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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上學期間,我被偷兩次。一次是我父母從南方托運給我的嶄新女式飛鴿牌自行車,我騎了不到三個月就在我住的宿舍樓下被偷。破案後,我被告之與一個盜車團夥有關,但自行車先是被賣到了河北,後來,不知流落何處,追查不到了。那次被盜雖然傷心惱火,但沒什麽特別的心理陰影。 <
真正恐怖的是第二次被偷,我放在床頭的小收錄機被從窗戶跳進來(我的宿舍在一樓)的小偷偷走的過程。那天晚自習期間,我從教室回宿舍取一本書。一打開宿舍門,看見一個青年男子一隻腳踏在靠窗的桌子上、一隻腳踏在我的床上(我的床靠近窗),一隻手拎著我的小收錄機。我們倆都很意外看到對方;站在門外的我被嚇得大叫一聲,立即就將門關上。後來,宿舍樓同層的同學說她聽到了我的叫聲,一種非常驚恐的聲音。當時,宿舍樓同層有4、5人來到我身邊,關心地詢問發生了什麽事。我顫抖著將所見到的一幕告訴了她們。其中一位高年級女同學對我說:“你傻呀!將自己關在門外,將小偷留在室內,這不是給小偷創造機會嗎?”聽了她的話,在這幾位同學們陪同下,我趕緊打開宿舍門,朝裏一看,已不見小偷的蹤影。我的小收錄機也不見了,那是我們宿舍唯一被偷的物品。估計小偷當時看到我,他也感到很意外,就趕緊溜了。
不知是哪一位同學報了警,很快有校方保安人員以及其他人員到達。他們從靠窗戶的桌子上以及我的床單上取到了小偷留下的腳印。破案後,我被告之那小偷是貫犯。雖然找到了小偷,但我的小收錄機卻一直沒找到,不知下落。
一並謝謝福媽妹妹和“胖”親戚。很抱歉福媽妹妹的自行車也被偷。兩位妹妹都在西四某胡同買過自行車,證明你們比我年齡小多了:-)))。我在北京上學時印象中購買自行車是需要票卷。
謝謝老朋友曉青。看來咱們是成長在相似年代的人。是的,那兩樣都是當時的好東西,在我的印象中當時購買自行車需要票卷,我沒好意思將自行車被偷告訴我父母,但告訴了我弟弟。一直到畢業,父母才知道可憐的我隻騎了3個月的那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