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逢信息時代,不斷會有新鮮的事,新鮮的人出現在大家麵前,有的如過眼雲煙轉瞬即逝,有的則如平地驚雷,激起陣陣漣漪。網絡上各路人馬也是陣營明確,到處硝煙彌漫,殺得昏天黑地。我不善與人言辯,所以大多是潛水當看客,很多事情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地也就淡去了。但是有一個名字是例外,那就是朱令。雖然和她素昧平生,隻要想起她,我的心就會抑製不住地疼。
朱令是我在06年2,3月份時在網上認識的一個名字,記得當時讀到一篇名為“清華女生鉈中毒案”的介紹文章,記述了朱令,這個曾經才貌雙全的優秀女孩十幾年前莫名鉈中毒,現在全身癱瘓,智力低下,靠年邁雙親服侍的悲慘事件。此事件當時被定為校園投毒案,但時隔12年,到現在該案子還是懸而未決。
看著朱令當年神采飛揚,意氣風發的照片,再看看現今她神情呆滯,癱坐在輪椅上的悲慘樣子,淚水止不住掉下來。是何人何仇,要將一個如此優秀的女子折磨得生不如死?是什麽強大勢力,能讓一個不算複雜的校園投毒案塵封至今?是怎樣一種愛和信念,支撐著朱令年邁的雙親,十幾年如一日照顧著不能自理的女兒並努力尋找悲劇的真相。
做為一個局外人,我無法真正體會朱令媽媽身心俱焚的悲哀,但做為一個母親,我能理解她徹心的疼痛,我也懂她“如果有來世,我也不想要孩子”的酸楚。如果自己無法保護孩子而隻能看著她痛苦受難;如果通往真相的道路如此黑暗而遙遠,那該是對母親何等一種煎熬。哀,莫大於心死!
凶手還在某個黑暗角落裏閃著陰毒的寒氣,挑戰著人類良知的底線;朱令還獨自沉浸在那個遠離塵世的純淨世界裏,而我還相信這個世界上有著超越血緣的愛,相信塵封的真相終會大白。
一個警察對朱令案的看法(轉載) 2008-03-16 09:56:13
一個警察對朱令案的看法(轉載)
看了很多關於這件案件的敘述,基本算是理清了案件的要點了!在這裏我隻想以一個比較 專業的角度來闡述我的觀點!為了,打消大家的懷疑,我先說明一下,我是一個在東北從事公安工作的刑偵人員,
有近10年對投毒案件打交道經曆,曾經參與過海城投毒案,鞍山投毒案,遼陽投毒案等重要投毒案件(都是難案 要案,也都是公安部限期督辦的案件)的具體偵破與審訊的工作。我本人再次重申:與保B派,保S派都不認識,
也不想認識!!!
首先,每一個投毒案件,公安人員在審理的過程中,最注重的就是受害人的人際關係跟 所處環境,這裏我不再敘述了,朋友們已經討論的很詳細了!我給它定個性,叫:環境單一,人際關係簡單。我想 大家沒什麽疑問吧?!
再有,由於本案件的特殊性,我說它的特殊性,是因為這個案件用我們的術語說,
它是連續多次投毒!嗬嗬,不知道別的公安怎麽想,我是最想接這樣的案件的,沒什麽原因,就是好破!
最 後,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須具有專業的相關知識,鉈可不是隨便一個人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現在接 觸的案件中還沒有,我也還沒有見過它是什麽樣,連什麽顏色在這以前都不知道,更別說它的屬性了!如果這個案 件交給我的話,拋去外力原因的話,我敢給領導簽軍令狀,48小時內確立嫌疑人,8個小時審訊,不超過96小 時破案!北京的同誌們在這個案件已經是很仔細了!這裏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確立了毒品名稱;屬性後,才立 案的,這就更簡單化了破案的難度。(接下)
在這裏,我不妨說一下,我們是怎麽偵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動歪 念頭的,就別打投毒的主意了,因為在現在的科技情況下,我隻能說,你們妄想了!言歸正傳,由於,本案件是連 續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邊的人或者說是她親近的人(包括親人,同學),別跟我說ZL的宿舍 的環境,別跟我說清華有多少多少的學生,那是扯淡,小樣,不相信的話你去動物園多次連續投毒,我看看能抓住 你不!你以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們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們以及投毒人最忽略的 問題,那就是,我們會問受害人,誰是跟你最親近的人,平時跟你接觸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們說的,誰是跟你有 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為所有人都會是我們懷疑的對象,包括她的親人,戀人,朋友,同學等等~確定警方廣泛 嫌疑人是我們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慮投毒人的動機!一個女大學生,接觸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確定的嫌疑 人不會超過10個!然後在一一排查,當然她寢室裏的所有人都會是嫌疑人,這是肯定的!然後是ZL本人的生活 學習環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關鍵的關鍵,丟了?被偷了?笑話!那叫毒品運載工具,不是它們運載的毒品 ,怎麽給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會讓它們丟了?丟了,你給我找回來,洗了你給我複製出來,偷了你給我偷 回來,這是任何一個領導必須下的命令!而且辦案的人還會被罵的很慘,沒腦子啊,傻啊,第一次辦案啊等等!當 時ZL宿舍肯定會被嚴密監控的,而且是外鬆內緊,不相信的朋友問問當時宿舍裏的人,叫他們自己出來說說,甚 至連自由的出入寢室都會受的限製或者是監視!別說偷了,就是別的寢室的你在當時要進ZL的宿舍都會很難很難 的,那個時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宮把一級文物偷出來簡單!或者有朋友會說,可能是在立 案前物品就丟了,那就更好辦了,確定物品丟的時間,這對我們來說不是難事,排查有關可能人員,嫌疑對象會大 大縮小,比對不在場的,沒有時間銷毀物證人員證人證言。在這裏我需要補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諱的就是多次連 續投毒,最最忌諱的就是事後銷毀證物,我們行話叫事後找補,為什麽,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 最大嫌疑人,我們需要的是證據,證人,至於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確定了嫌疑人,發了文,審訊了8小 時,在把人放出來,嗬嗬,你看看卷宗,誰被下了文,審訊了8小就能出的來的!這樣影響的案件,最少是4個人 審你,審你的人必須是局裏最有經驗的,當然看情況,動點手段是必須地(我們叫下料),不下料誰能說?那要看 怎麽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選擇說話,也可以不說話,我們絕對有辦法叫你開口,“打死也不招!” 那是電影,不招?嗬嗬,英雄不那麽好做的!如果是我審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 信的話就比劃一下!沒看電影裏都說“來個痛快的!”藝術來源於生活啊!如果讓一個不到20歲的小丫頭,在我 眼皮子底下8小時不招,我還混個屁啊,以後我還能審案子嗎?就是劉X蘭最後不也承認她是共產黨員嗎?有的人 會說招了就是死,嗬嗬~不招,會死的更難看!畏罪自殺是我們官方的唯一的解釋!有個朋友說的好,你以為犯罪 嫌疑人是隨便確立的,隨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張紙得多少人簽字啊,要有局內部多少人審批啊!就這個案件的影響 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審批!讓你簽字也就是個手續,可以說你簽不簽都請你進去!
你能在8小時後出來,沒外力?要真沒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萬別告訴別人你成為過犯罪嫌疑人啊~ 解除你唯一 嫌疑人的身份,那需要文字的東西,光說是沒用的,你也不會同意,把東西拿出來,看看誰簽的字!那還要有局裏 大印,拿出來~~~
我為什麽一直要說這個案件是多次連續投毒呢,朋友們都說了,ZL是2次發病,請注 意是2次發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隻不過前幾次可能是毒量不夠,沒有發病而已 !發病的時間,第一次與第二次發病的時間間隔都會是我們重視的焦點,中間能與中毒人接觸的人與物,我們也會 嚴密關注,你們以為會漏得了誰?可能連你們學校看樓的大媽打掃樓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嬸我們都會關注!我不相信 會把罪犯會漏掉!ZL寢室的所有人都會被我們所監控的,我們會盡一切辦法尋找殘餘的鉈,或許還有殘餘的!我 們會詢問一切能問的人,來看看誰在什麽時間什麽地點洗過什麽特殊的東西,比如杯子,飯缸等等,你們會說學生 都會去洗,但是你見過給自己下毒的人嗎?有的話那叫自殺,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說的是,飯缸裏沒飯,杯子裏不 光是水的!ZL住宿樓的垃圾也是我們排查的重點。實驗室裏裝過鉈的瓶子上的指紋,實驗室的腳印都會被我們拍 照等等象這樣煩瑣的工作還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舉了!但是估計進展不會太大,我們也得做,就怕以後案件破了 ,犯罪嫌疑人說在那那裏還有毒品,而我們沒注意到,吃不了誰兜著?警察講的是查出來的永遠比問出來的重要! 這也就是現在案件審理開始,警察一般都會說,你自己講還是我們替你說,你講算你坦白,我們說,你就考慮後果 吧!你以為那是警察詐你呢?!其實更多的時候讓你講是讓你說我們不掌握的東西,比如以前你都幹過什麽了,講 這個案件在審訊的時候,我們掌握的材料比你自己說的都詳細的多!不然會隨便的傳訊你?!
再有,有關於 竊聽器的事,我個人認為是子無須有,我相信,不會是放在一個杯子裏,想竊聽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 把杯子送人,我們監聽誰?我相信真要想監聽你,把竊聽器放你衣服上對我們來說不會是很大的難事的!甚至可以 放你內衣裏,而永遠不會被你發現!我們放竊聽器的原則是要保證竊聽器怎麽放進去的,怎麽拿回來,如果做不到 ,我們不會放的!你覺得有必要給你放竊聽器嗎?嗬嗬,高估自己了吧!這也就是投毒人的特性,總以為很隱蔽,
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過高的估計了自己!你放的圖片,我看了,那不是個竊聽器,堂堂的北京 14處的公安會用那東西?
多了,我也不想多說了,你最好別再弄出來那個聲明了,我都為我是一個公安而 感到羞愧,沒辦法,力所不能及!我相信當年辦案件的人跟我有同感,一句話,再弄什麽聲明,別帶警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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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湫一品刀 新浪網友 及 王琪 2008-03-15 10:12:20
龍湫一品刀 回複日期:2006-5-29 16:34:09
現在我們基本可以認定的是:1 排除朱令自己服毒的可能,可以肯定這是一起投毒案件,因為朱令連續兩次中毒.2 兩次投毒,說明是熟悉的人下手.所以我們可以肯定,其中一定有一個凶手.(如果警方有新的說法當然我的基礎也就不成立.)
接著我們來分析:既然是一起投毒案件,而且發生在清華這種高等學府,絕對是一起影響極為惡劣的特大案件,放在今天的社會上也是一起公安局掛號的案件,為什麽卻一下子了無聲息了呢?是警察的無能嗎?(當然也有可能是罪犯手腳高明,完成了一次完美犯罪),我們姑且相信這一點.但如此的話我們就無話可說了.案件已經過去十年.現在的警方即使有通天的能耐,要想查明真相也是很困難.更何況我們這些無法接觸第一手資料而隻想知道真相的旁觀者.
但這隻是一個推論,另一個推理是,有人在其中作梗.這是我們現在還可以繼續追究的方向.也是在警方遲遲無法得出案犯的情況下唯一可以做的.是誰,是清華校方嗎?有可能,但這麽做對清華有什麽好處?難道投毒者是其中的位高權重者,而且在清華和警界都有很深的勢力,恰恰兩人又比較熟,(這是投毒者的一個前提),可能是朱令結下了不解之仇(為情為仇都有可能),至於為什麽要投毒,可能是專業知識也可能是看了得到的啟發我們先不去管他,總之他是失敗了.因為朱令還沒死,起碼沒有死的那麽徹底.但這位位高權重者卻很仁慈的放了朱令一條生路,因為朱令已經對他夠不上任何威脅了?!說實話,我對於這個推理自己也是懶的反駁,因為^^^^不是不可能,而是實在是漏洞太多,隻怕凶手的名字早就傳遍清華了,也落不到SW的頭上.
現在我們來做最有可能的推論,一個既熟悉朱令又和她私底下有仇的人,而且能讓警方停止追查腳步的人,這樣的人在朱令的身邊可不多啊!嗬嗬,我也就不指名道姓了!有對SW同情的人當然會不服氣的說,你的一切隻是建立在警方被阻止調查的基礎上的推理,是的.但我要說,這也是可能性最大的一個推論.因為在97年的時候,隻要警察下決心要破的案子,被查的人隻會說的太多了,不會有什麽撬不出來.除非是對方不能動,為什麽,因為人家樹大根深啊!然而,朱令的身邊的有權勢者就這麽幾個,除去不熟的和沒仇的,剩下的如圍者想來也是呼之欲出了吧.雖然我寧可相信是警方的無能而不是還有這麽多的肮髒齷齪的東西絞纏在一起,因為現在的事實已經是血淋淋的!
謹以此文,獻給一個受難的天使的靈魂,以及關注真相的善良的人們.
作者:我愛DC 回複日期:2006-5-30 16:47:46
:【精品】在國家的檔案中,“孫維對其實施下毒的行為供認不諱
2006-01-11 11:52:48 新浪網友 IP:210.82.61.*
大家都不要爭論了,有關這個當年的特殊的案件,由於情節和性質的離奇,涉及人物和院校的特殊性,有很多事情 沒有公之於眾。我看到過公安部特情內參,是上報國務院的,全文很長,我不想也不能重複,但是,我可以告訴大 家公安部的結論:
“經公安部門調查,在做了大量工作後,孫維本人承認了她實施了對朱令的下毒,具體手段就 是將鉈毒放置於受害人的杯子等日常物品中,並且先後進行兩次以上以確保受害人被毒害。但是,由於物證滅失,
無法采集到鉈毒的殘餘形成證據鏈,因此無法對孫維提請檢查院訴訟,案件調查終止。”在這份材料中,由於事關 重大,並是報請最高權利機關,絕對沒有任何刑訊逼供的情節,事實上,當年孫在自己內心巨大的壓力之下,也是 無法永遠做一個魔鬼去否認一切的。但是,命運和法理都是無情的,天網恢恢,疏而有漏。這是最大的悲劇。
我 這裏說的話,大家自己去分析吧,我不想再多說了。相信不相信都不重要,隻是請大家記得,一個美麗的生命被另 一個醜惡的生命摧毀了。而後者沒有被懲罰。
自稱朱令室友王琪的人發表的聲明,僅供參考zt
文章來源: 1039 於 2006-01-16 04:47:33
『天涯雜談』對朱令風波我不知情
作者:王琪聲明 提交日期:2006-1-16 14:00:00
??大家好,
這幾天看到大家談論我的老同學朱令的病情,我感到有必要出來說幾句話.
首先要澄清的是,我們宿舍四位女生,包括朱令,大家關係都不錯,
決不象網絡描述的那樣,出來前不久,我們還出去一起吃過烤鴨,
朱令還說要介紹我們進民樂隊.感覺大家都是很單純的女孩子.
其次,關於那個咖啡杯以及丟失東西的事情,因為那時公安天天我們談話,把我們的生活都打亂了,我對當時的情況並沒有什麽印象,如果大家有疑義,可以去問公安十四處.
朱令出事後,我們三個還商量要買些水果去看她,之所以後來未去,
是因為聽說朱媽媽懷疑我們幾個,所以三個一合計,還是不去打擾的比較妥當.
朱令是我們的朝夕相處的同學,大家關係情同手足,我想還不至於我們中有人想到要毒死她. 我們至今還懷疑她是不是真正的鉈中毒,也許是一種人類尚未知曉的怪病.就象愛滋病,非典一樣,一開始人們並不知道這樣一種病,後來得的多了才發現是一種新病.
朱令風波,對我們物化同學來說,是一件很遺憾的事情.我所了解的情況就這麽多,大家也不必回貼,我不想自己的生活被打亂.
作者:王琪聲明 回複日期:2006-1-16 19:08:14
本來不打算來了,但看了各位的留言,竟然對我的貼文的真實情表示疑問,忍不住再說幾句.
也難怪,網上流言甚多,有友善的,也有不明真相的無知群眾.
首先回答有關我的博士畢業論文課題:我的課題是利用二維相關紅外光譜方法首次研究了1,2-二(2’,5’-二甲基-3’-噻吩)-全氟環戊烯(簡稱BMTPF)在紫外光照引發下發生光化學閉環反應的曆程.
我的同事分別有:孫素琴,郭浩波,周群,胡鑫堯等
其次,我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我們三位女生從來沒有去看過朱令,
而不是網上所說的經常去.原因也說過了,傳言朱母懷懷疑我們三個.
沒去看望她是事實,但並非我們的初衷,我們班其他同學也很少有去的,當時大學都忙於學習,也不知道她的病情是否是烈性傳染(當時有傳聞可能是傳染病).十年了,想起來我們覺得有點對不住朱朱.但現在班上同學準備組織起來給她力所能及的幫助.
第三,有關投毒的事,我不相信我們宿舍會有人投毒,因為那段時間,
大家的關係都不錯,網上各種傳言說我的另一女生跟朱朱的關係不好完全是謠傳.事實上,出事前,我們一起吃過烤鴨,還談過一起參加民樂團的事情,第一次出事後,朱朱回來,我們還給她打開水等等.
我相信我們三個是無辜的.清者自清,曆史會證明這一切.
第四,關於朱朱的東西遺失的問題,大家也很奇怪,當時沒有在意,現在想起來,是不是十四處的公安同誌拿走了作物證? 這種可能情是存在的.
作者:clueless 回複日期:2006-5-30 21:05:17
難道朱令的家人就不能找個機會把孫維給殺了麽!
反正也過不下去了!
作者:玄空 回複日期:2006-5-30 21:07:03
物化2班是一個先進班級,學校對我們都給予肯定,現在同學保持沉默,並不是對某個人有懷疑,而是因為公安都沒有結論,叫我們胡亂猜測嗎? 朱朱是我們的同學,而你們心中的所謂疑犯也是我們的姐妹.
以上零零碎碎說了這麽多,不知有沒有回答大家的問題?
因為現在很忙,不可能天天來這裏回答各位的問題,有什麽問題,
你們可以跟公安十四處尋問,相信我們的話,也可以跟琳琳聯係.
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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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警官反複強調 2008-03-14 08:44:02
辦案警官反複強調要尊重曆史
時隔7年
再次見到辦案警官
2月24日下午,在兩位代理律師的陪同下,時隔7年後,朱明新第一次見到了當年的兩名辦案警官。
談話中,警官反複強調“要尊重曆史”。朱明新揣測,這是否意味著11年前的證據都還留著?這讓她又覺得有了一絲希望。“他說要是有新的證據出來,他肯定會站出來。但是誰來找這些證據呢?我們說的疑點疾皇侵苯又ぞ藎??芮籩ぃ俊?nbsp;
記者撥通該警官的手機,他的回答始終模棱兩可。“不能說歸我管,也不能說不歸我管……不能說有進展,也不能說沒有進展。”最後,該警官說:“現在報朱令的事,早了點吧?”但記者追問何時才是好時機,李沒有回答。
比起始終徘徊在信訪辦門口,寄出的信一封封石沉大海,朱明新覺得能找到該警官已經很好了。“我不敢再放掉他這條線了。”朱明新說。
孫家首次主動提出溝通
1月14日,孫維父母托朱令的大學同學轉交給朱家一封信,主要內容是希望兩家進行溝通。1月19日,孫維的母親給朱明新打了個電話,依然表明溝通的意願。
“我接電話的時候沒反應過來,溝通的時間、地點都沒定。還有,和誰溝通?我想直接和孫維溝通,我想知道孫維會怎麽消除我對她的懷疑。”朱明新說。
“我想對孫維說,隻要你想和我們溝通,我會一直等著。”
“大家都快撐不下去了”
朱令父母獲取信息隻能依靠一台撥號上網的舊電腦。電腦中有大量有關朱令事件的網頁、帖子。“我們之前很少上網,連鍵盤都不太會用,最近上得多了。”吳承之說。
在協和等候複印病曆時,記者問起百度朱令吧裏的情況,朱明新歎道:“我覺得大家都快撐不下去了”。由於案情始終沒有突破性的進展,在網上關注朱令的人越來越少。朱明新擔心又會像前幾年時那樣,朱令的名字和遭遇再次被人們遺忘。
2004年底,朱明新由於勞累過度,從椅子上摔下來,做了開顱大手術。現在朱明新左側拳頭大的一塊頭蓋骨沒有了,代之一塊鈦合金板。
她很明白,朱令不能沒有她。雖然長期臥床,但朱令一次褥瘡都沒有長過。
“我現在第一希望她能好,第二就希望真相大白。”朱明新說。她覺得,隻有真相大白,朱令後半輩子才能有個著落。
“要不然,等我們去了,她也隻能跟著我們去了。”朱明新說。
作者:含蓄低調 回複日期:2006-5-29 14:06:55
要是沒有問題
那時候就不會突然禁止討論了
作者:永不放棄討厭屈服 回複日期:2006-5-29 14:07:34
以上連載的是北京青年報的獨立周刊《青年周末》在4月13日的獨家報道!
本來想開新帖,但是屢次被天涯封鎖,不讓發上去,隻能采取回複的形式來發出來了。
大家看看,記者就是按照網上暴露的地址找到孫家,找到孫家女婿單位的,誰還說什麽造謠!
作者:cngl1020 回複日期:2006-5-29 14:09:40
作孽者天理難容!
作孽者天理難容!
作者:vrika 回複日期:2006-5-29 14:13:27
頂,真相隻有一個
作者:盛國香香 回複日期:2006-5-29 14:14:18
凶手,你永不得安寧!!!
會有報應的!!報應在你的子孫身上!!!
作者:newhance 回複日期:2006-5-29 14:16:17
為了自身的生存壞境,決不麻木。
作者:減肥可樂 回複日期:2006-5-29 14:19:07
作者:suksuk 回複日期:2006-5-29 14:03:22
那個 南方人物周刊:清華才女中毒案十年未結 傳言嫌疑人有特殊背景 的帖子我第2頁怎麽也打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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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我剛剛試了好幾次,也打不開了!!~~`!!
作者:whoscaring 回複日期:2006-5-29 14:23:06
我也打不開。
作者:磚富百車 回複日期:2006-5-29 14:24:38
不知怎麽回事,第一頁和第二頁居然分家了
http://www14.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6057337&Key=0&idArticle=707783&strItem=free&flag=1Bottom
作者:whoscaring 回複日期:2006-5-29 14:26:56
奇怪,第一頁看不到,第二頁倒能進去。
作者:白胖餃子 回複日期:2006-5-29 14:27:53
衝樓主的ID頂
作者:原味液體 回複日期:2006-5-29 14:27:57
要是沒有問題
那時候就不會突然禁止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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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但雲遮日不會長久的!
作者:cngl1020 回複日期:2006-5-29 14:30:13
都能打開.網絡問題
作者:yingli23 回複日期:2006-5-29 14:31:45
希望朱令能快些好起來
作者:晃在北京 回複日期:2006-5-29 14:35:27
我的ID就是當時為朱令貼注冊的,所以見一次頂一次!
作者:當代知識分子 回複日期:2006-5-29 14:38:16
孫維,還往哪裏逃?
借用一網友的話,以後你的子孫或者忍不住說:“人從今後羞名維,我愧祖上鉈姓孫”啊。
作者:披著狼皮的土人 回複日期:2006-5-29 14:39:01
土人路過,嘿嘿
作者:當代知識分子 回複日期:2006-5-29 14:43:42
同“晃在北京”,我也是,不為了朱令,我還不上天涯呢。
夠給天涯麵子了,專門注冊一個ID來發帖頂帖,它居然還把討論朱令的帖子封了。現在是不是鉈跑了,天涯尾巴又翹起來,又給討論了?
這張臉真會轉啊。人氣沒了,就來拉人氣了。別人砸點錢或放個話,就把廣大網友的積極性全打下去。
天涯,你的臉呢?咦,放哪去了?
不會帖到鉈屁屁上揭不開了吧?
當然了,熱臉貼別人的冷屁股,不粘起來才怪?
作者:幹小雨 回複日期:2006-5-29 14:46:29
冤不得報天理難容
作者:量子化學 回複日期:2006-5-29 14:48:41
了解
作者:bcb0401 回複日期:2006-5-29 14:51:40
項.
作者:lisharba 回複日期:2006-5-29 14:49:34
沒關係,我昨天一天都這樣呢~~~~估計瀏覽器的原因
作者:光子能量 回複日期:2006-5-29 14:54:36
頂一個
作者:HmcSpy_巴羅 回複日期:2006-5-29 14:56:30
頂看
作者:偵察兵的眼睛 回複日期:2006-5-29 14:58:23
現在不要糾纏於誰是凶手.而應該推動案件重啟,查明真相,製裁凶犯.誰讚成,誰反對?
作者:大明東廠總管 回複日期:2006-5-29 15:05:15
如果你犯了國法,不論你背景有多深,不論你加入哪國國籍,隻要你在這個地球上,我都會將你緝拿歸案!!!世界是中國的,不是野蠻人的!
作者:carolki 回複日期:2006-5-29 15:08:18
希望看到真相那一天時,我還活著。。。
作者:cqbaby 回複日期:2006-5-29 15:11:38
把真像頂出來!
作者:tianma2008 回複日期:2006-5-29 15:13:20
我相信惡有惡報
作者:鉈想跑 回複日期:2006-5-29 15:16:43
真相不會從天上掉下來,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哪怕頂頂帖子也是一種幫助!
作者:逃之夭夭魚 回複日期:2006-5-29 15:17:17
頂一下.
作者:素描初學者 回複日期:2006-5-29 15:19:14
這幫朱令教的二百五,其實根本不是為了找出真凶,而是為了讓孫維趕快落實凶手之名。
其實真的要重新啟動此案,很簡單。
第一,孫維當年”誹謗“朱令爸爸走私鉈鹽,據貝大嘴說警察是證實了的。
第二,孫維公開在天涯指責貝大嘴“造謠”,已經構成了對貝大嘴的誹謗。
這兩條,隻要追究任何一條,都能夠馬上讓孫維上法庭。
朱令教眾信徒居然對這個主意深惡痛絕,屢次刪除我的發言。哈哈你麽的行為正好說明了,這些都是大嘴的胡話
作者:maasen 回複日期:2006-5-29 15:25:02
頂
作者:刷新寂寞 回複日期:2006-5-29 15:25:17
支持!!
作者:磚富百車 回複日期:2006-5-29 15:27:51
你素描真是個不折不扣的混蛋,告人誹謗關鍵要看被誹謗的人受到了傷害沒有,誹謗朱令爸爸的謠言在很小的範圍流傳,最後謠言被澄清,朱令爸爸好像沒有受到大的傷害吧。而你素描所說的貝“誹謗孫維”的範圍應該很廣大吧,孫維所受到的傷害應該很大吧。為啥不要孫維去告人誹謗。
對於你所說的第二條,更是可笑、可笑,大家一看因果關係就能明白,不用我解釋了。
作者:咪咪南瓜 回複日期:2006-5-29 15:29:51
真的解封了?
作者:素描初學者 回複日期:2006-5-29 15:30:19
放著這麽好的素材不告,朱家真是寬宏大量啊!
一向小雞肚腸的貝某怎麽也大度起來了呢?自從薛剛給了他25記耳光以後,貝某就轉入地下工作了。估計騷擾薛剛的那群人,沒少了他的分吧?
真小人也。
作者:太太樂雞精 回複日期:2006-5-29 15:37:08
同情受害者.
作者:可憐的山東人 回複日期:2006-5-29 15:39:44
頂!
作者:磚富百車 回複日期:2006-5-29 15:39:39
作者:雁過千山 回複日期:2006-5-29 15:12:42
好啊.大家交流最新進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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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的最新進展是,1、那個同班同學的關於為孫維辯護的真相被證明是真的,確為孫發給各同學的指令。
2、童宇峰的一封郵件被可疑人更改了其中的部分後發出來,此可疑人懷疑於凶手有關,尚未查出。
3、協和的誤診很複雜,相關知情醫生出來發言。
4、孫維確實已經改名為孫釋顏,並通過網上身份證係統,照片核對證實。
其他請網友補充
我是不是太憤青了啊。我真的心裏無法去忍受那些不公平的事情。
山西的黑煤窯,那些孩子才12歲啊。要工作十幾個小時。還有那些礦難死去的人。什麽底線高線都不重要。首先要尊重人的生存權利吧。幾十個城管打一個人。在短短的5分鍾時間把人打死了。當我們看到這些的時候。我們不覺得中國的道德和良心沒有底線了麽?
你司法出身,看到的和經曆過的比我們一定多,那麽按你意思該怎麽辦?就等頭上那把刀落到自己頭上嗎?
以熱愛祖國為榮、以危害祖國為恥
以服務人民為榮、以背離人民為恥
以崇尚科學為榮、以愚昧無知為恥
以辛勤勞動為榮、以好逸惡勞為恥
以團結互助為榮、以損人利己為恥
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
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
以艱苦奮鬥為榮、以驕奢淫逸為恥
這個是胡錦濤向全國人民提出的。愛國,愛人,尊重科學,誠信,守法這些是做人的基本原則。
。。。。
感謝tan妹妹的善良和愛心!
我也不同意你的這個“中國人的道德根本沒有線。那裏來什麽底線。”呢!因為我跟樓主就是中國人!估計你也是。所以說不同意你的觀點呢。不過我知道你的意思,並不是說善良的優秀的中國人的不是。。。中國是很多的沒有道德標準和底線的人,其實就是那些很先進文明的外國(人),又哪裏會少這樣的人?隻是,我們接觸的少見聞的少就認為少罷了。。。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的。
不是故意跟你鬥氣:)是說我的心情和觀點。很喜歡你在tan這邊的那些友情留言,每每看了都感動。。。
祝好!
不同意你說的“中國人的道德根本沒有線”,打擊麵大太偏麵。況且,中國近代道德的流失是由一係列運動直接導致的後果。要重新樹立道德標準不是說說就行的,得需要好幾代人的努力。我不能做很多,但求從自身做起,從身邊人做起。
至於朱令案,除了捐款捐物,我真的幫不了其他忙,但是漠然看待,我也做不到的。
樓主這樣的愛心是少有的。中國人的道德根本沒有線。那裏來什麽底線。樓主你已經用的方式表達了你的愛心。你該心慰了。
Agree totally.
Justice needs to be done.
Feel really sorry for the mother and father.
Good day.