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55)
2011 (364)
2012 (478)
2013 (771)
2014 (821)
2015 (202)
2016 (192)
2017 (90)
2018 (89)
2022 (291)
世界上自從有了法律,就存在法律不平等;世界上不存在100%平等的法律。因為法律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統治階級與平民百姓不是一個階級,即使“統治階級”口頭上說是代表“平民百姓”。所不同的是西方國家的法律體係比較完善,很多事情都是協商協調,存在不平等的事件和人群相對較少,而在中國,很多事情都是“人治”,領導說了算,不平等的事件和人群則較多的。從另一方麵來講,中國的“人治”也是近30年來經濟高速發展以及社會群體事件增多的主要原因,因為中國減少了“協商協調”的時間。
法律關係到個人的利益得失,完善的法律體係,可以讓一個人的個人利益得到較好的平衡,也就是說,如果在某一個方麵有利益的失去,在另一個方麵可能得到補償。中國的法律問題,出在兩個方麵:一是普通百姓不能參與法律規章的製定或修改,二是由於法製不健全,普通百姓在利益失去時“得不到補償”,相反,那些“有權力參與法律規章的製定或修改的”群體則可以得到更多的補償。
從曆史角度來看,法律是終將滅亡的,這才能最終體現人性。即使最完善、最全麵的法律,也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因為我們每個人的利益是不一樣的。問題是:同樣一部法律,並不是對每個人都有同等效力、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從中獲得等同的利益、更不是每個人都同樣與之有關聯。個人權力在國家法律實施過程中有著很重要的作用,無論在西方還是在中國,隻不過在中國,個人權力的範圍較大。
中國最近30年,在建立完善法律體係方麵做出了巨大努力,但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從而導致了很多社會的陰暗麵。因為一個國家管理的好壞,關鍵看法製。在中國,當某個法律讓你可以獲得最大利益時,你就會覺得這個法律是好的;過了一段時間,這個法律對你沒有用,你不能夠獲得最大利益,你可能就會覺得這個法律是不好的。海外華人在辦某一件事時就有兩種選擇,當國內法律對自己有利時,就回國;當國外法律對自己有利時,就出國。從這個意義上講,這個世界的確很不公平。
平民百姓可以做的,就是依靠已經有的法律來保護自己,或者依靠一定的程序去要求相關部門去完善法律;否則,要麽尋求新的居住地,要麽學會放棄。其實,出國也不見得就是很好的選擇,雖然國外的法律相對健全一些,但對於移民來講,自己還是失去了很多權力;在很多方麵,國外的法律也不能較好地保護移民,種族歧視處處存在。所以,海外華人經常會遇到權衡利弊的時候,少吃一塊肉,不一定會死人。心態很重要!
不要指望政府在短期內可以解決“法律不平等”這個幾千年一直存在的問題。“憤青”“憤老”可以罵罵,但在實際生活中,該接受的還是得接受。因此,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法律不平等將是一直存在的。
有道理。
謝謝點評
祝先生快樂!
也簡單的說法:存在的,便是 正確的。這便是 法。
而 漢字 法 字上麵隻寫 一個 十,這裏麵沒有 平等 的成分。
而古人有這樣說:不能做得最好,隻能做得更好。
謝謝博主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