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爪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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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雲:《 1980年林彪、江青案審考疑》(33,34)

(2022-08-29 12:31:08) 下一個

陳勵耘推說有病兩次拒絕去上海

按照常理,開會事先要定時間、內容,通知與會者。可是,除王維國在上海外,江騰蛟、陳勵耘、周建平並不是同一天,也不是因為開會到的上海。

326日下午,周建平向司令員劉懋功請假,到上海搬家。當晚妻子戴慧英突發急腹症,急診住院開刀。因被誤診,手術持續8個小時,周建平一直在手術室外守候。家暫時搬不成了,他不得不滯留上海照顧妻子。328,王維國拉周建平去看林立果,他才知道林立果在上海。林立果說:有人向中央告狀,要把江政委等人打成五一六分子,材料很多。當然打倒江政委也不容易,但你們思想上要做好準備,……南空左派要團結。後來周建平對林立果負責的理解就是團結南空機關左派

327,秘書告訴陳勵耘,於新野到杭州來了,想見你。陳勵耘因九屆二中全會沾了一身,不想再同這些人打交道了,表示什麽人也不見。328,於新野再一次求見,陳勵耘因得罪不起林立果就見了。於新野說:江政委在上海,請你去玩玩林副部長也在,都希望你去,好久不見了,大家談談。陳勵耘與王維國的矛盾很深,他不想去王維國的地盤,推說有病。

330,江騰蛟對林立果說:趁我們都在這裏的機會,把周建平、陳勵耘找來談談,先和陳勵耘和王維國談,再接周建平來,以示區別。331,於新野第三次來杭州接陳勵耘,他始終沒有說開會,隻說他們都在等你。並訴苦說:我不把你接去,林立果要批評我。你現在坐車去上海,晚上談談清楚,不休息就回來。陳勵耘不好再推辭,當天17點多他才坐車從杭州出發。王維國夫婦帶一批人到上海和浙江的分界線閔行迎接,林立果要他高姿態,熱情些,搞得好點,吃得好點。陳勵耘說:到了上海嶽陽路原少年科技站,王維國陪我吃晚飯。飯後林立果、江騰蛟來了,根本沒說開會,完全是閑談。問身體怎麽樣,我說身體不太好。林立果說,大家見見麵,說說家常話,晚上就回去了。

江騰蛟早在314就被林立果叫到上海來養病。江騰蛟在特別法庭上說:319日下午,我到他(林立果)那裏去,開始他並沒有講開會,他講陳勵耘和王維國關係緊張,他在杭州對陳勵耘做了他應該做的工作,你現在到上海來養病,要趁這個機會也給他們做做工作。江騰蛟反複強調他確實是治病,林立果讓他到上海找王維國、陳勵耘談談,不是去搞陰謀的。林彪案預審組對此反複調查,始終沒有證據證明是林立果事先安排的會議,也沒有預謀,隻好放棄。

如果特別法庭堅持秘密開會,至少應該給出會議的起止時間。1972年中央公布的材料之二“19713月底開了一整夜。特別檢察廳起訴書和特別法庭判決書寫的都是331。江騰蛟在庭審時供認也就三四個鍾頭,這就是說秘密開會在周建平來之前就結束了。但特別法庭為把周建平拉進來,將秘密開會延長411982年王維國的判決書,周建平、陳勵耘的免予起訴書寫的是“1971331日晚41,與特別法庭判決書上的時間不一致。

周建平在申訴中說:查清秘密會議的準確時間是判斷我是否參加秘密會議的關鍵,在涉及罪與非罪的關鍵事實——‘秘密會議的起止時間上,免予起訴書作為一項嚴肅的法律文書,為什麽不用已經確認了的‘10點多‘3點多這兩個準確反映客觀事實的時間概念,卻用這樣含糊的伸縮性很大的時間概念呢?很顯然,確認會議是‘3點多結束的,隻能證明我不在現場,排除了我參加會議的任何可能性;而用這個概念,就可以把會議的實際結束時間,從3點多隨意延伸,從而把明明是在會議結束之後,才到達會議地點的我說成中途到會,構陷我參加秘密會議的罪名。因此,認定我中途到會參加了秘密會議是沒有事實依據的。1986年我到總政麵訴時,有位負責人說,你所以遲到會議,是因派往南京接你的飛機受天氣影響而延誤的緣故。當時我很驚訝,我告訴他,我是326日下午就到了上海,延誤遲到之說,不知從何談起?《‘571工程紀要》中指揮班子中沒有我,所以沒有讓我在33122參加秘密會議理所當然。因此,從會議時間到內容,都沒有我參加秘密會議的任何證據。總政某副主任認為言之有理,指示予以複查。但有人說解決了他,別人怎麽辦,就壓下來了。周建平反複上訴,但直到他2016年逝世,仍沒有絲毫鬆動。

 

陳勵耘堅決否定政變會議和殺毛

特別法庭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推測秘密開會是林立果落實《“571工程紀要》的會議。而且江騰蛟在庭審中說,331參加會議的有林立果、有我、有王維國、陳勵耘,加起來四個人。可是特別法庭拉上了周建平,這就與《“571工程紀要》中的指揮班子江、王、陳不一致了。況且那天夜裏並沒有討論過什麽政變問題,在場的人除林立果外都不知道《“571工程紀要》。

王維國在軍事法庭上堅決不承認參加的是反革命會議,他說:為了解決和陳勵耘的團結問題湊到一起的。我不知道他們要搞反革命政變,不知道他們有個《“571工程紀要》,更不知道他們要謀害毛主席,連知道都不知道的事情,又怎麽可能執行呢?

中央專案組曾問周建平:你知道不知道《‘571工程紀要》?周建平回答:我們南空有兩個工程,一是某某洞庫工程,二是某某和某某之間的工程,至於工程代號,我記不清了。‘571工程我沒有聽說。審查人笑了,脫口而出:連聽說都沒有聽說過。

陳勵耘就沒有那麽容易過關了。因為李偉信交代:林立果還說,‘571’計劃和教導隊的事,目前隻限於艦隊、江騰蛟、王維國、陳勵耘知道。”“林立果告訴我,這次去杭州他與陳勵耘商量了一下。這個(571)計劃,就按杭州商量的框框,由於新野寫。

魯瑉在1971918日的親筆證詞中說:副統帥下了命令,要主動進攻,江騰蛟你這個殲7在上海打頭陣,爭取在上海搞掉(毛),不成就看魯部長的第二次攻擊了,有的是炸藥,在鐵路上一放,就是第二個皇姑屯事件,再不成就讓陳勵耘派依爾10強擊機轟炸。因李偉信和魯瑉的口供,1971年底南京軍區學習班加班逼供陳勵耘。

陳勵耘說:每次到臨時法庭受審。我實在不知道該交代些什麽。他們就啟發我上海黑會,改槍改炮,戰備等,我都盡自己所知講了。但是他們總說我不老實,向我施加壓力,一定要我承認參加了一個什麽計劃。我被逼得沒辦法,1972年初,就按他們的啟發編了個假供,這次會議討論了政變問題。誰知他們一看就不相信。審了幾次,搞不出名堂。許世友好像也弄不清我是個什麽問題。在南京搞了兩個月,搞不下去了,就把我送到了北京,交給中央直接審查了。陳勵耘出獄後說:哪有什麽討論政變問題呀?在南京時,他們逼得太凶,我腦子都空了,沒東西交代。實在沒辦法,我隻好那麽說了。把我弄到北京,我就都否定了。

陳勵耘被押解北京後,中央專案組審問,拉上簾子記錄。詐他“571”。陳勵耘說:什麽意思,我不知道。”“聽說過沒有?他們提醒說武裝起義,陳勵耘根本沒想到是殺毛工程,以為是戰備工程,說我不知道,我從來沒有聽說過‘571’工程。我們也有工程,給林彪修的房子代號‘704’他們又打又拉,誘供、騙供,上個廁所也要整你,搞得陳勵耘筋疲力盡,整夜開燈睡不著,精神受不了。

陳勵耘說:從中央專案組的口氣可以聽出來,牽扯了好多幹部,28師政委、師長、團長、直接管飛機改裝的飛行員等。我全攬過來,是我一個人抓的,他們是清白的。過了一些天,中央專案組問我想好沒有,我說想好了,有這事。既然有,回去寫。我想怎麽講呢?不能害了空5軍的兩三百名幹部,他就把於新野拉出來。於新野要用飛機轟炸,我說沒有可靠飛行員,他說你不用擔心,我說那就幹。我就寫給了他們,19713月,林立果到現場看了這架飛機和火箭打靶。197198日,於新野到杭州同陳勵耘密商了用這架飛機謀害毛主席的罪惡計劃,於新野說,準備於910從北京派駕駛員去。可是誰駕駛,何時行動,到何地轟炸都沒有。我這麽交代以後,空軍專案組的高德明又買糖,又買水果,從來沒有這麽優待過。真不錯,我過了幾天太平日子。高德明研究一下後,又跑來說:三國四方會議林立果委托,要寫材料。我說沒有。高德明說:寫吧,對你有好處。我弄不過,同意了,心想反正有四個人,到時候四個人的口供肯定對不起來,總能搞清楚的。這兩個假材料讓我過了好長一段時間的安穩日子。後來把我從豐台弄到亞療,好多人都在,領章帽徽也還給了我,魯瑉就關在我隔壁。

專案組不來了,但是這個轟炸假供弄得我精神崩潰,我曾經想自殺,用什麽辦法自殺?找不到東西。他們沒有打我,但精神上受不了,嘴裏往外吐白沫,一度要發瘋。半個月後我想通了,我一輩子為黨為人民,如果自殺了是畏罪,對不起老婆和子女。留住,這也是一場鬥爭,我也用一點策略,總歸有一天會說清楚。

1975年秋淩晨1多,陳勵耘被從床上拉起來,紀登奎和總政、空軍保衛部的人都在。中央專案組的人問:你認識他(紀登奎)嗎?陳勵耘說:認識。”“你怎麽認識?”“開九大時在一桌吃飯。紀登奎說:我請你來,是與你談了,你應該向中央交代清楚,魯瑉要到你那裏用飛機轟炸。你飛機改裝好了。陳勵耘吃了一驚,說:這個事沒有,誰也沒有讓我轟炸毛主席。我想也沒想過。紀登奎當時就跳了起來:你說沒有,你這事有嘛!你就要幹對嘛,你說沒有,怎麽向中央講清楚?魯瑉講了,你還不講清楚?不交代沒出路,交代了爭取寬大。陳勵耘不吭氣,紀登奎隻好說:回去考慮這事究竟怎麽辦?中央專案組的人說:其他人,會不會是飛行的?陳勵耘說:這不可能,空軍一架飛機起飛,要好多人,空軍指揮所、地勤、雷達、消防、機場指揮都要知道。還要有飛行員,空軍指揮不那麽簡單,你們可以查我向哪一個人交代過轟炸。”“兩案預審時我推翻了三國四方會議謀害毛主席,我說我的交代是假的,當時隻是為了保護我們空5軍的幹部。幾個人包括高德明都火了:你要搞什麽鬼?我堅持說:那個所謂的秘密會議從頭到尾沒有人提到《‘571工程紀要》,也沒有提到陰謀反對毛澤東。”1982年軍事檢察院給陳勵耘的免予起訴書中,沒有提會上討論了政變問題,也沒有提謀害毛主席。

陳勵耘時任浙江省革委會副主任,毛澤東南巡在杭州,由他主管全部的警衛工作,要謀害毛澤東是有條件的,但直到毛澤東離開杭州,他也沒有向部下說過任何越軌的話或做過威脅毛澤東安全的事。這也是後來兩案審判時軍事檢察院決定對他免予起訴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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