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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進化”,是指生物進化,就是那種認為有機生物最初是由無生物發展變化而成的理論,在這基礎上,認為原始生物在繁殖的過程中,演化成其他不同種類的生物,最後產生了地上所有存在過的生物,包括人類在內,最通俗的標誌是人是由猿猴進化而成的。以近代的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在1859年月日出版的《物種原始》為代表作。所謂“創造”,就是認為有一位全能全智的上帝存在,他設計、創造出宇宙以及地球上所有基本種類之生物,人類世界的受造記在《聖經·創世紀1-2章》中。
不論是(原始)進化論或(原始)創造論,它們都不屬於研究現在,及在目前可重複出現的事物或規律,並且也不是可描述它如何運作並能對結論加以反證的實際運作的科學,而是屬於研究過去,一次的,不能重演,也講不清如何開始而結論也不能加以反證的那種起源科學的範疇。
原始進化論僅僅是一個理論學說,是未經證實的假設,而絕非有事實依據的科學定律和真理。因為達爾文的《物種原始》中使用了360多次的“假設”這詞,而且,事實上已經發現的很多化石,更是展示了地球物種周期性災變的曆史。原始創造論隻是依據理性的比較及推理,符合人類感情的需要和憑借對《聖經》中創造主的信心,及基督徒集體及個人重生再造的經曆的佐證來接受的信仰及對起源的解說。對創造論的壓製和攻擊很多,諸如迷信,落後,甚至反動,反科學不一而足。
原始進化論和原始創造論的矛盾,實際上也是“科學與宗教”的矛盾。自然科學和宗教的異同點在於,前者研究物質層麵的事物,後者是研究物質層麵所未能涵蓋卻明顯存在的事物。前者主要是研究現狀和次因,後者研究主因及起源。前者往往使人“知其然”,如發現已經存在的規律及加以利用;後者解釋它的“所以然”,與人的物質層麵更高深的探求聯係在一起;但兩者都需要信心去從事研究和實踐;兩者也各有貢獻,除非堅持無神論,自然成因論,進化論,否則兩者無需對立,排斥,而是能統一協調及相得益彰。
對於原始進化論和原始創造論之間的矛盾,唯一可以解決的方案就是建立一種嶄新的學說,這就是“現代進化論”。
1930年,費歇發表《自然選擇的遺傳理論》;1931年,萊特發表《孟德爾群體中的進化》;1932年,荷爾登發表了《進化的動力》。這3本經典著作,構成了現代進化論的理論基礎,使得達爾文主義和孟德爾主義開始融合。現代進化論,實際上包括4個方麵:種群是生物進化的基本單位;自然選擇決定生物進化的方向;突變和基因重組產生生物的原材料;隔離是新物種形成的必要條件。顯然,現代進化論吸取了原始進化論和原始創造論中間很多優秀的理論和假設,尤其是“動物物種大爆炸”、“災難進化說”以及“間斷平衡進化論”的逐漸發現,使得原始創造論有了新的證據,反而使原始創造論更加具有說服力。
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現代進化論”的進化,並沒有進化完全。1940年以後,現代進化論已經被成功地應用於生物學的所有領域。現代進化論也因此被稱為“現代綜合學說”,也即新達爾文主義。1983年木村資生(Motoo Kimura,1924-1994)在此基礎上又提出中性理論,豐富和發展了達爾文主義。21世紀最新的“現代進化論”有一種觀點,即自然選擇不是生物進化的動力。自然選擇隻是生物進化的製導係統,而不是動力係統。動力係統則是造成“物種的不連續性”、“跨物種進化”以及“未知物種可能產生”的關鍵。
另一方麵我們需要理性思考的是:一些人將“原始創造論”認為就是上帝創造世界。這是否是真實的?什麽是上帝?假如這兩個問題得到較好的理解,我們將比較容易去理解“原始創造論”對於“現代進化論”的貢獻。但有一點可以明白,在原始進化論和原始創造論之中,原始進化論的貢獻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