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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是探討性文章)
現代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比例越來越高。何故?
首先談談什麽是現代女性。所謂“現代女性”,主要就是這“三類人”:女強人、執著者、智慧女,也有人稱之為“白骨精”。這“三類人”思維敏捷,對事物認識比較清晰,很有主見,個性較強;她們能夠運用自己的能力在社會上生存,甚至可以在自己的行業領域出人頭地,開創一個屬於自己的天空。但在經營自己的家庭婚姻方麵,如果運用同樣的能力與思路,就不一定行得通。由此可以得知“主動提出離婚的比例越來越高”的基礎與前提了。另一方麵,這“三類人”主動提出離婚,也從某個角度表明了她們的某些弱點,也就是說她們沒有足夠的經營自己愛情和家庭的能力,因而談成功,還是欠缺了些。
當然,這並不是說這“三類人”對待婚姻的態度一無是處,也不是說她們對婚姻的理解完全沒有道理,而隻是表明有這樣一種趨勢;她們往往都是美好愛情與圓滿婚姻的追求者,因為不如意,所以要放棄。但是,放棄婚姻,並不是解決婚姻矛盾、追求美好生活的最佳途徑。因為“心結”永遠存在!與此同時,男人放棄,多數情況是因為某種“愛”,希望她們生活更加幸福。
很多這樣的“三類人”也擁有美滿的婚姻,這很可能就是因為她們之中還是有人懂得了“婚姻是一門藝術,而不是一樁生意”。更有一些事實表明:很多離婚後的女性,才慢慢開始懂得自己失去了什麽,應該如何珍惜。有的女性 30 歲、 40 歲就成熟了,理解了人生、愛情、婚姻以及家庭的真諦,而有的女性,到了 50 歲、 60 歲才開始明白,甚至有的女性到了 70 歲還不明白。
其次談談什麽是“離婚三定律”。
離婚定律一:家庭內的購物權定律。這樣的女性,認為家庭中所有購物,尤其是大件物品(比如房子、車子、空調、電腦等),必須事先商量,或者得到同意;小件物品(比如食品、藥品等),也需要事先通知,或者事後匯報。因為這是一個錢的問題,關係到家庭的整體安排。否則,離婚。
點評:這是男人要有私房錢的主因。一個男人,如果沒有自己花錢的自由,那他在社會上是沒有地位的。有的時候,因為事情緊急或危急而需要立即花錢,但又不能及時聯係對方,不一定要征求對方同意才執行,可以事後回報;有的時候,男人明知自己的女人不會同意,也就不會征求女人意見了,這可能會導致感情的疏遠。很多女性認為:男人有錢就變壞。這是片麵之詞。雖然說“好女人是一所學校”,但如果女人自己認為自己是好女人,還是有些不切實際。有很多花錢的事情,如果情有可原、情理之中,女人都應該放任的。這才是“好女人”,是一個理解男人的好女人。
離婚定律二:家庭內的認可權定律。這樣的女性,認為自己的自由最大最高,自己的一切都是對的,自己的言行要被所有家庭成員認可,對事物的看法比較執著,他人不可以限製或製止;並且不管男人是否願意,也強烈要求男人與自己的言行保持一致;即使自己的言行錯了,自己也可以找理由,他人不可以橫加反對或反駁,但自己可以反對他人;或者他人有批評意見,也不能超越自己的承受能力。否則,離婚。
點評:自我認可是可以的,要求他人認可也是對的。但世上沒有一個人不犯錯誤,雖然在一個家庭中,“對”與“錯”是很難區別或界定的。因此,有些時候,自以為是,還是很有害的。比較恰當的做法,應該是夫妻之間的溝通,這個很重要。學會相互容忍與諒解,學會自省與修身,才是家庭穩定的基礎;很多時候,家庭中的長輩都會是年輕夫妻在生活上的指導老師。如果拒絕溝通,一意孤行,那誰認可誰呢?
離婚定律三:家庭內的決定權定律。這樣的女性,也許是社會地位較高、經濟收入較高、名聲名譽較好等等,她在家庭內部是說話算話的,也就是一家之主。家庭內的事情,都由她表態和決定,大家都聽從她的吩咐和安排;其他人的意見隻是參考,但絕對不可以由他人做主。更有一點,結婚之後,雙方的父母沒有決定權,認為小家庭應該是一個獨立的環境。否則,離婚。
點評: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現代的小家庭生活,很多情況下,離不開長輩的關心和幫助。當然,這也就是家庭矛盾的一個誘因。一個家庭的內部事務,需要一個人來決定,但在很多情況下,要雙方商量來決定,甚至聽取長輩的意見。男人通常具有大男人主義,喜歡自作主張。但如果在一個女性為中心的家庭中,大男人主義就被認為是“不關心對方”、“不把自己放在眼裏”、搶奪“決定權”,甚至威脅到自己的“大女子主義”。很多女性喜歡“秋瑾”,但實際上,“秋瑾”的老公也是很優秀的。問題就出在“大女子主義”強過“大男人主義”。
從以上“三定律”以及點評來看,“三定律”本身,如果是在一個公司內部,那是絕好的定律,因為這就是一個公司的“控製權”問題,也是公司發展壯大的保障。雖然“三定律”本身有些偏激,但實際生活中卻總是以某種方式經常發生。婚姻家庭不是公司,而是一個情感的交流中心;雖然也會有“利益平衡”,但更多的則是相互信任;愛情隻是無私付出,而不是求得回報。不否認男人基本上都花心,但這不是離婚的理由。原子彈是個災難,但也是和平的基礎。關鍵在如何把握和控製。如果夫妻之間沒有了相互信任,隻有相互利用,或者一定要從婚姻中獲得某種好處,不願意自己“吃虧”,那離婚就不可避免了。
有人說,婚後的女人可能更在意“自己是否被需要”,“自己是否有存在的價值”。這句話看問題的角度,還是一個“公司職員”的身份。因為在一個家庭內部,不是“自己是否被需要”,而是自己對家庭有那些責任與義務;前者是被動的,後者是主動的。也不是“自己是否有存在的價值”,而是自己能夠為自己的家庭創造多少價值;這也是一個主動與被動的關係。
有位法師說過:按照中國傳統的婚姻文化,自古以來隻有“旺夫”一詞,沒有“旺婦”一詞,可見隻有女人才能旺男人,而男人無法旺女人。為什麽?因為對於男人來講,有一句話叫“成家立業”,隻有成家了,才能立業。所以,男人需要一個女人來旺自己,才可以立業。俗話說: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總有一個為之默默奉獻的女人。當然,一個圓滿的家庭,需要女人做好自己的本分,也需要男人做好自己的本分。所謂“本分”,就是對家庭的“責任與義務”。
在一個現代女性為中心的家庭中,女性也有了“成家立業”的意識。這本身也是時代的進步,男女平等嘛!因此,這樣的結果,就是夫妻雙方都有自己的事業,很可能就是一個家庭有兩個中心。夫妻雙贏的局麵也是有的,但有些情況下,其中一方就得犧牲自己的事業而支持另一方。如果是男方支持女方,這樣的家庭是穩定的;但如果反過來,那就可能有問題了,因為這是一個“女性為中心的家庭”。假如一個現代女性失去了購物權、認可權以及決定權,那就等於失去了家庭的控製權,她通常會認為自己被邊緣化了、沒有存在的價值了。所以,如果不能及時溝通,這種情況離婚的比例是很高的。
我們這個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重視自己,重視自己的生活質量。但中國傳統的風俗,基本上還是以重視家庭為前提的。如果一如很多年輕人那樣,閃婚閃離,那是對婚姻家庭的誤解,不是真正想過生活。一般來講,婚前的雙方,都是極力表現自己的優點;而婚後的雙方,主要關注的是孩子的養育和教育,而忽視了相互了解;與此同時,婚後的夫妻雙方,反而更加暴露自己的很多缺點,這可能導致夫妻的感情問題。當孩子高中之後,孩子的獨立性越來越強,這使得一些夫妻更多地追求自己的生活,而忽視了主動與對方溝通的動力;尤其是某些女性更年期的情緒變化較大,導致拒絕與老公溝通,甚至脾氣較差。而男性在更年期時,這類情緒問題,相對少很多。這就是性別上的差異。
要避免這類問題,最基本的做法有兩點:一是雙方要冷靜思考,要清楚自己的情緒變化,而不是冒然行事、情緒爆發;二是建議當事人學一點中庸、學一點佛教。現代女性經營自己的家庭,有的時候、有的地方需要強悍,而有的時候、有的地方需要溫柔;不可以絕對、片麵、執著、極端,而是要學會放低身價,消除自己浮躁的心態;把握今天,活在當下,而不是好高騖遠,或者放棄家庭。因此,要挽救婚姻,夫妻之間就必須學會溝通,交換意見,換位思考。尤其是在購物權、認可權以及決定權三個方麵,要達成平衡,或者給雙方一個可以接受的權限,才能使家庭穩定、和睦。即要反對女權至上,又要反對男權至上,男女平等,才是美好婚姻生活的基礎。
(本文僅是探討性文章)
本文很多地方,重點提出了“溝通”。這就是平等的概念。
反複看了你的回帖。你的關鍵在於那些被離婚、受欺壓的女性。而本文的基調,是一個“控製家庭”的女權主義。這是我們分歧的焦點。
本文僅僅探討的是主動提出離婚的部分情況,而且是白骨精。你所說的範圍很廣。比如被離婚,本文並沒有涉及。如果把本文的基調擴大到所有離婚的情況,那就是“強加”了。
你首先要弄明白什麽是“白骨精”。白骨精=白領+骨幹+精英。
主動離婚的,不一定都是現代女性。而你所說的一些情況,很可能就是這一類之外的。
你的每一句話,都是在反駁,而不是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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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個中國人自己發明的 Label女性的標簽!嚴重的性別歧視。請問男人中的強者,執著者、智慧的人,是否也叫“黑骨精”呢?
這“三類人”主動提出離婚,也從某個角度表明了她們的某些弱點,也就是說她們沒有足夠的經營自己愛情和家庭的能力,因而談成功,還是欠缺了些。
======〉這是什麽觀點呀? 女人的成功就隻看有沒有婚姻嗎?維係一個沒有感情的婚姻形式,甚至忍受被欺壓的婚姻就是女人的美德嗎?難道還要讓女人回到夫權社會之中嗎?
我不讚同本文的基調。我自己身邊有很多離婚的女性朋友。說實話,被離婚的比主動離婚的比例大很多。雖然現在女性自我意識提高了,但是我們這個年代的中國女性仍然十分傳統,有了家一般都很安心對待小家庭,男人沒有外遇,不搞家暴酗酒,自己提出離婚的並不多。本文中所謂的“離婚三定律”其實是一種十分偏激的說法。
我反對女權,也反對這篇文章中強加給離異女性身上的莫須有的罪名。
20年前,就有靚女給俺看過男性要遵守的三從四德,太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