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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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變遷(82): 小偷、警察、城管、乞丐

(2012-03-12 16:53:14) 下一個

 

 

 

湖北的小偷,尤其是老家荊州的小偷,據說是全國排名第一;而有的“網絡”把荊州排名全國匪城第三。不管第一還是第三,反正就是《天下無賊》難以抗衡。當年劉備借荊州,是有本事、有計謀(靠諸葛亮吧);關羽失荊州,則是造就了一大批“花花大盜”以及他們的後代,後代的後代。

 

還是在中學階段,班上的男生們就在交流“訓練偷盜的經驗”(具體故事不談了)。荊州的小偷和土匪分這樣幾類:偶偷(偶爾偷幾次)、慣偷(經常偷)、廠偷(專偷工廠)、店偷(專偷超市)、宅偷(專偷居民住宅)、車偷(專門在公交車上偷手機)、包偷(專門偷女士錢包、手袋等)、刀片賊(用刀片劃包包或衣服)、摩托車大盜(騎摩托車搶劫)、搬家偷盜(一次性把家裏搬空)、明搶(拿著匕首要錢)等等。小偷最多的地方,要數菜場、商店、超市、車站、碼頭和醫院,這都是花錢的地方。

 

荊州的新疆人很多,多數是做生意的,但也有專門組織小孩偷盜的(本故事屬實)。身邊就有朋友被新疆小孩偷過手機、錢包。他們總是跟著騎自行車的人跑,乘別人不注意就把包包搶走,或者晚上用磚頭砸人,把人打昏,然後拿走包包。我一個同事就遭遇這樣的事情。

 

80年代之前,人們晚上上夜班還是比較安全的;80年代之後,就開始不安全了,搶劫、強奸、殺人案件不斷。從80年代開始到現在,城市有過幾次“全城大搜捕(1979年嚴打、1983年嚴打、1985年嚴打、1990年嚴打、1994年嚴打、1996年嚴打、2000年嚴打、2003年嚴打、2009年嚴打等等)”,死刑犯在全市遊街,震懾了一段時間,但並沒有完全解決問題。很多人說黑社會與警察是蛇鼠一窩,於是,警察就有了“黑貓警長”的代號。上小學時期,撿到一分錢都要交給警察叔叔,現在就沒有那種風氣了。有個朋友在派出所工作,從小一起長大,我也經常去找他,從他那裏了解了很多內部的第一手資料;還有一個朋友在交警大隊,也經常透露一些內部信息。我對警察總的印象並不好,雖說這些朋友給過我一些幫助,警察內部也還是有很多好人。就說我拿因私出國護照這件事,一切手續俱全,公安局就是不給我護照,一壓就是幾個月,後來還是走後門拿出來了。其它有關警察的故事,以後再講。

 

乞丐的出現,似乎是80年代以後。早期的乞丐,隻是蹲在地上要錢。90年代以後,乞丐“開口說話”了,直接向市民要錢;有的就買很便宜的東西,或者假貨,然後要你出高價,已經是“博士級”的乞丐了。到了21世紀,有人專門組織小孩裝扮成窮學生,地上放一張“求學信”,向市民要錢。還有的就背一個書包,然後要你給TA買吃的。很多人懶得去買,就直接給TA現金。還有的拿著雞蛋送上門,說是自己老婆生孩子,送“紅蛋”(湖北的風俗),然後給3個雞蛋,找你要10塊錢。後來的很多事情,就是騙子了,不是乞丐。比如先給你一個滅蚊器,免費試用,一個月之後,來找你要錢。現代城市裏的乞討又有新花樣。小孩手拿玫瑰花,專門找談戀愛的年輕人,男生一般都會買啊;如果不買,豈不很沒麵子?

 

城市裏麵撿破爛的就很多了,似乎一直就有。因為國內有很多回收站,金屬、書籍、紙張、塑料、瓶瓶罐罐等等,都可以回收利用。不過,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有一段時間,城市的下水道井蓋和雨漏大量失蹤;還有,光纜和電纜也是小偷們經常“欣賞”的對象;現代版的“鐵道遊擊隊”和盜竊輸油管道的石油事件,也是經常發生。

 

90年代,城管出現之後,市容的確是好一些了。那些擦皮鞋、修皮鞋、磨刀、修傘的少了;大街上擺地攤、賣零食的也少了。不過,這些人中絕大多數都是低收入的,或者下崗的,或者自謀出路的。我有兩個同學在“工商管理局”工作,學生時代關係還很鐵,但經常看見他們在大街上開車,然後把小攤小販的東西全部仍上車,有的東西拿不走,就推倒,或者就地銷毀,秤杆子是一定要砸的,似乎水果一類的東西,還可以自己“內部消化”。也許他們也隻是履行自己的工組職責。

 

在日本見過無家可歸的人。他們大多數都居住在公園裏或高架橋下麵,自己臨時搭建的“陋室”裏。因為日本人的垃圾是分類的,這些無家可歸的人經常可以在垃圾中找到很多可以利用的電器、家具、衣物、食物等。

 

渥太華有小偷,曾經丟失過一部自行車。多倫多的小偷也很厲害,大街兩旁有很多殘缺不全的自行車部件,那些剩下的是被鎖鎖住的。至於被盜的汽車,被找回的幾率大概是三分之二。此外,入室盜竊也有發生。這些情況都是新聞中聽說的,自己沒有遇到。

 

加拿大沒有城管,但警察可以管一切。這些在《多倫多生活工作麵麵觀》和《感受多倫多》中有講。多倫多的乞丐也不少,有些是身強力壯的年輕人,手拿一個牌牌在路口乞討,據說,他們多數都是癮君子,沒有公司願意雇用他們;有些是純粹的無家可歸者,覺得這樣很自由,一邊拿政府補貼,一邊乞討,晚上就睡在暖氣通風口。

 

還有大量的街頭藝人,嚴格說應該不是乞討,他們都是有賣藝執照的。在地鐵站、公園、廣場、酒鋪、超市等等,經常有他們的身影。至於樂器,就五花八門了,二胡、揚琴、笛子、手風琴、電子琴、吉他、小號、薩克斯等等,似乎覺得都很專業,否則不會有人給錢。市中心一些廣場還有地麵粉筆畫、噴墨畫的藝人,水平也很不錯。他們也隻是想展示一下自己的才能,希望某個老板能夠看中吧。

 

在多倫多很好乞討。一個朋友說,他同學專門做過一個試驗:穿一身破破爛爛,然後躺在大街上,旁邊放一個咖啡杯。結果:一天1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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