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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海外:主流社會與弱勢群體

(2011-06-14 12:19:59) 下一個

中國有句名言:不管黑貓白貓,抓到老鼠就是好貓。這是一個叢林法則。生活在這個世上,無論怎麽個活法,隻要能夠生存,並且不違法,或者違法了又不被抓到,那就是王道。這裏還有兩個基本的“次法則”:一是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二是物質生活達到一定水平,精神生活顯得更加重要。這兩個“次法則”也很容易理解。問題是:對於海外華人來講,存在很多“權衡利弊”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就對叢林法則以及“次法則”產生動搖。

問題一:中國移民很難融入主流社會(mainstream)。

所謂主流社會,就是當地社會群體所公認的主流意識形態和主流價值觀。它包括三個方麵:合法、合理、合情。合法就是符合當地的法律;合理就是符合當地的傳統倫理道德;合情就是符合當地的風土人情。

法律是在不斷修正、完善的。合法,並不隻是外來移民要按照原來當地人製定的法律,一直不變地執行下去,而是要與時俱進地完善。這個過程很可能就是為了適應國家的長遠發展以及移民能夠更好地生存。所以,移民參與政治,本身就是融入主流社會的方式之一。201152日舉行的加拿大聯邦議會選舉(即第41屆加拿大大選),就有19名華人參選。

傳統倫理道德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移民的數量與比例、祖籍國的經濟和軍事力量的強大、移民在當地所做出的努力和貢獻等等,都會影響當地的傳統倫理道德。當今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中國本土的傳統倫理道德也開始改變著北美、甚至世界上一些國家的傳統倫理道德。比如“以和為貴”、“和平共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等。實際上,這些內容也逐漸成為百姓生活中的主流意識形態和主流價值觀。汶川大地震中人們進行自救和救人的行為,就是主流意識形態和主流價值觀;在海外,不也是嗎?

一般人認為,當地的風土人情就是來自當地人根深蒂固的東西。但在北美,這裏本身就是移民國,有大量的外來移民。雖然歐洲人占絕大多數,但現在北美的風土人情已經越來越多地融入了世界上各國的風土人情了。比如中國的筷子,很多西方人都在學習使用筷子。我覺得使用筷子就是北美的主流之一!另一個例子就是中式英語。還有,不要認為主流就隻有一個,按照西方人的思維模式,“最好的”也會有幾個,而不是某些中國人說的“唯一”。多極社會也就是這個觀點。

很多人隻是一味地認為接受西方文化才是讓自己融入主流的標誌。其實,這個是被動的,片麵的,也隻是一個方麵。更重要的,是通過自己的努力,讓對方接受自己的文化,這才是雙向的。主流不主流,不是一個標簽;隻要是熱愛生活的人,努力工作著的人,對社會對國家有價值的人,到哪兒都受歡迎。因此,不要太在意自己的生活是不是主流;即使如今的涓涓細流匯集在一起,若幹年後,也就是主流!

問題二:中國移民多數是弱勢群體(disadvantaged groupsocial vulnerable groups

    所謂弱勢群體,也叫社會脆弱群體、社會弱者群體。百科解釋說,弱勢群體根據人的社會地位、生存狀況而非生理特征和體能狀態來界定,它在形式上是一個虛擬群體,是社會中一些生活困難、能力不足或被邊緣化、受到社會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稱。

對於移民海外,一般人都有這種“定論”:富人移民海外,還是富人,隻不過財富有所縮水,但很難說就不是弱勢群體;窮人移民海外,很可能達到中產,因為國外競爭機會公平,通過自己的努力,比較容易達到自己的目標,也很難說就不是弱勢群體。中產移民海外,如果自己不努力,那就成了窮人了,基本上都是弱勢群體,因為財富少了,生活質量大大降低。

在這裏,一般人們評價“弱勢群體”的標準就是財富。試想,來北美定居的中國富人,既沒有工作,又不會英語,還不懂法律,這樣的移民算是“強勢群體”?如果有的人來北美之後,有工作、懂法律、會英語、有朋友,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生活水平能夠基本保持與國內差不多,但增加了視野和見識、擴展了生存力和交際圈,這樣的移民算是“弱勢群體”?值得深思。

對於“強勢”與“弱勢”,筆者覺得財富不是唯一的評價標準,還有融入社會的能力、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生活的創造能力等等。移民本身就是一個艱難的過程,不僅是生活方式上的改變,還有人際交往上的變化,思維方式上的變化以及職業專業上的再發現等等。如果從眼前利益來看,多數人很難獲得什麽直接的利益,因而,大多數人就看中長遠利益了。這就是曆史。所謂的曆史,往往是大眾的曆史,而不是以曆史的真相為曆史。因為“大眾”所代表的就是“強勢群體”,而那些“弱勢群體”卻往往容易被人忽視,除非這種“弱勢”逐漸轉變為“強勢”,才能主宰社會的前進方向,但這種趨勢,卻一刻也沒有停止過。

因此,不要主觀地認為自己就是“弱勢群體”。心態決定一切!

問題三:二等公民(second-class citizens)與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nessself-awareness

從心理學上講,“二等公民”有兩種由來。一是沒法出國或者不能在國外生存的人對海外移民的說法,這是“酸葡萄”心理;二是一些“弱勢群體”的個體對自身狀況的描述,是一種自我否定,一種自卑的心態。比較類似於“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那種心理。

實際上,“二等公民”的劃分,都是一些自卑人的自我意識。不僅在移民中有,在國內也有。一些人認為自己高人一等,自己是社會的上層,可以呼風喚雨;他們出國之後,就沒有這個“優勢”了,就淪落到“二等公民”了。因而,說到底,這個“二等公民”的說法,還是極權或權勢心理在作怪,根本不理解什麽是“公平社會”或“人人平等”。中國人有這種心理,西方人也有!你瞧不起別人?別人還瞧不起你呢?或許別人根本就沒有瞧你。

自我意識,是人對自己身心狀態及對自己同客觀世界的關係的意識。自我意識不僅是人腦對主體自身的意識與反映,而且人的發展離不開周圍環境,特別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製約和影響,所以自我意識也反映人與周圍現實之間的關係。我們每個人是否真正需要獲得他人的評價或認同,不是絕對的(雖然一個人完全沒有他人的評價或認同的情況不存在,除了隱士之外)。問題的關鍵是一個人應該如何進行自我評價或自我認同。這是自我認識、自我體驗和自我控製的最佳結果。也就是說,不能聽別人對你評價如何,你就如何了;更重要的是自己認為自己如何。同時,我們還應當注意,自我認同不是拒絕群體認同,更不是我行我素,而是一種智能的平衡意識。因為生活是我們自己的,是我們自己努力爭取和創造的。

問題四:是否應該回國

這個問題不僅對於在海外混得比較好的移民是個難題,對於在海外混得不好的移民,也是個難題。

在海外混得比較好的,如果國內沒有牽掛,並且已經全盤接受了西方的生活方式,也許還保留一些中國的文化傳統,是否回國,就不那麽重要了。如果還有思鄉病,希望回國養老,或者落葉歸根,那回國還是有點意思的,但如果加入外國籍就比較麻煩了。

在海外混得不好的,如果回國可以有更大的發展,那就趕緊回國。如果在海外還有未完成的工作或責任,希望完成這個之後再回國,那也是一種較好的選擇,因為生活本身就是經曆這樣一些事情。無論好還是不好,都是無法判斷的。生活中的每一步,都是權衡利弊的選擇。隻要開心,生活在哪裏都是一樣的。不存在出國就高人一等,回國就低人一等。這樣的心態是比較好的。

如果混得不好,又放不下麵子回國,這就難了。解決心理問題才是首要的。中國人最講麵子,最怕別人說自己混得不好才回國。但如果不回國,在海外生活也實在比較窩囊,以至於有的人為了生存而去犯罪、冒險,甚至自殺。這又何苦呢?麵子也就是一種不良心態而已。雖然混得不好,但自己努力了,實現了自己的夢想,經曆了一些事情,這個本身就是一種財富。這樣的心態也是比較好的。

回國又如何?那是我自己的事情,是我自己的選擇。有些人在“選擇”這個問題上反複權衡、反複思考、猶豫不決、優柔寡斷,結果是拖延時間,失去更過的利益,失去很多較好的機會。這樣做是不值得的。即使選擇錯誤,可能也是後來的努力方向存在問題,而不能將全部“後果”歸咎於回國或不回國的當初選擇。再說,塞翁失馬,焉知禍福?

總之,生活,一定要表現出自己的個性。這種個性必然是強烈的,否則將湮沒於共性的芸芸眾生之中,更加表現出“弱勢群體”。其實,眾生皆有個性,但是很微弱,絕大多數個性的種子尚不足以突破自身的穀殼,更不用說生根發芽、開出他人所能見到的豔麗之花了。所以說,個性的表現,不是每個人都有;但自己的個性一旦表現出來,那將是主流社會的一部分,或者即將成為主流社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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