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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談中央政府處理國內外暴力衝突事件的不同策略

(2011-06-16 14:40:52) 下一個

 

 

 

 

 

 

        首先要說明的是:筆者反對一切形式的暴力行為,也不會參與任何形式的暴力。但是,麵對暴力,不可回避,這是下策;積極麵對,解決矛盾,這是中策;而在暴力發生之前化解暴力,才是上策!

 

 

 

在毛時代,中央政府處理國際暴力衝突事件的方式就是,包括抗美援朝、抗美援越、珍寶島事件、對印反擊戰等等。同樣,中央政府處理國內暴力衝突事件的方式,也是,比如西南剿匪、反右鬥爭、文革等等。一句話,“以暴製暴”,甚至“以暴製非暴”。

 

 

 

在新時代,中央政府處理國際暴力衝突事件的方式就是化解周旋,比如南斯拉夫大使館被炸事件、中美南海撞機事件、中美艦艇摩擦事件、釣魚島漁船事件(2010年夏)以及當前的越南在南海的石油勘探事件等等。部分原因是中國在經濟和軍事上的準備不足,但主要原因還是國際關係比較複雜,穩定的國際環境對中國經濟發展更加有利。不要怕眼前吃一點小虧,今後的長遠利益才是重要的。

 

 

 

2010年夏的釣魚島漁船事件來說,中央政府並不急於收複釣魚島,甚至開采石油也是在以日本人提出的中間線以西。但是中央政府在處理中國船員被扣的事件時,用間諜案回敬釣魚島漁船事件,下套給日本人鑽。有中國法律界人士稱,外國人在中國軍事禁區拍照,或已構成程度不一的間諜罪。一旦罪成,疑犯將被判處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嚴重者甚至會被判死刑。這就是鬥爭的藝術。那些主張對日本、對越南立即進行戰爭的人士,有沒有考慮過國家利益,以及生活、學習或工作在日本、越南的中國同胞呢?即使真的打起來,美國會幫日本或越南嗎?中央政府在對美的策略上,拿得很穩,所以,美國不敢動真格的。中美還是處於博弈之中。

 

 

 

再來看看當今中央政府處理國內暴力衝突事件的方式。

 

 

 

現階段國內暴力衝突事件的起因,有的是分裂或獨立事件、有的是個人的極端報複行為、有的是執法不公導致的、有的是與富人或利益階層的利益衝突導致的、有的是官僚貪汙腐敗導致的等等。除了新疆、西藏、內蒙的分裂或獨立事件,以及個別人的報複行為,其它的群體事件(或暴力衝突事件),基本上都是屬於普通民眾對官僚、上層、極權、富人或者利益階層的被動反抗。最近南方的幾個群體事件就是如此。

 

 

 

從表麵上看,中央政府處理國內暴力衝突事件的方式都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來進行的,簡單講,就是“平暴”,類似於“8964事件”。因為國家要維護穩定與和平,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辦事,沒有人願意看到社會總是那麽亂糟糟的。軍人也好,警察也好,都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這是他們的職責。法律本身就是沒有人性、不公平、約束他人的東西。問題是中央政府的處理方式並不能得到一些人的認可,因為“平暴”,就是“以暴製暴”。

 

 

 

有人說:“中國需要的是一支槍口對外的××軍,而非一支槍口對內的××軍”。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大有所在,暫且不論美國政府是如何“以暴製暴”對待平民百姓暴力事件的。因為這是美式思維方式和行動準則,很多人認為這就是“普世價值觀”。從國家管理的角度來看,的確是不錯,可以獲得國內各派的支持並獲取更大的利益,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很值得效仿;但從人性的角度來看,仍舊不能擺脫人類的愚昧,並在國際上失去很多。在這種“美式思維方式和行動準則”所獲得的結果背後,美國平民百姓是否可以獲得永久的和平與安定呢?顯然,回答是否定的,因為暴力不能解決“永久”這個問題。就連美國自己也承認,“沒有永恒的朋友、隻有永恒的利益。”類似地,中國的國內暴力衝突問題也是如此。認為自己的國民要比外國的國民偉大或優秀,或者外國的國民要比自己的國民偉大或優秀,這兩種觀點都是狹隘的。

 

 

 

如果按照中央政府處理國際暴力衝突事件的方式――化解周旋來進行,顯然也是不可能的。化解周旋的藝術,不是平民百姓可以做到的,而且平民百姓對於這種通過化解周旋所能夠得到的長遠利益,根本不在乎,他們在乎的就是眼前的利益。中央政府在乎長遠利益,因為中央政府可能可以持續執政很多年;而平民百姓不在乎長遠利益,因為平民百姓也就能夠生活幾十年,他們等不起!他們需要一個明確的答複。然而,他們很失望,所以采取暴力形式。

 

 

 

中央政府在表麵上維護的是廣大人民的利益,但實際上也不會輕易放棄“利益階層”的利益,也就是官僚、上層、極權、富人或者其它利益階層的利益。在這時,“三個代表”為什麽又不起作用了呢?很簡單,中央政府的最高利益與“利益階層”的利益是有矛盾的,是不一致的。說白了,就是文字上與行動上是分離的。中央政府在平衡各個階層利益方麵的一切努力,不僅受到高層的影響和製約,也受到地方勢力、富人階層和其它利益階層的重重阻繞。最終受難的隻能是平民百姓。人生本如此,即使在天堂。

 

 

 

由此可見,中央政府處理國內外暴力衝突事件的差異,可以說是政府的“能力有限”,“力不從心”;尤其是對待國內暴力衝突事件的方式,很多情況下采取的都是被迫的措施,並不是上上策;但在當時的條件下,也隻能如此,因為中央政府並不想失去這一部分“利益階層”;平衡利益之後,犧牲掉平民百姓的利益而已。在暴力發生之前化解暴力,中央政府並非缺少智慧,而是這種智慧被利益階層的阻力所困擾;中央政府缺少的不是管理製度和法律規章,而是政府的執行力、監督力、威信力和公信力。換一個政府?也未必可以做得更好,中國的國情如此,當今中國就是一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中國。

 

 

 

對於平民百姓來講,發泄一下、暴力一下,也不可能解決任何問題;有錢的出國,沒錢的鬧事,這不是長治久安的局麵;生活還得繼續、吃飯還得一口一口來。中國有句名言:如果你不能改變社會,你就得改變自我。如果你兩樣都不能,建議你學佛,佛曰:一念愚即般若絕,一念智即般若生。用愛心和智慧來麵對生活中一切,方可化解自己的愚昧和困苦,才能讓人性自然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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