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讀大學的時候,經濟很窘迫,和另外兩個同學同租一個apt,分擔月租250。他們倆一人一個臥室,我睡客廳,號稱廳長。所有人進進出出都必須向我行注目禮,我當然心安理得地受禮。
apt有很多小強,怎麽消滅都依然卷土重來。最後發現光滅我們屋裏的小強不行,他們總是能從其他地方搬來救兵,因為整棟樓都是小強的基地。同屋的老張,是個滅強高手。盡管小強滅不勝滅,但老張依然如愚公挖山不止。有次和老張聊天到高興之時,隻見他嘴裏說個不停,卻脫下拖鞋,突然甩手一擊就打死一個小強,然後麵不改色心不跳,穿起拖鞋,繼續聊天。老張真高人也。和小強一起享受生活,剛開始有點不適應,但時間長了,也就無所謂。以後看不到小強都不習慣,見到了反而有親切感。
我是睡在地板上的,傳說中的小強鑽進耳朵的事從來沒有發生。睡地板都快一年了,終於等到老生畢業,有人往外丟床墊,於是我趁著月黑風高,一連搬了兩個回來。想來童話中的豌豆公主不過爾爾,從此我就過上了睡兩個床墊的腐朽生活。
吃飯,主要是花生醬和方便麵,有時可以買洋蔥和雞腿打牙祭。我小時候最不愛吃洋蔥,現在無論是沙拉還是正菜,我都要放點洋蔥才覺得是個味。
啊,我逝去的青春時代。
後記:我的經曆真不算什麽,傳說中印度同學才是神人:他們能在一個臥室裏睡4個人,四麵靠牆一人鋪個地鋪;買菜8個人打一個出租。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