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補牢

真實的記載如夢的一生---
正文

紅旗下的小鬼兒(上六十九)

(2018-08-06 04:43:50) 下一個

(六十九)

自七六年以後,那些在七零年前後被公法單位判處的五至十年徒刑的罪犯相繼回到了社會上,加之那些年在待業中不甘寂寞無所事事的待業青年中一部分步入歧途的年輕人在社會上為非作歹,偷盜搶劫等刑事案件較之文革前劇增。

更有相當一部分人在改革開放初期西方文化大量的流入到長期以來閉關鎖國的古國時,“性”的文化以摧枯拉朽之勢,勢不可當地以百米競賽的速度率先侵入到他們的心中。這些過去談虎變色輕易不敢越雷池一步而又無處不在、無時不談、這人生來具有、不分貴賤、男女同歡、滅之不可、倡之遺禍的天性,一經與國際接軌,像久逢日曬的幹柴,一下子熊熊燃燒起來。被禁錮起來的本性可有了釋放的時機,男歡女愛的交媾在同學間,同事間,鄰裏間,社會上到處蔓延。更有甚者還在家中以舞會名義集體交媾。這當然隻能是在大城市裏那些高幹子弟當中才有條件享受。一時間,神州大地各城市中“性”熱翻騰。以為這才是西方的文明。

其實西方文化的精髓在於尊重人性,人權,是以人為本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國富民強。

但精神的文明是來自於物質文明的,一個吃穿飽暖還不能解決的民族哪兒裏有普及避孕套兒的能力和精力呢?自古雲“富貴不能淫”,更甭說我們現在還根本沾不上富的邊,不過是在城市及一些地理條件較好的鄉村有了致富的氣象。這要是未富先淫起來那豈不是天下大亂?

“亂世用重典”,這個自古權大於法的國度,每當統治階級感到危及自己政權要緩和內部矛盾時,便將危及轉嫁給民間,大開殺戒。

又一次的運動開始了,這是自鄧小平上台“撥亂反正”後中國又一次的“迫於形勢”權大於法的公開亂法運動——“全國嚴厲打擊一切刑事犯罪”,簡稱——嚴打。

這次嚴打是有指標的,就像每一個國民建設的五年計劃似的,各省、市、地區、局、縣、鄉、鎮、派出所都領有任務。是根據人口的比例分配規定抓捕的名額、判處徒刑的名額、判處死刑的名額。這時律師的職責和作用又沒有了,大部分地區根本就不由法庭開庭審理了,直接在看守所裏就接到了判決書。像廣州這樣的城市倒還履行一個法律程序的形式,但律師隻是個附件。或者沒有倒好,因為那時的律師還不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它隻是這個社會為了從形式上建全司法製度的一個配套擺設。它必須緊跟、順從執政者的意誌與需要,否則飯碗就不保了。當律師為你辯護時你聽起來倒像是起訴書,更可笑的是有的律師還會說出“鑒於我的當事人的嚴重罪行請法院給予嚴厲的製裁”等等。

對於勞改、勞教釋放後重新犯罪的實施“嚴打”還情有可原,但也應該是在嚴格的法律條文規定下依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而行。是老打常打堅持不懈的打,不分國度的打,任何時候的打。這“嚴”應體現在嚴格區分犯罪的性質,對社會的危害,造成的後果上。

對於所謂亂搞男女關係、宣傳淫亂思想、群奸群宿、曲解性解放、無知地理解追隨西方的人們,這“嚴打”實是不該的。這是一種“性”釋放的尺度問題或者說是“性”觀念和“性”道德問題。固然有些人放縱過渡,例如當時某軍分區司令的兩個子號稱“二熊”的兩兄弟。自恃是幹部子弟,借著當時一些年輕姑娘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愛慕虛榮的心理玩弄了眾多婦女。這和現在一些有錢人嫖妓,養二奶亂搞是一樣的。現在你能把這些有錢人都拉出去槍斃了嗎?抓都不抓,問也不問。可那時的“二熊”卻被作為典型槍斃了。美其名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殊不知這王子隻是個小人兒國裏的王子,真正的王子們比起“二熊”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可誰又敢動呢?甭說王子,就是王孫兒,王侄兒,王女婿也沒人敢碰他一根汗毛兒。更多的是那些絕大部分以強奸輪奸或群奸群宿之罪名被槍斃的人,有“二熊”十分之一的事實就不錯。而強奸輪奸的定罪隻是根據被抓到的女方說是自己不是自願的就定下了這強奸罪。中國的女性從來在性愛時羞於開口,更何況是在公安局裏,又有著坦白從寬,立功受獎,關係著人身自由,名譽掃地,甚至是生死攸關的利害,她怎能不千方百計不顧一切地保護自己呢?在查一下卷宗吧,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因強奸輪奸群奸群宿被判重刑以至槍斃的人犯都是同女方熟識親近甚至是交友關係。有幾個個案是路上攔截,肆闖民宅或違背女方意誌使用暴力的呢?

實際上這嚴打變成了胡嚴亂打。致使幾十、上百萬犯有輕微罪行的人遭到了過重的處理,殺死了成千上萬罪不致死或不屬於犯罪行為的人。其實“性”既不能倡,更不能滅,這是一種天然的東西,要讓它自生自滅。過去偷偷摸摸如今光天化日之下男女即可拉手、擁抱甚至接吻的自由應該讓人們享受一下。新鮮感一過它就會成為一種習慣、一種禮節,而隨著時代的變遷自然地被人們延用或拋棄了。試想假若政府允許在任何場合發生兩性關係,又會有幾個人能在大庭廣眾之下、在公共場合之中去做這男女交媾之事呢?如果有,那一定是精神不正常的人。

監倉裏知道嚴打是從陸續不斷、已經將監倉塞滿的新抓進的人口中得知的,過去每天都又聊又唱的廣州仔們感覺到了事態的嚴重,個個蔫頭耷腦了。

一天晚上,這個倉的倉霸莊誌偉讓一個爛仔看著“蛇皮”(看守扒窗)。然後讓另一個人踏在他的肩上,用人梯使上邊的人伸手夠到那風扇,將那風扇的護網邊上的一根粗鐵條抽了出來。然後他躲在了水泥牆後邊的尿糞池那裏使勁磨了起來。

前倆月,有一個叫冉國明的人從霍幼偉的監倉調到我們監倉來。他會英文,而且還有一本教科書。我便每天背起了英文單詞,毫無目的,隻是為了消磨時間。最多時能背近三千個單詞了,在以後蹉跎的時光裏又全部忘掉。我對莊誌偉的行動並沒往心裏去,仍舊埋頭背我的單詞。一會兒莊誌偉讓另一個人去磨,他從枕頭下取出一把牙刷兩支煙,從破棉被裏揪出一撮棉絮,坐到了我身邊。他向我笑笑,又從牛仔褲兜裏掏出一小片碎瓷碗片,把棉絮遞給我,又遞我一支煙說:“吸支煙,聊聊天啦。”

我很奇怪,因為在這裏整支的煙是大家輪流每人一口那樣抽的,而且到我這兒時我一般都不抽,偶爾抽一口也是為了讓他們不見外。我從不與他們聊天,一是他們說普通話很費勁,二我也覺得沒什麽可聊的。就是這倆月冉國明來了後和他還聊聊。我剛要推辭,莊誌偉已經對著我手中的棉絮用瓷片去打牙刷把兒上鑲著的火石了。卟,棉絮著了,我舉到他麵前讓他先點,他立刻推回來讓我點。眼看棉絮然完要燒手了,我趕快點著又讓他也點上,手已隱隱作疼。他使勁地吸了一口,全部咽到了肚子裏。看了看我又吸了一口從嘴中吐出再順鼻子吸進,這才小聲對我說:“北京仔,我雖然不知你是為什麽進的廣州監倉,但我看得出你是個老江湖。我跟你直言,我們準備跑,隻要你和我們一起跑,我包你出去的活路。怎麽樣?”他倆眼緊緊地盯著我。

“我不跑,不過我絕不壞你們的事。但我提醒你一點,這裏很難跑成功,現在已嚴打,跑不成就可能判死刑。你要想好啊,這監倉裏有一個人------如果有一個人報告可就死定了。”我原想告訴他有一個人很可能會報告,但我忽然想到這樣說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就改了口。我指的這個人就是總挨著門睡覺那個三十多歲的人,因為我曾看到過他從門底下的縫隙中往外遞過小紙條,那當然是遞給看守的。

“那好,隻要你不報告就行。”莊誌偉又跑到糞便池那裏去了。這時他們已是兩個人同時幹,一個不停地往牆角澆水,一個用磨尖的鐵條拚命地摳著水泥牆麵。他們一共六個人輪班不停地幹著。

說心裏話我何嚐不想跑呢?這正是我早已決定的了。但我深知這裏是很難跑成的,首先這水泥牆麵靠這根小鐵條摳開,找到磚縫後再將磚頭一塊塊摳下來就需相當時間,而且這牆我估計是五零牆。當然隻要第一塊摳開,後麵的就好辦了,可這第一塊要用多長時間啊!況且就算挖通後,與這牆平行三十米拐角處就是崗樓,慌亂中誰能保證這些人能沉著無聲依次鑽出呢?一旦今晚不能走,夜長夢多,白天那個挨著門睡覺的人就很可能公開報告了。不管怎樣,要是他們能今晚挖通我就跑。希望不大,我為他們捏著一把汗。我心裏太清楚了,一旦暴露,後果不堪設想。為了能使他們起碼在今夜能安全地全力拚挖,我不背單詞了。我躺在最靠門邊上睡覺的那人身邊,與他聊起了天。他一開始還以為我是真的與他聊聊,後來他明白了,似熱鍋上的螞蟻,坐臥不安,心不在焉地應付著我。我卻不斷用新的話題一刻不放地糾纏著他,使他無法行事。

沙沙沙,他們一刻不停地努力著------好,摳開第一塊磚啦!然而我看到此時天已蒙蒙亮了,時間不夠了。完了,這些廣州仔是死定了。

天色大亮,牆上的磚隻下來三塊。還沒看到外邊的光亮,牆果然是五零的。門外已傳來鄰倉早上到小院中放風的聲響,莊誌偉急忙將摳下的磚和水泥碎渣兒胡擼到牆腳,然後用一條線毯沾濕後蓋在了上麵。他似乎已感覺到了不妙,眉頭緊蹙,額頭上罩著一層重重的黑暈。

門開了,該我們倉放風。莊誌偉走在最後一個,出門時還回頭向糞便池那兒看了一眼。我們剛在小院站好,一個看守帶著一個工人拎著噴藥器進了我們監倉。

“洞,有人在這裏挖牆洞!”一聲大吼從倉裏傳出,哐啷一聲鐵門大開,跑進一群警察。

“全部蹲下,兩手抱頭!”

唰,全監倉的人蹲了下來,雙手抱在了頭上。莊誌偉的身子在微微顫抖。

“三分鍾,隻給你們三分鍾的時間,自動地舉手走出來!”看守長喝道。

莊誌偉第一個高舉著雙手走上前來,他站好後回頭說:“舉手吧,不投降也是沒有用的。”

奇怪,此刻他的聲音雖然不高,但卻聽不出一點慌亂了。

廣州仔們依次舉著手走了出來,一------二------三------四------五最後這個瘦小的阿仔才十六七歲。半小時後他們被押送到了上一級——廣州市看守所。

我也被看守長叫出去問話,“你和莊誌偉講過什麽?”

“什麽也沒講過。”

“你知不知道他們掏牆洞?”

“不知道。”

“這麽一個小範圍內他們這麽大動作你能說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我睡得很香。”

反複的話問了許久還是同一個回答後我被關進了懲罰室。這是一個像狗窩一樣的一米見方、四壁用水泥做牆麵的小屋。頭頂上是斜的,前高約一米二後低也就八十,是利用在通往二樓的樓梯下拐角處蓋的。我在這裏被關了三天,我相信再多關一天我就會被悶熱窒息死的。剛放出來時我睜不開眼不會走路。但還是值得的,這挖牆逃跑事件我沒沾上一點,否則對於我來講,再多任何一點罪名都是很危險的。

等我後來轉到市看守所後聽說被轉押到市局的他們在第一批嚴打中都槍斃了。

“北京大佬,這是我老母煲的桂圓雞湯,你來嚐嚐------”我耳邊再次響起阿仔還未變聲地童音。

我仿佛看到瘦小的阿仔老母端著一煲桂圓雞湯癱倒在去看守所的路上------

一九八三年八月,我們的案子正值嚴打的高峰而轉入了廣州市中級法院的審判,人也轉到了市看守所。

在去中級人民法院的路上,趁本案全體案犯都擠在警車後邊的鐵燜子車廂裏時,我對那些廣州仔講:“在此之前,我一直裝作不認識你們,今天我告訴你們,我就是那個北京佬兒。現在嚴打了,過去判幾年的現在就可能槍斃。如果你們都改口說不是我,將這個風頭避過去,大家都好過。否則不槍斃也都得判重刑,最後一個也低不下十年。聽不聽我的在你們,反正槍斃一個的話也是阿良,在上次的判決書上阿良是排在第一位的。”

“北京大佬港的某錯,我們必須改口,拖過這一段就好了。賓個某改口俄放不過賓個。”阿良告誡著其他廣州仔。

開庭時一反過去,所有人都說不是我,隻有上一次當庭釋放、嚴打後又抓回的那個廣州仔說隻是長得像但說話不像。 審判進入了僵局,原本已打好的宣判詞審判長拿起來幾次又放下了。雖然嚴打期間這開庭隻是走個形式,結果早就定好了。可今天這個審判長確實心裏動了一下,如果真不是這個人,就與判重判嚴不同了,這是判錯啊。而且這是所有人一致的口供。他想了想,宣布庭審暫停。這一停就是三個月。

一天下午,我被叫了出去,在走道裏被戴上了手銬腳鐐,然後來到了大廳照了兩張像,又被帶了回來。我心裏明白了,距死刑的日子不遠了。因為在這裏關押的四個多月裏,我所在的倉裏先後被叫出過幾個人,都是先照像沒過多久就接到死刑判決書了。

晚上我睡不著了,想著這要是死刑就沒有任何機會了。三十歲就死了?咳,這也是我的命,是上天給我的報應。這一生上沒孝順父母,下沒成家立業。真愧對生我養我的父母,枉使老天賜我為七尺須眉。從兒時到如今的經曆在眼前一一再現,不勝唏噓,無限感慨。

又是一個晚秋,皓月當空,銀色的月光從鐵窗中灑射進來。我驀地坐起,撕下一塊手紙,幡然寫道:

終身抱憾,恰在壯年,一生毀於一旦。隔鐵窗遙望家鄉,賢妻良母均不見。人生在世,區區苟活,莫若早見羅閻。蒼天若是有眼時,賜我今朝回人間。

寫罷回頭一看,原來我在絕望中渴望著活,將無望的希望寄望於上蒼。這首《鵲橋仙》道出了我真實的心聲。

在這段時間裏,監倉裏最怕的就是開門的聲音。因為在這裏關押的都是審訊階段已結束隻等著接受判決的人了,門開時隻有惡訊。所以平時屋裏靜得出奇,門外的大鎖剛一有人碰,屋內的人就激靈一下子本能地全身緊張,心跳加速,目光都集中在那門開處了。尤其是那已判處死刑遞了上訴的人,更是在那一息血凝固,心止跳,頭發暈,一片空了。對於那宣讀的上訴回文除了聽到是自己的名字後就什麽也聽不到了。也沒必要聽,一律都是駁回,這紙回文隻是告訴你該上路了。

敢情越是歲數大的人越是怕死。我們倉有一個四十來歲的順德人,他是因詐騙一萬元被判死刑的。從他接到判決書那天就一會兒聲淚俱下,一會兒無淚幹嚎。那十天(上訴期)中隻有兩小時沒哭,明知沒用也還是用這兩小時寫了個上訴。頭天遞上去第二天就接到駁回了。被駁回的一般三天左右就要執行極刑。

和這個人一同接到死刑判決的、一個比東山分局那阿仔還瘦小的男孩就完全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以前監倉裏屬他最歡實,一天到晚不是唱就是蹦,沒有一刻閑著的時候。他隻有十七歲,因在流花公園裏用水果刀搶劫了三塊多錢就被判了死刑。那時可能是受定額的限製吧,隻好從矬子裏拔將軍。先從搶劫,強奸這種惡劣的罪名挑起,這小孩子就趕上了,這真叫“生不逢時”。誰想他接到死刑判決書、雙腳被砸上腳鐐釘在了地錨上,隻有一米方圓的活動之地時,依然是有說有笑,連上訴都不上訴。我真不知他是怎麽回事,他越是這麽視生命為玩笑,我越不忍心看他就這麽去死,而且我覺得他這種情況和案情有可能訴下來。在廣洲我第一次主動管起了閑事:“小弟,你是不是不會寫?沒關係,我幫你寫。”

“噓,你還會相信上訴?要是寫幾個字就能不死還叫什麽嚴打?這是共產黨誒。”他不屑地向我撇著嘴說。那神情對我是那麽藐視,那語氣如同嚴師在訓導著一個無知又不學的庸兒。

就在兩天後的早上五點左右,鐵門突然打開,衝進六個全副武裝、帶著白色手套的法警,分為兩撥兒向這小孩和那四十歲的人撲去。隻見這小孩迅速地向邊上一滾,那兩個警察撲了個空,第三個竄上去抱住了他,嘴裏還喊著:“做乜啊,某動某動!”

“慌什麽?我知道今天要走了。”他沒有再躲避法警地捆綁,隻是微微一笑向大家說:“各位大佬,小弟我先走一步啦,轉世還是一條好漢。”

當法警將他與那四十歲的人五花大綁捆好往外押走時,那人已抖得邁不動步了,是被三個法警架出去的。這小孩則步伐有力挺胸昂頭地走了出去。

隻有一個判了死刑的上訴第八天了還沒回文。在這之前我們監倉裏有一個自稱是祖傳看命相的人在他一審判死刑時就說,我看你命中沒有非命之死。你能訴下來,而且再審會不超過二十年。甭說他自己不信,這倉裏就沒一個信的。眼看第八天了還沒回文,那人有了強烈的求生欲望。幾天來飯食不進昏昏欲睡的他叫算命先生坐到了他的身邊:“阿叔,如果我這次能活命,這一生都不會忘記你的吉言福音,有了出頭之日時一定會報答你的。”

“報答是不用了,你能在這種時候活命就好。”

十天已過去了,那人還沒有接到上訴的回音。第十五天,門一開看守叫了他的名字,但沒有人來宣讀,而是打開他鎖在地錨上的腳鐐叫他出去了。十分鍾後,沒聽到腳鐐聲門開處他萬分欣喜地回來了。他訴下來了,重新審理。

神了,全倉的人都叫他給自己算。我想了幾次覺得還是不算,如果不好,加重心情。說好自己也不敢信,真是不準倒讓自己在死時沒有準備,失去冷靜。

等死是對一個人最大的考驗,這種無可奈何的等死,什麽人能承受呢?那四十歲的人用哭天喊地來承受,那小孩用嬉笑冷嘲來承受,那訴下來的人用不吃不喝來承受。

我呢?我用什麽方法來承受、接受它呢?不接受是不可能的,當你接到那張死刑紙時會同時被帶上腳鐐釘在地錨上,使你想撞死四麵都夠不到牆,想頭衝下摔死都跳不起來,就隻能等到吃子彈那一刻。腦袋讓一個堅硬的東西從一頭鑽進去再從另一頭穿出去,冒著血。不,是白的,是腦漿,對,腦漿應該是白的。咳,管他是血還是腦漿,是紅的還是白的呢,反正那時自己已看不到了,那會兒就真正與人世隔絕了。這槍口是對著後腦勺還是對著前奔兒頭呢?聽說是對著後腦勺。這不好,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選擇對著前奔兒頭。我要看看一個人是怎麽能拿起槍對著一個四肢被捆綁不能說話,不能躲避,更不能還手的活生生的本不該死的人開槍的。現在我才明白,什麽人最殘忍?劊子手和那叫劊子手舉起屠刀的人。什麽人最無奈?被判處極刑的人最無奈。

這幾天我始終在我將怎樣麵對死中掙紮著,我好像置身在屍的海洋中。上下左右都是死屍,舉手抬足都會碰到屍體。哦,有還沒死的,偶爾我能看到幾個和我一樣要死還沒死的準屍體。那一個個的眼神是那麽難以形容,無奈。那是一雙雙無奈的魚眼,網中魚的眼。

噢,又多了兩雙。剛剛送走那四十歲的人和那小孩。倉裏又塞進兩個,一個五十多歲,一個十六七歲。我說他十六七是因為我想不可能有十六歲以下的會關到這裏來,要是看他的模樣頂多十四五歲。

這五十歲的人是雲南人,因為販賣大煙已判了死刑上訴兩天了。來到這個倉的當天下午,他收到了駁回上訴的判決。他一進來我就發現他右腳的大腳趾隻剩下一點了,但關節很大且紅腫,似乎是潰瘍。當他接到判決時冷笑一聲,喊道:“你們何必不直接告訴我是因為我這病我必須死呢!老子跑出這些年,死也值了。”

他喊完後將那壞腳趾包了包,自言自語道:“二兩煙膏判死刑。呸,這是讓你們抓住了,老子這些年光吸的也不止二百兩啊!唉,活到頭啦,是該找你們去啦。”

就在他被執行槍決的頭一天,我聽到了一個比文革我親眼所見還震撼我心、讓人難以置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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