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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迷網,夫之過”

(2008-09-12 06:13:54) 下一個
廣陵曉陽 (9-12-2008)

昨天下班剛到家,先生給我三樣我非常喜歡的東西。然後,他邀請我出去吃晚飯。我問他是不是記錯了日子,因為再過一天才是我們結婚二十一周年紀念日。他說:沒有記錯。因為颶風IKE的緣故,我們所在城市的企業,商業,學校等單位星期五都關閉。他擔心飯店也不開門。因此,他用已經買好的禮物打算提前一天慶祝。我說:行。我告訴他給我20分鍾準備的時間:10分鍾梳洗換衣,10分鍾瀏覽文學城。為了增加與文學城的時間,我用了不到5分鍾就梳洗完畢,衣服也不換了,趕緊進“城”。正在閱讀得入神時,先生來到書房象鬧鍾一樣準時的提醒:時間已到。我耍賴地說:再給我5分鍾。他說:好,隻有5分鍾。然後,他一屁股坐在書房裏的沙發上監督執行時間。忽然,聽到他一聲歎息,說:妻迷網,夫之過。我先是愣了一下,隨即給他一個hug和kiss,以表歉意。我們四目對視了一會兒,都忍不住哈哈大笑得彎下腰。他得意地說:我怎麽總結得如此準確和精辟呢!

是啊,我在“蜜月”那篇短文中曾寫過,我的先生經過幾年的推薦,才在今年4月份將我帶進文學城。但他沒有預料到的是對網絡一直不感興趣的我一進“城”,常常就不輕易出“城”,花許多的時間在“城”裏東遊西逛,樂此不疲。在一個半月前,我還開辟了自己的第一個博客,不僅在短期內“高產”,而且還努力學習有關網絡發送圖像與音樂的技術。先生見我如此的投入,頗是後悔將文學城推薦給我。因為我不能很好的掌握進“城”時間而影響了做其它的事情,使先生和我產生了幾次衝突。先生不得不對我約法三章。(1)每天在完成鍛煉運動後才能上網。周末例外,可以先上網後鍛煉。(2)每天上網不超過1小時(不包括“寫作”和打字的時間)。周末增加1小時,但最好不是連續使用那2小時。(3)在晚上11點之前結束一切網上活動。明知是不平等的條約(他上網曆史比我長,但他的自控力特好,隨時可下網,從不耽擱正事),也隻好接受了,因為我自知理虧。

先生隻比我年長二歲,不是一位控製欲強的人。他反對的不是我進文學城,而是我不會掌控進“城”的時間。其實,他喜歡我“寫作”,經常是我漢語拚音的顧問。他之所以與我製定條約是為我著想,因為我的自控能力較為薄弱。好在我也是一位比較容易知錯就改的人,對“上網條約”的遵守程度達到95%以上。偶爾犯規時,先生用他的寬容原諒我。我也提醒自己不可濫用他的耐心和愛心。因為颶風IKE的緣故,今天我們倆都不上班,再加上又是我們結婚紀念日,今天我可以象周末一樣上網。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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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依然永遠 回複 悄悄話 你好lucky啊!我先生從不看論壇,怎麽介紹也沒用.還反對我來.
廣陵曉陽 回複 悄悄話 回複Steiner416的評論:
It was very kind of you to stop by my blog and to read this article. You are right that he is a loving and patient husband. Actually, he has no choice because he married a person who is very inpatient:)))
Best wishes for you and your family,too!
Steiner416 回複 悄悄話 How a patient, loving husband you have! Best wishes for you and your 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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