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可笑,雖然俺現在象魯智深,俺也曾經是風流倜儻一小草,多情善感,追求完美。。。
那時,俺認同柏拉圖式的愛情,認為這才是真正的愛。愛情,比性更加高尚!並對於俺心目中的女神(某可望不可及的女生是也)擁有這種愛。雖然,連手都沒有拉過,可俺就是愛她。得不到,也愛!而她,起碼曾經考慮過要嫁給我。這一來,是內心深處的多年單相思。怎麽能夠忘記?愛是不能夠忘記的!
可是,10年過去了。當俺有機會和她單獨麵對時,本可浪漫或互訴衷腸。俺夢寐以求的場景竟然就要發生。但是,突然間,俺想到了:盡管俺太太遠不如她,可正是俺太太嫁給了我,是俺孩子他娘!她,不是屬於俺的。既然如此,何必牽掛。於是,心靜如水。
從此後,不再牽掛。人生苦短,還是愛你所及的,愛你身邊的,愛你可以朝朝暮暮的!
從此後,也不再柏拉圖。愛情和性應該統一。縱然是美若天仙,跟你有什麽關係?什麽都沒有,豈不是自欺欺人?還不如愛你身邊可以陪伴你慢慢變老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