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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盛友:從陳水扁被判處無期徒刑想起:中國為何千年無包公?
陳水扁星期五(2009年9月11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同時罰款二億元新台幣。另外,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也被判處無期徒刑,同時罰款三億元新台幣。另外,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也被判處無期徒刑,同時罰款三億元新台幣。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被判處2年6個月徒刑,罰款1.5億新台幣。他的妻子黃睿靚被判刑1年8個月,海外資產被沒收。 原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原扁辦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被判處16年有期徒刑。
所有被告都沒有出庭聽取判決。由於此次審判涉及四個大案,14名被告,判決書因此厚達1200頁,重三公斤。
我想起一個問題:海瑞(1514-1587)是我們海南人的驕傲,但是,中國為何千年無包公?
包拯(999年4月11日—1062年5月24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今安徽合肥),中國北宋官員,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
為懲治貪官,慶曆四年(1044),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天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製度。皇祐二年(1050)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詐騙案,震動朝野。 包公後人:29世孫:包玉剛。33世孫:包偉銘、包小鬆、包小柏。
包拯認為,治國安民,一方麵要興利除弊,另一方麵要選賢任能。因此,他不但采取了一係列“薄賦斂、寬力役、救荒饉”的措施,以使“幼有所養,老有所終,無夭閼之傷,無庸調之苦”,而且對貪官汙吏見則必彈,對廉官能吏極力薦舉,以便改善吏治,推行善政。
中國為何千年沒有包公?
從文化層麵找原因
日本人這樣評價我們中國人,說:“中國人的血管裏都流著死要麵子的血。”我們中國人的確強調“家醜不可外揚”。
中國人的家首先是一個小家庭,即父母兄弟姐妹。社會發展以後,中國人的小家庭慢慢地變成五倫大家庭,再發展擴大編織成五倫關係網。
中國傳統的社會關係是以“五倫”為基礎的。五倫指的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這五種人際關係,是人們一生中無法回避的。五倫關係以外,便是“路人”。中國人的社會關係說簡單很簡單,就這麽五倫;說複雜就很複雜,複雜成一個大無邊際的五倫關係網。
梁漱溟先生在《中國文化要義》中說:“吾人親切相關之情,幾乎天倫骨肉,以至於一切相與之人,隨其相與之深淺久暫,而莫不自然有其情分。因情而有義。倫理關係,即是情誼關係,亦即是其相互間的一種義務關係。倫理之‘理’,蓋即於此情與義上見之。更為表示彼此親切,加重其情與義,則於師恒曰‘師父’,而有‘徒子徒孫’之說;於官恒曰‘父母官’,而有‘子民’之說;於鄉鄰朋友,則互以伯叔兄弟相呼。舉整個社會各種關係而一概家庭化之,務使其情益親,其義益重。由是仍使居此社會中者,每一個人對於其四麵八方的倫理關係,各負有其相當義務;同時,其四麵八方與他有倫理關係之人,亦各對他負有義務。全社會之人,不期而輾轉互相聯鎖起來,無形中成為一種組織。”
還是五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朋友也是“五倫”之一,以血緣感情為基礎的親屬初級群體性人際關係和以朋友、同事的友誼感情為基礎的故舊初級群體性人際關係一直都很發達。都是自己人,有些話好說,有些話則不好說,更不用說揭露“五倫成員”之腐敗了。況且人家提拔你,你總得感恩回報。你想往上爬,你就得乖乖的,更不用說你會檢舉揭發腐敗。做朋友,要講“信義”,隻有這樣,才算“做人”合格,所以整個中國社會“非常和諧、其樂融融”。“五倫當道”,一人當官、雞犬升天。
“一人當官、雞犬升天”的反麵就是“株連九族”,如果把自己人“幹掉”,自己也會倒下,弄不好“五倫”大家庭也倒下。所以,自己人犯錯誤,先把它掩蓋起來。
何謂腐敗?就語義而言,是謂腐爛。腐敗意味著一個社會充斥著公務人員的貪汙、腐化、行賄受賄、敲詐勒索、揮霍浪費社會公共財物、假公濟私等醜惡現象,以致國家政策不能貫徹,官僚主義嚴重,思想滑坡、道德失衡,社會風氣敗壞,公共權力在行使過程中偏離既定的目的,不再為公共利益服務,而是被用來換取個人利益,成為社會上少數擁有權力者或集團攫取私人、局部利益的手段或工具。
中國人的貪汙腐敗罪惡,自古以來,都願意官官相護、官民相護、民官相護、五倫相護,先掩蓋起來。
曆史上蕭何貪汙,後來就變成一種政治掩護。因為黥布謀反,劉邦去討伐,但不放心蕭何,就派幾個人偷偷看蕭丞相的動向怎麽樣。那個派去的人跟蕭何關係不錯,就說你這個丞相死期不遠了,蕭何聽了大吃一驚,說為什麽?他說現在皇上去討伐黥布,對你相當不放心。蕭何說我有什麽辦法?他說你要多買田地,甚至你可以貪汙一些東西,這樣讓他看出你沒有政治野心。結果蕭何照辦,用特權賤價買了土地,那些土地是可以拋售的。使者向劉邦匯報,劉邦聞之大悅,以為他好財了,對權力沒有欲望,對他不構成威脅了。
國民黨高官吳國楨去台灣後反思,他說蔣介石寫一個字條就可以到銀行提500萬,蔣介石不反對別人貪汙,尤其是不反對那些將官貪汙,認為這些人貪汙了,就很容易控製他們,操縱他們。
從曆史上和中國的現實來看,這些觀點有一定道理,因為貪汙的人,對物質利益看的很重,政治上就沒有野心。
“家醜不可外揚”的背後其實就是完美主義。人追求完美,並沒有錯,若過分追求完美就是一種病。人若太追求完美,就不願意承認錯誤,更不用說揭露腐敗揭露貪官。
完美就像100分,就像一碗滿滿的水,端著要一邊看路還要一邊看水,生怕水碗打翻。可想是多麽的艱難。自從我長大懂看足球以來,我覺得中國人當中隻有古廣明這個人能做到帶球不用看球,其他的人都要邊帶球邊看人,難怪中國人的足球衝不出亞洲。同樣道理,中國人要前進,手裏端著滿分的一碗水,要邊看路邊看水,所以中國人進步艱難。
從製度層麵找原因
四川的副省長公開聲稱:經過科學檢驗,地震中沒有豆腐渣工程。多麽完美主義者的話語。“地震沒有豆腐渣工程”是謊言?不是!因為謊言是要具備一定的理論水平的,上述所言還沒有理論背景,還稱不上謊言,頂多是豆腐渣語言。
有豆腐渣語言才會有豆腐渣工程;先有豆腐渣製度後才有豆腐渣工程。豆腐渣工程出現後先用豆腐渣語言來掩蓋著,不掩蓋,他的烏紗帽就丟了。很多很多人都知道這是豆腐渣語言,也沒有人能說什麽,因為豆腐渣工程已經形成了製度,一種豆腐渣製度。為什麽形成豆腐渣製度,因為中國曆史上官官相護、官民相護、五倫相護,早就形成了製度化。
人類社會是從原始社會開始的,原始人共同生產,沒有什麽剩餘產品,也不可能有私有的觀念。但是到原始社會後期,形成很多部落,部落酋長開始有支配權,他有可能利用這個權力把一部分東西據為己有,這樣,另外一種思想也就產生了,就是如何製止據為己有,相應的措施隨之產生。
牧惠在《華表的滄桑》中寫道,華表來曆很早,古代稱為誹木、謗木。在眾人議事的地方豎一塊木頭,木頭上麵要放一塊橫的板,這個樣子有一點像中午的“午”,所以又稱為午木。那橫板上有時候要裝飾一點圖案,看上去像一朵花,古代“花”跟“華”兩個字是相通的。所以演變到後來,就變成了華表。在華表的橫板上麵是可以寫字的:對某人有意見,國家應該如何治理?實際上它最早是起監察作用的。但是到秦漢以後,華表從議事的地方被搬到宮廷裏去了,這樣它的作用就消失了。到宋以後,華表從宮廷裏麵又被搬到宮廷外麵去,一直沿襲到現在。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天安門前麵的兩個華表,當初的意義完全喪失,變成一種裝飾品,甚至演變成一種權力的符號。
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從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個監察網,以抑製官吏腐敗。可是,中國人監督網沒有五倫關係網發展得快。
中國大陸現在也有紀律檢查委員會也有反貪局,但是很遺憾,反貪局被五倫關係網網住,反而又多了一個本身貪汙腐敗的反貪局局長。
我一個表姐北大畢業後分配到海關工作,她真的無法融入那樣的工作環境,在其位你不貪,別人會“逼迫”你貪汙,後來她真的受不了,幹了一年多,停職報考研究生讀完博士,幹脆回北大教書,圖清閑圖清靜圖幹淨。
司法獨立、輿論監督、高薪養廉,是今天國際主流思潮開出的治療人類社會權力貪汙腐敗的三大處方,成了不證自明的“公理”。
從信仰方麵找原因
中國人信仰“人之初,性本善”,不承認人的缺陷不承認製度的缺陷,不像西方人有“原罪感”,承認罪惡,所以要努力去消除罪惡。但是,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杜絕罪惡。
我仍然堅持我一直的觀點:上帝沒有把完美交給我們人類。
完美是一種追求,是標杆,是一種理想境界,既然知道完美掌握在上帝手裏,人類不可能做到完美,我們就得承認製度的不美,改善製度的不美,而不是掩蓋不美的製度。
寫於2009年9月11日
"包公"比"林肯"真實的多!
林肯的 For/By/Of the people,他做到了嗎? 現在也沒有啊!
他是個律師,都是嘴子!
對南方用兵三個月,才想到是為了解放黑奴...好笑!
真正的台獨,激進的民進黨是不可理喻的!他們一點道理都不講!
幸好,這種人越來越少! 他們是少數,但是叫聲很大.
不要忘記最重要的是:
道德的情操!!!
發自內心的善良美德!
林楠森
BBC中文網駐台北特約記者
支持陳水扁的抗議者在法庭外高呼他“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對前總統陳水扁的一係列控罪作出有罪宣判,陳水扁被控六項罪名成立,他的妻子吳淑珍則七項罪名成立,兩人都被判處無期徒刑。
法官蔡守訓除了判處一係列罪名有罪外,同時也宣判將涉案的數億台幣與數百萬美金充公沒收,同時對陳水扁與吳淑珍各判罰款兩億與三億台幣。
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則因洗錢控罪被判刑兩年六個月與一億五千萬台幣罰款,陳水扁的親信幕僚馬永成則被判刑二十年。
陳水扁的兒媳婦也被判刑但處以緩刑,她也被判罰款一億五千萬台幣,總計陳水扁家族被判罰款八億台幣。
扁辦聲明
陳水扁辦公室在宣判後發表聲明,表示這是一個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也是一個趕盡殺絕、抄家滅族的判決。
其聲明並說這是一個毫無證據的報複性判決,並說今天是國民黨新威權統治的開始。
法官在午後四點進行宣判,約二十多分鍾的宣判充滿了有罪,追討,充公,與罰款等字眼。
在以記者為主的法庭旁聽席上,有數名民進黨立委也在場聽判,同時也有全身穿著紅衣的兩名婦女在法庭內不斷咒罵。
陳水扁本人未出席聽判仍被關押在台北近郊的看守所,他抗議司法受政治的操控,此前他解除律師委任放棄辯護,並說不願配合演戲。
藍營反應
執政的國民黨包括馬英九在內都一再稱此案無政治因素,單純是司法案件。
由於法院撤換原審法官,改派蔡守訓為首的三名法官審判此案,此一程序受到爭議,蔡守訓此前也曾審判現任總統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案,並判馬無罪。
陳水扁辦公室發布了一份"法庭外答辯文",除了針對一係列控罪表示無罪外,也指控法院公然以更換法官的方式,將全案交給特定法官審理,是假反貪腐進行政治鬥爭與追殺。
這份答辯文雖自承,陳水扁對家人的管束,以及對政治獻金的管理使用等確有可議之處,但也表示其應負的是政治與道義責任,而非貪汙與收賄。
在台北地方法院外,包括蔡守訓與馬英九都是聲援陳水扁群眾表達憤怒的對象,他們質疑國民黨重新執政,使得昔日利用司法打擊異己的手段再度複活。
民眾情緒
台北的陳小姐在得知判決結果後激動落淚,她對BBC中文網說,蔡守訓審判馬英九與陳水扁采取不同標準,她不相信這是一個公平的審判結果。
在法庭外的另一頭,也有一群反扁人士高喊"關到死","槍斃"等口號,他們與挺扁人士發生衝突,但在警方迅速介入下衝突並未擴大。
由於台灣並無陪審製,被起訴者是否有罪是由蔡守訓為守的三名法官以"心證"決定,法官在判決書上也提到其判無期徒期的理由。
法院過去在判決書一些引經據典,以教訓與評論口吻的說法,常引起其評述超過法律陳述的爭議,也引起一些民眾質疑司法與政治界線不清。
這三名法官稱陳水扁有幸獲人民信賴,榮登元首之位,本應"作之君,作之師"銘刻於心,又稱其當知"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等不變之理。
判決書並稱,陳水扁明知已咎,卻以前朝不法在先,發動轉型正義攻勢,企圖合理化自己的惡行。
2009-09-11 新聞速報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賴又嘉台北11日電)扁家4大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無期徒刑。法官並以「一人貪戾、一國作亂」,批評陳水扁知法犯法,還每每以政治幹擾司法,視司法為玩物。
台北地院以陳水扁、吳淑珍在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等4案中貪汙、洗錢,判決扁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對陳水扁並科罰金新台幣2億元,吳淑珍罰金3億元。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在判決書指出,陳水扁有幸獲人民信賴榮登元首,現仍享有卸任禮遇尊崇,本應將「作之君、作之師」銘刻於心,卻縱容家人、親信以權生錢,致立意良善的國務機要費淪總統家族零用金。
判決書指出,陳水扁身為一國元首,當知「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不變之理,卻公開高舉改革大旗,行貪腐之實,以空前繁複手段將不法所得洗至國外,「明知己咎,卻以前朝不法在先,發動轉型正義攻勢」,企圖合理化自己惡行。 吳淑珍部分,法官指出,吳淑珍因意外受身體上殘疾,固甚可憫,卻以總統夫人之尊,非但不力持廉潔,反每每以權勢地位,獲取巨額私利,還將陳水扁總統職位限縮於財團豪閥之服務,扁珍2人犯罪所得之高,令人咋舌。980911
2009-09-11 新聞速報 【中評社/俞雨霖】
陳水扁貪腐案的一審判決在即,司法界預期可能重判無期徒刑,陳水扁則仍舊全力為自己開脫,堅稱沒有貪汙,更沒有犯罪,但是幾十億新台幣的錢被洗到海外,總不能視而不見,結果陳水扁想出了一個具有高度創意的“社會文化罪”,在解釋這些錢的性質。
說白了,陳水扁提出“社會文化罪”,主要目的在解釋他們陳家洗到海外的一大筆錢,是基於台灣社會文化習俗收的錢,如果這種行為是一種罪,那麽是整個社會的罪、是傳統文化的罪。在陳水扁貪腐集團的界定裏,台灣這個社會搞政治收獻金是很自然的事,用權力換取利益也是最正常不過的事,財團有錢捐獻,當權者便宜行事,也理所當然,反正拿人的錢手軟,這是社會的慣例,也是文化的傳統。
由此推論,如果當權者依照過去的社會慣例、傳統文化習性向企業家收錢,有時候暗示一下,偶而恐嚇一下,也不足為奇,當權者是沒有罪的,他隻是依循社會、文化傳統與慣例而已。
如果再更扼要的說明陳水扁的“社會文化罪”是內涵?可以這麽說:一、陳水扁拿錢沒有罪;二、如果陳水扁有罪,那一定是台灣這個社會有罪;三、如果陳水扁有罪,那一定台灣的文化有罪。所以,結論是陳水扁沒有罪,如果陳水扁真的有罪,那是台灣的社會習俗、台灣的傳統文化使他犯罪,因此罪在台灣的社會與台灣的文化,台灣人的列祖列宗都脫不了關係。
吳燕玲
台灣自由撰稿人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在周五(11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罰款五億新台幣,終身剝奪公權。這在台灣司法史上也創下了一個紀錄。
如果有人撰寫台灣的司法史,絕對不可能遺漏扁案這一章。扁案從2006年以國務機要費的發票核銷問題為開端,台灣的司法就注定要赤裸裸地麵對"總統犯罪"這個難題。
國家元首犯罪,衝擊的不僅是政治上人民對政府的信賴,還包括司法機關在麵對執政者時,究竟是懦弱地低頭?還是無所懼地做到司法獨立?亦或是不知所措,忽嚴忽縱,讓人民無所適從?
陳水扁超乎常人的意誌力與性格,也讓台灣司法在麵對這個世紀大案時,格外顯得不知所措,創下司法史上許多前所未有的紀錄。
阻礙審理
為了阻止法院審理,我們看到了司法是如何地被玩弄。陳水扁以總統之尊又是要求法院返還國務機要費相關卷證;又是發明出前所未聞的"永久機密",欲把相關卷證永遠束之高閣;不僅如此,吳淑珍還以健康狀況為由,連續十七次向法院請假不到庭,法官竟也無可奈何,締造出司法史上罕見的紀錄。
直到政權輪替,扁案才進入了第二階段的高潮,沒有了刑事豁免權的保護,沒有了總統身份的威勢,我們才眼睜睜地目睹了,司法在麵對總統的權勢時,是如何地卑躬屈膝。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二次將國際追查洗錢的艾格蒙組織,通報扁家海外洗錢的資料,私下通風報信給陳水扁,且押案不查的情況被查出來後,不但震驚了國人,台灣檢調人員的士氣受到前所未有的打擊,也造成台灣首位卸任的情治首長被收押、一審重判十年刑責的案例。
企業自首
為了追查扁家海外巨款,特偵組也使出了前所未見的手法,包括呼籲企業家自首、策反逃亡在外的通緝犯回台作證。
和信集團辜成允是第一個主動自首的企業家,他坦承付出四億元賄款給扁家,不但戳破了陳水扁政治獻金的謊言,也讓龍潭購地案成為扁被起訴的四大案中,證據力最完整的個案,更開啟了後續其它企業家自白的風氣。
但策反中信集團少東辜仲諒回台,卻讓特偵組飽受批評,辜仲諒雖以新台幣一億元的天價交保,但他曾遭通緝卻未限製出境的作法,則讓外界覺得不可思議,所以特偵組早與辜仲諒談好了條件的說法,甚囂塵上。
陳水扁被收押三十二天,也開啟了對於審前羈押的激烈論辯,過去檢察官濫權押人,從未聽聞法界將此列為檢討重點,如今連馬英九都表明對檢察官羈押的權限、監所對涉案人的人權問題,有可檢討的空間。
司法教育
扁案起訴書羅列四大弊案,最後卻未具體求刑,也堪稱曠古絕今。雖然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在媒體追問下,承認所謂要求法院對扁處以"最嚴厲的製裁"指的是無期徒刑,但未明載於起訴書的作法,也引起相當多的爭議。
後來陳水扁被裁定無保開釋,更讓輿論開始關注"交保金"的標準何在?因為扁案其它被告,即使交保也得視涉案情節付出金額不等的交保金,但身為主犯的陳水扁卻不用付一毛錢,著實讓人稱奇。
有時想想,因為對陳水扁的好惡,台灣民眾在麵對扁案時,常會隨案情起伏而出現各種不同的情緒,每一次都有人為司法鼓掌叫好,也有人大罵司法迫害;其實不管陳水扁最後的命運是什麽,在這個過程中,台灣的法界與民眾麵對司法,都上了一堂非常寶貴的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