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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劉曉波與溫家寶有什麽不一樣?

(2010-10-13 06:06:06) 下一個
轉帖 轉帖--世界日報 劉曉波與溫家寶有什麽不一樣?

by 社論 10.09.10 - 06:00 am

國際各通訊社報導∶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獲得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稱劉曉波為異議人士,似太過狹隘;比較正確的說法,應稱他為民主運動人士。因為,異議人士隻指與政治當權者持不同見解,但民運人士則是指代表了普世價值及民意主流。

幾乎每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都有中國民運或維權人士被提名,去年魏京生及胡佳即在榜上;而每年諾貝爾和平獎揭曉之際,也是北京當局心驚肉跳之時。今年終見劉曉波獲獎,必將成為中國內部及全世界藉以深切思考中國問題的重要引據及注腳。

其實,劉曉波不是一個人得獎,他一個人也得不了這個獎。在這個諾貝爾和平獎裏,有魏京生的成分,有胡佳的成分,甚至也有彭德懷、劉少奇、胡耀邦、趙紫陽的成分,當然也包含了《零八憲章》所有簽署者的成分┅┅。劉曉波等人在《零八憲章》上的思想與語言,與中國大陸60年來數以億計的受到政治整肅者其實大同小異;即使語言的深淺不同,思想的方向卻無二致。即使在今日中國大陸主流民意的思想與語言中,可說或多或少也含有「劉曉波元素」。因此,我們寧可認為,劉曉波這個獎,是給中國60年來的政治思辯作一總結,也是給正在「大國崛起」的中國一個停步思考的棒喝。

全世界及中國大陸民間皆知如何解讀劉曉波得獎的意義,問題在中共當局應如何看待劉曉波得獎。劉曉波得獎之時,正當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倡議「政治體製改革」引起舉世矚目及議論之際;若仔細咀嚼溫家寶的講話與劉曉波在《零八憲章》中的主張,可以發現,雖然二人的言詞語匯有極大差異,但其思想的旨趣卻有令人驚異的神似之處。例如∶

溫家寶指出∶「政黨的活動應該要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政黨的政策和主張可以通過合法途徑上升到憲法和法律的高度。任何黨派、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過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我認為這是現代政治體係中的重要特徵」。《零八憲章》則說∶「有法律而無法治,有憲法而無憲政。」「名義上是『人民共和國』,實質上是『黨天下』。」

兩相對照,《零八憲章》是說出主政者「沒有做到的事」,而溫家寶則是說出了主政者「應當做到的事」。豈不是語匯不同、旨趣無異?

再如,溫家寶說,「保證人民選舉權、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這些皆可在《零八憲章》找到完全對應的概念。甚至,劉曉波與溫家寶的危機意識也彷佛出自同一根源。《零八憲章》說∶「(沒有政治改革)束縛了中華民族自身的發展,製約了人類文明的進步。」溫說∶「沒有政治體製改革的保障,經濟體製改革的成果就會得而複失。」

最令人玩味的是,《零八憲章》主張「落實言論自由,杜絕以言獲罪」;而溫家寶說∶「我認為言論自由對每一個國家,都是必不可少的。不但要讓人們享有言論自由,更重要的是,要創造條件讓他們能夠對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評。」

兩相比較,溫家寶與劉曉波最大的不同,或許不在他們對政治改革的思想內容,而在他們的現實處境。溫家寶仍任國務院總理,他可以對政治體製改革宣示承諾∶「風雨無阻,至死方休。」但劉曉波則因倡議政治改革係獄。

其實,以溫家寶如此的身分而有如此的言論,在中國大陸也是空前僅見。如今,溫家寶作此談話,民間可以出現「保衛溫家寶」的聲音;但是,20幾年前,卻還無法冒出「保衛胡耀邦」的聲音。當然,溫家寶說「要創造條件讓人們能夠對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評」,並非針對劉曉波而發;但在劉曉波「以言治罪」而獲得了舉世矚目的諾貝爾獎的今天,兩相對照,溫家寶的講話特別發人深省。

回到前麵提出的問題∶北京當局應當如何看待劉曉波得獎?我們認為,對於政治體製改革的主張或理想,北京應將之視為「沒有做到的事」,但仍當認為那是「應當做到的事」。這兩種看法有極大差別。視為「應當做到」,就會持守上進的方向;承認「沒有做到」,就會尋求救贖。反之,若視為根本「不應做到」或不承認「沒有做到」,就會自絕生路(溫家寶說的「死路一條」)。準此以論,北京當局對劉曉波等人的政改主張,也就該當視為「應當做到」,而隻是「沒有做到」。

北京當局不應將劉曉波的得獎視為他一個人得獎,正如前述,這個獎所涵蘊的精神,其實可謂是中國大陸60年來數以億計的「異議人士」及數以億計的庶民百姓對政治改革的共同追求,甚至也包括了彭德懷、胡耀邦等中共領袖的人格元素。

這座獎也許無法送到錦州監獄囚徒劉曉波的手中,但其精神訊息卻已送達中國大陸億萬追求民主改革者的心中,無論他在體製外,或體製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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