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必須徹底廢除違背人民意誌的“東海共識”

(2008-10-30 15:15:53) 下一個
必須徹底廢除違背人民意誌的“東海共識”

中日東海“原則共識”體現了什麽原則

——四論東海問題對日談判

楊曉陸


一. 關於“原則共識”公布的時機

6月18日,中日雙方宣布,就東海合作開發問題達成原則共識。僅此“共識”公布的時機就十分可疑。正當台灣同胞奮起保釣,日本驚慌失措之時,先是日本媒體搶先釋出中日兩國就東海開發達成一致的消息,其目的無非離間兩岸,對台胞保釣運動釜底抽薪,另外也是怕兩岸保釣運動迅速發展攪黃其東海美夢。而我外交部門居然與日本默契配合,在台灣同胞最需大陸支持之時,匆忙於6月17日夜間(趕在台灣數名立委18日要搭乘基德艦前往釣魚島護漁宣示主權之前)與日本簽訂協議,著著實實在奮起保釣的台灣同胞背後捅了一刀,使其18日保釣大行動流產。如此置得來不易之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領土主權權益於不顧,而一切以日人滿意為原則,這就是我們需要的“中日友好”?!

二. “原則共識”對我國家利益造成巨大損害

東海是我國內海,是我曆史自然疆域。中日之間的海上分界應是中國和琉球之間的傳統分界——中流海溝。即使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東海大陸架完全屬於中國也無可置疑。“原則共識”對我國家利益的影響,經分析總結出八條:

1.僅在“爭議”地區與日本共同開發,就已經是對日本所謂“中間線”的巨大妥協,我因此而喪失了半個大陸架一半的權益。而日本所謂“中間線”也正是以我釣魚島為基點而“劃界”的結果,因此,承認日本在東海的權益,則等於默認日本對我釣魚島的侵占。

2.而“原則共識”竟還將共同開發區域擴大到所謂“中間線”西側我方無爭議地區,且日方享有完全與我同樣的權益,我方主權、資源應得權益未有絲毫體現。這是比日方所謂“中間線”更大的讓步,日方貪婪所獲居然已超出自己的原則主張而得到充分滿足。

3.此模式以後還會不斷擴大,不但東海幾十萬平方公裏,而且麵積更大的南海也會照此推廣。因此其性質極為嚴重。

4.此外,在我無爭議地區的共同開發,日本可不花一文勘探費而分享我數十年勘探成果。

5.尤其春曉氣田,已是我國開發完畢投產的現成聚寶盆,現竟許日方入資分利,我方僅保持控股權,據說春曉還受中國法律管轄,但卻仍未體現我主權資源應得權益。(中國法律難道規定土地、資源、技術成果可以無償提供給外國嗎?)

6.除春曉外的其它共同開發地段(包括我方無爭議的區域)則不受中國法律管轄,照此“原則共識”,東海——我祖先世代所傳基業,將有一大半脫離中國法律管轄。這無疑是主權的嚴重喪失!

7.春曉既然不在共同開發範圍,為何要白白讓出一半現成聚寶盆?天底下可有免費的午餐?據日媒早幾天披露,我之所以許可日方在春曉入股分利,是為交換“中間線”東側可與日本共同開發。[注1]

真可悲啊!我們肯定了所謂“中間線”流域西側附近(我無爭議地區)日本也有與我同樣的權益,但實際上卻已“原則”喪失了所謂“中間線”東側的權益,我們要在所謂“中間線”東側與日共同開發,是允許日本對我已投產的春曉氣田注資為交換條件。所謂“中間線”以東本來都是我們的權益,現在居然完全成為他人籌碼而與我討價還價,不僅完全排斥我權益,而且排斥我與其共同開發的權益。更可悲的是:春曉許日入資分利我已認定,而我在所謂“中間線”東側(我們自己的大陸架)任何一處能否與日共同開發還要“雙方一致同意”,即我所讓出了春曉一半現成聚寶盆交換到的是一個日後由人家同意才能算數的偽“期權”。春曉和所謂“中間線”東側統統都是白送禮。

8.綜上所述,東海談判雖避開“中間線”劃定,但避開的隻是“中間線”的字眼,而實際上是完全超額貫徹日本的“中間線”原則——即實際認可日方在其所謂“中間線”以東有完全排斥我方的全部權益,而丟掉了我已很屈辱地做出巨大妥協的爭議地區“共同開發”的一半權益。(我要在所謂“中間線”以東與日本共同開發,須拿出其他權益交換。)而且還不止此,“中間線”西側附近一些無爭議地區我也失去了一半權益。我將失去的除權益外,還有超過半個大陸架的法律管轄權這一重大國家主權。此外還有釣魚島因此而離我日益遠去。

反觀日本,不費一槍一彈,超過半個大陸架唾手而得,其對我釣魚島的侵占也因此而更鞏固。可見,此“原則共識”完全是滿足日本人欲壑的徹頭徹尾的投降叛賣!如此喪權辱國!為新中國近六十年所未有!而我之所失還遠不止日本所得。因東海資源屬於包括台灣人民在內的全中國人民所有,釣魚島屬我台灣宜蘭縣管轄。因此,除半個東海大陸架和釣魚島主權,我將接著再失去的還有台灣和大陸兩岸人心,我改善兩岸關係的巨大努力也將付之東流,政局也將動蕩不寧,風雨飄搖;然後再加上日本不戰而勝受到鼓勵後的得寸進尺;周邊鄰國(韓、越、印等)及西方列強無疑也將效仿日本與我進行無理“爭議”,我外部環境及國家安全和利益將因此麵臨空前嚴峻的挑戰。總之,因此而導致的嚴重後果絕對是我無法承受的巨大代價。

三. 如此心急火燎喪權辱國為哪般?

為何我們給日本送大禮如此不計代價?且又如此上著杆子迫不及待?鄧小平尚知棘手問題可留給後人,一時難以解決繼續“擱置”便是。日本人急於“盡早解決”無非做賊心虛,恐夜長夢多。而我們圖的啥?外交部稱此“原則共識”為雙贏,我們贏在哪裏?我們喪失了巨大主權權益,得到了什麽?福田作客奧運會?人類曆史竟有如此奧運!如此貴賓!其實奧運會和東海主權權益孰輕孰重,天下無人不知,誰也不傻。沒有奧運會,要賣國還是一樣賣。隻不過將奧運綁架賣國,既有了賣國借口,也有了阻止人民反對賣國的借口。

今年3月的台海危機未緩和前,東海對日妥協的理由據說是怕日本介入台海衝突。現台海已緩和,日本此牌已廢,卻又冒出奧運問題。如果這也算牌,那是我們硬塞給對方的籌碼。還有來自上邊的輿論忽悠說:對日妥協是為離間日美同盟。那我們給美國送大禮——以數千億乃至上萬億美元的財富挽救其經濟危機,開放金融等等,又是為了離間誰?

(其實我隻需看緊自己錢袋,阻止買辦內奸將財富竊送美國,美國霸權因其經濟危機很難避免垮掉。而我們一方麵以巨額財富對美輸血,救其於水火而陷自己於危難,另一方麵卻將自己巨大領土主權權益奉送日本,不知羞恥遺臭,不思大禍將至,卻厚顏強辯說此乃離間日美之大戰略,世上竟有這等自欺欺人之大戰略!!!)什麽台灣、奧運、日美同盟問題,統統都是借口。無非是硬扯進來忽悠對日讓步,不顧一切代價要使日本人滿意。

四. “原則共識”黑箱操作完全違背人民意誌

我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憲法第九條: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都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半個東海大陸架幾十萬平方公裏主權權益事關極重大人民利益和國家民族命運!如此大事更應廣泛征詢民意,在全社會範圍展開充分討論,讓人民自由表達意見以體現人民主權原則。何況這本來就是人民不容剝奪的基本民主權利!但東海對日談判不僅秘密外交,暗箱操作,而且因受到人民強烈反對而禁止人民群眾對此發表見解,不僅人民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早已被徹底剝奪,而且官方媒體不許反映東海問題民意,網絡也受到嚴厲控製。東海問題在網上成了絕對禁區,(有“東海”字樣的文章均嚴格審查,隻放行讚同妥協一麵之詞,) 許多網站因此而遭關閉,(如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網站等,)刪帖達瘋狂程度,被封ID,IP的網民更是不計其數。可見,“原則共識”違背人民意誌乃不容置疑之事實。(若不相信可舉行東海問題公正的民意調查,乃至全民公決予以檢驗。)

以如此嚴厲手段剝奪人民的知情權,發言權,及任何表示反對對日妥協的權利。將屬於全體人民的巨大國家民族利益奉送給外國,如同公仆蒙上主人的眼睛,堵上主人的嘴,束縛住其手腳,然後夥同強盜將主人的財產掠走……這不是一般內外勾結之家賊,這是用強力脅迫主人,以助強盜搶劫的公開幫凶!

希望人大代表能嚴肅履行神聖職責,否決此給國家民族帶來巨大災難且完全違背人民意誌的“原則共識”!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此問題的審議首先應建立在廣泛征詢民意的基礎上,為此應允許人民對此事公開、自由地發表意見,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力,權力機構不得限製網絡對此問題的公開討論。一切禁止、限製人民對公共事物自由發表意見的民主權利的強製手段,都是違反憲法人民主權原則的非法行為!應予以徹底糾正!

我們以往對人民群眾言論、集會、遊行等基本民主權利的限製是以“維護穩定”“主權大於人權”為理由的。而現在我們居然剝奪維護國家主權的人權,主權和人權一概否定,這不僅違法,而且毫無道理,自毀執政法理基礎。以此求“穩定”,豈非火山將發而入其口,大廈將傾而處其堂?

隻有完全遵循民意,使東海問題的解決真正代表人民意誌,才能體現憲法人民主權的原則,因而才具有法律效力。而任何背著人民並禁止人民表達意見而簽訂的涉外協議,根據憲法人民主權的原則,都是非法的!無效的!中國人民一律不能承認!

綜上所述,從“原則共識”公布的時機、內容、以及這前後在國內為之進行的一係列違背壓製人民意誌的運作,其至始至終所體現的原則都是讓日本人滿意,這是對主權權益等國家利益原則的徹底否定。如果這就是“中日友好”,那它隻能加速積累中國人民的憤怒!

五. 6月18日——新的國恥日標誌著中國嚴重的民族危機和新的曆史階段

中日東海“原則共識”無疑是日本完勝,我之完敗。與100多年前甲午戰敗馬關條約不同的是,此次中國主動對日本奉送如此巨大主權權益,是在日本無任何強迫中國讓步的手段,甚至在軍事上對中國還畏懼三分的形勢下,首開新中國喪權辱國之先河。這不是兩國國力製衡的結果,而是日本(及西方列強)數十年對中國成功的全麵滲透,尤其政治滲透,造成中國神經中樞出了嚴重問題,國家利益缺乏國家意誌維護,而列強利益卻被“共識”為原則。

日本不戰而勝,中國不戰而敗,使6月18日成為新中國近六十年來第一個國恥日。中國已經太多的國恥日又增加了一個,它標誌著中國嚴重的民族危機正在到來!中華民族又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6月18日東海喪權辱國僅是開始,西方列強及其身後的國際資本利用中國之腐敗無孔不入的全麵滲透,使其可隨心所欲操控中國政治經濟發展方向,滿足列強要求的金融及經濟全麵開放,正使中國財富利權超速外流,中國的經濟命脈和國家機構正在被列強控製,中國人民正在遭受國際資本的殘酷剝削洗劫和壓迫。中國很快將淌幹財富的血液,為拯救西方的經濟危機而陷自己於經濟崩潰。

國際壟斷資本勾結我國內買辦內奸勢力對中國人民史無前例的剝削壓榨,已使我國內社會矛盾空前尖銳,人民忍受著貧困、失業、疾病、欺壓,一些地方甚至倒退回奴隸製剝削,黑煤窯、黑磚窯、東莞涼山童工……。醫療、教育、住房,這些往日的社會保障如今已是民眾昂貴的生活負擔——新三座大山。而財富大量外流即將導致的經濟崩潰,還將使絕大多數中國人民一貧如洗……

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有鬥爭!6月18日,僅僅是一個開始,一個刻骨銘心的開始!它劃分了一個新的曆史階段——中國人民被迫再次開展人民民族解放鬥爭的曆史新階段。這既是一場偉大的民族解放鬥爭!也是一場偉大的人民解放鬥爭!唯依靠人民偉力,解放人民,才能維護祖國利益!隻有捍衛國家民族利益,粉碎西方列強的國際剝削和壓迫,清除與之勾結的官僚買辦階級,才能使人民得到徹底解放!

這場偉大的鬥爭,也是當代全世界人民反抗西方壟斷資本國際剝削和壓迫的偉大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她或許還要經曆無數挫折和磨難才能真正成熟和壯大起來,但其前途無疑也會因此而更加輝煌!

苦難中的中國人民痛定思痛,正迅速形成自己的“原則共識”:中國人民永遠不會承認任何違背自己意誌的賣國條約!不管付出多大代價,中國人民一定要永世追究一切賣國者及其子孫後代!因其賣國收益無疑由其子孫繼承,其賣國孽債也將同樣由其子孫後代繼承!而其賣國孽債決不能僅以其賣國收益計算,而是以其為國家民族造成的損失+時間因素計算。

賣國必殃及子孫!賣國必家破人亡!賣國必遺臭萬年!

  注1:“中評社香港6月16日電/共同社報道,中日兩國政府日前就東海油氣田問題達成一致,……關於位於日中中間線中方一側的‘春曉’氣田,作為中國承認日本取得部分權益的條件,雙方今後將共同開發中間線日方一側的海域。……”
——《中國評論新聞網》2008-06-16 《共同社:中日協議按出資比例共同開發東海油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