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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濤:中國模式三 中國新民主模式的合法性來源

(2010-01-30 21:46:48) 下一個


I 合法性,一個經典的政治學命題

目前,中國持續高速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現代化進程逐漸引起了學者們廣泛的關注。與過去單純地關注中國的經濟發展不同,越來越多的西方學者開始將目光轉向了中國的社會發展和政治發展。過去研究中國的學者往往正麵肯定中國的經濟發展,部分肯定中國的社會發展,但對中國的政治體製和政治改革往往給予否定性的負麵評價。而現在有一個新趨勢,關注中國政治發展的海外學者包括西方記者越來越多,一些著名的西方刊物如美國的《新聞周刊》和《紐約時報》等開始對中國政治體製給予與以前完全不同的高質量的深度報告。

根據筆者的綜合分析,中國確實在發展出一種新的民主模式,它的基本特點就是,中國結合了西方代議製民主和參與式民主及協商民主等不同的民主理論,開始形成中國民主的特色。當然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製還需要繼續改革和發展來適應現代社會需求。 但是與西方的競爭民主政體相比較,中國有效避免了國家行政權力在總體上被資本操縱、控製的弊病,防止了資本勢力對於國家公權的商品化和異化,在社會協商的民主建設中,中國社會正在構築一種理性的社會民主參與和社會民主協調。這樣的開放性協調體製促進了國家和社會之間的理性聯結,實現了政策立法前的公民社會和公民民主的參與,使得中國的立法程序開始具有了現代性的“民主參與”和“民意”的特征。

尤為可貴的是,在互聯網絡新技術手段的推動下,中國的決策者和立法精英並沒有固步自封,而是主動實現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兩個向度的溝通,在充分谘詢和了解社會各個階層的觀點上,中國的立法程序通過新技術手段實現了一種“非階層化”和“非權威化”的社會話語參與模式,促進了社會草根階層和民間團體無約束地就立法草案和行政法規發表自己的觀點,在物權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障條例、醫改、房改和物價等各個領域都通過互聯網絡實現了開放式的參與,這對於促進話語權的平等和社會民主將起到重要作用。

總體說來,筆者非常同意美國未來學家奈斯比特的觀點,那就是中國正在實現一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縱向民主,而避開了西方多黨競爭製下的橫向民主帶來的混亂無序(奈斯比特和奈斯比特2009),而一個統一的代表全國各階層和各民族利益的執政黨——中國共產黨成為穩定國家秩序的權威性政治力量,由此中國得以在穩定的基礎之上形成一種多元混合式的民主模式,其民主製度幾乎結合了選舉製民主、社會參與民主和協商民主等多種形式的民主模式,相較於西方民主,中國民主的最大優點在於有效避開了資本的控製,成為一種“非商品化”和“非資本化”的民主。與意大利和美國等西方國家相比,中國國家的公共權力沒有被資本“異化”或是“殖民化”,同時中國的民主從本質上是以開放協調和共識凝聚為特征,而不是以權力衝突和權力攫取為出發點,這樣可以促使中國的國家權力在民主的基礎上更好地凝聚國家意誌,並實現更高效的 權力決策。

這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在於:西方的民主產生於資產階級和封建專製王權的權力鬥爭和博弈之中,因此資本崛起重要的先決條件就是限製國家公權,促進權力監督。西方的競爭民主模式假設的是,國家是必要之惡,某種程度下專製國家是萬惡之源,因此才需要各個社會團體進行競爭來形成公共權力,並在權力平衡中取得對國家公權的製約。那麽中國的民主模式又為什麽能夠宣稱一個執政黨可以具有這樣的權力來宣稱其代表全國各階層和各民族的利益呢?

這裏的要害是合法化問題,為什麽在中國的政治體製下執政黨可以獲得這樣超然的權力來協調全國各個階層的民主協商?什麽因素保證一個執政黨可以處於一種超然的宏觀協調的位置來促進中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個緯度的民主參與?根據韋伯的觀點,任何一種製度、任何一種政體都會麵臨合法化來源的問題。韋伯認為,權力具有“強製”和“暴力”的性質,權力的“威嚇”作用迫使人們服從,但是一個政權的統治必須保持被統治者最低限度的自願服從和對權力最低限度的“合法性”的信仰,也就是被統治者相信統治者的權力是合法的。缺乏被統治者對“合法性”的信仰,權力來源就不會真正得到敬畏和尊重,就不會有穩固的統治。

韋伯將合法性的來源分為三種:一是基於魅力性質基礎上的合法化,也就是在一個魅力性的領袖(比如先知、預言家、宗教領袖、革命偶像、革命領袖)的感召和引領下,被統治者因其楷模榜樣與出眾超凡的領袖魅力而自願跟隨他;二是基於傳統性質的合法化來源,比如皇權的長子繼承製,或是“君權神授”、“受命於天”等基於古老道德傳統和曆史傳承而衍生的對於合法化的信仰,促使社會成員認可這樣類型的統治;三是基於合理性質的現代理性化的合法來源,比如通過現代民主選舉製度,人民信任基於章程和法規基礎之上的現代官僚體係的製度,這就是民主法治產生的合法化權力來源。

在對中國政治體製和民主模式的探討中,許多學者饒有興致地提出中國統治模式的合法化問題。許多西方學者或是西方普通民眾不斷質疑中國體製沒有經過一人一票的選舉製度,那麽中國體製的合法化基礎究竟在哪裏?另外一方麵,越來越多的英美媒體刊登出高質量的關於中國政治體製的文章,深度認識到中國社會政治體製的合法化來源與西方的不同。

在這個議題上,中國的一些學者已經嚐試探索關於中國體製合法化來源的問題。一個非常出色的解釋模式是,中國的傳統文化中人民並不是特別重視權力的來源性問題,而是政績合法性的問題 (試比較康曉光 1999,2005)。也就是說權力來源的渠道和權力來源的程序對於中國民眾來說不是最核心的,關鍵是權力是否符合天道和民心。而天道和民心最終表現在統治者是否能夠順應民意,關注民生(康曉光 2005,洪朝輝2004)。轉化到現代社會,中國的這種傳統依然對現代中國人的普遍心理模式和思維方式產生強大的影響,中國民眾普遍最關心的問題是政府的政策是否順應民心民意、是否善待民眾、是否促進人民福利和關注民生問題等。一個宣稱自己是親民的或是人民的政府,並作出具體行動提高和改善人民福祉,就能通過政績取得民眾的普遍支持,這樣的政府就是具有高度合法性的政府。


學者張維為非常精確地指出這裏涉及的問題是東西思維的不同甚至是對立:自啟蒙時代以來,西方人關注的是權力來源和合法化的問題,因此非常習慣以“民主——專製”的二元思維來看待世界,而西方宗教中的絕對主義和非黑即白的觀點使得人們容易認為世界上的事物不是民主,就是專製,這樣的線性思維不僅簡單了複雜化的世界,而且極容易形成“普世價值暴力輸出”的世界觀,也就是說,凡是不符合西方世界模式的就要用外在的力量去強製改變。而東方的思維,特別是中國人的思維,是一種複雜的多元和多線思維,在這樣的思維中,民主的對立麵不一定就是專製,專製的對立麵也不一定就是民主,在民主和專製之間可能存在著大量中間地帶和灰色領域,而用黑白來描述世界是簡單的,甚至是危險的,其思維方式帶有極權主義的特征(試比較張維為2008)。

目前,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超越“民主——專製”的二元價值對立,傾向用良政(good governance)和惡政(bad governance)來分析世界各國的政體。 而良政與惡政的劃分正好暗合了東方寬容理性和多元的思維,當今世界上采取西方的多黨競爭民主製的國家,可能是良政體製,比如瑞士、瑞典和挪威;也可能是惡政的國家,比如完全照搬美國體製的利比裏亞、伊拉克和阿富汗。而更多的亞洲國家是采取了西方的競爭民主性體製後長時間滑落到社會嚴重失序和動蕩、甚至社會解體的程度,比如菲律賓、泰國、蒙古、印尼、印度等,無論如何,這些國家是在遠離良政,陷入了劇烈動蕩和經濟混亂。而沒有采取西方競爭民主製的國家,既有惡政體製比如緬甸,也有良政體製,比如長期保持競選一黨製的新加坡,擁有自由和法治、但是卻沒有采取西方競爭民主模式的香港,開明君主製的阿聯酋等(張維為2008)。

良政和惡政的劃分向我們揭示了世界的複雜性和多元性,同時各個國家根據曆史文化傳統的不同而產生的對權力合法化來源的不同認知,隻有西方的絕對主義思維和受到西方精神控製的東方國家知識分子才會錯誤地認為世界上隻有一種權力合法化來源——就是西方的競爭選舉製。而良政和惡政的劃分正好符合了中國的“實事求是”的哲學觀和理想,任何一種政體和製度不是超驗的偶像和宗教,任何一種製度和政體都必須接受實踐的檢驗和人民持續的認可,任何一種政體都必須最終促進生產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綜合國力的提高,一個具有實際政績、促進民生的治理模式才是真正的合法化良政。反之,吹得天花亂墜,帶來的卻是社會動亂、解體和政客操弄整個社會,人民最終是不會認可這樣的製度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那麽簡單的一句格言,但是卻是世界最樸素的真理,這裏濃縮著中國傳統文化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主義最深刻的經典,相較於西方的“輸出革命和輸出意識形態”的熱情,中國的哲學觀更加深刻闡明了合法化的道理。

筆者非常認同張維為的觀點,那就是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是一個強勢政府主導的具有長遠戰略眼光的發展和治理模式 (張維為2008)。許多完全複製西方競爭民主模式、或是拒絕改革抱殘守缺的社會主義國家、或是某些完全獨裁專製的軍政府國家都在過去的三十年原地踏步,甚至是不斷倒退,中國在1980年代曾經大幅度落後於泰國、菲律賓、印尼等國,按照人均生活水平甚至落後於許多非洲國家,但是過去三十年的飛速增長已經把中國帶到工業化國家的門檻,其實我們距離工業化國家的目標已經很近了。確實,我們在生活中還有很多不滿,我們的體製還有太多的問題,現代化的製度構建還是一個任重道遠的巨大社會工程,但是隻要我們理性地判斷和認識,我們就可以看到,不是每個國家在過去三十年內都具有中國那樣的“幸運”:在一個強勢的、麵向現代化的政府富有遠見和戰略眼光的引導下,中國持續地、不間斷地、目標一致地向人民富裕和國家富強的目標進行衝刺(張維為2008)。

而無論是複製西方競爭民主製的國家,還是其他一些采取一黨製的第三世界國家,或是周期搖擺於競爭選舉製和軍人統治的國家,甚至是通過戰爭被強加給競爭民主製的國家,麵對中國的成功和崛起都隻有望洋興歎,為什麽偏偏是中國,為什麽偏偏是中國共產黨政府領導下的多黨合作製度、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和政治協商製度能夠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按照韋伯的觀點,任何一種統治製度都會得到人民最低限度的服從和認可,為什麽中國人民認可中國的政治製度?為什麽中國政府會一代代以強勢政府的姿態向現代化進行衝刺,而不是像其他強勢專斷的國家那樣謀求一個集團的利益,而阻礙國家的社會經濟的現代化?這裏我們需要更深刻的解釋模型和理論創新。


II 東亞的傳統和中國的特殊發展路徑


學術界通過細致的研究和探討發現東亞國家在經濟起飛和現代化發展具有一些共性,那就是東亞國家的現代化主要都是由強勢的威權政府推動的;台灣的現代化是由占據絕對主導地位的國民黨政府、南韓是由強勢的軍人政府、香港則是由精英主導的港英殖民政府、新加坡是由強勢的一黨政府(人民行動黨)推動的;美國占領下的日本雖然采取了西方競爭民主製,但是穿透西方民主的表麵,日本實際的治理結構還是東亞式的。日本民眾普遍求穩、求和諧和社會共識的特點是自民黨能夠取得長達六十年的超級執政地位的根源,隻是到近期日本才真正實現了民主黨執政的政權更迭。

從亞洲國家現代化的初級階段,甚至從整個現代化進程來看,東亞的成功得益於東亞曆史上儒家文化傳統影響下而建立的官僚治理體係:曆史上,以中國為中心的東亞國家很早就具有儒家官僚體係的強勢政府和強勢國家的傳統,而恰恰是社會經濟的現代化非常依賴一個理性化的官僚體係和公務員係統和理性化的社會精英集團,他們往往具有濃厚的國家意識和民族意識,這得益於儒家思想中的“社會責任”和“治國平天下”的傳統。 雖然許多民眾認為“為國為民”是高調,但是一旦這樣的高調成為一種文化意識和固定化的社會心理模式而植根在人們的思維意識和生活信仰裏,那麽這樣的心理文化潛意識就必定會影響人們的日常行為和行動方式。既然我們生活在一個特定的社會和文化心理環境中,那麽無論是任何個體,包括普通民眾和社會政治精英都會受到這樣的慣性文化的深刻影響。

從社會角度而言,東亞文化影響下的勤奮和重視教育是東亞社會能夠迅速脫穎而出的根源,而特有的麵子意識和羞恥感也使得儒家文化圈的國家在麵臨落後的時候具有一種強烈的上進心,而這樣的上進心和羞辱感又轉化成強烈的心理動力去改變落後局麵而成為強者。由於中國曆史上的中心地位和文明優越感使中國人內心強烈地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優秀的民族,即使是在中國最落後和被動挨打的局麵下,文明優越感還是固存於中國人心中,這種“麵子文化”、“恥辱感文化”和對自身身為人類最優秀民族的心理是激發和鞭策中國人前進的強大動力。隻要走進中國社會,就會發現無論是中國的普通民眾還是中國精英,無論是販夫走卒的社會草根還是社會各界名流,中國人內心的文明優越感是中國人不服輸、追趕先進、主導世界和引領人類文明的巨大精神動力。 既然自認為是世界上最優秀的民族,而又麵臨著現實生活中遠遠落後於西方,於是中國人的衝刺和追趕精神就被徹底激活了,不追上西方先進文明,中國社會前進的動力和強大的動能勢態是不會停止的。

東亞文化中特有的國家和社會的關係是有別於西方國家和社會關係的,由此東西兩個截然不同的社會產生了截然不同的對權力合法化的信仰。正如在上麵提到的一樣,西方強調的是權力來源的合法性,東方特別是中國強調的是執政實績的合法性;西方強調的是選舉製度,認為一切不經選舉製度的就是不合法的,而東方尤其是中國強調的是權力順應民心民意,權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隻要一個政府照顧民生、提高人民福祉就是一個順應民意的合法政府;西方強調的是橫向競爭和衝突產生的社會博弈的結果,而東方特別是中國強調的是社會共識和以和諧為價值取向的協商式民主和社會參與式民主。由於文化特質和曆史傳承的不同,單純用西方的價值觀來強調中國必須按照西方的“普世價值”觀來進行改造,不僅是荒謬的,也是可笑的。

中國的成功來源於東亞文化中共有的“強勢政府”、“強烈的民族意識”、“勤奮”、“重視教育”、“民族優越感和強烈的上進精神”、“人民對於政治權力合法化的實用主義理解”、“對於政績合法性的實用主義態度”、“以社會共識與和諧為價值取向的民主協商和社會協調能力”和“卓越的學習能力”。


除了上述從東亞、儒家文化和中國文化曆史傳統來考察中國過去三十年的進步以外,我們不能忘記中國共產黨和中共政府本身對中國社會結構的改造創建了有利於現代化的因素。中共對於中國社會結構的改造和影響使中國既具有東亞文明的共性,又能發展出一套獨特的有別於日韓港台新的現代化模式,實踐也證明了這樣的體製具有高效率性和卓越的動員能力。在放棄了全能主義和政治集權的計劃經濟模式以後,中國的體製注入了現代化的因素,中國新一代政治和社會精英展現了世界獨一無二的學習和創新能力,這些又都成為中國過去三十年成功的 “特異”因素。

因此,我們必須來考察一下中共本身對於中國社會結構的改造。

III 中共與中國社會

中共從本身的意識形態出發宣稱自己是“無產階級的先鋒隊”,是一個工農政黨,代表的是“中國人民的利益”,其基本宗旨是“為人民服務”,努力建立一個“沒有剝削的人人平等”的社會。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意識形態領域大幅度轉變成為一個實用主義的政黨,淡化了意識形態的色彩,強調的是“實績”和“政績”,注重 的是“經濟發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生產力”和“綜合國力”。過去的工人階級居於社會階層頂峰的社會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過去處於社會階層結構底端的知識分子、曾是社會主義改造對象的工商業階層,現在躍升為社會階層的金字塔頂端。特別是1990年代以來,經濟精英、社會精英和知識精英被吸納進入國家的行政體製,或是被給予優厚的待遇,成為改革開放之後獲利最大的階層。而工人和農民的政治和經濟地位則相應下降。中國的政治體製通過行政吸納政治(參見香港學者金耀基的觀點),使得知識精英和資本精英成為體製決策者和參與者的一部分,這樣,西方資本主義初期階段出現的資本要求限製權力和知識分子要求民主選舉的局麵沒有在中國出現,中國政治體製開始出現了令西方觀察家難以解釋的“超級穩定現象”。

其實運用這裏的解釋模型,就沒有什麽難以理解的了。中國的行政吸納政治的模型以及吸收經濟精英、社會精英和文化知識精英進入行政體製的行為減少了體製外的反對力量,使反對現成體製的人士成為絕對少數,而大多數文化知識精英開始認同現成體製。“三個代表”的提出無疑適應了中國社會的巨變,開始承認經濟和資本精英的政治合法化地位。因此,中國的資本力量沒有走向西方那樣要求分享權力的道路,反而是積極入黨,追求政治地位,並成為這個體製中穩固獲利的一員。中國這種特異的行政吸納政治和政治行政化的發展並不是個案,香港在二戰以後的發展,出現了完全類似的軌跡。港英政府力求保持香港持續的經濟發展,促進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自由和法治,同時拒絕給予民主選舉的權力。但是港英政府懂得根據時勢,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不斷吸取華人社會中的新興資本精英、社會精英和文化精英參與到社會政治決策中來,從而解決了港英政府的合法化問題,促進了一個超階級的聯盟的產生,這又反過來穩固了政府的統治。 中國產生的行政吸納政治和精英整合進入政治體製的現象,也帶來了權力經濟、權錢勾結、知識權力、知識經濟等一係列複雜的問題,這對社會各個子係統的功能分化和社會管理的理性化帶來了一定的消極作用,這在後麵的《大國改製》中筆者將詳細論述。但是如果我們用中性的、理性的眼光來看代中國的發展,而不用感性的態度,我們就會發現中國在1990年代以後的治理模式也具有巨大的社會進步功能:

一是通過把精英階層吸納進入國家行政和政治體係擴大了中國的政治治理基礎,尤其是知識精英不再追求體製外對現存政治體製的挑戰,毛澤東和鄧小平時代沒有能夠解決的國家和知識分子之間或是緊張或是敵對的關係得到了解決。1980年代出現的知識分子引導的學潮,在1990年代後消失得無蹤無影,社會動亂危險的消除有利於中國長時間、全局性的工業化進程和社會經濟的發展。

二是知識分子廣泛的吸納進入現存政治體製為社會的理性化奠定了基礎。知識分子和國家之間不再是對抗、競爭和衝突的關係,而是轉化成為合作、協商和討論的社會法團主義的關係。知識分子的意見通過行政吸納政治被廣泛地吸收到社會政治的決策之中,這促進了國家和社會精英及知識精英之間的良性互動 (參見康曉光2005,洪朝輝2004)。

三是資本精英謀求加入中國的黨政體係,固然帶來了“權力經濟共謀”的弊端,但是民營工商企業主的政治地位的確立打消了中國民營企業家的顧慮,為中國市場經濟在1990年代後掌握全球化的良機、取得重大發展打下了重要基礎。中國企業家可以從經濟理性的角度來謀求企業做大做多的長遠和穩定性發展,這始於1990年中期。 同時在中國體製下,承認了民營企業家的合法地位,同時民營資本始終在於國家政權的製約之下,這大大有別於西方資本集團間接操縱控製國家政權的局麵。中國的體製雖然有利有弊,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中國的體製既促進了市場經濟的發展,利用了資本主義的元素壯大了社會主義,同時保持著宏觀體製上國家權力對資本的節製,這樣,中國防止了西方資本主義體係下的國家公共權力被資本化和異化的根本弊端。

四是社會合作主義使得協商式的民主成為可能,社會民主和公民民主的理性參與不再是以奪權或是權力角逐的方式產生,而是以一個超階級的代表全民利益的政黨主導下產生。這樣社會就可以就事論事地就各項社會政治議題進行理性的協商和探討。應該說,中國的體製變革恰好為中國的新民主模式建立了基礎。

當然,1990年代中國市場經濟飛速的發展在某種程度下是在社會勞工階層的社會權利降低的情況下取得的,工人階層不僅政治地位與改革開放之前發生了轉變,從社會經濟和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看,工人階層特別是農民工階層的收入和福利增長遠遠低於經濟、社會和文化知識精英。 勞工階層相對權利下降與低工資低福利的基本社會結構是與自1990年代以來中國飛速融入全球化和市場化的格局相配合的。一方麵中國抓住了西方跨國資本投資轉移和產業重新分配的戰略良機,成功地實現了13億中國人口加入全球化浪潮。而利用全球化、外向型經濟和國內市場經濟的發展的確使得中國一躍成為世界製造業的中心和世界工廠,這是中國國力飛躍的轉折點。另一方麵來看,一個低工資、低福利、低環境保護的巨大生產市場,對外資來說的確具有空前的吸引力,使中國在特定的曆史階段中借助外國資本、借助全球化浪潮實現了國力的飛躍成長成為可能,但是眾多勞工階層也為這樣特定的曆史進程付出了巨大的低成本代價和社會代價。

因此當胡溫開始執政後,中國已經曆經了巨大的產業資本積累和產業效能的提升,而新時代中國麵臨的日益嚴峻的挑戰就是勞工低工資和低福利帶來的社會貧富差距的急劇擴大、社會保障的嚴重缺失和內需不足。有效需求不足又反過來使中國更加依賴外向型經濟和對主要發達國家的出口。這個時候,中國政府開始轉向更加注重社會公共效益和環境效益,新政府開始更加注重全體人民福祉和社會經濟發展模式的轉換,這些都成為中國經濟和發展模式由外向型經濟向內向型經濟轉變的關鍵。中國政府在新的曆史轉折時刻的政策調整不僅反映了中國經濟開始上升轉移到一個更高的階段,符合了社會生產發展的基本規律,更為重要的是,中國政府政府從執政黨的傳統遺產中可以尋找到有利於社會轉型的重要文化因素。

共產黨政府為人民服務的基本思想曾經一度成為一種意識形態,但是在新的曆史時期,經曆了吸收經濟精英、社會精英和知識文化精英進入社會公共決策過程的中國麵臨在更高層麵上的合法化問題。中共對於過去曆史的聯結不僅表達了一種對過去光榮曆史的回憶,也不僅是一種簡單的曆史回歸,而是顯示了中共並不僅僅將自己定義為一個精英政黨,而是一個代表全民共同利益和全民共同福祉的超越社會階層的政黨。胡溫的親民政府和新三民主義象征著執政黨在改革開放以後不斷根據社會時勢的發展進行的社會調整和理念調整。從麵對現實,開始提出“三個代表”,到新三民主義強調注重民生,執政黨要做到的不僅是聯結共產黨本身的曆史,而是根據時代新形勢和時代進步的軌跡符合時宜地擴大了執政黨的合法化基礎。

我們必須看到,“為人民服務”不僅僅是一種政治宣傳。一種政治觀念往往會通過潛移默化的影響成為社會心理文化的固定結構的一部分,成為人民心中最穩定的心理期待。隻有經曆了胡溫政府的轉型,我們才能更深刻地認識到,為什麽中國民眾對中國政府的整體信任感加強了,為什麽執政黨可以贏得合法化的地位和中國民意的廣泛支持。 當不同年齡階段的中國公民感覺到了執政黨的為民謀福利的誠意,聯想到曆史上共產黨與中國社會和中國民眾緊密聯結的傳統,一種對曆史的有機聯結就形成了,一種廣泛的信任感就產生了,一種合法化的信仰和對穩定心理的期待就在更廣大的民間階層和社會各個階層之間強化了。社會的進化往往不是過去傳統的簡單回歸,而是在更高階段的複興。正如文藝複興要複興的不是古希臘和古羅馬文化一樣,而是古代文化在新時期新階段配合新意識形態的產生而成為社會進步的加速器。同理,在民間潛移默化的文化傳統“為人民服務”一旦在中國更高的現代化階段被重新激活,就會成為一種凝聚民意和民心的思想武器,就會成為執政黨與社會良性互動的根本助益。

如果說“三個代表”使得中共成為精英黨的話,胡溫政府的新三民主義就使得中共成為一個真正的全民黨。曆史將證明,這樣的權力合法化的構建將為未來中國飛速的發展奠定一個長遠的、穩定的社會環境。

IV 尋找中國的“社會契約”

法國哲學家和政治學家盧梭曾經提出“社會契約”的觀點,用一句簡單通俗的話來解釋,社會契約就是指人民和統治者之間簽署的合同,這裏也可以銜接韋伯的政治權力合法化的問題:在一個社會,為什麽被統治者會願意接受統治,在封建時代人們還可以用“君權神授”和“天命”來自證合法性,而在現代社會則依賴於社會各個團體之間的“合同”和“契約”。在西方世界廣為接受的概念是,依靠競爭選舉製的民主製度人民和統治者達成了“社會契約”,政治權力的合法化來源問題得到解決。讓許多西方社會政治學家和理論精英難以解釋和理解的是,為什麽偏偏在一個沒有采取西方民主製的世界上最大的共產黨國家,為什麽人民會安於接受共產黨政府的治理,為什麽1990年代以後中國出現了近現代曆史上罕見的“超級穩定”的現象?橫向比較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中國也得益於宏觀政治局麵的穩定,而實現了社會經濟不中斷的、長時間的全局性發展。

這一切在西方中心論者或是西方民主拜物教徒的眼中自然是難以解釋的,而且因為中國模式的卓爾不群和空前成功讓他們感到惴惴不安。但是如果聯係中國的曆史和道德傳統,聯係中國的文化和哲學傳承,聯係東方人特有的社會感、天下感和思維方式,聯係一個偉大民族近150年來的屈辱曆史,聯係到中國共產黨的哲學思維和對中國社會的改造,這個讓無數人費盡心思無法取得答案的問題,在這裏就迎刃而解了:中國的國家和社會關係不同於西方的國家和社會的關係,因此中國和西方社會的“社會契約”具有根本的不同。

這裏,筆者部分認同韋伯的觀點,的確,任何一種統治都必須依賴於人民最低限度的服從願望和對政治權力的“合法化”信仰,中國具有本身的“社會契約”,如果過於依賴用西方的世界觀來看中國,是很難看懂中國的。其實中國人民和社會各個階層與中國政府形成了一種充分理性的“社會契約”,人民和政府是簽了合同的,政府是按照人民和社會各個階層的最大公約數和人民的福祉來治理中國的。

中國的社會契約包含了智慧的東方“民本主義”思維,非常看重政府治理的“績效”,看重政府的實際執政效果是否有利於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社會福利普遍的提高,這與西方單純看重選舉程序和選舉形式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一個單純把政治家和人民的關係定義為政治商人和顧客(選民)的製度,政治家需要的僅僅是四年一度的選民忠誠,至於選舉過後政治家是否兌現承諾,那並不重要。而在東方的社會契約中,統治者任何時刻都必須盡心、盡力、盡責地照顧人民的福祉,因此政治家麵臨著更大的道德動力和壓力去處理好任何事件。

中國的社會契約包含著中國共產黨的“為人民服務”、“到人民中間去”、“軍民一家”的建黨傳統和建軍傳統。中國的現代社會契約從一開始就包含了“民本”、“人民民主”和“人民利益”的基本社會元素,因此政府和人民訂立的合同決定了中國的發展必定是帶有民主模式的,而絕非過去家天下和封建王朝的翻版。新時代的巨大發展使得與曆史的有機聯結產生了傳統理念在更高階段的複興效應,中共合法化的來源“為人民謀利益”將越來越成為對政府權力本身製約和監督的思想基礎,同時也成為史無前例的經濟轉型的理論基礎。

中國的社會契約也包含著一個具有數千年悠久文明曆史古國在經曆了150年的動蕩、衰落、屈辱和壓迫之後,一個新時代的中國政府有能力在新的社會曆史契約下帶領中華民族重返世界強國和世界超級大國之列。誰具有了這樣的能力,誰給予了中國鳳凰涅磐的新生,誰帶領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誰就在中國人民心目中具有了不證自明的巨大政治合法性。從1840年以來的曆史來看,隻有中國共產黨政府真正贏得了民心,真正贏得了中國人民廣泛認可的合法性。

中國的社會契約還包含了順應曆史潮流,不斷修正自己的改革路線,不斷以開放的心態學習人類一切先進文化的開放胸懷,它包含了擴大社會治理基礎、擴大社會理性和減少治理成本的“三個代表”,它也包含了“立黨為民,執政為公”的社會契約的現代內容,它當然也包含了新三民主義在內的親民政策。而銜接中國“民本”曆史傳統和中共“為人民服務”傳統的親民政策一旦在新時代得到新的複興,就迅速轉化為從外向型經濟到內向型經濟、從外需到內需、從單純的GDP到經濟、社會和生態協調發展的巨大轉變,中國的未來不僅取決於一個階層和一個地區的富裕,更取決於中國各個階層最大的社會公約數和各個地區的協同發展,中國現代化——曆史上最大的現代化工程,深深包含在中國的社會契約中。

中國的社會契約還包含了強大的現代社會組織能力和動員能力,中國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少受到財閥和資本利益集團羈絆的政府,可以在科學考察了國家整體利益後實現高速飛躍的跨階段發展,這些隻有在一個社會化的政府和一個理性為民的社會契約中才能完成。

中國的社會契約——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訂立的社會合同,解釋了為什麽中國模式是全球最成功的治理模式,我們看到許多國家也是一黨製,但是卻是專製獨裁剝削民眾、竭澤而漁地壓榨老百姓,一些國家不僅沒有實現向現代化的任何進步,反而出現了反現代化的倒退現象;一些國家完全模仿、複製西方的競爭民主製度, 不僅畫虎不成反類犬,損害了自己國家獨有的國家和社會關係的傳統,該學的沒學到,民粹主義和政治暴力倒是此起彼伏;而一些固步自封不願意進行改革的社會主義國家也遠遠落後於時代潮流,處於世界邊緣化的地位;而一些一直采取民主的國家比如印度仍然被無孔不入的封建種姓製度、宗教的障礙和空前的腐敗失序所折磨;最早模仿美國民主模式的菲律賓現在成為政治暗殺的世界大國,自1986以來已有近千名政治家和社會活動家遭到暗殺。 為什麽中國那麽成功,根本就在於我們逐漸建立了一種銜接現代世界、同時又充分發揮中國傳統的中國社會契約,在這個契約裏執政者的權力是高效現代的,但是卻同時受到民眾和國家利益最大化的製約。這是我們在未來推廣中國模式中必須向其他後進國家聲明的。

中國的新社會契約是與中國特色的民主模式緊密相連的,其既避開了西方橫向競爭衝突性民主帶來的社會動蕩和失序,又避免了傳統的終身製和獨裁專製;既發揮了現代民主參與、協商和理性的“以言表意”的精神,又限製了資本商品化對民主政治無孔不入的操縱;既循序漸進地擴大了理性的公民精神和擴大了公民社會的自治,又有效地防止了煽動和民粹主義。未來的中國,在處理好了國家、市場和社會的關係,建立法治國家,處理好各個社會子係統的功能分化的關係之後,一定可以創造出世界上最好的政治治理模式。

文獻參考

1. 馬克斯 • 韋伯 (1998):《經濟與社會(上卷)》,北京:商務印書館 (林榮遠譯)。

2. Rousseau, J. –J. (1968):The Social Contract. Harmondsworth : Penguin

3. 王力雄(1998):《溶解權力》,香港:明鏡出版社。

4. 康曉光(2005):《中國政治發展的第三條道路》,新加坡:八方文化創作室。

5. 康曉光(1999):《權力的轉移,轉型時期中國權力格局的變遷》,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6. 洪朝輝(2004):《“中國特殊論”與中國發展的路徑》,原載於《當代中國研究》2004年第2期(總85期)。



7. 戴維 • 赫爾德(2008):《民主的模式》,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 (由燕繼榮等譯)。



作者: 劉濤,社會學者,著有《中國崛起策》和《頭等強國》,本文屬於網絡書籍《中國世紀》第五章中國模式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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