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勵耘推說有病兩次拒絕去上海
按照常理,開會事先要定時間、內容,通知與會者。可是,除王維國在上海外,江騰蛟、陳勵耘、周建平並不是同一天,也不是因為開會到的上海。
3月26日下午,周建平向司令員劉懋功請假,到上海搬家。當晚妻子戴慧英突發急腹症,急診住院開刀。因被誤診,手術持續8個小時,周建平一直在手術室外守候。家暫時搬不成了,他不得不滯留上海照顧妻子。3月28日,王維國拉周建平去看林立果,他才知道林立果在上海。林立果說:有人向中央告狀,要把江政委等人打成“五一六”分子,材料很多。當然打倒江政委也不容易,但你們思想上要做好準備,……南空“左派”要團結。後來周建平對林立果“負責”的理解就是團結南空機關“左派”。
3月27日,秘書告訴陳勵耘,於新野到杭州來了,想見你。陳勵耘因九屆二中全會沾了一身“屎”,不想再同這些人打交道了,表示什麽人也不見。3月28日,於新野再一次求見,陳勵耘因得罪不起林立果就見了。於新野說:“江政委在上海,請你去玩玩”,“林副部長也在,都希望你去,好久不見了,大家談談”。陳勵耘與王維國的矛盾很深,他不想去王維國的“地盤”,推說有病。
3月30日,江騰蛟對林立果說:趁我們都在這裏的機會,把周建平、陳勵耘找來談談,先和陳勵耘和王維國談,再接周建平來,以示區別。3月31日,於新野第三次來杭州接陳勵耘,他始終沒有說開會,隻說“他們都在等你”。並訴苦說:“我不把你接去,林立果要批評我。你現在坐車去上海,晚上談談清楚,不休息就回來。”陳勵耘不好再推辭,當天17點多他才坐車從杭州出發。王維國夫婦帶一批人到上海和浙江的分界線閔行迎接,林立果要他高姿態,熱情些,搞得好點,吃得好點。陳勵耘說:“到了上海嶽陽路原少年科技站,王維國陪我吃晚飯。飯後林立果、江騰蛟來了,根本沒說開會,完全是閑談。問身體怎麽樣,我說身體不太好。林立果說,大家見見麵,說說家常話,晚上就回去了。”
江騰蛟早在3月14日就被林立果叫到上海來養病。江騰蛟在特別法庭上說:“3月19日下午,我到他(林立果)那裏去,開始他並沒有講開會,他講陳勵耘和王維國關係緊張,他在杭州對陳勵耘做了他應該做的工作,你現在到上海來養病,要趁這個機會也給他們做做工作。”江騰蛟反複強調他確實是治病,林立果讓他到上海找王維國、陳勵耘談談,不是去搞陰謀的。林彪案預審組對此反複調查,始終沒有證據證明是林立果事先安排的會議,也沒有預謀,隻好放棄。
如果特別法庭堅持“秘密開會”,至少應該給出會議的起止時間。1972年中央公布的“材料之二”說“1971年3月底”,“開了一整夜”。特別檢察廳起訴書和特別法庭判決書寫的都是3月31日。江騰蛟在庭審時供認也就三四個鍾頭,這就是說“秘密開會”在周建平來之前就結束了。但特別法庭為把周建平拉進來,將“秘密開會”延長到4月1日。1982年王維國的判決書,周建平、陳勵耘的免予起訴書寫的是“1971年3月31日晚至4月1日晨”,與特別法庭判決書上的時間不一致。
周建平在申訴中說:“查清‘秘密會議’的準確時間是判斷我是否參加‘秘密會議’的關鍵,在涉及罪與非罪的關鍵事實——‘秘密會議’的起止時間上,免予起訴書作為一項嚴肅的法律文書,為什麽不用已經確認了的‘10點多’和‘3點多’這兩個準確反映客觀事實的時間概念,卻用‘晚’和‘晨’這樣含糊的伸縮性很大的時間概念呢?很顯然,確認會議是‘3點多’結束的,隻能證明我不在現場,排除了我參加會議的任何可能性;而用‘晨’這個概念,就可以把會議的實際結束時間,從3點多隨意延伸,從而把明明是在會議結束之後,才到達會議地點的我說成‘中途到會’,構陷我參加‘秘密會議’的罪名。因此,認定我‘中途到會’參加了‘秘密會議’是沒有事實依據的。1986年我到總政麵訴時,有位負責人說,你所以遲到會議,是因派往南京接你的飛機受天氣影響而延誤的緣故。當時我很驚訝,我告訴他,我是3月26日下午就到了上海,延誤遲到之說,不知從何談起?《‘571工程’紀要》中‘指揮班子’中沒有我,所以沒有讓我在3月31日22點參加‘秘密會議’理所當然。因此,從會議時間到內容,都沒有我參加‘秘密會議’的任何證據。”總政某副主任認為言之有理,指示“予以複查”。但有人說“解決了他,別人怎麽辦”,就壓下來了。周建平反複上訴,但直到他2016年逝世,仍沒有絲毫鬆動。
陳勵耘堅決否定政變會議和殺毛
特別法庭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推測“秘密開會”是林立果落實《“571工程”紀要》的會議。而且江騰蛟在庭審中說,3月31日參加會議的“有林立果、有我、有王維國、陳勵耘,加起來四個人”。可是特別法庭拉上了周建平,這就與《“571工程”紀要》中的指揮班子江、王、陳不一致了。況且那天夜裏並沒有討論過什麽政變問題,在場的人除林立果外都不知道《“571工程”紀要》。
王維國在軍事法庭上堅決不承認參加的是反革命會議,他說:為了解決和陳勵耘的團結問題湊到一起的。我不知道他們要搞反革命政變,不知道他們有個《“571工程”紀要》,更不知道他們要謀害毛主席,連知道都不知道的事情,又怎麽可能執行呢?
中央專案組曾問周建平:“你知道不知道《‘571工程’紀要》?”周建平回答:“我們南空有兩個工程,一是某某洞庫工程,二是某某和某某之間的工程,至於工程代號,我記不清了。‘571工程’我沒有聽說。”審查人笑了,脫口而出:“連聽說都沒有聽說過。”
陳勵耘就沒有那麽容易過關了。因為李偉信交代:“林立果還說,‘571’計劃和教導隊的事,目前隻限於艦隊、江騰蛟、王維國、陳勵耘知道。”“林立果告訴我,這次去杭州他與陳勵耘商量了一下。這個(571)計劃,就按杭州商量的框框,由於新野寫。”
魯瑉在1971年9月18日的親筆證詞中說:“副統帥下了命令,要主動進攻,江騰蛟你這個殲7在上海打頭陣,爭取在上海搞掉(毛),不成就看魯部長的第二次攻擊了,有的是炸藥,在鐵路上一放,就是第二個皇姑屯事件,再不成就讓陳勵耘派依爾10強擊機轟炸。因李偉信和魯瑉的口供,1971年底南京軍區學習班加班逼供陳勵耘。
陳勵耘說:“每次到臨時法庭受審。我實在不知道該交代些什麽。他們就啟發我上海黑會,改槍改炮,戰備等,我都盡自己所知講了。但是他們總說我不老實,向我施加壓力,一定要我承認參加了一個什麽‘計劃’。我被逼得沒辦法,1972年初,就按他們的‘啟發’編了個假供,這次會議討論了政變問題。誰知他們一看就不相信。審了幾次,搞不出名堂。許世友好像也弄不清我是個什麽問題。在南京搞了兩個月,搞不下去了,就把我送到了北京,交給中央直接審查了。”陳勵耘出獄後說:“哪有什麽討論政變問題呀?在南京時,他們逼得太凶,我腦子都空了,沒東西交代。實在沒辦法,我隻好那麽說了。把我弄到北京,我就都否定了。”
陳勵耘被押解北京後,中央專案組審問,拉上簾子記錄。詐他“571”。陳勵耘說:“什麽意思,我不知道。”“聽說過沒有?”他們提醒說“武裝起義”,陳勵耘根本沒想到是“殺毛”工程,以為是戰備工程,說“我不知道,我從來沒有聽說過‘571’工程。我們也有工程,給林彪修的房子代號‘704’。”他們又打又拉,誘供、騙供,上個廁所也要整你,搞得陳勵耘筋疲力盡,整夜開燈睡不著,精神受不了。
陳勵耘說:“從中央專案組的口氣可以聽出來,牽扯了好多幹部,28師政委、師長、團長、直接管飛機改裝的飛行員等。我全攬過來,是我一個人抓的,他們是清白的。過了一些天,中央專案組問我想好沒有,我說想好了,有這事。‘既然有,回去寫。’我想怎麽講呢?不能害了空5軍的兩三百名幹部,他就把於新野拉出來。於新野要用飛機轟炸,我說沒有可靠飛行員,他說你不用擔心,我說那就幹。我就寫給了他們,1971年3月,林立果到現場看了這架飛機和火箭打靶。1971年9月8日,於新野到杭州同陳勵耘密商了用這架飛機謀害毛主席的罪惡計劃,於新野說,準備於9月10日從北京派駕駛員去。”可是誰駕駛,何時行動,到何地轟炸都沒有。我這麽交代以後,空軍專案組的高德明又買糖,又買水果,從來沒有這麽優待過。真不錯,我過了幾天太平日子。高德明研究一下後,又跑來說:“三國四方會議”林立果委托“頭”,要寫材料。我說“沒有”。高德明說:“寫吧,對你有好處。”我弄不過,同意了,心想反正有四個人,到時候四個人的口供肯定對不起來,總能搞清楚的。這兩個假材料讓我過了好長一段時間的安穩日子。後來把我從豐台弄到亞療,好多人都在,領章帽徽也還給了我,魯瑉就關在我隔壁。
專案組不來了,但是這個“轟炸”假供弄得我精神崩潰,我曾經想自殺,用什麽辦法自殺?找不到東西。他們沒有打我,但精神上受不了,嘴裏往外吐白沫,一度要發瘋。半個月後我想通了,我一輩子為黨為人民,如果自殺了是畏罪,對不起老婆和子女。留住“嘴”,這也是一場鬥爭,我也用一點策略,總歸有一天會說清楚。
1975年秋淩晨1點多,陳勵耘被從床上拉起來,紀登奎和總政、空軍保衛部的人都在。中央專案組的人問:“你認識他(紀登奎)嗎?”陳勵耘說:“認識。”“你怎麽認識?”“開九大時在一桌吃飯。”紀登奎說:“我請你來,是與你談了,你應該向中央交代清楚,魯瑉要到你那裏用飛機轟炸。你飛機改裝好了。”陳勵耘吃了一驚,說:“這個事沒有,誰也沒有讓我轟炸毛主席。我想也沒想過。”紀登奎當時就跳了起來:“你說沒有,你這事有嘛!你就要幹對嘛,你說沒有,怎麽向中央講清楚?魯瑉講了,你還不講清楚?不交代沒出路,交代了爭取寬大。”陳勵耘不吭氣,紀登奎隻好說:“回去考慮這事究竟怎麽辦?”中央專案組的人說:“其他人,會不會是飛行的?”陳勵耘說:“這不可能,空軍一架飛機起飛,要好多人,空軍指揮所、地勤、雷達、消防、機場指揮都要知道。還要有飛行員,空軍指揮不那麽簡單,你們可以查我向哪一個人交代過轟炸。”“兩案”預審時我推翻了“三國四方會議”和“謀害毛主席”,我說我的交代是假的,當時隻是為了保護我們空5軍的幹部。幾個人包括高德明都火了:“你要搞什麽鬼?”我堅持說:“那個所謂的‘秘密會議’從頭到尾沒有人提到《‘571工程’紀要》,也沒有提到陰謀反對毛澤東。”1982年軍事檢察院給陳勵耘的免予起訴書中,沒有提“會上討論了政變問題”,也沒有提謀害毛主席。
陳勵耘時任浙江省革委會副主任,毛澤東南巡在杭州,由他主管全部的警衛工作,要謀害毛澤東是有條件的,但直到毛澤東離開杭州,他也沒有向部下說過任何越軌的話或做過威脅毛澤東安全的事。這也是後來“兩案”審判時軍事檢察院決定對他免予起訴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