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也要講道義 多行不義必自斃
2004年11月2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雇凶殺害中國紡織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李開一案作出終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寶生、武治君死刑。參與殺害李開的其他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和有期徒刑。
2002年9月1日晚11點左右,胡國傑夥同李勇、孫玉華開車行至李開的住處,冒充警察將李開強行帶上汽車,綁架至北京市朝陽區望京小區附近,交給武治君和其同夥北京無業人員董國興。
據武治君交代,他上車後先給李開腿部注射了毒品,後駕車將昏迷的李開帶至位於北京市昌平區的京密引水渠邊,與董國興將車上攜帶的二個鐵鉗捆在李開身上,將李開投進水渠,致李開溺水而亡。
王寶生雇凶殺人共付給蘆文林傭金人民幣55.2萬元。其中,蘆文林分得39.2萬元,武治國分得4萬元,武治君分得6萬元,董國興分到3萬元,胡國傑分到2.45萬元,李勇分到3500元,孫玉華分到2000元。
這個案件當時在京城傳的沸沸揚揚,大家可能都知道。今天我為何還要說它呢?隻因這幫人中的武誌君正是在下(紅旗下的小鬼兒)書中所述的老五。
老五,真名武誌君,身高一米六九,圓臉圓身,胖胖乎乎,說話太監嗓,神態陰柔中滲出陰損奸猾之態。
此人做事不講規矩,沒有道義,隻看利益。他原因打架被教養兩年,上來不久又因搶劫判刑六年。六年上來後本在胡曉傑庇護下混世,可在胡眼中他隻是個碎催,又投奔了靳國X。他是市局二處刑偵隊長莊剛的線人,暗中還給胡曉傑通風報信傳遞消息,以此討好。
從他第一次跟老靳到公司來我就對他有煩感,在一次事件後我更肯定了我的直覺是對的。看過(紅旗下的小鬼兒)一書的都還記得有這麽一段:一次有人騙了我一套房款,我們查到此人後去他家逮他,本不用動槍就能解決的事兒他拿出槍來比劃,結果幾天以後被二處小段帶人把我、老靳和他逮到二處,逮我們時還從老五身上搜出槍來。到那他跟小段小聲說他是莊剛的人,沒想到小段不買賬。倒是鄭X權、X京先後來保我才將我保個幹起,我不走堅持放就三人都放,因我看出這次逮我內有玄機,能放我就能放他們倆,一塊兒來的就得一塊兒走!所以敢提條件,無非就是多花倆錢,最後三人都放了。
從那我知道老五是線人,隻是我早已不做違法的事就沒轟他走。但是定下了不許在公司帶槍、吸粉兒的死規定。
在我與胡曉傑的事件中他事先早知道,不但不告訴我,還和老靳商量那天裝病不上班。老靳果然說拉稀沒來上班,老五還同胡曉傑一同到了延吉,雖然他躲在了樹後,但出人命後他給莊剛打電話時我看到了他。
這次李開被害事件,王寶生、武治君被判死刑是又冤又不冤。說冤是根據以下幾點:一、本來王寶生是想教訓李開,盧文林也是這麽找的武治國,武治國也是這樣對他弟弟武治君說的打殘廢李開。王寶生不了解黑道行情,被盧文林獅子大開口要走五十五萬,實際隻給了武治國十萬。到了老五手裏才六萬,雖說零二年六萬塊還算個錢,但要條人命給老五這樣的北京人他不可能幹,他在我那幹過,掙六萬塊簡直太容易了。就是雇個東北的少說也得十萬。
二、殺人不會糾集這麽多人,誰都知道人多嘴雜。綁架才需多人,殺人過去一槍就解決問題,或使用鐵棒一悶棍打在頭上即可。
三、注射毒品是想造成他是吸毒過量誤入水中,可何必要纏上鐵鉗。誤入就不會纏綁鐵鉗,纏綁就意味著他殺,他殺何必還注射毒品?
實情是李開被裝車裏後拚命掙紮喊叫,老五用膠帶把他嘴、鼻子都纏上了,由於纏得太緊窒息而死。老五看到李開憋死車中後一時慌亂,原想注射毒品,造成自殺假象,後又認為不妥,幹脆沉屍水底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從他往死者身上綁的鐵鉗來看,是臨時亂抓找到車裏的東西,不是事前預備好的。
死者年僅四十一歲已當副院長可見背景深厚,自然要求嚴辦,所以把過失殺人定性故意殺人,首犯本應是王寶生和盧,為何將老五定成第二主犯,就因他是點子。點子犯重案要不最輕判要不就最重,因為他知道莊剛的事太多了,別的不說光發蜜給莊剛就不少,更甭說錢財上,例如撈人就是一筆大進項。這其中背後之事不定牽扯何人何事,所以他得死。
再有說他不冤,是他人品太壞,行事不講規矩,行走江湖卻不講江湖道義必有天報。他本就在閻王爺的死於非命簿上注冊了。
這就是:
人在江湖不易行 錢財福祿命中定 若為欲望失人性 閻王必定點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