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地震學家的美譽來自新語絲的文章(http://blog.dwnews.com/?p=37645)。文章中對個人的人格攻擊隨處可見。持與作者相同觀點的人看了可能會有一點欣快感。對於那些需要作者用論據去說服的讀者可不一定是賞心悅目的事。他們關心的是作者的論點是什麽,論據是否確實,與論點有沒有邏輯聯係。
文章用來否定旱震理論的事實有一個列表。從表中我們可以看到:
a 表中列出從1917年開始中國5.7-8.6級地震共24次。沒有一次地震發生在大旱後1-3.5年內。包括1975年,1976年的海城唐山和2008年的四川。也就是說,1972年華北沒有發生大旱災,2005年四川的旱災也是子虛烏有。
b 表中以下記錄明顯嚴重失實:
1965 03 00__中部、西南部__1個月___________大旱。
2003 01 00__內蒙古_________1月____________大旱
2008 03 20__新疆西安交界___M 7.2___________地震
(1個月指幹旱持續時間,7.2指地震強度)
文章作者說:大家看了上述清單,幾乎可以肯定,耿慶國的旱震理論就是一堆狗屎,即使安徽大旱三年可以用不在地震帶推搪過去,1983年西藏大旱7個月,1985年福建大旱2年,不說隔三岔五年,二十多年後還沒看到任何大震的跡象,按等的時間愈長,地震愈烈的粗糙理論,是否在這兩個地區會有存在23級大地震的可能呀?
耿慶國於一九八四年七月的《中國科學》期刊發表了《旱震關係與大地震中期預報》的論文,指出從公元前二三一年至公元一九七一年的二千二百零二年間,華北及渤海地區共發生六級以上大地震六十九次,其中六十七次地震都是先大旱後大震,占地震總次數的百分之九十七點一。其中震前一年大旱者為二十七次,震前二年大旱者為十五次,震前三年大旱者十六次,震前三年半大旱者為九次。(香港《文匯報》 2008年05月16日)
如果文章作者的表是真的,耿就是在偽造數據。如果耿的論文中說的是事實。那篇文章的作者就在撒謊。旱震理論說97%的大地震前有大旱。nile沒有看到他說97%的大旱後有大地震。就算是隻有1%的大旱後發生大地震,97%的大地震發生在大旱後一定是有重大意義的。用一個卡方檢驗就算清楚了。用大旱之後不一定有大震來攻擊他的理論是“一堆狗屎”的人,如果不是智商有問題就是人品有問題。另外,文章引述的耿的論文中沒有他的一九八四年七月《中國科學》上發表的《旱震關係與大地震中期預報》。也沒有提他的《中國旱震關係研究》(海洋出版社1985年5月)。如果是無意的疏忽,作者的治學精神有問題。有意的隱瞞那就又是人格問題了。
總體評價:新語絲上發表的這篇文章繼承了他們攻擊中國傳統醫學的一貫手法:隱瞞事實,歪曲事實,捏造事實,混淆邏輯,人身攻擊。
耿慶國的旱震理論有沒有重複性。有人認為:耿慶國的‘預報’是不科學的。他能預報所有地震嗎?沒有。為什麽?他不能回答。要知道科學的第一要求就是可重復性。耿慶國做不到。所以耿慶國的‘預報’是不科學的。他是瞎貓碰上死老鼠。
這位同學顯然沒有搞清"可重複性"是怎麽回事。"可重複性"不等於敏感性,特異性,有效性,準確性。科學的基本定義是通過觀察和測量獲得知識建立理論。"可重複性"是:基於同樣的方法可以得到同樣的數據從而建立同樣的理論。任何人用他的方法都可以得到和他同樣的數據,如果采用同樣的統計處理,會得到同樣的結論。在此意義上,他的理論有重複性。有人認為不對, 旱震理論沒有重複性。nile分析隻有下列的可能:a 采用同樣的方法,得出不同的數據。b 得出同樣的數據但采用不同的統計處理得出相反的結論。c “可重複性”的定義不同。我不認為有誰可以在一個月內查完2000年的文獻並完成統計。所以ab幾乎不可能。不過如果有人有興趣,可以試試。也可能有人已經做了,那就請知情者不吝賜教。對於c,請聲明“可重複性”的定義並說明出處(可以自行定義)。
區分事實謊言,推理,假設,主觀認定,人格侮辱在很多時候不一定要具備專業能力。但是談論科學問題,還是要具備起碼的科學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