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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曆來視東亞人為黃禍

(2020-11-18 11:34:49) 下一個

別以為拜登會對中國人好

拜登11月16日表示,美國必須與世界其他民主國家聯手,在全球貿易政策中統一戰線,以製衡中國。他在記者會上談到自己的經濟計劃時說:“我們用手指戳盟友的眼睛,卻擁抱獨裁者是毫無道理的。”拜登表示不會讓中國主導世界貿易規則,他說:“我們需要與其他民主國家結盟......這樣我們就可以製定規則,而不是讓中國和其他國家決定結果。”

假定中國大陸不是共產黨領導,假定川普離職、拜登上任美國總統,他會聯合西方圍堵中國,因為西方人曆來視東亞人為黃禍,今後中國人的日子會好嗎?

厄棱費爾 (von Ehrenfels,1859 - 1932)是一位奧地利哲學家,以格式塔心理學的先驅者而著稱。他既是黃禍論的大力鼓吹者,常道好色,肮髒,智力低下,“汙濁如泥水”的亞裔有朝一日必要入侵白人的地盤,種族屠殺、奴役。當時清代的暴力排外行為如義和團運動給予西人深刻負麵印象。義和團是一個由中國政府以睜一眼閉一眼方式縱容而成的仇外武術組織。他們對在華外國人做出種種血腥暴行。義和團以打家劫舍,殺害洋人火燒教堂的暴力行為,在西方早已惡名昭彰。

東方人對西方世界的誤解和排除基督教文明,並可能出現東方文化入侵西方的情況,和來自種族一體化的恐懼,造成東西方的種族主義敵意的開始。在達爾文主義中爭奪世界的角度,奧地利格式塔學派祖師厄棱費爾指出,在種族主義鬥爭中黃種人的獲勝會造成西方的種族清洗。

德意誌帝國恐華

德意誌帝國早在1897年就以借口出兵占領了青島港,將方圓幾平方公裏的土地連同生活在其中的八萬三千人口一並劃入租借地,宣布其為模範殖民地膠州灣的一部分。為了給即將遠征東亞的德國軍團鼓舞士氣,德皇威廉二世還發表了“匈奴演說”(Hunnenrede),揚言“不留一個戰俘,格殺勿論!……

恐華情結長久以來一直是西方人思維定勢中不言而喻的組成部分,西方人早已對這種東西習焉不察。恐華情結之所以無處不在,與德國和歐洲思想史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時至今日,倡導個體之理性與自決的啟蒙主義理念還在深刻地影響著西方人的思維、法律與文化習俗,而與此同時,這一理念也是在與中國等“他者”文化的區分中逐漸形成的。在黑格爾等西方近現代著名思想家的想象中,中國是一個“處於世界史之外他者”,以從眾、馴順的文化心理而著稱的中國人則始終處於被奴役的狀態。日後在此心理圖像上建立起來的歐洲文明優越論於是宣稱,歐洲人有權對中國以及其它“落後”民族進行殖民,以便此等落後民族均可分享西方的“文明與進步”。

希特勒本人也對中國文化頗為讚賞,沒有認為中國人屬於“劣等人”,不過也未像對日本人那樣賦予其“榮譽雅利安人”的待遇。然而隨著納粹黨對反對派勢力的清洗愈演愈烈,擁有大量左翼政治情緒的德國華人便成為政府打壓的目標。盡管大多數普通華人平民在政治上並不積極,政府還是對華人社區展開監視與威脅,再加上德國民間傳統的種族歧視得到納粹黨的煽動與承認,華人在德國的生活越來越艱難。自1936年起,蓋世太保、漢堡警察和海關人員對漢堡唐人街的突擊搜查越來越頻繁,隻要發現有華人違反納粹當局外匯調查辦公室嚴苛的經營條例就會被捕。1938年1月25日,萊因哈德·海德裏希麾下的黨衛隊國家安全總局中國人中心(Zentralstelle für Chinese)在柏林、漢堡和不來梅成立,專門負責控製中國移民和阻止德國華人數量的增加。此時納粹政府對德國華人的各種刁難就已經不僅僅隻是因為政治立場了——中國人中心在成立後便公布多條帶有明確種族主義色彩的法令,比如一律禁止“與德國女人同居或產生私生子女的中國人”續簽簽證並勒令將之逐出德國。

1944年5月13日,蓋世太保針對漢堡唐人街展開了代號為“中國行動”(Chinesenaktion)的大規模抓捕。盡管水手館的領袖陳紀林通過在納粹當局內部的眼線事先探聽到風聲,並組織了超過100名華人逃離,但還是有129名華人和少數與華人同居的德國女人留在首飾街。在中國行動中,因與華人同居被捕的德國女性(她們或是華人的女友或妻子,或隻是華人的朋友)也被納粹當局冠以“中國蕩婦”的名號,以“種族褻瀆”罪將其送往集中營,這些婦女的具體姓名以及人數已經無從查找。

民主黨參與推動《排華法案》

《排華法案》是共和黨人 Horace F. Page 提出,共和黨美國總統切斯特·艾倫·阿瑟於1882年5月6日簽署的一項法案,成為《美國法典》的一部分。美國民主黨人士參與了對該法案的推動。1880年對《天津條約續增條約》的修訂,允許美國暫停華人移民,國會根據修訂的條約,很快就製定了這項法案。

甚至在今天,盡管《排華法案》的重要部分早已經被廢止,但美國法典第8號的第7章仍舊以“排華”字樣開頭。在法典第8號的15個章節中,第7章是惟一一個完全聚焦於某個特定國籍或種族團體的章節。2009年6月23日,加州眾議院通過正式決議,為曾經通過針對華人的歧視性法律道歉。2012年6月18日,美國國會通過正式決議,為曾經針對華人的歧視性法律道歉,但無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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