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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死 者 母 親 為 殺 人 犯 求 情 所 想 到 的

(2008-07-22 20:36:04) 下一個
『轉帖』   據7月15日《北京青年報》報道,差10天就要結婚的獨生兒子被人10餘刀紮死,曾懇求已懷了身孕的準兒媳給自己留下條根也沒能如願。

這樣一位死者的母親卻在法庭上哭著給凶手求情,感動得現場法官、檢察官潸然淚下。

7月14日,曾認為自己“死定了”的被告人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看了這個新聞後,我由衷地敬佩這位以德報怨、深明大義的母親! 這位有著“大愛”之心的母親叫梁建紅。

在庭審時,她邊哭邊說:“我今天想跟法庭說,能夠輕判他就輕判他吧。都是父母養的,我的兒子已經死了,就是判他死刑,我兒子也活不了了。

有就讓他賠我點錢,賠不了就算了,看見他就想起我兒子。宋曉明還年輕,我就當是行好了,不要求嚴懲他……” 梁建紅在兒子被殺後,也和大多數人一樣,首先想到的是讓凶手“抵命”。

經過一般痛苦的思想鬥爭,她想到了凶手的母親,自己已失去了兒子,如不寬恕這個一時衝動的年輕罪人,另一位母親也會失去兒子。為了寬恕殺死自己兒子的凶手,梁建紅不僅從心理上“說服”了自己,而且還說服了同樣痛苦的家人和親友。這需要有多大的勇氣和寬廣的胸懷呀! “殺人償命”的同態複仇傳統觀念,在中國人頭腦中根深蒂固了幾千年。

要寬恕殺死自己兒子的仇人,對絕大多數來說,是想都不用想的事,這也是中國難以廢除死刑製度的主要原因。

為殺死兒子的仇人求情,請求法庭對凶手從輕處罰。這樣的受害者家屬,在中國的法製史上極為罕見。 梁建紅隻是一名普通的農家婦女,但她的“大愛”舉動,向世人昭示了她的淳樸與善良、堅韌與剛毅、寬厚與博愛,也讓我們親身感受了其崇高、博大的人格情操和胸襟境界。她的義舉,為中國廢除死刑製度,將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 隨著社會的進步,國家對死刑的適用更為慎重。在受害方有過錯情形下,一般也不會處以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

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石河子一四四團醫院,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的槍殺案。該院護理外科護士蔣愛珍遭到兩個同事的誣陷、誹謗,精神上受到極大的傷害。而團黨委派來工作組負責人又偏袒對方,導致矛盾進一步激化。

在有冤無處申的絕望情況下,蔣愛珍乘參加民兵訓練之機,開槍打死了三人,死者中還有一個是副團長。那時的法製很不健全,槍殺三人且還有官員,人們都認為蔣愛珍必死無疑。

後來,案件引起了中央的重視,各級司法機關對此案偵辦非常慎重,一直拖到十年後的1989年9月,法院才開庭進行審理。一審法院判決蔣愛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件上訴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後,改判蔣愛珍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有網民問我,在楊佳一案中,會出現梁建紅這樣的偉大女性嗎?他會象當年蔣愛珍那樣“幸運”嗎?這兩個問題,我實在是無法作答。

(作者: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劉曉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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