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江青、張春橋的死刑問題
1980年12月,鄧小平正準備午休,秘書告訴他,關於“兩案”主犯的量刑問題出現困難,已提請中央政治局討論。據黃玉昆回憶:“小平同誌從頭到尾關心這次審判,每次庭審的錄像都送給他看。”
1981年1月20、21日,特別法庭召開全體審判員大會,討論判決書草稿。江青案審判員任淩雲不同意“江青犯有反革命傷人、殺人的罪行,適用於《刑法》101條”,得到審判員王文正、曲育才的支持。他們認為:從法庭調查看,江青與王洪文、江騰蛟罪不同,她在整個過程中並沒有直接或指使他人去殺人、傷人,不能算犯有直接殺人、傷人罪。大多數與會者認為,江青指使專案組是變相殺人。任淩雲等人認為變相殺人不是直接殺人,如果一定要寫上,我們三人不簽字。經庭長、副庭長研究裁定,判決書去掉對江青適用101條的提法,全體審判員一致舉手通過。
1月22日,江華在人民大會堂天津廳主持對10名主犯的量刑合議。關於黃吳李邱爭論較少,認為他們身上被打了洞,而王張江姚沒有。有人認為不能“刑不上大夫”,這樣做是特權。也有人認為可以有些區別。鄧小平、彭真都提出,黃吳李邱有戰功,量刑可以輕些。關鍵是對“四人幫”,特別是江青、張春橋民憤極大。張思之說:關於判刑,特別法庭定不了,江華敢定嗎?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定。尤其在判不判死刑這個問題上,翻來覆去多少次。
有人提出可以開殺戒,多數人讚成。陳雲說:“如果把江青殺了,是什麽意思呢?是把主席的夫人殺了。這不僅是對江青本人的問題,而且涉及主席的影響,眼前也可能痛快一時,長遠結果不能不考慮。”伍修權說:“在如何判刑的問題上,是經過不少爭論的。全國到處都是一片喊殺聲,這對我們也是一種壓力。在全體審判員合議時,大家同樣認為江青、張春橋等人死有餘辜,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開始都準備判死刑,但反複考慮後還是不行。……關於首犯殺不殺的問題,經過多次反複討論,老是定不下來。先是提出江青、張春橋二人一定要殺,以後又認為不殺為宜。後又說還是要殺,我們多數同誌提出依法判‘死緩’,即判死刑,但暫不執行,這在法律上是允許的。”“兩案”審判領導小組多次討論定不下來,最後提交中央政治局討論。這麽大的場麵,包括江青,不是法院能決定的事情。
與國內一片喊殺聲形成對照,國際上出現反對聲音,有的國際組織呼籲要援助江青,有的外國人要到中國駐外使館請願保護江青,國際慣例對婦女一般不采取死刑。中國雖是獨立審判,國際輿論和國際形象則是不能不考慮的,其次要設想後代人將怎麽看。江華提出按法律應判江青、張春橋死刑,但為了照顧國際影響,可以判死緩。伍修權補充了判死緩的理由。在黨中央的一次會議上,鄧小平說:黨中央經過反複考慮,決定還是不殺為好,還是一個不殺為好。江青會鬧,鬧就讓鬧吧,關起來,給飯吃。黃吳李邱幾年以後可以放回家監護。
1981年1月25日9點,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開庭。特別法庭庭長江華宣讀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十名主犯的判決書。江青不再鬧,戴上耳機,伸長了脖子,鏡片後麵的一雙眼睛緊盯著江華。江華提高了嗓音,放慢了速度,“判處被告人江青死刑……”江青突然跳起來:“革命無罪,造反有理!”“打倒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伍修權下令把江青押下去,江青拚命掙紮,兩個高大的男法警從後麵壓住江青的手臂,給她戴上手銬。押到候審室,法警一鬆手,江青倒在地上,不停地打滾大叫,一位女法警猛喝一聲:“江青,你聽清楚了沒有,判處你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江青立刻從地上爬起來,……聲嘶力竭地叫喊:“你們殺了我吧!你們為什麽不殺我!”
黃吳李邱對於宣判的不同態度
宣判陳伯達刑期時,黃永勝把重心移到左腳,身體略向前傾,似乎要聽得清楚些。聽到陳伯達被判18年刑期,剝奪政治權利5年後,他把身體放回原來的位置上。
黃永勝在預審中一度因病重而中斷。據監管員反映,他情緒不好,老找岔子,拒絕看病。9月16日,北京醫院大夫來會診,建議做靜脈腎盂造影。黃永勝說:“看病沒有什麽意義,早點死了更痛快。我說不去就不去,除非你們用繩子把我捆起來。說心裏話,我覺得活著是活受罪,不如死了好。”黃永勝不吃藥,也不吃飯,說飯吃不飽,突然他眼睛紅了,聲音低沉地說:“到24日就關了九年了,預審半年了,再要判刑不就完蛋了嘛……”特別法庭開庭前,黃永勝自言自語:“報紙看不到,廣播也聽不到,活著有什麽意思?唉!想自殺吧,沒刀,又沒槍。藥也不想吃了,盼得心肌梗塞、腦血栓,早點回去算了……”哨兵走過來,他不無感歎到:“在長征路上那麽苦,思想上也是高興的,現在難受啊!”法庭工作人員陪醫生給他檢查身體,開了營養藥。黃永勝說:“以後不吃藥了,年紀大了,病多,早點死了好。”“昨晚我是有自殺的想法,但不會那樣做了。我坐監獄已10年了,如果想自殺的話,想絕食、絕藥的話,早就做了。現在都開庭了,我不會給你們添麻煩的。”“這些事反正我講不清了,到法庭辯論時,我一言不發,沉默,你們愛怎麽判就怎麽判,要麽給我一個‘花生豆’(子彈)吃,要麽把全部情況抖出來……”
吳法憲的兩條腿一直在抖動,越抖動越厲害,聽到黃永勝的宣判,他的神情略有一點變化,身子穩了一點。吳法憲認罪態度最好,隻要不殺,能與老婆在一起,怎麽都行。1970年廬山會議後吳法憲就想跳樓自殺,陳綏圻(吳法憲妻子、吳辦主任)把他拉住說:“你怎麽這麽傻,你一死,全部責任都推到你身上了,我和孩子全完了。”吳法憲除1977年元旦因關進秦城想死外,10年監禁他一直渴望和家人團聚。他對預審者說,他夢見一個黑咕隆咚的夜晚,被拉出去槍斃……嚇醒了。吳法憲接到起訴書副本後異常緊張,連動作、說話都有些僵硬。聽到宣判17年刑期,他定了定神,好像在回想他是否聽準。
李作鵬兩條腿呈八字形站著,僅有的一隻眼睛半閉著,看不出什麽表情。李作鵬和黃永勝一樣,在法庭上隻認錯不認罪,他抱定一死的決心,絕不低頭,就是被折磨死了也要喊冤!李作鵬曾指著李震鼻子大聲說:“我懷疑你們無中生有,搞逼供信!”“你們既然已有了‘鐵證’,我又不肯交代,那你們就可以按照抗拒從嚴處理,你李震不是公安部長嗎?你公安部長難道這點常識也沒有?你們有本事現在就做結論吧。該殺該斬,何必多費口舌。幾百萬日本鬼子和國民黨軍隊老子都不怕,我還怕殺頭?還怕你們的誣陷?”此話一出,李震一行十餘人目瞪口呆,沉默了幾分鍾,都沒有回過神來。李作鵬晚年曾說:“革命了一輩子,我跟著共產黨,跟著毛主席,槍林彈雨,出生入死,眼睛打瞎了,肚子打穿了,胳膊打斷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嘛!我是一名軍人,我執行上級命令堅決,完成黨交給我的任務優異,最後被戴了個反革命的帽子,我能口服心服嗎?我16歲出來參加革命,受黨的教育聽黨的話,到頭來竟成了反黨分子,這是他媽的什麽邏輯!”
邱會作拿到起訴書副本後,感覺起訴書亂說一頓,“以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為目的”,這樣的帽子扣在任何人頭上都必死無疑!他想起毛主席長期教育他的兩句話“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今天對他特別有用處,他就以這兩句話去對待公審!彭老總當年說過“要什麽給什麽”,他隻想趕快走完每一個過場,生死都不在乎了。
邱會作1929年參加紅軍,年僅15歲。最先看到的殺人不是在戰場上,而是中央蘇區打AB團。他親眼看見比他大不了幾歲的剛參加紅軍的農民被堵住嘴,推倒在地,被自己人用石頭砸得腦漿飛濺,到老年回想這一幕還不寒而栗。1934年10月長征前,邱會作因掌握紅軍實力要被滅口,周恩來救了他。東北解放戰爭第二次打楊杖子,一發臭彈落到10米處,如果響了他和黃永勝必死無疑。邱會作不怕死,但他不想死,一定要留得“青山”在。
起訴書說邱會作直接迫害致死8人。周長庚(總後政治部副主任)是戰備疏散到四川後病故的,王述臣(後勤學院教員)是在隔離審查時,造反派讓他妻子送飯時把毒藥放在飯裏毒死的,另6人都是自殺。其中湯平(總後勤部副部長)1968年被勒令看揭發他的大字報,之後跳樓自殺,不少人要定他“自絕於人民”的反革命,開除黨籍軍籍,並大張旗鼓地批判。邱會作以種種借口回絕,說要上報聽候處理,實際上保護了湯平家人,這在當時需要極大的政治勇氣。但麵對劉伯音(湯平妻子)出庭作證,邱會作沒有申辯,而是麵對劉伯音單膝下跪,向湯平的英靈表示深切哀悼,並宣讀認罪書。邱會作說:“連我自己一代,五代人受到了共產黨的恩情。我從小參加了革命,黨培養了我,重用過我。我犯罪之前跟著黨走過來了,今後仍要跟著黨活下去。現在,在我們‘自己’的法庭上,我從肺腑裏發出我的聲音,我們偉大的共產黨萬歲!偉大的毛主席萬歲!”
10名主犯的判決是這樣的:江青、張春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王洪文無期徒刑,姚文元有期徒刑20年,陳伯達、黃永勝、江騰蛟有期徒刑18年,吳法憲、李作鵬有期徒刑17年,邱會作有期徒刑16年。
不要使用法製這樣文明社會的詞,他們不配!
連江湖黑社會的江湖義氣都沒有!
為了頭把交椅,什麽下三濫的都做得出來!
真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