極點。他給病人診治,心裏卻總是想著她。
他不免對她惱火,她竟然丟下那封告別信就不顧而去。然而,隻要回想起那封信上歪斜的字跡,是她在黑暗中顫抖著手寫的,他就知道自己無權生她的氣。要不是那天晚上她發現他躲在書房裏哭,她也許不會離去。
是他的脆弱把她送走的。他能怪誰呢?
幾天以來,每個早上,當他打開衣櫃找衣服上班,看見那空出了一大半的衣櫃,想著她把自己的東西全都塞進幾口箱子裏離開,他難過得久久無法把衣櫃的那扇門掩上。
每個夜晚,當他拖著酸乏的身體離開醫院,踏在回家的路上,他都希望隻要一推開家裏的門,就看到她在廚房裏忙著,也聽到飯菜在鍋裏沸騰的聲音。那一刻,她會帶著甜甜的微笑朝他轉過頭來,說:”你回來啦?”然後走上來吻他,嗅聞他身上的味道。這些平常的日子原來從未消失。
然而,當他一個人躺在他們那張床上,滔滔湧上來的悲傷把他淹沒了,他害怕此生再也不能和她相見。
又過了幾天,一個早上,他獨個兒坐在醫院的飯堂裏。麵前那片三明治,他隻吃了幾口。有個人這時在他對麵坐了下來。他抬起那雙失眠充血的眼睛朝那人看,發現是孫長康。
“她在莉莉的畫室裏。”孫長康說。
他真想立刻給孫長康一記老拳,他就不能早點告訴他嗎?然而,隻要想到孫長康也許是剛剛才從莉莉那裏知道的,而莉莉是逼著隱瞞的,他就原諒了他們。他難道不明白自己的妻子有多麽固執嗎?
莉莉的畫室在山上。他用鑰匙開了門,靜靜地走進屋裏去。
一瞬間,他心都酸了。他看到蘇明慧背朝著他,坐在紅磚鑲嵌的台階上,寂寞地望著小花園裏的草木。
莉莉養的那條鬈毛小狗從她懷中掙脫了出來。朝他跑去,汪汪的叫。她想捉住那條小狗,那隻手在身邊摸索,沒能抓住它的腿。
“莉莉,是你嗎?”她問。
他佇立在那兒,沒回答。
她扶著台階上的一個大花盆站了起來,黯淡的眼睛望著一片空無,又問一遍:
“是誰?”
“是我。”他的聲音微微顫抖。
他們麵對麵,兩個人仿佛站在滾滾流逝的時光以外,過去的幾天全是虛度的,惟有此刻再真實不過。
“我看不見你。”她說。
“你可以聽到我。”他回答說。
她點了點頭,感到無法說清的依戀和惆悵。
“你看過我留下的那封信了?”她問。
“嗯。你以為我還會像以前那樣愛你麽?”
她怔住了片刻,茫然地倚著身邊的花盆。
“我比以前更愛你。”他說。然後,他抱起那條小狗,重又放回她懷裏。
“它叫什麽名字?”
“梵高。”她回答道。
他笑了笑:”一條叫梵高的狗?”
“因為它是一頭養在畫室裏的狗。”她用手背去撫摸梵高毛茸茸的頭。
“既然這裏已經有梵高了,還需要莉莉嗎?”
她笑了,那笑聲開朗而?氣,把他們帶回了往昔的日子。
“你為什麽不認為我回非洲去了?”
“你的故鄉不在非洲。”
“我的故鄉在哪裏?”
他想告訴她,一個人的故鄉隻能活在回憶裏。
“你是我的故鄉?”她放走了懷中的小狗。
他的思念缺堤了,走上去,把她抱在懷裏。
“鄉愁很苦。”她臉朝他的肩膀靠去,貪婪地嗅聞著這幾天以來,她朝思暮想的味道。
第五章 花謝的時候
鄉愁是美麗的。飛行員對天空的鄉愁讓他們克服了暴風雨,氣流和山脈,航向深邃的穹蒼。愛情的鄉愁給了蘇明慧繼續生活的意誌,也是這樣的鄉愁在黑暗的深處為她綴上一掬星辰。
聖修伯裏,這位以《小王子》聞名於世的法國詩人和飛行員,一次執行任務時消失在地中海的上空。飛行員死了,小王子對玫瑰的鄉愁,卻幾乎肯定會成為不朽的故事。
失明之後,蘇明慧想到的是聖修伯裏寫在《小王子》之前的另一本書:《夜間飛行》。一個尋常的夜裏,三架郵機飛往布宜諾斯艾利斯的途中遇上暴風雨,在黑夜迷航。
當黑暗張開手臂擁抱她,她感到自己也開始了一趟夜間飛行。雖然她再也看不到群山和機翼,但星星會看到她。
她就像一位勇敢而浪漫的飛行員,決心要征服天空,與黑夜的風景同飛。她緊握螺旋機的方向盤,她的駕駛杆是一根盲人手杖。
徐宏誌把這根折迭手杖送給她時,上麵用寬絲帶縛了一個蝴蝶結,像一份珍貴的禮物似的。他告訴她,這根手杖是獨一無二的,因為他把手杖髹成了七彩相間的顏色。
“就像我們小時候吃的那種手杖糖?”她說。
“對了。”然後,他用清朗溫柔的聲音把顏色逐一讀出來。
有紅色、藍色、黃色、綠色、紫色、橙色和青色。
她撫摸手杖上已經幹了的油彩,微笑問:
“你也會畫畫的嗎?”
“每個人都會畫畫,有些人像你,畫得特別出色就是了。”
這支七色駕駛杆陪伴她在夜間飛行。但是,她的終點不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隻要她願意,她隨時都可以降落在徐宏誌的胸懷裏。要是她想繼續飛行,每個飛行員身上都帶著一根耐風火柴。那火柴燃著了,就能照亮一個平原、一個海岸。
愛情的美麗鄉愁是一根耐風火柴,在無止境的黑夜中為她導航。
以後,又過了一個秋天。
當她在夜之深處飛翔,她想象自己是航向一個小行星。在那個小行星之上,星星會洗滌每個人的眼睛,瞎子會重見光明。
那個小行星在黑夜的盡頭飄蕩,有時會被雲層遮蓋,人們因此同它錯過。回航的時候,也許晚了。
為了能在這唯一的小行星上降落,她要成為一位出色的飛行員,和生命搏鬥。
到了冬天,她已經學會了使用盲人計算機。
拄著那根七色手杖,她能獨個兒到樓下去喝咖啡、買麵包和唱片。徐宏誌帶著她在附近練習了許多次,幫她數著腳步。從公寓出來,朝左走三十步,就是咖啡店的門口。但他總是叮囑她盡可能不要一個人出去。
一天,她自己出去了,想去買點花草茶。來到花草茶店外麵,她嗅不出半點花草茶的味道,反而嗅到另一種味道:那是油彩的味道。一剎間,她以為那是回憶裏的味道。
從前熟悉的味道,有時會在生命中某個時刻召喚我們,讓我們重又回到當時的懷抱。
然而,隔壁書店與她相熟的女孩說,這的確是一家賣畫具的店,花草茶店遷走了。
她頭也不回地走了,帶著她的惆悵,回到家裏。
那天夜晚,徐宏誌回來的時候告訴她:
“附近開了一家畫具店,就在書店旁邊。”
她是知道的。
這是預兆還是暗示?她的小行星就在那兒,惟有畫筆,能讓她再次看到這個世界的色彩。
然而,她更喜歡做夢。夢裏,她是看得見的。她重又看到這個萬紫千紅的世界。有一次,她夢見自己回到肯亞。她以前養的那條變色龍阿法特,為了歡迎她的歸來,不斷表演變顏色。她哈哈大笑,醒來才知道是夢。
最近,她不止一次夢回非洲。那天半夜,她在夢裏醒來。徐宏誌躺在她身邊,還沒深睡。
“我做了一個夢。”她說。
“你夢見什麽?”
“我忘了。”她靜靜地把頭擱在他的肚腹上,說:”好像是關於非洲的,最近我常常夢見非洲。”
他的手停留在她的發鬢上,說:
“也許這陣子天氣太冷了,你想念非洲的太陽。”
她笑了,在他肚腹上甜甜地睡去。
可後來有一天,她夢到成千的白鷺在日暮的非洲曠野上回蕩,白得像飄雪。
是的,先是變色龍,然後是白鷺。
她不知道,她看見的是夢境還是寓言。
眼睛看不見之後,圖書館的工作也幹不下去了,徐宏誌鼓勵蘇明慧回去大學念碩士。他知道她一直喜歡讀書,以前為了供他上大學,她才沒有繼續。
一天晚上,他去接她放學。他去晚了,看到她戴著那頂紫紅色羊毛便帽,坐在文學院大樓外麵的台階上,呆呆地望著前方。
他朝她走去,心裏責備自己總是那麽忙,要她孤零零地等著。
她聽到腳步聲,站了起來,伸手去摸他的臉。
“你遲到了。”她衝他微笑。
“手術比原定的時間長了。”他解釋。
“手術成功嗎。”
“手術成功。”他回答說。
“病人呢?”
“病人沒死。”他笑笑說。
開車往回走的時候,車子經過醫學院大樓。他們以前常常坐在大樓外麵那棵無花果樹下麵讀書。時光飛逝,相逢的那天,她像一隻林中小鳥,掉落在他的肩頭。這一刻,她把頭擱在他的肩頭上。他雙手握著方向盤,肩膀承載著她的重量,他覺著自己再也不能這麽愛一個女人了。
“你可以給我讀《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嗎?”
“你不是已經讀過了嗎?”
“那是很久以前,我自己讀的。你從沒為我讀過。”
“好的。”他答應了。
他想起了伊甸園的故事。亞當和夏娃偷吃樹上的禁果,從此有了羞恥之心,於是摘下無花果樹上的葉子,編成衣服,遮蔽赤裸的身體。他不知道,世界的盡頭,會不會也有一片伊甸園,我們失去的東西,會在那裏尋回,而我們此生抱擁的,會在那裏更為豐盛。他和她,會化作無花果樹上的兩顆星星,在寂寂長夜裏彼此依偎。
保羅.科爾賀寫下了一個美麗的寓言,但也同時寫下了一段最殘忍的文字:牧羊少年跟自己的內心對話。心對他說:”人總是害怕追求自己最重要的夢想,因為他們覺得自己不配擁有,或是覺得自己沒有能力去完成。”
發現這個病的時候,她覺得自己不配再擁有畫畫的夢,也沒能力去完成。盡管徐宏誌一再給她鼓勵,她還是斷然拒絕了。
她的執著是為了什麽?她以為執著是某種自身的光榮。她突然明白,她隻是害怕再一次失敗,害怕再次看到畫布上迷蒙一片的顏色。
現在,她連顏色都看不見了,連唯一的恐懼也不複存在。一個人一旦瞎了,反而看得更清楚。
她親愛的丈夫為她做了那麽多,她就不能用一支畫筆去回報他的深情嗎?假使她願意再一次提起畫筆,他會高興的。她肯畫畫,他便不會再責備自己沒能給她多點時間。
畫具店的門已經打開了,是夢想對她的召喚。她不一定要成為畫家,她隻是想畫畫。她想念油彩的味道,想念一支畫筆劃在畫布上的、純清的聲音,就像一個棋手想念他的棋盤。
她坐在窗台上,焦急地等著徐宏誌下班。當他回來,她會害羞地向他宣布,她準備再畫畫,然後要他陪她去買油彩和畫筆。
她摸了摸身旁的點字鍾,他快下班了,可她等不及了。她拿了掛在骷髏骨頭上的紫紅色便帽戴上,穿了一件過膝的暗紅色束腰羊毛衣,錢包放在口袋裏,穿上鞋子,拿了手杖匆匆出去。
當他歸來,她要給他一個驚喜。
她走出公寓,往左走三百四十步,來到那間畫具店,心情激動地踏了進去。
她買了畫筆,說出了她想要的油彩。它們都有名字,她早就背誦如流,從來不曾忘記。
一個擁有一把年輕聲音的女店員把她要的東西放在一個紙袋裏,問:
“這麽多東西,你一個人能拿嗎?”
“沒問題的。”她把東西掛在肩上。
他們大概很驚訝,為什麽一個拄著手杖的盲眼女孩也會畫畫。
她扛著她曾經放棄的夢,走了三十步,突然想起欠了一管玫瑰紅的油彩。她往回走,補買了那支油彩。
那三十步,卻是訣別的距離。
她急著回家去,把東西攤在桌子上,迎接她的愛人。然而,就在拐彎處,一個人跟她撞個滿懷。她感覺到一隻手從她身上飛快地拿走一樣東西。這個可惡的小偷竟不知道盲人的感覺多麽靈敏,竟敢欺負一個看不見的人。她抓住那隻手,向他吼叫:
“把我的錢包還給我!”
那隻手想掙脫,她死命拉著不放。
一瞬間,她明白自己錯得多麽厲害。那隻枯瘦的手使勁地想甩開她,她的手杖丟了,踉蹌退後了幾步,感到自己掉到人行道和車流之間,快要跌出去。她用盡全身的氣力抓住那隻手。她的手從對方的手腕滑到手背上,摸到一塊凹凸不平的傷疤。她吃驚地想起一個她沒見過的人。
“我是徐宏誌醫生的太太!”她驚惶虛弱地呼叫,試圖得到一種短暫的救贖。
那隻手遲疑了一下,想把她拉回來。
已經晚了。
她聽到一部車子高速駛來的聲音和刺耳的響號聲。她掉了下去,懷裏的畫筆散落在她身邊。一支油彩給汽車輾過,迸射了出來,顏色比血深。
一條血肉模糊的腿抖了一下。她浮在自己的鮮血裏,這就是她畫的最後的一張畫。
她意識到自己是多麽的?。她何必夢想畫出最好的作品?徐宏誌就是她畫得最好的一張畫。他是她永恒的圖畫,長留她短暫的一生中。
他用愛情榮耀了鄉愁。
徐宏誌趕到醫院。他走近病床,看到他妻子血染鬢發,身上僅僅蓋著一條白屍布。醫生對他說:
“送來的時候她已經死了。”
她告訴他,最近她常常夢見非洲。他明白這是她對非洲的想念。他買了兩張往肯亞的機票,準備給她一個驚喜。他們會在那裏過冬。下班之後,他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旅行社。他回去晚了。路上,他接到從醫院打來的電話。
眼下或將來,她都回不了非洲去。
白屍布下麵露出來的一雙黑色鞋子黏滿顏料。她當時剛去買了畫筆和油彩。是他告訴她附近開了一家畫具店的。是他老是逼著她畫畫,結果卻召喚她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他不能原諒自己。他憑什麽認為夢想重於生命?他難道就不明白,一個人的生命永遠比他的夢想短暫?
同光陰的這場賽跑,早已注定敗北。
他望著她。她的眼睛安詳地合上。她要睡了。她用盡了青春年少的氣力來和她的眼睛搏鬥,她累了。
他曾經以為最黑暗的日子已然過去。她眼睛看不見的那天,他們在地上緊緊相擁,等待終宵,直到晨光漫淹進來。
“天亮了。”他告訴她。
“又是新的一天了。”她朝他微笑。
這句尋常老話,現在多麽遠了。
他掀開屍布,那朵染血的紫紅色便帽靜靜地躺在她懷中,像枯萎了的牽牛,陪她走完最後一程。
她在牽牛花開遍的時節來到,在花謝的時候離去。他支撐不住自己了,俯下身去撲在她身上。
一個警察走過來通知他,他們抓到那個把他太太推出馬路的小偷。這個少年小偷逃走時哮喘發作,倒在路旁。他現在就在隔壁,醫生在搶救他。
徐宏誌虛弱地走出去。他想到了少年小偷,想到了哮喘。
戰栗的手拉開房間的簾幕,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那張蒼白的臉。他暈眩了,用最後一絲氣力把簾幕拉上。
醒來時,他發現自己在醫院裏,在她空空的床畔。
護士把蘇明慧留下的東西交給他:一根手杖和一雙鞋子。
天已經亮了,他走到外麵,開始朝草地那邊走去。
眩目的陽光下,他看見他的父親匆匆趕來。
父親那雙皺褶而內疚的眼睛朝他看,說:
“我很難過。”
那個聲音好像飄遠了。他疲憊不堪,嘴唇抖動,說不出話。
他自個兒往前走。昨夜的霧水沾濕了他腳下的青草地。一隻披著白色羽毛的小鳥翩躚飛舞,棲息在冬日的枝頭上。
是誰把她送來的?是天堂,還是像她所說的,愛情和夢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尋覓?
她來自遠方最遼闊的地平線,就在那一天,她滑過長空,展翅飛落他的肩頭上,不是出於偶然,而是約定。紛紜世事,人們適逢其會,卻又難免一場告別。
(完)
後記
今年初的一個夜晚,我腦海裏浮現了《情人無淚》這個小說的腹稿。那時候,隻是想寫一個盲眼女孩和一個深情男孩的故事。原意是把它放在《Channel A》第五集裏作為一個短篇。往後,想到的情節愈來愈多,一個短篇根本容不下,於是開始考慮把它化作一個長篇故事。
除了書中女主角逐漸失去視力之外,現在的故事,跟那個晚上閃過我腦海的故事,全然不一樣。
為女主角的病做過一些資料搜集,請教了一位眼科教授。最後,我選擇了“視覺神經發炎”這個病,因為它會在年輕人身上發生。病人的視力萎縮,可能在幾年之間完全失明。也可能“幸運地”保持現狀。
但是,我始終希望能夠跟一位失明或是漸漸失去視力的女孩子談談,了解一下她的生活。出版社幫我找到了一位患上黃斑性病變,七、八歲時就失去大半視力的女大學生。我和這個女孩子聊了一通電話。她為人爽快,聲音開朗,而且很了不起地完成了大學,並準備今年往外國升學。放大器這種視障人士的輔助工具,我是從她那裏知道的。
她毫不介意談到自己的病。我們聊到愛情,她羞怯地說,她不想成為別人的負累。她不是我的讀者,學校裏要讀的書,已經把她的眼睛累壞了,根本不可能再讀課外書。我希望有一天,會有一個人為她讀書。讀我的小說也好.別人的也好。讀書的時光是幸福的。
搜集了這些資料,便要開始我自己的故事了。我習慣了不到死線也寫不出稿來。每年七月香港書展之前的兩、三個月,往往才是我動筆的日子。這個故事,一直給我耽擱著,當我終於動筆的時候。身邊卻發生了一連串的事。可以說,這是我生命中最動蕩的一段日子。我沒料到,香港的時局也同樣動蕩。
我的壓力大得難以形容,要處理的家事也一言難盡,而寫作偏偏又是最需要集中精神的。在疲倦和心情沉重的日子,我告訴自己,要是我能克服這個困難,以後也就可以麵對更大的困難。
書的名字喚作《情人無淚》,這段日子,我卻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淚。我不得不去麵對老、病、死,生命由盛放到凋零的現實。我也不得不去麵對交稿的限期。原來,我也是在和時間賽跑。
我得感謝我身邊的親人、朋友和同事幫我處理了許多繁瑣的事情,讓我可以埋頭寫作。寫作的人也許都是瘋子,痛苦和劫難反而成了創作的養分。和時間的這場賽跑,我終於在限期前衝刺。不過,覺得自己一下子蒼老了三年就是了。那麽,到底是誰贏了?是我還是光陰?
故事寫完了,我覺得我好像是認識徐宏誌和蘇明慧的。我同情他們,我也向往這樣的愛情。然而,就像小說的結局,紛紜世事,人們適逢其會,卻又難免一場告別。
張小嫻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於香港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