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55)
2011 (364)
2012 (478)
2013 (771)
2014 (821)
2015 (202)
2016 (192)
2017 (90)
2018 (89)
2022 (291)
“文革”期間的早請示晚匯報,已經成為曆史,但那時候的人們似乎覺得這就是對毛主席的忠誠。很多人,很多年,人們都要自覺給黨組織寫“思想匯報”,尤其是發生國家大事(比如某某重要人物去世,某地發生動亂等等)之後,無論是否是真正的黨員;有時候並不是自己要寫的,而是組織上要求寫的。這種情況,似乎到了90年代才開始慢慢消失。
不過,據說現在(21世紀)入黨之前,預備黨員還是要求寫“思想匯報”的。如果說入黨是一種加入宗教的話,現在加入各種宗教團體,也是要求寫類似的“思想匯報”的。法·輪·功的“思想匯報”最“誠實”。
小時候,父母親管教比較嚴格,外出與同學玩耍,是要有時間限製的;回家也要匯報一下行蹤。當然,現在的小孩,很多也是這樣。畢竟現代社會不安全,一方麵是拐賣兒童的現象比較多,上學下學都要大人送接;另一方麵,是兒童娛樂場所少,大街上到處都是車輛,行人也不安全。
從子女教育方麵來考慮,了解子女的“行蹤”和要求“匯報”,對於了解子女的思想變化、成長過程以及規範行為,是很有必要的,這也是一個“園丁”或“監護人”的基本義務和職責。這個時代,有些家長並不關心子女的行蹤,隻顧自己娛樂,結果子女在遊戲廳、迪廳或麻將室玩耍,可能就會出現問題。在21世紀初,老家就曾經有不少青少年因交友不慎,或誤入歧途,或死於非命,報刊電台經常報道。
因為有這樣的生活經曆,來到加拿大也就習慣了讓孩子匯報行蹤。當然,這個應該屬於關心子女的表現。如果孩子過了16歲(?),加拿大的法律似乎是允許孩子有異性朋友的,家長不可過問。這樣就會有代溝,而且也是一種法律意識和傳統思想上的差異。看來,這個要相互理解才行。
夫妻之間,手機應該是24小時暢通無阻的,這個不是“監督行蹤”,而是相互關照、互通信息、交流感情的一種方式,享受現代科技帶來的快樂。電影《手機》講的那些事兒,在生活中也有,但“不在服務區”畢竟還是少數。
在國內工作期間,自己的手機號碼是一定要給頭頭們知道的;因自己出差較多,頭頭們也是每天一個電話詢問行蹤。這個也好理解,領導的關心啊。如果在外出事了,豈不麻煩?
對於“行蹤”感受最深的,還是網絡。現代網絡的確神通廣大,隻要你上網,網絡就會知道你的ID,也會知道你的地址。偵破電影中,警察經常使用這一招來找到罪犯。在國內上網,很多主頁就會出現當地某某城市的“交友網站”,而且還是當地城市的MM;在渥太華上網,這些“交友網站”會出現渥太華的MM;在多倫多上網,這些“交友網站”會出現多倫多的MM。無論你跑到天涯海角,當地的MM總會找到你,就看你的“什麽”了。我在想,如果宇航員在太空中上網,會不會有天使?
在加拿大感受比較深的,是監視器,或者攝像頭(香港人稱之為“鏡喇”)。原來一直使用視頻聊天(中關村某處賣攝像頭的攤位,也有竊聽器賣),在加拿大似乎到處都有這個東西,公園、車站、機場、停車場、廣場、機關大樓、超市、校園、公交車等等,有時候覺得自己像個罪犯。警匪片中,經常看見這樣的鏡頭。無論你走到哪裏,總會有人看見你!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後來發現這些攝像頭的錄像質量很差。多倫多電視經常播出攝像頭的錄像,讓廣大市民提供罪犯的信息,說實話,根本看不清楚。
很明顯,自由,是相對的。自律與他律,一個也不能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