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的土地兼並
(2008-11-07 08: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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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新的土地兼並
曆次朝代更替,直接的原因都是土地兼並。土地兼並導致農民流離失所,貧富懸殊,社會矛盾嚴重,從而引發起義或暴亂。因此,曆朝初建,都要平抑地價,調配土地,但是由於政治製度和經濟製度以及生產力的差異,總會導致貧富重新分化,進而土地兼並浪潮出現,最後治亂更迭。這就是所謂的“黃宗羲定律”。
國朝並非對此無知,奈何生產力與生產關係存在矛盾。如果繼續保持現存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則土地經營無疑缺乏效率,大批剩餘農村勞動力被禁錮於貧瘠的土地之上。因此,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允許土地經營承包權作為一種產權進行交易,這實際上就是鼓勵土地適當集中,勞動力充分流動。從生產力的角度講,這是趨勢所在。
問題是,不種地的農民如何謀生?顯然,集中經營後的農村用不了那麽多勞動力,多餘的勞動力必須尋找出路。在農村發展鄉鎮企業,受限於農村的基礎設施和各種稅費負擔,而且最重要的是融資渠道狹隘。往城裏流動是必然的選擇,但是城裏人做好了正確地對待“農民工”的政策、心理準備嗎?農民的子女如何上學?農民的醫療和社會保障怎麽辦?農民有城市戶口嗎?農民買得起城裏的住房嗎?一旦城裏無法營生,農民又該往哪裏去呢?
顯然,隻要還是維持現行的戶籍製度,隻要還是沒有覆蓋城鄉的公共基礎設施,隻要還是缺乏全麵的社會保障體係——一句話,隻要“農民”還是一種身份,我們就沒有理由不擔心新的土地兼並及其後果。
聶輝華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