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來美國幫我們帶了10個月的寶寶,我們的基本花銷如下。
機票和簽證費 | 3,300.00 | 給現金 |
辛苦費 | 4,000.00 | 給現金 |
旅遊費 | 2,000.00 | 已付 |
回國禮物 | 800.00 | 買好 |
合計 | 10,100.00 | |
這並不包括生活費的增加。所以“請父母帶小孩省錢”的說法,可能在很多家也並不成立。我想我們給的並不多,但在金融危機和美元貶值的時代,我們也隻能這樣了。相信爸媽能理解。
網上有時看到有人痛批請父母來美帶小孩的人,好像這是多麽自私和不道德。其實這有偏見的成分。身邊很多家庭的父母在這兒都挺開心的。父母在這一年,我們盡力讓他們節假日休息,到處都走走,見識北美風情。周末基本不開火,帶他們品嚐各國風味。偶爾的茅盾難免,但多數時光都是和諧愉快的,這不比他們在中國單獨生活更好嗎?我是盼他們能再來。中國,美國,一邊住一年,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從經濟的角度看,爸媽來我這兒是“win-win”的計劃。來 之前,他們把自己的房子以每月1,000人民幣出租,10個月就是1萬。另外,2人每月工資共5000全存,10個月也有5萬。加上我給的4000美金,他們這一年可以淨存9萬人民幣。我這邊的開銷雖然比請保姆差不多,但這是給自己的父母,心甘情願。
從親情的角度上講,好處更多,比如三代同堂的天倫之樂。父母對我2個兒子喜歡得不得了,這決不是一個不相幹的保姆能有的感情。另外,重溫親情也很溫馨。從20歲離家,這十幾年我都沒和父母再長住過。現在,大家再住在一起,爸媽驚訝於我會做各種麵食了,我則感覺媽媽脾氣好多了。
我覺得如果父母身體還好,又喜歡小孩。來美國帶帶孫子,是對大家都好的選擇。但還要考慮這些條件1)是否相處得來?比如婆媳,姑丈關係。如不行,就不要住一起。我的一個朋友,婆婆來幫忙做月子,她們相處不來,我的朋友不是願意說的人,忍了半年,按她的話,“經常躲到外麵不想回家”。半年後,她婆婆回去了,她請了2年保姆,也再沒請婆婆來。人和人不一樣,相處不來,就不能勉強。2)父母的能力和自己的期望有多少差距?喜歡小孩和能帶小孩是兩回事。我自己的公婆來過,但他們每天雷打不動地都要睡午覺,做一頓飯就會累得腰酸背痛。這樣,我就不能指望什麽了。還是客客氣氣的做Long distance的媳婦好。父母沒有義務要帶,他們不帶,也還是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