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漁政5年來在北部灣驅趕外國漁船445艘
中國海警船隻進行海上救助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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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先驅導報》記者金微發自海南 6月30日,海南三亞灣,朵朵浪花有節奏地拍打著海岸,一艘艘休漁期的漁船安詳地停靠在海港。
忽然,一架直升機從低空呼嘯而過,並不時來回盤旋,海麵上,船身上分別寫著“漁政”或“海警”的七艘巡航船駛向大海。
5年前的這一天,《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和《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正式生效實施,由此產生中國第一條海上邊界線和中國第一個劃界雙邊漁業合作協定。同年建立北部灣漁業海上聯合監管機製。
今天,為了紀念這個日子,農業部南海區漁政局和公安邊防海警北部灣指揮部在這裏舉行聯合監管巡航,開赴北部灣協定水域。這是北部灣劃界以來的第11次聯合巡航,與以往不同的是,直升機首次運用巡航中。與此同時,廣西北海、廣東雷州兩地待命的漁政和海警艦船也起航駛往北部灣指定海域,它們將在未來幾天集中編隊巡航。
北部灣劃界五周年也走到一個轉折點,由於北部灣漁業資源的衰退,劃界雙方在劃界區漁業的爭奪已不可避免。農業部南海區漁政局負責人向《國際先驅導報》表示:“這次聯合巡航,向外向內表明我們要加強管理,以進一步維護海洋邊界水域和北部灣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安全。”
五年驅趕大批外籍漁船
回顧過去五年北部灣雙方形勢,中國漁政南海總隊負責人認為盡管越南漁船違規現象仍存在,但糾紛在減少,雙方呈現緩和趨勢。5年來,漁政局共組織238艘漁政船執行北部灣監管任務2379天,查處本國違法作業漁船728艘,驅趕外國侵漁漁船445艘,查處外國侵漁漁船46艘,救助遇險、遇難漁船89次、漁民715人。
而在協定實施前,北部灣一直都是雙方漁業衝突和矛盾的爆發地。“最初進行北部灣劃界後,對能否落實執行好這一協議,確實有些忐忑,畢竟北部灣劃界是我國第一條海上分界線,對其它海域爭端解決有著直接借鑒意義。”漁政部相關人士說。
協定實施後,中國漁政南海總隊和廣東、廣西、海南三省漁政部門采取漁政定點執勤與編隊巡航相結合的方式,在海況允許的情況下,堅持每天派1艘以上漁政船在海上巡航檢查。
農業部南海漁政局負責人說,漁政船隻對北部灣共同漁區、過渡性安排水域及小型漁船緩衝區等重點海域的漁業活動實施監督,防止漁船非法越界生產,對非法進入中方海域作業的越南漁船進行查處。6月29日,本報記者登上漁政46013前往指定海域參加北部灣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由於船搖擺厲害,身體不適明顯加重,隨船的一半記者都不得不伏下身體。漁政46013的船員告訴《國際先驅導報》,這還算是風平浪靜的時候,比巡航路上真正的波濤洶湧還有距離。
除了漁政局的定期巡航,邊防海警也加大巡邏力度,據海南公安邊防負責人介紹,邊防海警共出動2319次巡邏艇,在執行監管任務時驅趕的外國侵漁船隻280艘,實行救助167起。漁政和海警相互配合,漁政方麵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各部門互相推諉恥皮的現象比較少發生了”。
漁業資源日趨緊張
北部灣剛劃界時,由於作業漁場縮小,很多漁船不得不停航停產。南海漁政負責人說:“劃界後對我們的漁業影響是非常重大的,一些靠越方作業的漁船隻能留有小部分,一些船隻不得不開辟新漁區;另外由於生產受限,漁區經濟的發展受到阻礙。”據資料顯示,由於資金、技術等原因,很多漁船想去遠海打漁又無資本改造現有船隻,到目前仍有3000至5000艘船隻能在北部灣生產。
5年過去了,漁業資源枯竭問題開始浮出水麵,據漁政局相關人士介紹,這幾年越南漁業發展迅速,中越雙方都在擴大漁業範圍,“漁業資源衰退跡象突出,矛盾也越來越突出”。而另一方麵,中越在劃界時的過渡性安排水域已經逾期,這更加劇了北部灣漁業資源管理和養護的壓力。
中越雙方勢必會在北部灣進行新一輪的漁業博弈。
漁政部門透露,最近幾天就有成群結隊的越南漁船越界到中國海域捕魚,對於大批的越南漁船,中方一般采取驅趕並扣壓部分漁船,最近中方扣壓越方漁船事件則引起越南抗議。5月18日越南曾對中國休漁禁令提出抗議,指責中國“侵犯越南主權”,而最近越南又鼓勵漁民越境捕魚,以此宣示越南對南海海域的“主權”。
北部灣劃界五年之後,漁業出現了新的情況,一位專家稱隨著資源的減少和漁業的發展,中方在北部灣的漁業監管麵臨更加嚴峻的形勢。
直升機將投入巡航監管
據相關部門透露,最近印度尼西亞抓捕中國漁民就是利用飛機偵察到的情報,隨後通報給軍艦,在確定方位後迅速對中國漁船實施抓捕。這種“飛機打頭,軍艦在後”成為周邊國家采取的新方式。“而我國采取船隻巡航的方式不僅時效慢,而且成本也高。”漁政局負責人透露,在6月30日舉行的五周年聯合巡航上用直升機來偵察,也是為了看看這種模式的效果。
“一艘裝備比較先進精良的漁政310號艦船明年4月即可投入使用,建成後艦船本身可以搭載直升機。”南海區漁政部門表示,為加強南海海域管理,未來還打算在三亞、廣西北海建兩個執法基地,各配備1艘2500-3000噸級漁政船和1架直升機。一位南海問題專家說:“為擴大維權,保護我國漁民的合法權益,加強裝備建設和執法隊伍建設成為目前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