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跳舞的送了幾壺開水被關150天
——1983年西安嚴打口述紀實之十三
姚榮口述 丫丫整理
姚榮,1956年生,陝西省雕塑院職工。1983年嚴打時,因給舞場送過幾壺開水,被關押一百五十天。
警察說:“那你總不能說我把這個案子辦錯了吧?對不對?我把你抓錯了?”他讓我寫悔過書,我不寫。最後他沒轍說:“那你寫個檢查吧,就說你同流了沒有合汙行不行?”
1983年我二十七歲。雕塑院的幾個人被抓走的那一天,我正在外地給單位買西瓜。結果西瓜還沒買成,大卡車軸斷了,就在馬路上睡了一晚上,大夏天的蚊子把我襲擊的夠嗆。第二天回單位,好家夥出大事了:他們說老群、老孟都給抓進去了,還有海風,馬季(他倆不是我們單位的)。我早就跟這幫小子說不要跳舞,不要跳舞了,我說現在的條件這麽好,抓緊時間搞雕塑、幹專業多好,他們一直不聽。我吃完晚飯後就跑到高海風(海風當天晚上跟他們一塊被抓去的)家。我剛一進門,碰到海風被警察帶回來拿被子。警察說你們先回避一下我跟家屬談談話,就剩我就跟海風在客廳。我問海風怎麽回事嘛?咋叫人給弄進去了嘛,他說,唉,別提了這事大了。我說,就跳個舞嘛有多大的事啊,他說好像有什麽運動開始了。反正我看抓人挺多的,這下完了。他們是13號被抓的,我15號也被抓進去了。
我那時候剛交了個女朋友,在女友家裏呆到10點多我就回家了,洗漱完11點多,剛躺下一拉電燈繩,梆梆門就響了,我媽先過去把門打開,就聽見問,這是不是姚家?我們是公安局的來問他點事,您把他叫出來。我穿上鞋,連襪子都沒顧得穿就趕快出來了。他說,你出來問你點兒事。我媽就說上家裏來吧。他們說,不了,不了,太晚了不打擾家裏人了,我們就在門口問點事。我和他們出來以後,我媽就在門口看著。警察又說我們車在大門口呢,要不咱們坐到車上去說?我說行。我媽站在那樓道門口問:哎,給你還留門不?我說我有鑰匙。那天晚上11點多,老太太就看著我消失在夜色之中。這一走整整就是150天啊。
走在半路上警察說:“你知道我們叫你幹什麽嗎?”
我說:“我哪知道,奧,我們單位前幾天被抓了幾個人,是不是想從我這裏了解什麽情況啊?”
那警察就說:“了解情況!?說說你都幹什麽了?”
“我沒幹什麽呀。”
“你跟他們幹什麽壞事了沒有?”
“你別開玩笑,我剛從工地回來,我還是黨員呢,你不敢胡說八道”。
那警察立馬臉一吊:“黨員咋了,黨員挨槍子的多的很”。
我一聽這話就不對了。結果我上車後往那個麵包車的座位上一坐,後麵還有倆警察照著我的後脖子就給了兩拳:“你還坐著呢,去蹲那兒去”!我說:“我怎麽了我就蹲著?你不是說找我來問點情況的嗎?這是什麽意思啊?要打架你們四個可不是我的個,我可告訴你們,我他媽是特種兵。”“少廢話,蹲回去。”他們開車就走。我根本不知道這是要把我弄到哪去?一會兒,家誌(同案)也上來了,他一上車也蹲著。他悄悄說,蓉蓉,你記著咱倆可不認識。後來一到警察局,他就說認識我,把我氣壞了。
把我們拉到三處後,那院子裏人都滿了,有在樹上銬著的,亂七八槽的。當時我就納悶:怎麽抓了這麽多的人?找了半天結果看到了我們雕塑院的小坤(同案),小坤抱著被子。而我根本就什麽也沒拿。那天院子裏人太多了,不多也說五、六十人,都蹲在地上。一排平房,每個房子裏都有兩、三個警察在審問,一會進去一個一會出來一個。我就在院子裏蹲著,蹲了一夜。輪到我時問我,你父親是幹什麽的?我說我父親離休了。你父親多少級幹部?我說是十三級幹部。啪,就把我的材料撂到左手邊了。幹部子弟!行了你在這簽個字吧。我接過來看。看什麽看!簽字!名字簽完,院子裏呆著去。
然後第二天早上開始喊名字,把我們用車直接被甩到七處,剛到七處的時候,人家問,叫什麽名字?哪個單位的?多大年齡?說你都幹什麽了?我說沒幹什麽,啥也沒幹,壞事根本沒幹,怎麽回事都不知道,你們不是找我問情況嗎?你審問我幹什麽啊?對不對?警察說,少廢話,問你啥你就答啥。後來他們說你這什麽都沒幹我們把你叫來幹啥呀?我說我也納悶呢。他們說你這小子態度不好,也不配合我們,把你叫來你肯定是有事嘛,你還裝糊塗,還一點不老實。我說我這真的不知道怎麽回事,我們單位前兩天被抓的兩個人可都是我老師。人家搞藝術的,也就是跳個舞吧,在一塊聊聊天,喝喝酒,我知道的就是這些,你還想了解啥你直接問就完了。又問了我半天,結論是,你這小子不老實。
七處的院子裏,最起碼有四、五百人,都蹲著抱著被子。警察拿著皮帶胡掄,大聲喊叫著。天下著毛毛雨。這時就看見三天前被抓進來的耿鐵群、孟書明,他們在那放風呢,已經被剃成光頭了,他倆一人穿著一個花格格的褲子。開始看見他倆進去時頭發很長,號子裏的人就喊:呦,咋了咋了?香港人都抓進來了?後來我們分在一個號子,見有人在地上睡,有人在炕上睡。他們比我先進去三天,所以他倆在炕上,老孟給我硬擠出個地方。我倆腳對腳,他的腳架我脖子上,我的腳架他脖子睡覺,跟沙丁魚罐頭一樣。號子裏兩邊兩排炕,中間有個過道,上麵還有一溜吊鋪,按正常也就是能關30人左右,你知道最多關了多少人?207人。後來還讓大家糊火柴盒,被子褥子一卷,就是工作台。
過後家裏人才給我送來被子。進去以後15天就沒人理我,半個月後我被叫出去審問。警察說,你小子極不老實,問誰你都不認識。他問了好多女孩的名字,我確實都不認識。我說我咋能認識嘛。問不出來我就回號子了,這一下又是一個多月過去了。
沒有睡覺的地方,我跟老群說:適者生存咱打吧,打出一片睡覺的地方來,老群說咱別鬧,老老實實的忍一忍,萬一再出點事咱又走不了了。我們還以為別鬧事,關兩天就會放了。說話天就涼下來,到了八月十五,隔壁號子的京鵬給我們遞過來兩、三塊月餅,哥幾個都圍過來,心裏很不是滋味。
在號子裏沒東西看,每天睡覺時我就盯著看那牆上貼的舊報紙,都背下來了,頁碼還反複看,頁碼也背下來了。號子裏有個西大街的小偷叫馮風,抱著胳膊從吊鋪上摔下來,磕在炕沿上把胳膊摔斷了。他就想保外就醫。結果獄警把他拉到武警醫院打上石膏後又弄回來了。那裏什麽人都有,還有要飯的呢,要飯的犯什麽罪了?
我們號子裏關二百多人的時候,因跳舞犯事的有三十多個人。其他小偷、小混混居多,他們也分了好幾撥,解放路一撥,西大街一撥,龍首村一撥,二馬路一撥。那些人大部分是解放前從河南逃難過來的,父親是一般的工人,母親沒有工作,家裏有五、六個孩子,全是社會最底層的人。像那個馮風說我不偷叫我咋活呢,我到公安局就跟進舅舅家一樣。
還有個60多歲的老頭是東北人,據他自己說他是一個跳舞愛好者。他每天都去體育場的舞場,那兒的舞場是露天的,舞會是體育場主辦的。那個時候來跳舞,男的多女的少。他就充當了個熱心人,見一個女孩他就跟人家要電話,說下回辦舞會我通知你,給你弄張免票。他弄一個本子,全是女孩的電話號碼。這麽著也給弄進來了。他老伴給他送的被子好厚啊,我們冷了就往他的被子裏鑽。
我們那個號子有一個叫張生才的,第二批給拉出去槍斃了。公安局為了完成名額,把一些在嚴打之前已經判刑的,又重新拉出來,加了大刑後槍斃。但說句實話那裏頭的壞蛋也確實有,有個姓戴的,就是個真正的壞蛋,打牌,喝酒,半夜上街攔夜班的女工強奸。但這人卻沒被槍斃。
83年這個事,我稀裏糊塗成了流氓。警察跟我說,下個禮拜幾要到七處提審我。那時候我不敢和我媽說,就趕緊給張培(單位的同事)寫了一個明信片:幾月幾號到七處提審,你給我弄點肉夾饃來。我的落款是“稀裏糊塗的流氓”。
被關了整整150天後,我被下冊了。就是從人家那個花名冊上下去了,回家或是轉五處去。我們這一個案子有兩個人回家,還有一個姓張的小夥子,我連認識都不認識。我怎麽知道我可以回家了呢,之前的一個禮拜,警察把我叫去,就說:“這麽長時間我們把這個事情了解的差不多了,這個壞事你也沒有幹啥,你就是和他們在一塊喝喝酒,跳跳舞。”我抗議說:“你別說跳舞,我到現在都不會跳舞,我也不愛跳舞,而且我還反對他們跳舞。”“那你總是跟他們在一塊了嘛,我們了解你也沒有啥事,下個禮拜就讓你回去。但是放之前你要寫一個悔過書。”我說:“我幹啥事了讓我寫悔過書?我不寫。”那時我已經豁出去了,殺了我也不會寫悔過書。警察想拿這個作為交換條件,你寫就放了你,我說:“我寧肯不出去都不寫。”警察說:“那你總不能說我把這個案子辦錯了吧?對不對?我把你抓錯了?你們這些壞人!”我說:“我是壞人你愛槍斃槍斃,愛判判,你又說我沒幹啥壞事,又讓我寫悔過書,我寫什麽悔過書?”最後他沒轍說:“那你寫個檢查吧,就說你同流了沒有合汙行不行?”後來我一想同流沒有合汙,這個話我還能接受,但是我不寫任何東西。一個禮拜後我被放回家了。
我被抓那天的晚上,我的鑰匙,手表,錢包都被扣在三處了。警察先把我拉到三處。“行了,你簽個字你回吧。”我看上麵寫著:結束收容審查。就這一句話完了,我他媽真的不走了,我說你們把我關在這兒,這麽多天我的工資咋辦?警察說,你是收容審查啥都不算,單位不會扣你工資的。我說那獎金呢?警察說,你都沒上班你還要獎金?我說:“公安局把我請來的,公安局給我發,五個月獎金一分錢也不能少。你把我抓錯了,你把我冤枉了,不然你為啥放我肯定我沒事。”警察笑了:“你小子,還沒見過你這樣的。行了你回吧。”張培一直在後麵拽我,我就是氣不順,在號子裏頭我也反複想這個問題:把人想關就關,放你出來時,你還要感恩戴德,還要寫悔過書!憑啥?為啥?人權、人的尊嚴哪去了?
因為跳舞那麽美好的青春,那麽美好的政治生命都沒了。而我隻給跳舞的送了幾壺開水,也被關了一百五天。不能提,我反正對這種法律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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