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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字的造字特點可以看出:國家的“國”,就是“以戈守之,而後圍之”。在中國,“戈”是古代的一種兵器,橫刃,用青銅或鐵製成,裝有長柄。可見,國家一開始,就是依靠戰爭建立起來的。
人是具有動物性的。動物的本能之一,就是地域性,擁有自己的地盤,也就是生存空間。在此基礎上,再談“叢林法則”。國家也是這樣。
有了“叢林法則”之後,國家之間就會有戰爭。所以,一個國家的曆史,也就是一部戰爭史。中國是這樣,外國也是這樣。無論多麽自由民主的國家,也不會放棄使用武力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安全。
現在提出的問題是:中國建國有幾千年了,一說5000年,一說6000年,還有說10000年。總之,中國建國與美國建國是有明顯區別的。中國建國,是各地的土著或部落在各自建國之後,再由一個強大的國家依靠武力統一而來。美國建國,是通過武力占領別人的土地而來。
有人說,那個時候,美洲本來就沒有國家,是自由土地。這種觀點是錯誤的。一塊土地是否自由,要看這塊土地上是否有人類生存。第一個發現者或生存者,就是土地擁有者。這是全人類的共識,否認這一共識,那就是對印地安人等土著人的自由人權的剝奪。至於誰擁有最後的統治權,那是另外一回事。釣魚島、南海諸島和黃岩島就是如此。日本人、越南人和菲律賓人的證據都是沒有道理的。
但是,現在又出現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依靠武力建立的。那麽,“她”到底是個什麽?
很多辭典這樣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可中國不可能建立幾次!中國一直就是存在的,即使在元朝與清朝時期不是漢族統治,中國的土地、人民、語言、文化和曆史以及整個社會體係,卻一直沒有斷裂過。
孫中山在《民族主義》第二講中說:中國幾千年以來,受到政治上的壓迫以至於完全亡國,已有了兩次,一次是元朝,一次是清朝。
從國父的言論來看,“中華民國”,的確是一個嶄新的國家,因為清朝不是中國,中國已經亡國。那麽,清朝實際上就是“滿清帝國”,元朝實際上就是“大元帝國”(或者說大蒙古帝國,THE GREAT MONGOL EMPIRE)。那兩個時期,中國已經不存在了?!
如此一來,“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重新建立起來的新國家。這一點,毫無懸念。
那麽,在元朝與清朝時期,中國到底是不是不存在了?
如果從廣義和哲學的定義來分析,一個國家應該擁有土地、人民、語言、文化和曆史。那麽,中國似乎又是一直存在的,不存在的隻是上層的統治階層而已。在元朝與清朝時期,中國上層的統治階層不是漢族,而下層的統治階層還是漢族。這就是說:中國的存在與否,與上層的統治階層無關。何況,元朝與清朝統治時期,絕大多數官方的東西以及他們的文化都被漢族文化同化了。而這個“文化”,才是確定一個國家的重要基礎。“四大文明古國”的確立,也就是基於這一點。
如果說:中國的存在與否,與上層的統治階層有關。那麽,中國的曆史,就一直是個斷斷續續的曆史,不是一個連續的曆史。或者說,中國一直就沒有像美國那樣,由一個政府統治,而是不停地更新換代,政府也是不停地更迭。中國何來5000年曆史?當然,也有人說雖然曆史上不同的政府統治中國,但絕大多數政府還是認可他們所統治的國家,就是“中國”,而不是什麽“東國”或“西國”。因此,中國的曆史還是延續的。
解釋這個分歧的哲學家如此闡明:一個國家的存在,不僅要看土地、人民、語言、文化和曆史,更要看統治這個國家的政府(或者統治階層)是否具有法理!
所謂“法理”,是指形成某一國家全部法律或某一部門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學理,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法”的淵源。然而,“法”,又是人為製定的,並且是獲得了統治權的上層製定的。即使是不合法地占有土地,那麽,這樣的統治階層,隻要製定了法律,那就是具有法理!美國是這樣,“滿清帝國”,“大元帝國”或者“大蒙古帝國”也是這樣;“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這樣。
再來看國家與種族。
伊拉克的前身就是巴比倫,伊朗的前身乃是波斯。我們在談論伊拉克或伊朗的曆史時,肯定要談巴比倫或波斯,正如我們談論中國曆史,一定要談論元朝和清朝一樣。所以,有人說一個國家被“外族”統治,是因為發言者具有狹隘的“種族意識”。漢族就是一個純粹的民族嗎?顯然不是,在漢族人口中,每個漢人所占有的“漢族基因”的比例並不一樣。因此,國父的“驅除韃虜,恢複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也是一種狹隘的革命思想。
同理,美國加拿大占領北美大片土地,“圈養”了印地安人等土著人。印地安人等土著人是否應該說是自己的國家被外族瓜分和統治?美國加拿大何來民主自由?
當今世界,中國有俄羅斯族,俄羅斯也有漢族;美國、加拿大沒有自己的民族;中國有56個民族,俄羅斯有160多個民族。所以說,一個國家並沒有絕對的種族界限,而隻有絕對的國界。
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前,從秦朝的統治者當時來看,就是各個國家之間的戰爭;從現在來看,那就是中國內戰。再從現在看,地球上各國戰爭(包括一戰二戰),就是國家之間的戰爭;千百年之後,世界統一了,那也就是內戰。再看遠一點,外星人攻擊地球,地球人反擊外星人,那就是星際戰爭;幾億年之後,宇宙統一了,那也是內戰。
有人說:一個島嶼被別人實際控製50年,那就歸別人所有。錯!50年實際控製的必要條件是沒有爭議,就是說沒人要,沒人發現,沒人和你搶。日本占據台灣50年,最後,日本人還是乖乖離開了。釣魚島群島是這樣,琉球群島也是這樣。
國家的建立,就是資源、利益與權力的分配;國家的分裂,則是資源、利益與權力的再分配,當然,這其中“稅”的作用很大。一戰二戰也是如此。中國20多個藩屬國,包括朝鮮、越南、泰國、阿富汗等等,相繼獨立,也是資源、利益與權力再分配的結果。但西藏、新疆和台灣則不允許分裂獨立,正如新墨西哥和魁北克一樣,因為資源、利益與權力被控製。
綜上所說,一個國家的建立與維護,就是依靠武力和戰爭;一個國家的曆史與種族,就是依靠文化的傳承和更新。在國家層麵上,戰爭可能會帶來暫時的安寧和平靜,而更多的是帶給百姓的痛苦;統治者或統治階級,都隻是一個時期的利益代表,而不是人民大眾和百姓文化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