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55)
2011 (364)
2012 (478)
2013 (771)
2014 (821)
2015 (202)
2016 (192)
2017 (90)
2018 (89)
2022 (291)
所謂“方氏思維模式”,就是用“以正壓邪”的決心、單槍匹馬的陣勢、一查到底的幹勁,對中國社會上那些相對來說比較“肮髒的事件”進行披露和揭露的一種單循環思路。
“方氏思維模式”帶來的積極效果,就是讓正義得到伸張,讓真相得到顯露,讓虛假無處藏身,給民眾一個交待,還社會一個公平。
“方氏思維模式”帶來的消極後果,就是激發私人之間的尖銳矛盾、導致社會某些領域的不穩定、促使更多的人去鑽研法律空白、催生更多的造假科技手段。最終,當事人自己也會陷入這個思維模式的消極之中。
誠然,“方氏思維模式”有其值得肯定的一麵,但一千個方舟子、一萬個方舟子又能如何?他的力量可以改變這個社會嗎?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問題的核心,是社會的整體機製。這樣一個本來就不完善、不公平的社會機製,讓那些不能出人頭地,或者獲得某些利益,或者心懷鬼胎的人士,通過種種手段滿足自己欲望,人為製造更多的社會不公。
假如我們這個社會有一個比較好的監督與防範機製,人們基本上找不到“空子”可鑽,生活中、學習中、工作上、社會上的所有事情,都是有法可依,唯有遵紀守法才能生存,那麽,還會有“方氏思維模式”的存在嗎?還會有那些“方氏思維模式”帶來的消極後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