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
2022 (11)
劉曉波因肝癌而死, 先說肝癌吧, 在中國大多數肝癌與B型肝炎有關, 即病人感染B型肝炎病毒後, 一些有肝炎症狀, 一些不顯示症狀, 稱為隱性感染。 肝炎病毒在體內潛伏, 大多數人經過20 年左右的潛伏期, 最終都發展為肝癌, 潛伏期一般無症狀, 一旦發生症狀, 基本都是肝癌晚期了, 在現在治療手段的情況下, 基本就是幾個月的存活期。感染過B型肝炎病毒後,有沒有症狀,一般都是經過血清學檢查確診,一旦確診, 病毒攜帶者 要定期檢查, 跟蹤病毒和肝功能狀態。
劉曉波承認20多年前有肝炎病史, 那就是64後不久吧,那他自己在此後十多年裏相對自由, 治療過程不得而知。 但對最近發病來看, 確診是已經晚期了, 無論哪裏,何種治療都救不了他的命。為什麽長達20多年沒有治療的病史呢? 責任在於誰?
首先是自己和他 的家屬, 自己有病史, 為什麽沒有關注,留心定期檢查。在監獄裏,不經過本人提出特別檢查要求的話, 很難指望別人,醫生主動給你做必要的診治。 從報道看, 好像沒有, 所以主要責任不在監獄方麵。如果有過任何檢查治療要求提出過, 應該有記錄的。 至於說政府殺人什麽的沒有任何根據。至於劉去世後一些民運都是們說劉曉波在監獄早就確診為肝癌了, 監獄不給治療, 迫害等就更荒唐了,如果 民運知道這個的話, 為什麽不早說? 不說不就是盼著劉曉波死嘛。 如果是這樣的話, 家屬起碼是知道的, 可家屬也沒這樣說過, 難道家屬也盼她早死?
劉曉波病重保外就醫, 合情合法, 政府也很人道, 動用了大量醫療資源, 不僅可以說大大超出普通人的待遇, 起碼也是高幹級別的待遇了, 我不知誰為治療買單, 但就額外請國外專家會診, 是非凡的治療措施, 這無論如何不應該是用國家資源, 由納稅人買單的。不是講法製嗎?
我聽了兩個外國專家的意見, 他們說就病情來說,出不出國治療都一樣,如果堅持出國,那就是醫療以外的因素, 是病人和家屬的選擇, 這樣說我認為是合理的。
一些民運人士口口聲聲爭取人權自由,平等,但他們骨子裏並不是認為人是平等的。 作為任何一個病人來說, 都不應該有高出他人的醫療特權和動用超出常規的醫療資源。
政治不能成為醫療特權的理由, 人權自由不是隨意侵犯國家和納稅人利益。
台BA 子,民暈GOU,法LUN,日本人。。。。
魑魅魍魎。
中國政府是不是為人民服務的政府,看看她過去30年幹了什麽(僅舉幾例):
1)從無到有,建立了世界上最龐大的高速公路網13萬公裏,世界第一。
2)從無到有,建立了世界上最龐大的高速火車網2萬1千公裏,世界第一。
3)使8億人脫離貧困,平均收入是最大民主國家印度的5倍多。
4)在中國建立了完整的工業體係和強大的國防力量(會收拾印度的)。
如果這些成績不算是為人民服務,您告訴我什麽是為人民服務?為什麽要推翻這樣的政府?是不是有病?
回複'路邊的蒲公英':先不說你這段斷章取義沒有判例支持的所謂法典不說,劉曉波哪句話要大家起來暴力推翻政府?中共軟禁劉霞不讓出國不是事實?劉霞犯罪了嗎?這不是迫害?
============================= 美國法典說的明明白白,使用暴力或者有這個企圖就可以定罪關20年,雖然不能套用美國法典,但是劉有沒有用暴力推翻現政府的企圖呢?當然有,不用暴力如何把殖民者引入中國?
路邊的蒲公英 發表評論於 2017-07-17 18:42:47
他的病在於試圖推翻現政府(當然有偽裝),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政府。
依據美國法典:鼓吹,煽動,建議推翻美國政府,罰款並判刑高達 20 年
---------- 你也能看懂英文吧,每一條上都明明白白地寫著:by force or violence
==>您老再讀一遍原文:注意:attempts to do so, 就是說如果有潛在的可能性/有企圖就可以關起來。
你也能看懂英文吧,每一條上都明明白白地寫著:by force or viol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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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任何這樣的組織或團體,不論本人是否有"by force or violence"的行動,也屬於此法律條款判罪的範疇.
例如:在美國為ISIS和哈馬斯募集捐款(有些非直接)的人被判刑.
他的病在於試圖推翻現政府(當然有偽裝),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政府。
依據美國法典:鼓吹,煽動,建議推翻美國政府,罰款並判刑高達 20 年
----------
你也能看懂英文吧,每一條上都明明白白地寫著:by force or violence
看看劉曉波追悼會的照片,一幫20出頭穿T恤的小年輕,估計這些國保連劉曉波是誰都不知道,隊死者起碼的尊重都沒有,很難相信他們會好好治療劉曉波
治病,也得看看什麽病,不是幾歲,穿什麽衣服決定的。給這些20出頭的小年輕,穿上你老的衣服,就能治好他的病了?那你為什麽自己不去呢?
教主和希拉裏競選對罵還不比書生更猛烈。
=====================================
有沒有推翻政府的行為?沒有吧。有沒有以顛覆政府為目的地 prints, publishes, edits, issues, circulates, sells, distributes, or publicly displays any written or printed matter advocating, advising, 沒有吧。您歇菜吧!
你是不會英文還是裝呆:Whoever, with intent to cause the overthrow or destruction of any such government, prints, publishes, edits, issues, circulates, sells, distributes, or publicly displays any written or printed matter advocating, advising, or teaching the duty, necessity, desirability, or propriety of overthrowing
像劉先生這樣哪會在美國做牢,教主和希拉裏競選對罵還不比書生更猛烈。
那段英文條款樓下自己讀過沒?明白的寫到"用暴力武力"的才違法。
灑家什麽時候說要百姓對政府感恩戴德啦?你又根據什麽說[中共對劉曉波進行了非人迫害?],難怪你們這些“民主自由人士”不成功,路越走越窄。整天瘋瘋癲癲,神神叨叨,信口雌黃,顛倒黑白。就這水平還要反共救國?歇菜吧。
回複'路邊的蒲公英':不要在這裏混淆視聽,不懂裝懂,美國憲法第一憲法修正案對言論自由有嚴格的保護,更何況劉曉波根本沒有主張推翻共產黨,08憲章隻是重申中國憲法規定公民基本權利而已,好好去看一下他的最後陳述吧!
==============美國憲法第一憲法修正案對言論自由有嚴格的保護,但是不保護任何試圖推翻美國政府的企圖和行為,我引用的英文美國法典您應該能看懂吧?毫無疑問劉是違法的。
回複'路邊的蒲公英':做這些難道不是納稅人供養的政府的本分嗎?需要老百姓感恩戴德嗎?更何況老百姓不是豬狗,吃口飽飯就行
+1
1)從無到有,建立了世界上最龐大的高速公路網13萬公裏,世界第一。
2)從無到有,建立了世界上最龐大的高速火車網2萬1千公裏,世界第一。
3)使8億人脫離貧困,平均收入是最大民主國家印度的5倍多。
4)在中國建立了完整的工業體係和強大的國防力量(會收拾印度的)。
如果這些成績不算是為人民服務,您告訴我什麽是為人民服務?為什麽要推翻這樣的政府?是不是有病?
依據美國法典:鼓吹,煽動,建議推翻美國政府,罰款並判刑高達 20 年
18 U.S. Code § 2385 - Advocating overthrow of Government
Whoever knowingly or willfully advocates, abets, advises, or teaches the duty, necessity, desirability, or propriety of overthrowing or destroying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the government of any State, Territory, District or Possession thereof, or the government of any political subdivision therein, by force or violence, or by the assassination of any officer of any such government; or
Whoever, with intent to cause the overthrow or destruction of any such government, prints, publishes, edits, issues, circulates, sells, distributes, or publicly displays any written or printed matter advocating, advising, or teaching the duty, necessity, desirability, or propriety of overthrowing or destroying any govern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by force or violence, or attempts to do so; or
Whoever organizes or helps or attempts to organize any society, group, or assembly of persons who teach, advocate, or encourage the overthrow or destruction of any such government by force or violence; or becomes or is a member of, or affiliates with, any such society, group, or assembly of persons, knowing the purposes thereof—
Shall be fined under this title or imprisoned not more than twenty years, or both,
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2385
你是真不明白還是裝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