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足:咱上法庭做雷鋒
(2010-12-04 18: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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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趕著要上課,開著咱的小紅兔(VW Rabbit), 在校園附近急著找停車位。這手動柴油車,平時都是老公在開,本人許久未開,不免有些手忙腳亂,一個不小心,不幸撞翻了對開的小車,小兔子也撞樹,壯烈犧牲,所幸無人受傷,本人得罰單一張。小城不大,法庭離家也不遠,是咱的錯兒,沒敢指望免罰款,隻盼著能減點數,保險不會漲太多。於是,在指定的時間,第一次戰戰兢兢上法庭。
一進大庭,黑鴉鴉人頭一片,讓咱底氣足了不少,趕情小城人少,犯事兒的還真不少,但願法不責眾!找個靠後的空位子坐下,等著被提審。法官按姓氏筆畫叫人,咱的中國姓吃點兒虧,排在老後邊,隻好耐心等待。聽了幾個人的案子,基本上都是認錯認罰,沒啥討價還價餘地,咱也心涼半截兒。沒轍兒,來都來了,總要碰碰運氣。
沒留神,鄰座兒多了位男同胞,主動用中文跟俺搭話,問俺懂不懂英文。這可真嚇了俺一跳,不懂英文敢上法庭,吃了熊心豹子膽?趕緊回答,應該夠應付法官。禁不住多看了他一眼,人挺年青,挺老實,本份的樣子,但不象學生。他像見了救星,忙塞給我一張紙,“你給看看,寫的啥?”低頭一看,暗自吃驚,跟這裏人手一份的交通罰單不一樣,是被刑事起訴的,法庭指定的時間也過了幾小時,原由一欄,赫然寫著“Harassment'(騷擾)。我是真有被‘騷擾’的感覺,渾身不自在,可看他一臉無辜的樣子,還真不像,也相信他不敢公然在法庭之上,眾目睽睽之下,有意騷擾咱。咱沒告訴他那是啥意思,隻是問他事情經過。他倒痛快,也是急於找人幫忙,竹筒倒豆子,和盤托出,我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聽懂他吭吭哧哧的南方普通話:
原來,他是偷渡來美的,一句英文不懂。從紐約上岸,就被蛇頭安排在小城中餐館打工,償還偷渡費用,同時幫他申請綠卡(政治避難類的,詳情不知)。一日,午飯與晚飯之間,餐館比較清閑的時候,他出來遛彎。在一大商店的停車場閑逛,遇到兩個年輕的美國女孩兒,女孩兒對他說了幾句話,他當然是一點兒沒懂,沒多久,女孩兒離開,他也開始往回溜達,正好同方向。又過一會兒,來了個警察,截住了他,和女孩兒說了一陣,又來問他,他當然是一句也答不上,警察交他一張紙,走人。
回餐館一問,原來是傳票,讓他在指定時間出庭。正在辦綠卡,知道傳票不能置之不理。小夥子賊大膽兒,冒冒失失一個人就去了,輪到他出庭,他就會‘Yes',連問他的名字都回答’Yes',法官沒招兒,改期,讓他找個懂英文的。第二次出庭,他叫上了餐館老板,老板英文有限,還是沒整明白,法官沒轍兒,又改期。小夥子再不認識比餐館老板英文好的,幹脆來個死豬不怕燙,這不,幹脆一個人來了。這回可好,連叫自己名字都沒聽出來,坐下邊死等,直等到交通法庭開庭,等到俺出現。
俺對小夥子挺同情,告訴他,如情況屬實,我一定幫他。不一會兒,叫到俺名字,才發現俺是最後一個,庭裏人都走空了。俺叫上小夥子,就走到了法官麵前。先告訴法官大人,我與小夥子素昧平生,剛剛認識,小夥子錯過了刑事法庭,不是沒按時到,是愣沒聽到叫自己的名字,該咋辦?法官笑著說“我們這兒法庭小,刑事法庭,交通法庭,同一個法官,就是我。我認識他,來好幾回了,總沒法溝通,正傷腦筋呢,這回好了,你願不願意做個翻譯?”咱立馬答應下來,一通兒宣誓等例行程序,法官開始講記錄在案的案情:
兩女孩兒購物出來,在停車場附近說笑,見一亞裔男子在周圍轉遊(疑不懷好意),就告訴他,離她們遠點兒,男子並未遠離,待女孩兒步行離開停車場,發現男子尾隨,於是報警。警察來後,無法和男子溝通,遂開一‘騷擾’傳票,擇日開庭。聽了兩邊的說辭,咱搞明白了是場誤會,整個一冤假錯案,咱不再是翻譯,成了小夥子的辯護律師,為他據理力爭,要點如下:
(一)事情發生在公共場所,任何人有權逗留
(二)女孩兒沒提到有任何‘騷擾’行為
(三)有‘騷擾’語言也不可能(語言不通,他們沒有對話)
(四)女孩兒提議遠離她們,小夥子沒做,再自然不過,沒聽懂!
(五)跟警察沒溝通,沒合作,也是出於不可為而不是不肯為。
法官聽咱講得頭頭是道,立馬宣布,撤訴!還告訴我,知道他在申請綠卡,如果‘騷擾’罪名成立,他的綠卡凶多吉少。小夥子也跟我說過同樣的話,至此,他當然萬分高興,對俺千恩萬謝,咱也很有成就感,當了回雷峰,還客串了一把翻譯兼律師。
高興歸高興,咱沒忘正事兒。接著問法官,是不是該審咱的案子了?沒想到,法官說,你幫了我們大忙,我要回報你(do you a favor),你的案子我就不問了,你的罰單被撤銷了,出去辦個手續就行了,咱真是喜出望外。找到辦事員,例行公式告訴咱,這次不罰款也不計點數,隻要六個月以內不犯同樣錯誤,就算沒事兒了,如重犯,兩次一塊兒算總賬。也怪俺多嘴,跟了一句,“車都沒了,咋犯錯誤?”“什麽什麽?有交通事故?那必須有個記錄,你得交$15手續費”原來,罰單上隻是注明違規,並沒提是否造成了交通事故。言多必失呀,長了回教訓,好在後果不太嚴重。
出了法庭,咱真高興,做了回雷鋒,幫了咱同胞,打贏了官司,還過了把上法庭的律師癮,得到了法官的稱讚,順帶的,給咱的罰單也免了,好事兒盡讓咱攤上了。逮機會,咱還要做雷鋒,在美國做雷峰,敢情不用‘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是利人又利己,何樂而不為呢?
謝你說我“平和”,但“平和”也會讓人覺著好“欺負”(笑談),我到希望我有你的那一份“認真”呢。
認真是好事,不認真做不好事情,比如寫文章。
談不上“見教”,鋪開來談太大了,有機會當麵討論吧。我仍在加班,但是可以上網 (嗬嗬),願意談的話,打電話也成,沒準我們兩個研究生可以完成一篇學術論文呢,:)。
祝好。
謝林黛!林黛一向是平和之人,對我‘認真’的牢騷,有何見教?
謝戈兄以一貫幽默,貼切的方式支持!
咱大概認真有餘,幽默不足,以後要多向您學習!
薑還是老的辣,虛心接受意見!
我這裏提的‘認真’,不包括你的Case,我的‘追究’也是在調侃,沒認真。
有時真是很困惑,朋友惹事兒,半遮半掩地胡說八道一番,引來不懷好意之人借題發揮,惡意攻擊,我該不該不滿,該不該澄清事實?是我在故意對號入座,‘認真’的過了頭嗎?
想聽聽你們的真話。
有幸旁聽了關於“難得支持”的很有趣的討論,頗有點盲人摸象的味道。
一說:“難得支持”就是大多數時候不支持,美女如是說;
二說:“難得支持”就是難能可貴的支持,老翁如是說;
三說:“難得支持”就是站在雲端看見又一高人,遊子如是說。
老戈的觀點是:嘿、嘿嘿、嘿嘿嘿,雜翁跟美女爭論首先就不對,要幽默地一疊聲地說:我錯了、我錯了,錯錯錯,莫莫莫、、、
而且認錯要心服口服,不能秋後算賬。
知足的辯護詞也很專業,邏輯嚴謹,合情合理。
但平常朋友開玩笑話時, 要學會幽默一下. 如要有人戲說:"難得支持...."你就幽默他:"那也比"偶爾反對...好. 那我也難的謝謝你一下.."...是吧?
嘿嘿.
謝謝!我都不知‘認真’是否是好詞了,有時由此會自尋煩惱,正在反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