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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相遇是緣分、相愛是姻緣。所謂“姻緣”,就是婚姻的緣分。
緣分,亦作緣份,是中國傳統文化和佛教中的一個抽象概念,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無形的連結,是某種必然存在的相遇的機會和可能。緣是命運的神手!佛講隨緣,選擇隨緣,便意味著接受命運的安排;勇於追求,便能主宰自己的命運,經過努力所爭取到的後人們,也會謂之曰“緣”。
佛說:緣為天定,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看似偶然,實則必然!“無巧不成書”,世上不乏巧合,曆史記載著無數多的傳奇;“無緣不相逢”,緣份隨處可見,人間上演著無休止的邂逅。這就是“姻緣”。
《聖經》說:那人獨居不好,上帝為那男人準備一個配偶,作為他的好幫手,從此他不再孤獨,有伴陪他渡過一生。是男人要找到自己的肋骨,女人要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否則一生都有些空蕩。愛情的歸宿地――婚姻,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這也是“姻緣”。
張愛玲說:在茫茫人海中,時間的荒野裏,遇到該遇到的人,不早一步不也不晚一步,那麽也沒有什麽別的可說唯有輕輕的問一聲,“哦,原來你也在這”。原來,這就是“緣來”。
劉若英在《後來》那首歌裏唱道:後來,我總算學會如何去愛,可惜你早已經消失在人海,後來,終於在眼淚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在。這也是“姻緣”。可見,這就是“緣去”。
“緣份”的關鍵在於心,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人心各不同,緣份自也不同。如果感覺對了,那就珍惜它。緣份是個抽象的概念,它摸不著,看不見,猜不透。這一切的不經意,卻讓人感覺到冥冥中確實有一股力量存在。心不信緣,身卻深深陷落在情緣之中不能自拔。緣本天定,強求無用。
“因緣而愛”的姻緣,是人們感知的更高層次的“緣”。相遇而沒能相愛是有份無緣,相愛而能夠相守是有緣有份,相愛而不能結合是有緣無份,既不能相遇又不能相愛是無緣無份。因為這個“緣”,是不可強求的戀,是機緣巧合的情,是瓜熟蒂落的歸。
姻緣是兩個有緣人的生命之約。人生是一條無涯之路,一個人的路走遠了,便有了寂寥,就希望有一個生命的旅伴,有一個心靈棲所。於是,有了愛有了婚姻有了家,有了重迭與共識的心與情。真正相愛的人才能懂得相處之道:隻有讓對方覺得自在和輕鬆,婚姻才會長久,過多的抱怨和過份的期望隻能適得其反。善待姻緣,就是善待自己多情的心,就是善待生命,也是善待自己的精神與人格。
姻緣已盡,就是情緣已盡。夫妻不是誰忠於誰,而是都忠於自己的愛情。有的人覺得姻緣盡了,幸福就散了;情緣盡了,快樂就沒了。其實這是一種悲觀的心態。這樣一種淺薄而淡淡的姻緣,隻是當初的那種機遇的一次偶然。
所以,人們對於姻緣有各種不同的感悟,來自各自不同的人生經曆:
姻緣是前世的情感延續,
姻緣是今世的擦肩而過。
姻緣是前生不變的誓言,
姻緣是今生痛苦的約定。
姻緣是一次機遇的把握,
姻緣是一種愛慕的流逝。
姻緣是相遇時的美好夢想,
姻緣是別離後的苦澀回憶。
姻緣是感性中的一抹彩虹,
姻緣是理性中的一塊寶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