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牙切齒
Danniel 是W先生店裏的常客。他一米七不到的身材,卻長得非常壯實。是法國人和加拿大原居民的混血兒。麵容很端正,每次穿著都很整潔。
當年初次見麵時,W先生還誤以為他是什麽公司的部門經理。其實,他隻不過是一名普通的搬運工,隻是由於他在一個公司長期工作了二十幾年,又是當夜班,現在的年薪已有五萬多加元。
他每星期在W先生的店裏至少消費50元的香煙,典型的煙鬼。每周的“649”和“Super 7”必買不可,而且都是固定號碼。
他還有一個特別的“愛好”:店裏所有的黃色書刊他必全部遊覽,而且經常要掏錢買一本帶回家慢慢“享受”。
有一天W先生有點佻侃地問他:“你那麽有錢,幹嗎不再找個漂亮女人?”,他一聽,神情有點激動的說:“魁北克女人壞”。他看W先生一臉疑惑,就滔滔不絕地講起了他的“往事”。
他和前妻共生有兩個男孩,原本家裏天天有老婆做飯、幹家務、帶孩子,自己在外掙錢養家。日子過得很愜意。
他說:他應該算是個好男人(隻不知道按啥標準了)。但突然有一天,他老婆提出離婚(因為她喜歡上另一個年輕小子)。又因為他當夜班的緣故,兩個小孩全部判給他老婆。按法律規定,他必須贍養全部兩個孩子,還有他前妻(因為她沒有工作)。每月2000多元錢會自動轉到他前妻的帳上。
他失去了一切,老婆、孩子、家庭、金錢。
而他現在必須自己照顧自己,當然是做飯、洗衣、搞衛生之類的。
“更可氣的是”,他憤憤不平地說:“好不容易熬到周末,她把孩子踢到我這裏來。而她可以清清鬆鬆和她的男人渡假。而我得不到休息”。
事實卻是這樣,現在他前妻,一分錢都不會少(應該更多,她新男友肯定要給她CASH,否則,BYEBYE)。周末可以全休“泡”男朋友。生活“質量”可謂提高不少。
而Danniel 的情形真好相反。現在每月到手剩下的錢已不到2000加元,要養房、養車;還要吃、穿,抽煙,玩彩票。已沒有多少餘錢來“泡妞”啦。
“我已經有一年多沒碰女人啦”, Danniel 說:“魁北克女人煩!我這輩子再也不結婚啦。”
看到這可憐兮兮的Danniel,體會到加拿大女人如此“風騷”。 W先生想起了朋友們半開玩笑的“五等公民論”。
在加拿大,女人當屬“一等公民”, “二等公民”是兒童,“三等公民”算老人,寵物榮升“四等公民”,最後男人當仁不讓穩坐“五等公民”的交椅。
唉,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加拿大男人們,往日的“紳士風度”到哪裏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