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希臘神話,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在奧林匹亞贏得了一場比賽的勝利後下令,類似的比賽應該每四年在奧林匹亞舉行一次。另一個傳說則稱,宙斯在戰勝泰坦巨人克洛諾斯後創立了奧林匹克運動會。奧運會的起源還有一個傳說:公元前9世紀的Elidos爆發內戰,Elidos的國王Iphitos於是詢問女祭司,如何才能使人民免予戰亂。女祭司告訴他必須為眾神舉辦運動會。國王於是決定每四年舉辦一次運動會,交戰的各方同意在運動會期間停止戰鬥,並且把運動會命名為“奧林匹克”,因為希臘的奧林匹斯山是眾神聚集之地。
運動會是在祭神的奧林匹亞舉行,那裏有一個12米高的用象牙和黃金鑄成的宙斯神像,這個神像是世界七大奇跡之一。
第一個有文字記載的奧運會於公元前776年舉行,但是我們可以確定之前奧運會就已經存在了。當時隻有短跑(希臘人稱之為“斯泰德”Stadion,意為“場地跑”,英語中“體育場”stadium一詞就出於此)一個項目,長度為192.27米,因為這是大力神腳長的六百倍。奧運會每四年舉行一次,後來希臘人還將奧運會作為一種計算時間的方式,一個“奧林匹亞”就是兩次奧運會之間的時間——4年。
後來,其他項目逐漸地加入到奧運會中:拳擊、摔跤、古希臘式搏擊和田徑(包括場地跑、跳遠、標槍和鐵餅)。新項目的加入使得運動會的長度從1天延長到5天,其中3天有比賽,其他2天則從事宗教活動。最後一天所有的參賽選手都可以參加一場盛宴,享用在比賽第一天時供奉給宙斯的100頭牛。奧運會項目獲勝者的獎品是橄欖枝編成的花環以及莫大的榮譽。雕塑家們還為獲勝者雕刻人像。古人曾經約定奧運會舉行期間,各城邦互不交戰,久而久之,橄欖枝就成了和平的象征。
許多人以為在奧運會期間所有的戰爭都必須停止,其實不一定,不過參賽的士兵可以被允許脫隊,而且在進入敵軍的陣地時不會被攻擊。
15世紀的文藝複興使得許多歐洲人開始重新讚揚奧林匹克精神。意大利的馬泰奧·帕爾米裏亞在1450年提出要提倡奧運會的和平與友誼的精神;德國人庫齊烏斯花了多年時間挖掘古希臘的奧林匹亞村,他在1852年1月在柏林宣讀了考察報告,並建議恢複奧運會。
被尊稱為“現代奧林匹克之父”的法國教育家皮埃爾·德·顧拜旦於1892年在索邦大學大禮堂首次公開提出恢複奧運會,並把範圍擴大到全世界。1894年,顧拜旦致函各國體育組織,邀請他們參加在巴黎舉行的國際體育大會。在同年6月16日舉行12國的代表在巴黎舉行了恢複奧林匹克運動大會。會議決議每四年舉行一次全球範圍的奧林匹克運動會。6月23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成立,希臘人維凱拉斯出任主席,顧拜旦任秘書長,並親自設計了奧運會的會徽、會旗。會議還通過了奧林匹克憲章。1896年,第一屆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終於在希臘雅典正式舉行。並決定此後每4年舉行一次,會期不超過16天。
曆屆奧運會從1896年開始,其中第6屆(1916年)、第12屆(1940年)、第13屆(1944年)由於戰爭的原因沒有舉行,但是屆數仍然按照順序排列。
1896年奧運在1896年4月5日舉行,雖然隻有13個國家300名運動員參加,但是它第一次成為了國際性的比賽。這一屆的冠軍沒有金牌,因此不能被稱作“金牌獲得者”。在這一屆奧運會上,也確定了奧運會由奧委會的各成員國輪流舉辦的原則。
1900年奧運第一次有女子運動員參加,這也是女子進入體育運動的開始。1912年奧運首次實行了限製職業運動員參賽的規定。從這屆開始,國際奧委會對女子參賽由默認轉為公開支持的態度。
1908年奧運時,在聖保羅大教堂舉行奧運會的宗教儀式上,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大主教在布道詞中說,奧運會“重要的是參與,不是勝利”,顧拜旦很欣賞這句話,以後多次引用,使得不少人認為這句話應該成為奧林匹克理想。1913年,為了宣傳奧林匹克精神、鼓勵參賽運動員,由顧拜旦提議,經國際奧委會批準,將“更快、更高、更強”(拉丁文:Citius、Altius、Fortius)作為奧林匹克格言。
1920年奧運為了紀念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喪生的人們,在開幕式上點燃了火炬,這一形式也被以後的奧運會承襲下來。本屆奧運會還首次采用了國際奧委會會旗——奧林匹克五環旗。此外,開幕式上的運動員宣誓儀式和閉幕式上的會旗移交儀式也是從這一屆開始的。1936年奧運首創了火炬接力並在開幕式上點燃火炬的儀式。1968年奧運增加了裁判員宣誓。
自1964年奧運以後耗資日益巨大,使得許多國家都不敢申請。美國舉辦的1984年奧運大膽革新,引入商業模式,最後獲得2.25億美元的盈利,首開奧運會獲利的先河。
奧運會的舉辦城市所屬的國家也就是本屆奧運會的主辦國。自從1984年美國奧運會以來,由於實現了盈利,每屆奧運會舉辦城市的競爭日趨激烈,而舉辦城市則隻能有一個。根據國際奧委會章程規定,奧運會屬國際奧委會的專利。國際奧委會根據申請舉辦城市的組織能力和財力,由全體委員投票決定舉辦下一屆奧運會的城市,並由國際奧委會同獲得舉辦權的城市簽訂必要的合同。舉辦城市必須遵守國際奧委會的章程和指示,例如興建符合標準的運動場地,為運動員提供專門的住所,也就是選手村。
一般來說,國際奧委會主席和東道國的元首都會出席開幕式和閉幕式,並在會上致詞,並由東道國元首宣布大會開幕。以往奧運會參賽國家由東道國發出邀請,現在根據1986年9月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漢城會議決定,由國際奧委會邀請。
奧運會舉辦城市一覽,點擊某一年份將顯示這一屆奧運會的詳細資料。
夏季奧運會 | 冬季奧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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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舉辦城市 | 國家 | 年份 | 舉辦城市 | 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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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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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3 | |||||
1944年4 | |||||
首爾(當時中文名稱為漢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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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06年舉辦的奧運會是為慶祝現代奧運會十周年而設的“屆間運動會”,但該屆運動會沒有被國際奧委會認可。
根據國際奧委會的規定,凡是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的國家奧委會都可以派運動隊參加比賽。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比賽項目有很多,因此每個項目的參加奧運會比賽的資格都有一定限製。
奧運會的比賽項目不僅有古老的運動——體操、田徑等,也有許多新的項目不斷加入進來。最新的競賽包括了壘球和沙灘排球。甚至連亞洲的跆拳道和柔道都在賽程之內。
根據最新規定,每屆奧運會的比賽大項不可多於28個,而入選為正式的比賽項目,男子運動項目必須以一般的運動項目出現在至少75個國家、以及4大洲;女子運動項目則必須至少出現在40個國家、以及3大洲中。
此外,國際奧委會還授權給舉辦國,允許將本國開展較為普及的1~3個非奧運會項目列為本屆奧運會的表演項目,其他國家亦可派隊參加。但是作為非正式比賽,獲勝者不發給獎牌。
下麵是目前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正式比賽項目:
項目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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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 (1972年為表演項目) | |
1936年-(1924年表演項目) | |
2000年-(1988年-1992年表演項目) | |
其中跳水、遊泳、花樣遊泳、水球算作一個大項(遊泳項目);排球和沙灘排球算作一個大項(排球);體操、藝術體操、蹦床算作一個大項(體操)。
奧林匹克的精神是重在參與,隻強調運動員之間和運動隊之間的競爭,並不認為這是國家之間體育實力的較量。因此國際奧委會隻公布比賽成績,並不進行各國獲獎情況的統計。但是東道國、新聞媒體以及各國的奧委會都進行這方麵的統計,並按獎牌或分數排列總的名次。
國際奧委會認為,精神獎勵是奧林匹克精神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獎勵方麵,也著重在精神上和名譽上。在奧運會上獲勝的前三名選手,隻分別授予金、銀、銅質獎章,並不發給任何物質獎勵。但是各國對於獲得前三名的運動員都會給以很豐厚的物質獎勵,商界也會進行慷慨的讚助。許多原本默默無聞的運動員,則從一夜之間變成了家喻戶曉的明星。
隨著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發展,金錢和違禁藥品(簡稱禁藥,包括興奮劑等)逐漸成為了一種潛在的威脅。許多人認為商業化對於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發展起著很大作用,但是也擔心它由於金錢的影響而失去公正,使得奧運會的比賽成為經濟實力的較量。奧運會從一開始也為了避免受到金錢的影響,而不職業化,強調業餘的原則。另外,服用禁藥的問題也影響著奧運會。為了提高成績,一些運動員服用禁藥來達到目的;雖然國際奧委會嚴格禁止,但是還是有一些運動員被查出來,遭到嚴格懲罰。
英國廣播公司(BBC)花了一年的時間製播紀錄片《聖火下的交易》[1],以偷拍的方式,拍攝到“金錢控製奧運”的證據。BBC刻意選在2004年雅典奧運開幕前兩天首播《聖火下的交易》,震驚全球。在這部長達60分鍾的紀錄片中,BBC記者設立了一家空頭公司──“新倫敦創投顧問公司”——作為幌子,接觸所謂的“申奧專家”(就是代為爭取奧運主辦權的掮客)。由於倫敦正是2012年奧運承辦城市候選者之一,“新倫敦創投顧問公司”與各掮客秘密會麵,詢問若爭取倫敦出線需要多少代價。前奧委會共有124名委員投票決定主辦城市,買票成為行之有年的“傳統”。該“公司”會見了四位“申奧專家”:
保加利亞籍國際奧委會委員伊萬·斯拉夫科夫(Ivan Slavkov):在該紀錄片播出後,他已經遭到停職。
科威特人艾哈邁德·法赫德·薩巴赫(Ahmad):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理事長,主管亞運會,權力通天。
埃及掮客馬穆德艾爾法納瓦尼:他最大的本事是提供各個城市申奧的結論報告,厚厚一疊,讓競爭的城市知己知彼。他的服務費,是每個月25000歐元,連續領15個月。他拿出來的保證是,為倫敦至少拉14票。
另一位掮客蓋伯康米亞提:他表示,每買一張票要花20萬歐元,他估計可拉20張,這些錢還不包括雜項支出;像過去鹽湖城爆發申奧醜聞,受賄委員不但拿現金,還接受天堂般的招待,連整形、醫療費用以及子女留學費用都包括在內。
《聖火下的交易》播出後,國際奧委會主席雅克·羅格(Jacques Rogge)公開承諾,將針對該紀錄片指控的2012年奧運會申辦活動賄選事件,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調查。但是,奧運申辦的公正性,無疑已經蒙上了陰影。
奧運是體育運動界最高水準的比賽,奧運冠軍亦是體育運動員一生追求的終極目標,並視之為最高榮譽;不過隨著體育運動職業化,一些體育項目的運動員並不視奧運冠軍為最高榮譽。
奧運男子足球限製23歲或以下的運動員參加(可加入3名超齡球員,但從2008年開始,不可以有任何超齡球員)。這是國際足協為了要保持世界杯足球賽的權威性。(從前奧運足球限製隻容許業餘球員參加,但奧委會和國際足協在“業餘球員”的定義上有不同意見)。
即使國際足協放寬年齡限製,由於奧運會舉行的時間,正值歐洲各國足球聯賽球季開始的時段,因此難以吸引更多職業足球員,放棄球會季初的比賽去參加奧運。
足球水平較高的歐洲,國家隊在世界杯占有近一半席位,但在奧運足球各洲席位平均分布下,不少歐洲足球強國沒有取得參賽資格。現在歐洲足協幹脆用歐洲21歲以下青年足球錦標賽的前三名作為奧運男子足球參賽資格,而歐洲各國都視奧運男子足球為鍛練青年球員的練習場地。反而世界杯足球賽和奧運會同年舉行的歐洲足球錦標賽才是歐洲各國的目標。
在這樣的環境下,奧運男子足球的去留問題一度成為話題。
棒球比賽項目已被118屆國際奧委會(意大利都靈)排除在2012年倫敦奧運之外。
美國職棒大聯盟(MLB)所舉辦的世界大賽可以說是世界最高水平的棒球比賽,此項賽事是由國家聯盟冠軍與美國聯盟冠軍爭奪。雖然聯盟內除了美國球員外,還有不少來自中北美或東亞棒球盛行地區(如加拿大、多明尼加、古巴、波多黎各、日本、南韓、台灣)的球員,但是參賽球隊必定都是北美球隊。批評者認為這樣根本不算是真正的國際比賽。
國際奧委會曾批評MLB不容許旗下的美國球員代表美國參加奧運棒球比賽,加上例行賽和奧運會的舉行時段有衝突,亦令MLB內的其他國家球員難以取舍,直接令棒球比賽的可看性下降,最後棒球項目亦進入了奧運會的瘦身行列。
MLB為了爭取在未來重返奧運會,將棒球推向國際舞台,於2006年起舉行世界棒球經典賽。此項賽事是否能像世界杯足球賽一樣受到歡迎,並成為棒球最重要的國際賽事。
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有“小奧運”之稱)
1896, 1900, 1904, 19061, 1908, 1912, (1916)2, 1920, 1924, 1928, 1932, 1936, (1940)2, (1944)2, 1948, 1952, 1956, 1960, 1964, 1968, 1972, 1976, 1980, 1984, 1988, 1992, 1996, 2000, 2004, 2008, 2012, 2016, 2020, 2024, 2028 | ||
1924, 1928, 1932, 1936, (1940)2, (1944)2, 1948, 1952, 1956, 1960, 1964, 1968, 1972, 1976, 1980, 1984, 1988, 1992, 1994, 1998, 2002, 2006, 2010, 2014, 2018, 2022, 2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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