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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新聞學(33):盜版

(2008-06-07 00:27:06) 下一個



網絡新聞學(33):盜版


盜版指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對其作品、出版物進行複製、再分發的行為。在很多國家和地區,這種行為被定義為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甚至犯罪行為,會受到所在國的處罰。盜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盜版書籍、盜版軟件和盜版音像作品。

在香港,沒有正式授權下所製造的產品,俗稱為老翻。

盜版出版物由於逃避了所在國應繳的版稅,通常也不需要進行產品的研發,所以價格往往比合法的出版物要便宜,故而往往受到發展中國家民眾的歡迎,也實際地為發展中國家人民提供了一種較為廉價的學習、應用發達國家文化技術的途徑。盜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以知識產權為名的剝削,但同時它也傷害了發展中國家本國企業和個人的產品競爭力。

複製是將某事物通過某種方式製作成相同的一份或多份的行為。對於作品的複製,概念上有狹義和廣義的區別。狹義的複製,是通過印刷、照相、複寫、錄音、錄像等行為的複製;而廣義的複製,還包括了對作品的某些改變,形態上產生了變化,但實質上仍然是同樣的,例如將小說改編成劇本,不同語言之間的翻譯等,以及把其中一家唱片公司之作交予其他唱片公司製作。

複製的方式既可以是通過機械來完成(例如複印機),也可以是手工進行(例如手抄,繪畫作品的臨摹)。複製可以改變作品的尺寸和顏色,也可以在不同載體之間進行複製(例如把畫在紙上的形象做成雕塑)。

複印機複印機 是一部可將文件及影像快捷及廉宜地複印到紙上的儀器,由施樂在1960年代開發,在隨後的20年間逐漸取代碳紙複印技術,mimeograph machine及其他複印機。它的普及應用,是令到在數碼革命初期曾被倡議的無紙辦公室仍無法實現的原因之一。

複印機在商業、教育及政府機構中皆被廣泛應用。不少人曾經估計,在越來越多人以數碼技術製作文件內容下,複印機會逐漸息微,亦會減少依賴紙張作傳遞文件之用,但毫無疑問複印機在複製文件這種簡單工作上,確實比電腦更方便。

1. 充電: 一條高壓導線把圓柱形複印鼓表麵上充滿負性靜電電荷叫做電纜線corona wire 或充電輥charge roller。 複印鼓用光電導材料(例如硒)塗製成 。當暴露點燃光導體會變成傳導體。

2.曝光:曝光燈照射了原稿,把原稿的白色區域光線反射到複印鼓表麵上,該區域被照射下(原稿的白色區域) 變成導電,因此電荷接到地線排走,不被照射下(原稿的黑色區域)仍然帶負電荷。結果在複印鼓的表麵上有一個潛伏性的影像。

3.顯影 :碳粉是正電荷。當它應用到滾筒顯影,它被吸引而且附著於負電荷 (黑色區域),正如紙用靜電附著於一個供玩耍的氣球上。

4.轉印:因比一個複印鼓較高的負電荷,在複印鼓的表麵上產生的碳粉影像轉印到紙上。

5.定影:由高溫高壓滾軸.把碳粉熔化並黏貼文件上。

6.清潔:用清潔刀片把複印鼓碳粉清走。

1949年,施樂公司開發了第一個稱為型號A的靜電圖像複印機。施樂公司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功以至於複印技術被大眾稱為“Xeroxing”,施樂公司積極應對以防止“xerox”成為一個通用商標。“Xerox”在一些字典中作為複印的同義詞出現,這導致施樂公司發出信函和廣告要求他們更改這些條目,並且要求人們不要這樣使用“Xerox”。但是,僅僅在北美地區出現了這種情況。例如,在不列顛群島“複印”遠比“Xeroxing”使用更為普遍,這或許是由於在複印技術開始流行之後來自日本和歐洲製造商的複印機數量遠遠超過施樂公司的產品。在一些語言中使用混合詞匯,如在波蘭語中廣泛地使用kserokopia(“xerocopy”),盡管施樂公司商標的複印機所占市場份額很小。

隨著技術進步誕生了靜電複印技術,首先在硒鼓上生成一個高對比度的靜電影像,然後一種可熔化的塑料粉末(稱為墨粉)轉送到普通紙上,經過加熱熔化到紙張上,這個過程類似於激光打印機中使用的技術。技術進步帶來了彩色複印和靜電複印藝術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的發展。

一些市麵上作為複印機銷售的產品使用噴墨或者膠片轉印技術取代了基於硒鼓的工作過程。

近年來,高檔複印機采用了數碼技術有效地將掃描儀和激光打印機組合成複印機。這種設計有幾個優點,如圖像質量自動增強、“組建任務”的能力或者獨立於打印過程的掃描頁麵圖像。一些數碼複印機能夠作為高速掃描儀使用;一些型號能夠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文檔或者能夠在局域網中共享。

一些低檔的複印機也使用了數碼技術,但是它們通常是由連接到普通個人電腦的掃描儀加上一個噴墨打印機組成,而這兩種設備的速度遠遠低於與之對應的高檔複印機。但是,低檔的掃描-噴墨打印組合能夠提供一種比傳統彩色複印機成本低得多的彩色複印能力。電子器件的成本如此之低以至於一些掃描儀-打印機組合帶有一個內置的傳真機。(參見多功能打印機。)

MFP彩色複印機彩色墨粉在1950年代出現,但是直到1968年3M公司發布第一款Color-in-Color複印機時真彩複印機才開始商業化上市,這款複印機使用了一種染料升華工藝而不是通常的靜電技術。第一款靜電彩色複印機是佳能公司在1973年發布的。

彩色複印機由於使偽鈔的製造變得容易而成為各國政府擔憂的對象。一些國家在鈔票中采用了一些防偽造技術以使通過彩色複印機製造偽鈔更加困難。這些技術包括水印、顯微印刷、全息圖像、使用塑料或其它材料製作的纖細安全條紋以及使鈔票在不同傾斜角度能夠顯出不同顏色的墨水。一些複印機中帶有特殊的軟件以防止複製帶有特殊圖案的鈔票。

複印有版權的文件,例如書籍或科學研究報告等,在大部份國家都受到法例的監管,但對部份人士尤其是學生來說可能已是一種風氣,因為為了僅僅數頁內容或一篇文章就購買一本書可能有點無謂,事實上合理使用(在美國)或公平處理(在伯爾尼公約的國家)原則允許這種以研究目的的複印。

在一些國家例如加拿大,部分大學的複印機及複印中心需為每張複印本向版權費收集者支付版權費,版權費收集者會將版權費分配給多間教科書出版商。在美國,大學課堂一般需要複印的文章,講義,繪圖或其他資料,講師或複印店需負責弄清楚版權問題,版權資訊通常在資料的前麵列明。


(謝盛友 整理編寫 於2008年5月31日,德國班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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