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所以女人在婚姻裏的性也可以等於愛。若丈夫因外遇故意冷落妻子,妻子會感覺愛少了;但如果丈夫隻是本身性能力較差,有愛的妻子不會離開丈夫,因為性不等於愛。
愛與性都是荷爾蒙的作用,但愛淺出深入,性則潮來潮往。愛像個很花工夫的餃子,好吃,做起來卻麻煩;性像麵粉,有水就能和。愛也是一種“性的喚醒”,美麗與新鮮是催化劑,猶如性在睡覺,與異性的交流或溝通能喚醒它。交流可憑任何五官感覺,也可憑心靈感應,但外表喚醒得快,消失也快;內在喚醒得慢,消失也慢。故異性初識的化學作用,隻是性的被喚醒,真的愛情必需跟時空融合,能理解與體諒,經曆風霜挫煉的考驗,仍然能相互慕戀吸引。
性或許是愛的動力,但性不等於愛。性很脆弱,愛較頑強,但也有一定限度。愛情再深,仍會經不起長時的磨難。曾有對跟婆婆一起住的新婚夫婦一直生不出孩子,原來婆婆就住緊鄰的隔壁,牆太薄,夫妻倆有所顧忌,那男的自小就怕母親,這下子壓力更大,後來差點鬧出離婚。夫妻再相愛,如果性生活無法自在,日子久了就會影響婚姻的感情。
性與愛幾乎製造了人間所有的故事。性分廣意與狹意兩種:廣意的性是包含情人之間普通的親蜜,甚至於對異性的青睞與愛慕都有性存在;狹意的性是愛撫與性交。廣義的性從荷爾蒙開始,漸近地對異性產生好奇、好感、約會、喜歡、愛情,最後到狹意的愛撫與性交。人類是依次序來的,動物則跳過去直接性交。人也可以用跳的,但卻永遠逃不過情的追纏,這就是我所說的人性。男女談戀愛,如果女方從未有過性行為,她會認為愛撫很嚴重,但是一旦發現她可以在性交前停止,她會很想享受這段過程,而且樂此不疲,誤以為愛撫不是性交,事後還仍以處女自居。但男人不行,因為愛撫本就已是性交,所以女人千萬不能玩這種遊戲,要慎重對待,因此兩人的摟抱與親密,要有一定的限度。
一般來說,性是生物本色,生理的自然反應,男人較偏向“物”化,女人較偏向“情”。當然也有例外。要想知道人的物性程度大小,隻要問他:“人活著的目的是甚麽?”下層人回答:“吃喝嫖睹。”膽小的回答:“吃喝玩樂。”沒膽的隻回答“吃喝……”。這些都是物性較強的人。倘回答:“為了一口氣!”那這人還有點靈性。若回答:“為了愛。”那是偉大!但若嘻皮笑臉,不正經地回答:“博愛大眾……”那就要小心,因為這類人專搞外遇。
性欲的產生除了身體的渴望以外,也跟對象的姿色與熟悉成正比,進而動情,故也可以是愛的一部分,但非全部。性可以包含愛,卻不等於愛。愛若完全自私就可能隻是荷爾蒙的性衝動而已,所以多數人以為有愛其實是性。由於愛多數是為她人著想,性則多數是為自己著想,故隻要看對方的動機是自私與否便可知性是那一種?基本上愛是心理作用,性是生理作用,等愛情成熟,倆人結婚以後是心理配合生理,越和諧才會越幸福。兩個人談戀愛,要想知真愛還是性愛,小分開一段時間(兩周到兩個月左右),就會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