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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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或簡稱史,是指人類社會過去所發生的事件和行為,以及對這些事件和行為進行有係統地記錄、詮釋和研究的集成。
曆史,是人類的日記,是人類自己造就的,或者說人類自己“寫出來”的。曆史,本來是已經發生過的真實事件,但記載曆史的那些記錄本身,卻不一定都是真實的,或者說不完全都是真實的。因為這些“執筆者”,往往帶有自己或他人的主觀意願。他們在對曆史進行記錄、詮釋和研究的過程中,可能會偏離事實本身。
評判曆史與曆史人物,是每個時代都會有的事件,但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結果:有的結果,比較接近真實,而有的結果卻遠離事實。我們現代人來評判曆史與曆史人物,也同樣具有這類問題:從自己的角度來詮釋和分析曆史與曆史人物。所謂“評判”,就是分辨與斷定勝負或優劣,而不是隻談好的,或壞的。
那麽,要想比較接近真實地評判曆史與曆史人物,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1,要分析事件發生的前因後果,不要孤立地、片麵地看問題;
2,要弄清事件和人物產生的時間、年代、背景和環境,這才是曆史;
3,要善於從“正反”,或者說“善惡”兩個方麵來進行對比分析與評判;
4,要善於抓住事件的主體和中心人物,以及事件發生的主導因子;
5,假如這個事件沒有發生,或者推遲發生,你會發現什麽問題?
6,假如這個事件的結果,走向曆史的反麵,你會發現什麽問題?
7,要集眾家之長,而不是聽一家之言;
8,要學會換位思考,而不是剛愎自用。
任何事件的發生,必有其緣由,而且有好也有壞,好壞也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故,恰當地評判曆史與曆史人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信口開河,說到那算那,不算是評判曆史與曆史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