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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農民工要有配套

(2009-08-16 05:10:14) 下一個


專家論壇-取消農民工要有配套


2009-08-16 旺報 【謝盛友/德國班貝克大學客座教授】 


     中國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年8月初公布了2009年上半年的就業統計,人社部的數字說,由於采取了擴大內需等措施,2009年上半年的失業率保持在4.3%,登記失業人數在910萬人左右。但是,大陸這4.3%的失業率僅限於城鎮,並不包括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情況。
     根據2009年7月6日廣州日報報導,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書記、深圳市代市長王榮說,「農民工」的概念已發生變化,深圳「農民工」概念將消失。「農民工」的第2代現已成年,他們在就業時會選擇留在深圳。   

     改變稱呼意義不大

     國內媒體發表不少文章提到,光取消「農民工」這一稱謂是不夠的,記者們多用我的觀點反駁說,僅僅從字麵上去掉了「農民工」3字,而他們的權利、地位問題沒有解決好,任何名稱的變化都沒有什麽實質意義。該報導也引述筆者的文章認為,要「消滅」農民工稱謂,必須配套相應的行政管理條例,隻有從製度層麵全力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幫助他們享受到城市發展與改革的成果,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才是概念後麵真正應該實現的實質變化。
     一直以來,筆者撰文呼籲徹底「消滅」農民工,我的本意是,中國大陸不應該有農民工、不應該存在農民工,而應該使農民工在數字上變為零。
     中國大陸已經有勞動合同法,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是,僅有這個法律不夠,必須配套相應的《行政管理條例》。

     最大障礙就是官方

     第1步,放寬戶籍管理的限製:允許每個人自由流動,而且,每個人獲得工作的機會必須平等。第2步,建立健全行會製度:每個行會有自己統一的勞資協定工資標準。第3步,建立健全嚴格的行政管理製度。第4步,建立健全憲法法院。憲法法院的目的有二:裁決立法有否違憲、裁決執法是否違憲。
     一直以來,筆者跟國內學者互動,了解到廢除「農民工」製度的最大障礙在於官方,準確地說,就是那些市長們。因為在國內成績就是數字,數字等於官位。當政市長的目標是他在任時的人均國民產值,一旦農村來的「農民工」算作市民,這樣一來,城市的人均國民產值就拉低了,所以,市長們不幹。
     就廢除「農民工」製度,王榮是改變觀念的第一位市長,希望中國大陸徹底廢除「農民工」製度,這也應該是遲早的事。


文章來源:2009-08-16 刊登於台灣《旺報》,同日《中國時報》(電子版)專家論壇  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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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盛友 回複 悄悄話 江蘇為農民工同享市民待遇拆藩籬
2009年08月08日 12時21分 新華網 【大 中 小】【收藏】 0位網友發表評論
新華網長三角頻道8月7日消息:解決好農民工問題,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作為國內最早出現農民工的地區,江蘇既是農民工輸出大省,又是輸入大省。近年來,江蘇省在推進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進程中,不斷探索實踐,出台了一係列保護農民工權益的政策措施,為農民工加速融入城市撐起了強有力的製度“保護傘”。

3年30多項製度,為農民工同享市民待遇拆藩籬

許美鳳是南京市鼓樓區一所幼兒園的門衛,在南京打工已近20年。今年41歲的她最早在企業打工時,工資比同崗位的城裏人少一大截,而且沒有保險,10年前女兒遭遇就學難隻能送回山東老家讀書;這幾年,她和老公“跟城裏人同崗同酬,都有保險,女兒也轉到南京上學了”。

許美鳳一家經曆的變化,正發生在江蘇近千萬個打工者身上。這種巨大的變化,源於近年我省一係列改善農民工政策製度的出台。

8月5日,記者采訪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曹炳泰時,其辦公桌上兩大本《江蘇省農民工製度文件匯編》吸引了記者。粗略地數了一下,從2006年以來的3年中,全省僅省級層麵出台的關於改善農民工待遇的相關製度,就有30多項。

以製度建設為突破口為農民工撐起權益保障的“保護傘”,是江蘇做好農民工工作的一大特色。我省在維護農民工權益方麵的許多政策舉措也充分體現了江蘇特色,走在了全國的前列。

農民工進城打工,最關心的就是能否按時足額拿到工錢。建築行業是農民工最集中的行業之一,以前拖欠工資現象普遍。為從源頭製止惡意欠薪,2006年我省率先在建設領域頒布《農民工勞動計酬手冊》,在所有企業實施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製度,並於次年建立起“紅黑榜”製度,禁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進入江蘇建設領域。

為提高農民工的技能和就業競爭力,我省率先實施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券製度。從2006年開始,省財政補助資金逐年增加,今年達到1.4億元。截至6月末,我省已轉移農村勞動力中,接受免費技能培訓的比例達39.04%。我省還率先取消了對農民工的就業歧視政策,所有農民工進城後,與城裏人一樣享受同等的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就業服務。

為解決農民工子女的教育難題,我省率先出台製度,依據“流入地政府負責、公辦學校吸納為主”的原則,規定各地必須像對待本地學生一樣接納外來工子女。如今,全省68萬隨父母進城的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已全部解決,蘇北地區83萬留守兒童也得到了有效托管。

2008年3月,東部農民工輸入地區第一個以省政府名義出台保護農民工權益的政策法規——《江蘇省農民工權益保護辦法》正式出台。《辦法》首次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在就業、工資、保險服務、安全等多方麵,為在江蘇打工的所有農民工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護。

製度庇護腰杆硬,農民工的城市歸屬感日益增強

隨著我省農民工製度的不斷完善,農民工對城市的歸屬感明顯增強,越來越多的農民工正加速融入城市。

四川綿陽梓潼縣的唐敏,1999年高中畢業後輾轉於成都、東莞、蘇州等地打工。眼下,28歲的他是麗陽電子(蘇州)有限公司工會主席,長相清秀,舉止文雅,言談自信,記者很難將他與“農民工”這個詞聯係起來。唐敏一家人現在都在蘇州,兒子在當地的學校上小學,能講一口地道的蘇州話。

得益於好政策的庇護,部分農民工率先享受到了城裏人的生活。目前,全省有300多萬農民工享受著與城裏人一樣的社會保障。在蘇州,已經有2萬多農民工和城裏人一樣按月領取養老金。

有了製度撐腰,農民工逐漸挺直了“腰杆子”,維權意識大為加強。常州市今年對在當地打工的900位農民工的調查顯示,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有54%的農民工在與用人單位協商的同時,主動尋求法律援助,隻有3.46%的人會默默忍讓。這一變化,與老一代農民工遇到事情不知所措或一味忍讓的處理方式,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日趨平等的就業製度、逐步完善的社會保障,也讓習慣於四處流動的農民工更加留戀江蘇的城市。省農民工辦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已經有超過兩成的農民工在江蘇生活了5年以上,超過一半的農民工表示對所在城市的生活“比較滿意”。

南京師範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所長鄒農儉教授,最近幾年一直致力於長三角農民工生存環境的調查研究。鄒農儉分析認為,江蘇的蘇南地區對農民工更有吸引力。蘇南絕大部分開發區、工業園區,都建有專門的農民工公寓,很多公寓小區裏餐飲、娛樂、公共服務設施一應俱全,很多企業還配有班車接送集中住宿的農民工,農民工工作、生活非常方便。記者最近與被采訪的農民工交談時,有一半人明確表示“願意紮根江蘇城市”。數據顯示,國際金融危機後,與一些地方農民工大量外遷不同,今年上半年外省來江蘇打工的農民工比去年底增加了3.18%。

真正融入城市,還需要為農民工做很多“細活”

與製度建設相配套,目前我省已經建立起了覆蓋城鎮街道、社區和農村鄉(鎮)村的農民工工作網絡機構,借助先進的設備,輸出地和輸入地對幾乎每位農民工乃至其家庭狀況都十分清楚。製度建設和服務網絡的健全,充分體現了各級政府對農民工工作的重視程度,也直觀地表明了政府對加速推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的決心和信心。

我省研究農民工問題的專家認為,目前農民工融入城市的製度架構已經越來越明晰,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出台更多、更細、更具操作性的配套政策。

曹炳泰透露,從省級層麵而言,相關製度框架已經基本建立後,我省今後將會在地方特別是基層的配套服務上下功夫。比如,很多農民工的生活環境不盡如人意,業餘生活匱乏,因此,相關的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將加快。在保障農民工物質生活的同時,豐富他們的精神生活,無論從提高農民工素質,還是減少農民工群體的違法、違規行為來看,都會有很大的幫助。

進一步完善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製度,也是今後的一項重要任務。現在我省農民工的平均年齡隻有30.5歲,很多農民工從中學一畢業就進入城市,已經習慣了城市生活,他們中絕大部分人希望在城市長久居住,這就需要有完善的社會保障製度做支撐。盡管全省已經有300多萬農民工參保人群,但在近千萬農民工總數中還是小部分,今後這方麵要做的事還有很多。

鄒農儉則認為,完善的社會保障製度是現代社會的重要標誌。在蘇南很多城市,農民工人口已經達到甚至超過了當地人口,能否為他們提供更加完善的社會保障,會影響到地方經濟的持續發展能力與社會的和諧穩定。他認為,目前不少地區對於農民工參保都采取自願原則,“這種方式缺乏戰略考慮,使很多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的農民工遊離於製度保護之外,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對所有人群實施強製保障,隻有這樣,才能維護農民工的長久利益。”而作為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江蘇完全有條件在保障製度創新方麵繼續走在全國的前列。
謝盛友 回複 悄悄話 農民工,概念消失有無實質意義?

新聞背景
7月3日,深圳市召開全市就業工作會議,要求今年就業工作實行“創業帶動就業”政策。深圳市代市長王榮在會上說,“農民工”的概念已發生變化,深圳“農民工”這個概念將會消失,“農民工”的第二代現已成年,他們在就業時會選擇留在深圳。

走出權益體現的關鍵一步
■ 黃名金
消息甫出,某些網友認為取消“農民工”概念解決不了本質問題,顯然這是誤讀了政策要點。我們口口聲聲要捍衛“農民工”權益,結果這些年來權益糾紛還是屢見不鮮。可見,“農民工”概念的取消,真要讓他們感覺不到自己是“農民工”,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一個過程。改革開放30年了,“農民工”身份的轉型,不應在默許的習慣語中繼續打著歧視的標簽。
由農民變成工人,並非僅僅從鄉村走進城市那樣簡單。為幫助 “農民工”盡快完成身份和角色轉換,深圳此舉可謂用心良苦。因為“農民工”這一概念在現實生活中或明或暗地隱含著一種身份歧視。回首改革開放以來,社會各界還出現了諸如 “盲流”、“打工仔”、“打工妹”、“邊緣人”、“邊緣群體”、“雙重邊緣人”等帶有歧視性的、不和諧的概念,這些概念表現出農民進行職業和身份轉化的製度性約束和身份性困境。
隻有從概念上首先取消“農民工”這一說法,進而配套相應措施,才談得上真正“為他們著想”。其實,我國早已加入國際勞工組織《1958年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這個公約對“就業歧視”做的界定之一就是:“基於種族、膚色、性別、宗教、政治見解、民族血統或社會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損害就業或職業機會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區別、排斥或優惠”。對於民工的歧視顯然屬於該公約約束的範圍。有了法律的保障以及政府的助推,筆者認為深圳取消“農民工”概念指日可待。
取消“農民工”概念,讓“農民工”在勞動者群體中有一個平等的身份,改變其“二等公民”的尷尬角色,使他們真正融入城市,對於城市的發展大有裨益:一來解決了他們的就業,免去後顧之憂;二來讓他們對於城市更具歸屬感,有利於增強凝聚力,化解城鄉二元結構帶來的弊端。應當這麽說,“農民工”概念的取消,是他們權益體現的關鍵一步,隻有走出這一步,才能更好地維護他們的利益。

從根本上消除歧視性身份製度
■ 朱四倍
深圳“農民工”概念將會消失的要義在於:把“農民工”作為國家公民,與城市居民一樣享受公民權。如果僅僅是從概念角度進行修飾則毫無意義,即使不稱呼 “農民工”,也無法改變他們權益被侵蝕的事實。
“農民工”看似概念問題,實則體現了享受國民待遇的群體差異。必須看到,無論是第一代,還是第二代,“農民工”都處於社會邊緣地帶。首先,“農民工”第二代仍然遊離於城市體製之外,他們雖進入了城市,但又不被城市社會所認同,使得他們在城市裏進退失據,處於一種“雙重邊緣人”的狀態。其次,隱藏在邊緣心理中的世襲因子,還容易導致相對剝奪感的強化和放大。“農民工”第二代從表麵上看,接受了城市生活,但城市並沒有提供給他們正式的接收渠道和組織,城市公共政策也未將他們完全納入其中,由此產生了該群體與城市的對立情緒。在這個問題上,依舊存在著建立在經濟、文化、社會等基礎上的群體性不平等,城市對“農民工”經濟製度上的接納和社會製度上的不接納這一矛盾依然存在。
“農民工”表麵上看起來隻是一種職業,實際上它更是一種製度性身份。對“農民工”的歧視是歧視性的身份製度在城市空間中的延伸。城市中不僅已經形成“城市居民”和“農民工”的二重社會,而且,“身份製”的世襲效應已經出現:入城務工者的孩子普遍被貼上了身份標簽,被稱為“農民工子女”、“民工子弟”,這些概念甚至已經進入相關的城市公共政策。
在“農民工”的社會類別概念延伸過程中,一方麵,他們的權益狀況可能獲得更多的關注;另一方麵,他們的特殊身份也一再地被社會和他們自己確認,有關他們的製度設置也得以維持。從這個意義上,隻有將其視作城鄉遷移者如何獲得平等的公民權而不是視作“農民工”的權利時,問題才可能獲得真正解決。對第二代“農民工”來說同樣如此。也隻有站在這個角度,才能達到真正的“農民工”概念消失的彼岸。而要做到這點,警惕歧視性身份製度在城市的蔓延和消除“農民工”的“身份世襲製”現象就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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