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愛情,“不合法”愛情
(2010-03-08 22: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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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愛我家論壇最近幾天熱烈討論灣區兩個中國家庭婚外戀事件後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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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愛情:
機會就那麽幾年。掰指頭算算,在校期間是禁止的,到一定年紀以後還不結婚也會有壓力。
"不合法" 愛情:
雙方已經結婚,一方在婚姻中等等。人這一輩子,這樣的人生階段是比較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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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什麽?是天性,是人和人之間美好感情的一種。同樣重要的,還有親情,友情。
如果真的發生了“不合法”的愛情,能不能試著對當事人稍微寬容一點,給彼此時間空間讓事情慢慢發生發展最後自然地產生比較成熟完善的結果呢?不要太快地 judge,太著急地拆毀家庭,太不加思索地去破壞人與人難得的的溫情與美麗。
每次看見這樣的事,就想起小時候家裏的下蛋雞。很好的蘆花雞,下蛋期長,生的蛋又大又好。可是生了一段時間蛋後,不可避免地要“抱窩”,因為“抱窩”是天性使然。(那段時間一般來講雞的體溫會很高,羽毛蓬鬆,不肯好好吃東西,天天蹲那兒做白日夢孵小雞。)
我們那兒的做法就是捆住雙腳倒吊起來用冰涼的水去淋,所謂“淋醒它”!讓它明白小雞是不會有的了,還是老老實實吃東西,趕快繼續生蛋才是正道!不管多漂亮,下多大多好的蛋,到那時候就冷水伺候,一天數次,慘叫也沒有用。
但人總歸是人啊,尤其是那人還是自己朝夕相處過多年的親人時。盡管利益調和往往會很困難很痛,但如果彼此寬容愛惜,盡量去workout,再難的事,總有它解決的方法吧?
人啊人啊,違背天性的事,扭曲人性的事,虛偽醜惡的事,能少做還是少做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