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18,2004
一個喜歡我了十八年的男孩 子在我離開上海之前送了我一條鑽石項鏈, 因為覺得它的小巧玲瓏很是喜歡, 以為是一份記憶的禮物, 就帶上了自己的脖頸, 沒想到後來才發現原來是一份價值不菲的禮物, 似乎才剛剛想起做鑽石廣告的詞來, 有點覺得燙手, 雖然在那個人眼裏, 任何禮物也沒有十八年的愛慕來的貴重, 也不是用金錢可以拿來比較的, 但是仍然讓我覺得現在的人, 已經不由自主 的用金錢去表達或者說去衡量一份感情的真實性,而接受的人也仍會用金錢去接受和評估這份感情的存在, 其實這都是我們的虛榮心在做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