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兩三歲兒童會有反抗期呢?
首先,這是因為兩三歲兒童在動作能力方麵的發展。他們身體活動能力已經較強,日常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可以自己做。因此他們就渴望擴大獨立活動範圍,不斷嚐試去獨立完成新的事情。但這些要求往往會受到家長的阻攔和限製,因此就會產生反抗。
其次,這是因為兒童自我意識的發展。原先,兒童還不能區分自己的意願和別人的意願。現在,他們已經清楚地知道哪些事情是讓"我"做的,哪些事情是"我"想做的。因此,他們就想頑強地表現自己的意誌。但是這種表現往往與成人的規範相抵觸,於是孩子就會有挫折感,從而導致反抗行為。
第三,這是因為兩三歲兒童在許多方麵發展得不成熟。兩三歲兒童的情緒控製能力還很弱,一旦他們感到不滿,就會以直截了當的形式表現出來,比如吵嚷、哭鬧等。他們不會像大些的孩子那樣用拐彎抹角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願,因此往往被大人認為是故意作對。其實,他們無非是忠實於自己的想法,並非針對某個具體的人。兩三歲兒童的思維發展水平也還不高,他們的思維缺乏靈活性,因此常常顯得死心眼兒。他們的時間概念還不強,因此哪怕告訴他隻等五分鍾他也不能忍耐,凡想做的事情必須立即去做。這些都會導致兒童的反抗行為。
反抗不一定是壞毛病
曾有專家做過這樣的研究:將兩歲至五歲的幼兒分成兩組,一組反抗性較強,另一組反抗性較弱。結果發現,反抗性較強的幼兒中,有80%長大以後獨立判斷能力較強;反抗性較弱的幼兒中,隻有24%長大以後能夠自我行事,但是獨立判斷事情的能力仍比較弱,常常依賴他人。因此,專家認為,反抗行為有時候意味著孩子有其獨立自主的想法,不受幹預也不受支配,這正是孩子發展判斷力的良好時機,值得父母重視。若隻一味要求孩子服從你,那麽他的判斷力自然就難以發展。
所以,對於兩三歲至六歲的孩子,反抗不是什麽壞毛病。但是做家長的為何不能突破傳統的束縛,勇於接受孩子的想法,甚至容許他反對你的做法呢?大概是因為所謂的自尊、麵子問題吧!如果這時候你能夠想到:孩子的反抗並非反叛,而是一種表達他自己的方式,你是不是會放下你的虛偽的自尊,接受孩子的想法呢?
所以,可別小看這個不討人喜歡的反抗期,它是孩子個性形成的關鍵期,父母教養態度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到孩子良好的個性品質的形成。因此父母應該做到:
1、理解孩子、尊重孩子
孩子到了兩三歲,喜歡跟父母說"不",這是建立自我和自尊的第一步,他們意識到自己的存在,要求有和大人一樣的平等地位,對成人的指揮和安排表現出越來越大的選擇性。此時的父母對他們的行動不要輕易加以幹涉,不要傷害孩子的自尊。如果孩子必須順從你的意願,也不要用命令的口氣"要這樣"或"不許那樣",而要以平等的姿態,征詢孩子的意見,給孩子留出選擇的餘地。如"等你看完這個動畫片就去洗澡,好不好?……你是先玩積木,還是先看圖書?"既維護了孩子的自尊,孩子又樂意聽你的話,就不會輕易跟你說反話了。
2、提出的要求要合情合理,符合孩子的實際情況
例如,有些事是孩子必須做到的,而且又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如什麽時候吃飯,什麽時候睡覺,爸爸媽媽最好不要給孩子有選擇的餘地,必須嚴格執行。有些事是孩子可做可不做的,而且又是孩子不願意去做的,那就幹脆不要求。孩子正玩得興致勃勃的時候,爸爸媽媽必須尊重孩子,征求意見,給孩子留思考時間,或讓他玩完,或許諾他做完事再玩,讓他能夠逐步接受。爸爸媽媽切不可先強製壓服,引起孩子大哭大鬧,然後又讓步依順,不然會養成孩不服從成人要求的習慣。至於什麽時候要求、管教孩子,應該"以不危及生命、健康和道德為原則"。當你本能地要拒絕孩子的要求,或準備降服孩子的反抗行為時,勸你"不"字緩出口,想一想孩子的要求和行為是否危及生命、健康和道德,如若不是且放他一馬,這樣也許會給大人添些麻煩,但想想你的耐心將得到孩子人格健康發展的回報,這是多麽值得!
3、相信孩子,滿足孩子的好奇心和合理要求
父母過度保護,往往也是導致孩子說反話的原因。好奇心的驅使,強烈的自主願望使孩子什麽都想去試,什麽都想去做。過度的包辦代替,會使孩子失去許多學習探索的機會;而一味斥責、製止,又會發生頂牛現象。父母要相信孩子的能力,滿足他的好奇心。比如他想到雨地裏去玩,你就給他穿上雨衣、膠靴去玩吧;他要自己穿鞋,就讓他去穿,等他鞋和腳對不號時再去幫他;要洗衣服,給他一塊肥皂,隨他去洗自己的手帕、襪子;想掃地,讓他掃,哪怕越掃越髒……當然,父母的幫忙是必不可少的,給他理理袖子、係係鞋帶、扒掉垃圾等。充分相信孩子,讓他們在滿足合理要求、親自實踐的同時積累經驗,體會成功的歡樂,這樣孩子就不容易養成和父母說反話的習慣了。
4、不能嬌慣、放縱孩子
孩子喜歡跟父母說"不",本是一種正常現象,但如果聽之任之或百依百順,就會形成孩子任性、驕橫的性格。因此作為父母,對那些總是用說反話來達到自己不合理要求的任性的孩子應該:
(1)心平氣和地講道理,介紹有關知識,說明不能滿足他的要求的原因,抑製任性、執拗行為的發生。
(2)設法轉移孩子的注意,用另一種使他更感興趣的事來吸引他,從而使他放棄那個不正當的要求。
(3)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明確表示父母的態度:不合理的要求,再鬧也不能滿足,然後立即走開,用冷處理的方法來終止孩子不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