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Citizen)是在一個政治實體如國家或城市中,擁有公民身份並根 據該地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摘自維基百科
公民的基本權利也稱憲法權利,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 不可少的權利。(一)平等權(二)政治權利和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權(五)監督權和取得國家賠償權(六)社會經濟權(七)文 化教育權(八)特定主體權利。
——摘自百度百科
“李南央狀告海關案”跟進報道(九十六)
——堅持的意義 —
因為度假,六月份空了一期“跟進”,也就錯過了一個重要的日子口:6月18日。八年前的這一天,北京第三中級法院正式受理了“李南央狀告海關案”。
我想在這裏重溫一下兩篇舊“跟進”中的文字:
我(對父親)說:“我問了法官,是不是要‘八年抗戰’?法官說不會,案子總有審限。你 有生之年,是會看到案子結果的。”
父親說:“你堅持下去就是了。”拿起放在手邊的《李銳口述往事》,一頁頁地翻到那些曆史照 片,說:“這都是曆史啊!不是你幫忙,我自己是寫不出來了。”我說:“還有丁東他們 2002 年的采 訪,若不是他們十多年前采訪你,你現在的記憶恐怕說不全這麽多事了。”老頭子說:“是呀,是 呀。”然後將頭靠在沙發上,閉上雙目,陷入沉思......
摘自“跟進 16—初會法官” 這是第 56 期“跟進”,父親走後的第一篇,他沒有等到開庭,我知道我也不一定等得到。
但是隻要我還活著,我絕不放棄。
摘自“跟進 56—父親走了,我還活著......”
六月初,一位多年的朋友,領著他的一位我並不認識的他的朋友來家做客。落座聊了一會兒, 這位朋友的朋友即說:大姐,我勸你別那麽較勁兒,幹嘛非打那個官司,學學陳小魯,活得瀟灑 點兒。
我說:各人有個人的活法兒。這個官司我當然要打到底,否則我自己都看不起我自己。 好在這位先生沒有堅持“勸說”,否則我就“送客”了。
是呀,為什麽非要把明明不再會有結果的“狀告海關案”繼續地打下去呢? 首先,“狀告”是被法院正式立了案的,至今仍是“進行時”,幹嘛要放棄?! 其次:放棄即是服了中共的“黨天下”,憑什麽低這個頭?!
2019 年 10 月 1 日慶祝共產黨執政七十周年大閱兵那天,我在網絡轉播中看到一輛端坐著一組 手中捧著我所熟悉的領袖人物的照片,頭發花白的老人們的花車駛入天安門廣場,在經過城樓時, 他們手執軍禮,將臉轉向右上方,熱烈地、歡欣地接受習主席的檢閱。後來從網上看到,那組人 中有毛澤東的孫子毛新宇、劉少奇的女兒劉婷、周恩來的侄女周秉德、鄧小平的女兒鄧琳、陳雲
的女兒陳偉力、葉劍英的女兒葉向真、楊尚昆的兒子楊紹明、李先念的女兒李小林、朱德的孫子 朱和平,據說還有薄一波的兒子、羅瑞卿的兒子、陶鑄的外孫,彭德懷的侄子......
盡管我九歲之後就被“反毛主席”的父親李銳所牽連打入另冊,踏入社會後父親帶給我的多 半是倒黴,但卻總是被很多國人翻著白眼兒不屑地劃歸入花車裏坐的那一群:“你這個紅二代!” 其實我跟那群人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一丁點的情感紐帶也沒有。
父親李銳一生兩次被關入共產黨的監獄,一輩子用自己的頭腦思考問題,因此共產黨執政後 在位的時日非常短暫。他是共產黨裏的一個異數。父親在晚年如實地口述了自己一生的經曆,為 的是留下真相,警示後人。作為女兒,我誠實地將他的口述編輯成書,是因為我知道那些真相是 重要的史料。
我是一個不信鬼神的人,可是“跟進 16”、“跟進 56”和這期“跟進 96”,都相隔 40,且 末尾數字均為 6。竟然會有這樣的巧合!說個笑話,記得有一種叫做“滴滴涕”的老款殺蟲劑, 據說因試驗了 666 次後方獲成功,又被稱為“六六六”。再隔 40 期的第 136 期“跟進”大約應在 2025 年的年底寫出了,那時習近平皇帝將在位 12 年,內含兩個“6”,加在一起便是五個“6” 了。我以為這是上天在告訴我:持之以恒,滴水穿石。
中國是一個有著兩千多年皇權統治文化的國度,臣民文化的土壤甚為肥沃,憲政公民的土壤 至為貧瘠,這就是我堅持將“狀告海關案”打到底的意義:我是李銳的女兒,但我更是我自己, 我有我的活法兒。我絕對不會與花車內的那些“紅二代”們為伍,做那個隻有大隊黨支部書記的 水平,不當習仲勳的兒子,卻繼位毛澤東做了中國皇帝的習近平的臣民。公民李南央永遠不會承 認自己的頭上有個皇上。公民生存的國度,應該是公權力保護所有守法公民的國家,而每一個願 做公民不做臣民的中國人,都應承擔起公民的義務,為實現憲政在中國的開張努力地去做自己能 做的事,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捍衛《李銳口述往事》在中國大陸自由傳播的權力,就是為實現憲 政的必要條件“言論自由”做事情。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