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辯論中的幾個原則
(2008-06-27 19:56:51)
下一個
1,不猜測別人的動機。這個本來是英國議會辯論中的一個潛規則(也許記憶錯誤,各位大俠指正)。我是抱著熱愛科學的動機來的,也假設別人也是這個動機,因為我無法真正證明別人的動機。對動機的懷疑和追查是文革式的做法,往往是落於莫須有,這種不是科學的方法,我不取。
2,證據和邏輯服人。我認為每個熱愛科學的人,必然服從證據和邏輯。在討論中,沒有比證據更強有力的了。事實隻有一個,但解釋卻是很多。這個時候,要有邏輯。邏輯,尤其是形式邏輯,是必須的。所謂的辯證邏輯根本就不是邏輯,而是哲學和方法論。我不反對你用辯證邏輯得出結論,但如果要說法我,還是要靠形式邏輯。
3,偽科學。你當然有權力宣揚你認為是科學的東西,我不猜測你的動機。但如果我認為你的東西是偽科學,我當然要指出。我不是對你的個人有什麽恩怨(在現實生活中和其他壇子,我也有恩怨,但我不把他們帶到科學中。),而是對你的觀點的反對。如果我是處於落後守舊而反對,你應該高興才是。正是我這樣的守舊分子對新科學的反對的失敗,才使新科學真正成功。我其實是扮演了一個QA的腳色,一個清除謬誤的人,科學應該是很歡迎的。
4,證實和證偽。反對者從來沒有必要來證偽你,我隻要有懷疑就構成反對的足夠理由。你要證明自己的正確,而不是要求我找出反對的理由。懷疑主義是科學中的一貫做法,也是一切理性者的首要原則。舉證是被懷疑方的義務,而不是懷疑方的責任。
5,遵循科學的方法論和原則。這個科堂,不多說。
6,外行有討論的權力,但是尊重專家的意見。科學的基礎是共同的,沒有物理中的東西是反對化學的。所以作為一個外行,是有資格質疑內行的,而內行也有義務向外行介紹和釋疑自己的領域。如果你是真正的權威,我當然會尊重你的看法,如果條件許可,我也會自己尋求其他專家的意見,甚至親自驗證。這裏的原則是2.
7,科學中的政治和文化。不要把科學外的東西帶到科學辯論中。如果你那樣作,就已經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