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美十三條法則
(2008-07-10 19:13:54)
下一個
抵美初期應辦理事項檢查表:
向家人報平安電話或信件。
到銀行開戶,辦理存款。
持護照及I-20到國際學生顧問辦公室報到。
到係辦公室報到,留下地址、電話,向秘書索取課程表、 注冊通知等資料。
向同學會報到。填表向當地文化組報到,申請贈閱中央日報(報到與贈閱表格向同學會索取)。
安排宿舍或到校外租房子。
申請電話,采購電話機(最好附答錄機)。
申請社會安全號碼(Social Security Number)。
換駕照、考駕照。
叁加學校新生訓練(Orientation),熟悉校區環境。
注冊及見指導教授。
參加同學會迎新。
開始努力學習。
文章來源:北美中文教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