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呢,愛小寶最戀的是我,也就是她的媽!但因為我是人,不是物,所以今天就先不談我,隻著重闡述一下,愛小寶戀的那三個物。
這三個物,一個是她的右手大拇指,一個是她的左手大拇指,還有一個就是她的一塊BIB。
愛小寶22個月了,吃手指的曆史大概也有這麽長了。她是除了吃東西,嘴裏比較忙之外,其他任何時候,她的任一大拇指都在嘴裏。晚上睡覺的時候,更是過分,向左側睡的時候右手大拇指在嘴裏,向右側睡的時候左手大拇指在嘴裏,她倒還會自我調整。回上海時,她沒少被我老媽唬著臉訓斥,其結果是,壞習慣不僅沒改正,還讓她變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小兩麵派,一看到婆婆,趕緊就把手拿出來。有時一時糊塗,剛要忍不住把手又放進嘴裏,一看婆婆正拿眼瞪她,立刻就裝做是用手去擦鼻子,然後對著婆婆做出一個非常無辜的尷尬笑臉,弄得婆婆哭笑不得。她還就買婆婆的賬,雖然也是死不改悔,但至少她還給婆婆麵子,知道掩飾一下,不敢太明目張膽。到底婆婆是從小帶過她的,她很識相的。
可是我們一回美國,她這毛病非但不改,還變本加厲。本來晚上她隻要一睡熟了,我們就可以悄悄把她手指頭從嘴裏掰出來,可現在,不知怎麽的,小家夥連睡著了都提高著警惕,我一動她手指她就醒。失敗了幾次,她爸首先氣餒,自我安慰說,沒關係,等她二十歲的時候總會改的,你見過二十歲的人還吃手指的嗎?他居然還問了我這麽一句!
愛小寶吃手指的結果就是:兩個大拇指都被她吮出了老繭,指甲發白,這麽長期泡在口水裏,能長出好看的手指嗎?!上門牙向外豁著,有點兔牙的趨勢!嘴唇也開始向上翹了。長此以往,這閨女還能長成美女嘛,我很懷疑!
愛小寶戀的另一樣東西更絕,是她從小用的一塊BIB。這塊東西是必須隨時握在手裏的。吃飯時拿著,睡覺時拿著,坐車時拿著,聚精會神聽故事時都不忘拿著。總之,是二十四小時不離身。可你說,這塊布髒了我總得洗吧,再小的時候是死活不讓洗。現在大點了,也講點理了,讓你洗,可她老人家得在洗衣機邊上守著。洗衣機一停,她先找出她的BIB扔DRYER裏。 DRYER一停,她又先翻出她的寶貝,熱乎乎的就握在手裏,踏實了。我也試過要改掉她的這個怪癖,曾經有一次還藏過她的寶貝,一忙,就給忘了剛才隨手擱哪兒了,這下小朋友不幹了,哭得驚天動地,上氣不接下氣的。給她牛奶,不喝!給她餅幹,不吃!她還跟我玩兒絕食了!她爸還以為我又在騙愛小寶,一個勁的催我趕緊拿出來,我冤不冤啊?我可是真想不起來了,嗨,早知道是這結果,我藏它幹嘛呀?於是發動全家找,上上下下的翻。最後,當然是找著了,幸虧是找著了,不然還能有我們的好日子過嗎?現在想想,那天要真就是找不著了,愛小寶這怪毛病說不定也就改了,她橫不能哭一整天吧?可碰上一個什麽都順著孩子的爹,我什麽改造計劃都別想完成!既然不再談什麽改造,就讓我老實禱告,丟什麽,也別把愛小寶的這塊小破BIB給丟了。阿彌陀佛,上帝保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