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證明基督教的神不存在(附:基督教的“神”虛榮而且可憐):
(2008-03-27 08:23:01)
下一個
邏輯證明基督教的神不存在:
1)根據“聖經”,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希望人們都崇拜它/讚美它,渴望“得名聲,得頌讚,得榮耀”。詳細的經文附在後麵。
2)根據“聖經”,基督教的這個“神”是“全知全能”的,完全有能力給出它存在的證據。
3)但是,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這個“神”是存在的。
因此,唯一合乎邏輯的結論就是:基督教的這個“神”耶和華/耶穌是不存在的。
注:關於第三點,有些基督徒狡辯說,證據早就有了,隻是我們不承認。對這樣的說法,我要請基督徒們思考:根據最權威的科學雜誌之一《自然》的調查,現在美國科學院院士中,隻有7%的院士信“神”,而93%的院士不信“神”。這說明基督徒們所謂的“證據”是沒有說服力的。
證畢。
這個證明如何?請基督徒們指教!
附: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希望人們都崇拜它/讚美它,渴望“得名聲,得頌讚,得榮耀”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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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榮而可憐的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
客觀地講,就現有的證據來看,我不能肯定有“神”,也不能肯定“神”不存在。但是,我們可以肯定:如果真的有“神”的話,這個“神”絕對不是基督教的那個“神”耶和華/耶穌。盡管我們認為耶和華不存在,這並不妨礙我們從“聖經”的記載來研究基督教的“神”。有些基督徒說,如果你不承認耶和華的存在,你怎麽能說耶和華殘暴/虛榮/可憐什麽的呢?這種說法是在荒謬得很。評論虛構的人物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見的事,例如,我們不相信豬八戒存在,但這絲毫不妨礙我們說豬八戒很懶惰。
下麵,我們來看看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是多麽的虛榮,無能,和可憐。
1)基督教的“神”希望所有的人都崇拜它
以賽亞書 45:23 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
羅馬書 14:11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十戒”也說得很清楚:
出埃及記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麽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需要說明的是,“忌邪的神”的英文原文應該是“嫉妒”才對。也就是說,人們崇拜別的“神”/偶像的話,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就會妒火中燒,就會抓狂。
其次,“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的準確含義是“每一雙膝蓋必向我跪拜,每一張口必向我承認”。這句話肯定又是吹破了的牛皮。因為,我也指著自己起誓,萬一基督教的“神”真的存在,我也絕對不向他跪拜。嗬嗬!
2)基督教的“神”很喜歡“得榮耀”,大家看看這個“神”虛榮的程度:
利未記 1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麵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以西結書 28:22 說主耶和華如此說,西頓哪,我與你為敵,我必在你中間得榮耀。我在你中間施行審判,顯為聖的時候,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哈該書 1:8 你們要上山取木料,建造這殿。我就因此喜樂,且得榮耀。這是耶和華說的。
看看,給這個“神”建造一個神殿,基督教的這個“神”就“得榮耀”了。真是笑死人了。
“聖經”裏講“榮耀”的地方至少有三百多處(包括“新約”裏麵耶穌喜歡“得榮耀”),我就不一一列舉了。反正,基督教的這個“神”很喜歡“得榮耀”,就差沒有大喊“求求你們崇拜我吧”。
3)基督教的這個“神”很在意自己的名聲
以賽亞書 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
4)基督教的“神”很想培養出一些“義人”來,以便“得榮耀”:
以賽亞書 60:21 你的居民都成為義人,永遠得地為業,是我種的栽子,我手的工作,使我得榮耀。
以賽亞書 45:25 以色列的後裔,都必因耶和華得稱為義,並要誇耀。
(但是,根據“聖經”,卻“一個義人都沒有”,見後麵引用的經文。)
5)基督教的“神”很無奈,以色列人不肯聽他的:
耶利米書 13:11 耶和華說,腰帶怎樣緊貼人腰,照樣,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猶大全家緊貼我,好叫他們屬我為子民,使我得名聲,得頌讚,得榮耀。他們卻不肯聽。
真是丟人啊,號稱“全知全能”的“神”,渴望“得名聲,得頌讚,得榮耀”,但是,“他們卻不肯聽”!!!哈哈,真是太可笑了。
6)而且,最後一個“義人”都沒有:
羅馬書 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這個虛榮的基督教的“神”也真是挺可憐的,忙乎了半天,“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7)最後,隻好使用暴力了。如果大家不將“榮耀”歸給基督教的這個“神”的話,大家自己小心了:
瑪拉基書 2: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
使徒行傳 12:23 希律不歸榮耀給神,所以主的使者立刻罰他。他被蟲所咬,氣就絕了。
大家看看,基督教的這個“神”是不是挺可憐的?好像範偉同學演了一部電視劇叫“求求你表揚我”,在寫這個帖子的時候,我腦海裏原來十分凶惡的耶和華/耶穌的形象,竟然慢慢地和範偉同學的形象重合在一起了。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