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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中國人不愛奉獻?

(2016-09-25 10:38:48) 下一個

誰說中國人不愛奉獻?

根據去年的胡潤富豪榜,中國的億萬富翁人數已接近600人,居世界之首。但在迅速富裕起來的中國,為社會公益或他人提供捐助的人卻非常少。

根據英國慈善基金會(Charities Aid Foundation)去年年底發布的“世界捐助指數”(CAF World Giving Index),中國人的捐助意願在全球145個國家中排名倒數第二。排在最後的是非洲國家布隆迪。

該基金會在全球145個國家進行了調查,這些國家人口占全球總人口的96%。捐助指數由3個部分構成,分別是為公益事業捐款、參加誌願服務以及幫助陌生人的居民人數在全國總人口中的比例。在以2015年統計數據為基礎的這一排行榜中,經濟不發達的緬甸位居榜首,美國和新西蘭緊隨其後。德國排在第20位。台灣排名第35。

普陀山傳出籌備上股市的消息,九華山和五台山也在積極準備登陸資本市場。佛教名山卷入這個經營大潮,可以想的到,不遠的後來,道教的泰山,華山,武當山,以及其他名山,將無一幸免,都將會成了上市公司。

中國的寺廟,隻要稍微有點名氣,還有哪個寺是不收門票的?而且不僅收門票,廟裏的“高消費”服務項目還很多。比如,燒香要買香,撞鍾要花錢,求簽要錢,解簽也要錢等等。隻要你有大把錢,寺廟就可以提供各種規格的服務,燒頭香、敲頭鍾、辦各種價格的水陸道場等等。

一般遊客到廟裏,寺裏的和尚就會勸你燒個高香,但外麵的香是不得帶入,據說不幹淨。等你燒完了才發現要幾百元,甚至還不能講價,因為講價就表明“心不誠”。在寺內請一炷香,最低200,最高10萬!你不用咂舌,創造吉尼斯世界紀錄的,也許是四川峨眉山的寶光寺:頭柱香拍賣,成交價99萬!也不用擔心自己沒帶足夠的現金,因為和尚會拿出POSS機,讓你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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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顏展卷林中坐 回複 悄悄話 從「關心超越個人生命的生存意義」來看,
儒家講「三不朽」時是宗教,
道家講成仙是宗教,
佛教講往生淨土,超出三界是宗教,
一神教講永生是宗教,
印度教講梵我合一是宗教,
埃及為來世製作木乃伊是宗教。
拜拜許願不是宗教,而是民間信仰。
「關心超越個人生命的生存意義」似乎是人類專有的行為,連別的靈長類都沒有這種行為。
歡顏展卷林中坐 回複 悄悄話 宗教屬於「終極關懷」,那什麼是「終極關懷」呢?
「終極關懷」是關心超越個人生命的生存意義。
認為人死如燈滅的,或許不關心超越個人生命的生存意義,因為人死就沒了,要關心,也隻能關心人類集體。
如果認為個人有超越個人生命的生存意義,那就進入宗教的範圍。
這個意義,可以是來世,可以是超出輪迴,可以是天人合一(梵我合一),可以是上帝,可以是成神成仙。
以現世生命作為範圍的,與其說是宗教,不如說是信仰,與相信共產主義更接近。
謝盛友 回複 悄悄話 葛劍雄 (進入專欄)

   中國從來就不是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佛教、伊斯蘭教、天主教的傳入與道教的形成都已經有很長時間,但除了古代偶爾有一段時間皇帝特別尊崇佛教或者道教之外,從來沒有出現過政教合一的情況。中國人到底有沒有宗教、信不信宗教?好像有,又好像沒有;好像都不信,又好像都信。我認為這與宗教的本質有關。宗教有一個人們司空見慣而又常常不為人注意的地方,就是它能夠解決很多世俗不能解決的問題,而且解決得非常簡單。人們對世俗的一種觀念、倫理,或者一個法律的認同都要經過一番論證,而宗教不需要這樣,宗教信仰是不需要驗證的,上帝、佛祖、真主都是不需要驗證的(這是陳述一種社會現象,不是對宗教是否具有真理性作任何傾向性的判斷)。在美國,有諾貝爾獎得主開講座,人家問他,科學這麽發達,能證明上帝的存在嗎?他回答得很幹脆:上帝不需要驗證,上帝就是上帝,這是信仰。有人問去過太空的宇航員,到了太空遇到上帝沒有,宇航員說在太空更加相信上帝了,更需要一個上帝了。對一個人——即使是最偉大的人——的判斷就不會如此簡單,無論是品德優劣還是能力大小,都要論證。

   科學再發達也有局限性,在一個單位時間裏,科學不能解釋所有的現象,特別是不能解釋偶然現象。前不久我看到一個報道,福建一個人借了人家的錢,他不想還,賴賬,就賭咒發誓說如果我借了你的錢就被雷劈死,結果不久他真的被雷劈死了。世界上偶然現象太多了,沒有辦法用科學來解釋,但是宗教就可以解決。還有,一個社會再發達,會沒有突發的困難嗎?能沒有冤枉嗎?能沒有大家的誤解嗎?再清明的政府、再好的社會保障都是不能解決的,但是宗教可以解決,而且相當簡單,成本很低。

   人是有追求的。世俗的追求往往限於本人,最多是涉及子孫,但是宗教可以有來世、彼岸,今世有再大的不幸,隻要他知道可以升天、靈魂可以得到超度,下一輩子可以進入一個光明的世界,他就會得到安寧。正因如此,世界上沒有哪一個民族沒有宗教信仰或者準宗教信仰,包括中國的許多民族。中國上古社會世俗的力量太強了,世俗發揮了宗教的作用,所以宗教就不發達了。我們看先秦的典籍,動不動就是天呀地的,這是以自然崇拜為基礎,宗教因素和世俗因素結合起來的表現。早在春秋時候,人們就認為天是通過君主來統治人間的。從科學史來看,中國最早記錄了太陽黑子,可是當時的解釋是非科學的,說太陽裏出現黑子是因為君主犯了錯誤。如果發生了地震,那更不得了,是上天發出警告了。中國記載月蝕,特別是日蝕很早,推算得很準確。因為如果天文官沒有提前預報日蝕,就是失職,要招殺身之禍。日蝕表示皇帝被小人迷惑遮蔽了。最神的說法,漢光武帝劉秀招待老朋友嚴光,晚上睡在一張床上。嚴光管你是什麽皇帝,睡著了竟把腿擱在皇帝的身上,結果天文官第二天就報告說出現了異常的星象:“客星犯禦座”。這種“天人合一”的觀念實際上起了宗教信仰的作用。

   儒教具有準宗教的性質,有人認為儒教就是宗教,應該恢複。我認為在中國社會真正起作用的並不是儒學,而是儒教。經過長期的發展,儒、道、佛,還有其他外來的宗教,逐步對中國的世俗社會發生影響,使民間形成了一個觀念,這個觀念的最大特點,簡單說就是因果報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才是中國古代,特別是最近幾百年來根深蒂固的一種準宗教觀念。這跟儒教一部分的理論是一致的,早期儒教有“死生有命,富貴在天”的說法,這也是維係中國社會長期穩定的思想因素。

   有人說,中國沒有宗教,中國人不信宗教,我認為這不是事實;但要說中國有完整的宗教體係,也不是事實。宗教有完整的體係,除了物質追求還有精神追求,除了自己還有眾生、世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樣的因果報應觀念,更多甚至是一味追求物質或者是追求有利於本身,最多是保佑子孫,把它過渡到眾生層麵是不容易的。比如說中國人有了什麽事,子女要考大學了,到廟裏燒香;若是考上了就還願,考不上不會還願的,是很功利的。這哪有一點點宗教精神?

   有的地方的人到廟裏許一個願,要是後來願望實現了,就燒很多香、點很多燈;如果事情不成功,不但不去燒香、點燈,可能還會把這個廟砸掉。在這類人群裏,燒香、許願都是情緒化、功利性的,很難上升到理性層麵。這種態度和行為既不符合現代理性精神,也不符合傳統宗教精神。如果說這類人也信教,那麽,這類事情的發生也絕對不是宗教的過錯和問題。還有,再高效的政府也不能解決社會上的一切問題。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很高的理性修養並願意秉持理性原則來處理自己與他人、個人與集體的關係和利益問題的,總有相當一部分人需要宗教。同時,也應該看到,通過宗教來解決問題會使社會成本很低。在民間,恐怕有些問題的解決還是需要特定的宗教或特定的民間信仰的配合,這可使問題解決得比較順利。另外,有些宗教教義,像新教鼓勵人發財,同時鼓勵富人把財富用於社會公益,這就是促進財富再分配,而且是積極意義的再分配。新教的這個倫理解釋和宣傳實際上可以起到政府管理的作用。任何宗教,隻要它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發展和發生影響,隻要它有利於社會和諧與進步,都是正當並且應該受到保護的。

   我認為,國家可以考慮製訂宗教法,不是著眼於控製,而是著眼於管理。既然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那麽從理論上講,從宗教信仰自由出發,就不是一定要拒絕新的宗教;而從宗教可以發揮積極的社會作用來看,本土宗教應該比外來宗教更有優長。但是外來的宗教是避免不了的,如果中國的信眾都是信外來宗教的,就不可避免地受外來影響。如果我們有本土的宗教,受外來影響的問題就不會很突出。當然,有了宗教法,宗教就要登記;另外,宗教財產應該公布,營利活動也要接受監督。

   改革開放為我們正視事實和實事求是地看待中國人的宗教信仰和宗教觀念提供了良好的社會氛圍,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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