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多少要懂一些為人行事的道理。什麽可為,什麽不可為,上下大差不離會有一個杠杠。這個杠杠,可以是法律,可以是道德,也可以是一條是非對錯的界限。
很多情況下,人的行為不觸犯法律並不意味著正確。在法律的邊緣,還有很大空間供人自由使用。道德也是如此,不違反道德也不見得就是高尚。
說起來,好像做人這回事是最不需要多嘴囉嗦的。都老大不小的人了,爺爺都快當了,還不會做人?
不會。真的不會。
我觀察評判了兩個中年偏高的男性,發現與做人有關的兩點特征。
一是對自己定位不清楚。一高興就昏頭了,忘乎所以,不記得自己是誰。當個小官兒,手裏有點小權力,還以為天下就他的了。由此做出一些不合乎道理的事情,導致生活混亂,敗壞了名聲。
剖析一下此人的精神狀態,為何高智商的人卻做出極其愚蠢的蠢事,我認為是缺乏敬畏。對神的敬畏,對造物主的敬畏,對上帝的敬畏。無神論背景裏出來的人,越是聰明,就越是容易犯這樣的錯誤。
等到懲罰來臨的時刻,悔不當初,卻往往仍然不去反思自己,反而把解脫的繩索套給別人。似乎惡果是別人造成的,錯誤都是別人的,他本人無辜,滿口謊言。挺中國式的思維,沒辦法。從小學就看多了推卸責任,很少見到主動承擔的人。
有時候想為什麽新聞聯播明明是謊話連篇,卻極受擁戴,人人信以為真,不願戳穿它?就是因為存在這樣的民眾基礎。
如果說這一位做人方式有缺陷,那麽另一位簡直就是滑稽可笑。細想其種種作為,忽而覺得簡直就是一個小醜。既沒智商更沒情商,甚至連常識都把握不清的小醜,跳梁小醜。
要做事,先做人。這是常聽人掛在嘴頭的一句話。我怎麽覺得越是把做人喊得響的,卻偏偏做人不咋地呢?哈哈,不包括我哈。
做人其實很簡單,不撒謊。不張狂。不嫉妒。
你們兩位,記住了嗎?
這已經是最低的底線,守住一個人最基本的品格。
今天除了腦子裏在徘徊這個做人的問題,不忙的時候還聽了幾個版本的莎士比亞十四行詩。上傳一個與友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