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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讀者如何投書?
網絡新聞學(35):讀者投書
作者:謝盛友
網絡如何處理讀者投書?
傳統紙媒法規是這樣的:比如某日X報紙刊登Y餐館賣狗肉。Y餐館業主覺得是誣蔑,根據新聞法,業主可以向X報社投訴,要求澄清事實,如果X報紙的記者是傳播謠言,報社必須刊登道歉,而且在同樣的版麵,同樣的大小。若是廣播或電視,廣播電台或電視台必須在同樣的時間段,給以同樣的長短的時間播出,並道歉。
因為根據傳播理論、傳播的社會效應和傳播法規,受害者必須還以清白,這就是傳媒的責任。在網絡裏尤其是在博客裏,若X傷害了Y,Y向誰提出上述要求?X拒絕刊登道歉,Y怎麽辦?在論壇裏,若Y受到傷害,當然班主會刪貼。問題是,光刪貼是不夠的,因為已經傳播出去了,信息接者已經接受了,因此,必須有一個澄清事實和道歉的機會。目前的網絡做得到嗎?
我與《圖片報》打交道。一九九五年我成功地發起組織德國華人抗議《圖片報》的活動。
當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我們聚會在漢堡。阿克塞爾 •施普林格廣場位於漢堡市中心,離火車站不遠。廣場被三條馬路隔開,形成一個三角形,其中一個角正對著《圖片報》大樓。
那天,我在阿克塞爾 •施普林格廣場麵對群聚的中國同胞用德語說:
同胞們,我們今天為什麽要在這裏呢?我們中國人沒有宰狗,也沒有賣狗肉,而是《圖片報》在“炒”狗肉,使我們全體中國人倍受侮辱。我們今天在這裏的目的是,要《圖片報》在全德刊登“澄清文章”,不達到目的,絕對不退場;我們永遠的目的是,要永遠維護我們中國人的形象。
與會大夥也很起勁,跟我用德語一起喊“我們要求在全德刊登澄清文章!”“我們要求還我中國人的形象和尊嚴!”,盡管喉嚨都喊啞了,但大家還要合唱“不管我們生在哪裏,我們都是中國人!”和“團結就是力量!”等歌曲。示威結束後,我們自動把廣場打掃得幹幹淨淨。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德國《圖片報》在第二版刊登讀者投書和編輯說明,澄清該報四月四日“炒”狗肉新聞的失實辱華報導,並向中國人道歉。同日,《圖片報》用柏林版四分之三的版麵專門介紹中國的食文化和中國餐館,以“贖罪”的方式給華人道歉。嚴格上來講,《圖片報》在第二版以讀者投書的方式刊登“澄清文章”,其版麵與“原文”不相當,是不符合德國新聞法的規定的。
不過,阿克塞爾 •施普林格廣場的確給我們提供了一個“位置”,使得旅德華人可以不分國籍、不分出生地、不分籍貫、不分職業、不分政治信仰,一起攜手共同表示憤慨與不平,伸張正義、討回公道。
中國人給人的一般印象是一盤散沙,各人自掃門前雪,很少人肯為全體華人的公益事情勇敢地站出來。即使有些行動,也是往往虎頭蛇尾,三分熱度,而後不了了之。在歐洲普遍排外的風氣下,少數族群經常被歧視和得到不公平的待遇,散居歐洲的華人也遭池魚之殃,常常為當地民眾打壓迫害的對象。寄人籬下,本來就有一種不可奈何的屈辱。而華人同胞之間,往往因為種種原因,不是逆來順受,委曲求全,就是唾沫自吃,笑罵由人。這種退縮的態度往往換來的不是對方的同情和尊重,而是更多的屈辱和打擊。
阿克塞爾 •施普林格廣場使我深刻地認識到,有時委曲往往得不到求全,華人在異鄉若團結一致,也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2007年,德國明鏡周刊專題:黃色間諜。該專題誣蔑旅德留學生學者當中很多人從事間諜活動,給華人學生學者的形象造成很大的負麵影響。很多前輩僑領出麵請我再度出山,跟明鏡周刊打官司,討回公道。我跟前輩僑領說,不是我不願意出山,在德國明鏡周刊麵前,我要做聰明的中國人,不做笨蛋的中國人。明鏡周刊的做法非常狡猾,沒有寫明“張三”或“李四”當間諜,你如何起訴?
有國家存在,就有間諜存在。這是公開的秘密。能做的反擊應該是國家,至少是人民日報或英文中國日報,你有本事,你也出個專題:德國高鼻子間諜。
結果如我分析的一樣,漢堡檢察院沒有接納華人的起訴(隻證明信件收到),更不用提立案調查了。
為什麽說明鏡周刊的做法非常狡猾,下一節課講授內容:新聞自由原則。
(寫於2008年5月31日,德國班貝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